“兒子?”男人輕笑兩聲,似乎聽見了一件十分好笑的事,“我看你是認錯人了。我尚未結婚,又何來兒子?小姐,你搭訕的方式實在太過拙劣了。”
瀟夏曦眨了眨雙眼。她不可能認錯的。
眼前的男人,那樣近距離,無論從哪個角度看,都是夜宸雋的。——樣子是夜宸雋的,氣質是夜宸雋的,即便是蹙眉的表情,也是夜宸雋的。它們曾那麽深刻地烙印在她的記憶裏,都如此如此熟悉,她絕對不可能將他認錯的。
“難道你又失憶了嗎?”她情不自禁地抬手撫向他的臉頰。
可是在手才剛觸及到他的肌膚時,卻被身邊的妖嬈女子極不客氣地一手打落,“你這個瘋女人還有完沒完?都說你認錯人了,還一直糾纏不清。如果想男人的話,請直走右拐,那裏有一間牛郎吧,隻要你有錢,想要什麽男人就有什麽男人。不過,我看你這樣的長勢,即使有錢,男人也看不上。”
瀟夏曦手背吃痛,轉眸看向那個女人。嘿,不就是腿比她長些、腰比她細些、胸比她大些,有什麽了不起的,拽什麽拽!
她也自覺地把胸向前挺了挺,眼睛在兩個胸之間滑移了一圈,終於泄氣。
好吧,論身材,她確實是比不上她。
可誰說搶男人隻能憑身材?
她重新看向男人,理直氣壯的,無比決然,“我不管你是真失憶還是假失憶。你這輩子隻能是我瀟夏曦的男人。我不許你再跟其他女人來往,特別是……這麽胸大無腦的女人。”
“喂,瘋女人,你在說什麽!”女人立即氣鼓鼓地抗議。
男人卻饒有興味的看著她,“你想怎樣?”
“把你的手機給我。”瀟夏曦微笑著向他攤開了手。
凝向他的那雙黑白分明的大眼睛蓄滿了蠱惑的笑意,沒有半點退縮或者猶疑。
男人笑了笑,卻沒任何行動,隻是唇角勾了上去,淡淡地看著她,魅光下黝黑如琉璃般的眸,太過於平靜,甚至毫不掩飾的有些嘲弄。
瀟夏曦也不惱,猝不及防的,她直接伸手進男人的西裝口袋裏掏出他的手機,飛快地輸下自己的電話號碼,並撥響。
還好她的手機還沒來得及放回包裏,她的包就被搶了。
直至聽到自己的手機響起了熟悉的音樂,她才摁滅了手機,交還給他,“給你三天時間想好了。想好了之後,找我!或者我直接找你!如果你真的忘記了我,我會一點一點地讓你記憶起來。至於她……”
瀟夏曦頓了頓,遂爾踮起腳,仰起頭湊近他的耳垂輕啟唇瓣,“你不至於這麽沒品味吧?記住我的名字,我叫瀟夏曦。打我電話,我將告訴你一個關於你的重大的秘密!”
話剛落音,她已經雲淡風輕地從他的氣息裏離開,就站在他們的兩步之遙,既不嚷也不鬧,卻胸有成竹。
旁邊的女子狠狠地剜了她一眼,一手繞進男人的臂彎裏,卻是搖了搖,扯著他就走,“
這個女人是個瘋子,太不可理喻了,我們快走,別理她!”
男人淡淡應了聲,大概也覺得瀟夏曦的行為太過有違常理了,不但破壞了別人的“好事”而心不跳臉不紅的,還步步進逼。
不過,瀟夏曦還真的夠厚臉皮的。
糾纏他的女人多了去了,像這樣不管不顧、理直氣壯而死纏爛打的女人,倒是少見。
這一次,瀟夏曦倒沒有繼續糾纏下去。
反而繾綣地笑著看他們相繼坐上開篷跑車離開,車身披著曖昧的燈光漸漸遠去,她臉上的笑容也漸漸僵硬,漸漸失去了顏色。
她隻覺得指尖冰涼。
整個身體猶如經曆了一場激烈的戰爭之後,倏爾虛軟攤坐在地上。
夜宸雋已經回來了……他回來了……他卻又一次忘記了她……像五年前那樣,將她忘記。隻是這一次更加徹底,她在他的眼眸裏,幾乎看不到自己。
其實她應該慶幸的。龍五的話猶在耳邊,假如夜宸雋真真切切地站在她的麵前,那就是意味著他的病已經完全痊愈,哪怕再一次喪失了記憶,但他至少是健康的。
他能夠活著回來,就已經最大的快樂了。
可是,直至感受到他的氣息拂過肌膚,她才真正感覺到,那種不可抑止的“怦然心動”依然如五年前那樣激烈。——她終歸也是貪心的。
她希望要得更多,希望那些他們所共同經曆過的記憶能夠永遠占據著永不磨滅的位置,而不是任由他無止境重複又重複地,將她摒除在他的生命之外。
瀟夏曦就這樣虛軟在地,眼睛刺痛得厲害,她抬起手揉了揉,淚水立即湧了出來,像決堤的河壩,無可竭止地盈滿了她的臉頰。眼淚滴在手背上,滾燙得仿佛要灼燒起來。
究竟是控製不住了。盡管心裏是歡喜的,可是又悵然得緊,仿佛空落落的心一下子被填滿,但是在還沒有來得及品味其中的滋味的時候,又被人狠狠地挖去了一大塊。
不知道過了多長時間,一雙大手繞過她的雙膝直接將她橫抱起來。
瀟夏曦“啊”的一聲,猛地回頭看,卻發現是一個熟悉的臉孔,驟然僵硬的身體終於徹底放鬆了下來。
“我該怎麽說你才好呢?難道你不覺得地上太涼了嗎?”雷承旭稍稍用力,抱起她走向自己的車。
瀟夏曦搖了搖頭,反而奇怪地看著他,“你怎麽知道我在這兒的?”
