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 群體暴力與社會關係——革命群眾(1789—1795年)[1]
對這些投身革命的群眾,我們很有必要認識他們。曆史學家並沒有忽視他們,大家都強調他們作用的重要性,沒有他們,革命就不能成功。但是,不管讚同還是反對,他們都是從“上麵”,高高在上地看待這些群眾,致使革命群眾成為一種脫離實體而抽象的、善與惡的化身。
早在革命初期,英國曆史學家伯克在他的《關於法國革命的感想》(1791年)裏就認為,1789年10月闖進凡爾賽宮的群眾隻是一群“凶狠的野蠻人,殘暴的殺人犯”,而那些押送王室回到巴黎的婦女則是“以最卑鄙和墮落的女人形象出現在地獄裏的潑婦”。大約1個世紀以後,在泰納的《現代法國的起源》(1875年)一書裏,斥責和咒罵的詞語更為豐富。在他的筆下,被1789年“大恐懼”煽起造反的農民是“走私犯、私鹽販子、偷獵者、流浪漢、乞丐、慣犯”。7月14日的巴黎人是“浮上來的社會渣滓……首都仿佛落到了最低賤的平民和強盜的手裏……衣衫襤褸的流浪漢,有的幾乎赤身**,大部分人像野人一樣青麵獠牙,