她記得她之前是有跟他提說過,晚上她會與同事們到KTV瘋狂唱聚,但並沒有很詳細地告訴他KTV具體的所在位置與離開的時間。他平時工作那麽忙,她可不希望他總是抽空接送。
她已經是一個寶寶的媽咪了,又不是三歲小孩!
“我打過你的手機,你一直沒有接聽。”他淡淡地回答,低下頭,她紅腫的雙眸立即映入他的眼簾,眼角尚殘留著沒有完全風幹的淚跡,不自覺地愣住。
瀟夏曦忙拿起手機看,果然裏麵有
好幾個未接來電,全是雷承旭的。可是她一直沒有聽到,或許是她的心思從來不在此……
她伸了伸舌頭,“你該不會是在我的手機裏安裝了跟蹤係統吧?”
否則怎麽可能一下子就準確無誤地找過來,改天她必須要把手機拿去好好檢查一遍才行。
“是你的同事告訴我的。”雷承旭很認真地回答,“我把他們都收買了。”
“真的?”瀟夏曦詫異。
不過這也不是不可能的事。自從三年前她留書出走,原以為找個小地方終於可以安安穩穩地過她的小日子,可是雷承旭卻找上門來了,不但在生活中無孔不入,還在她的工作上盡是插上幾腳。
要不然,她怎麽可能輕而易舉地就拿下了幾個千萬元大單,一下子從一個默默無聞的業務員晉升為如今的業務經理。裏麵少不了雷承旭的推力。
雷承旭卻很自然地勾起了唇,“假的。”
極冷極冷的笑話,冷得讓人瞬間不知所措。但是他也沒有進一步解釋。
瀟夏曦癟了癟嘴,她現在幾乎已經習慣了與雷承旭這樣的相處方式,再堅強的女人身邊終歸是需要一個男人為她遮風擋雨的。有時候她也由衷感謝他,總覺得虧欠太多,但欠著欠著,也就習慣了。
她軟軟地靠在他的身上,剩下的鞋也早已經不知在哪兒了,她的腳也被路麵上的小石子硌得烈烈生痛,所以也隻能任由他抱著。
上了車,他將她輕放在後座的軟椅上,捧著她的腳握在手掌心,然後從司機手裏接過藥箱。
本來一雙白玉無瑕的腳卻在這兩年裏因為跑業務太多,腳掌下也不可避免地出現了薄繭,腳踝的地方幾處深刻的傷痕,是被高跟鞋的邊沿劃傷的,早痊愈了,但還是免不了留下痕跡。
“幹嘛光著腳?我可不知道現在流行踱馬路的時候都不喜歡穿鞋的。”他小心翼翼地用幹淨的的純淨水先洗去腳上的汙跡,再用棉條沾了些藥水為她上藥。
幸好也隻是磨損了一些皮,滲著血跡,但已經幹涸,不過也足夠她疼的了。
“嗬嗬,截的士的時候被一個人搶包了,他跑得太快,我穿著高跟鞋不好追,隻好脫了。”瀟夏曦訕笑著回答。
從她的角度看過去,雷承旭原本篆刻的側臉被街燈熏染得立體,有細細碎碎的浮光悄然穿過他的發根,化成一圈圈淡薄的光暈氳氤在四周,麵前的他有種言說不清的柔軟,如像一根羽毛拂過心間,她不由得愣住,隻得別轉臉,看去街道的盡頭。
那裏卻什麽也沒有。虛空得讓人感覺淒冷。
“丟了就丟了,又何必要把自己弄得這樣狼狽?”雷承旭不以為然,繼續細致地上藥。
不過在低頭的瞬間,他還是回頭看了前麵的司機一眼。司機得到指示,馬上拿起手機踱到前麵撥響了幾個號碼
然後,他聽到瀟夏曦的聲音從頭頂上幽幽地傳過來,“他回來了!我看見……他回來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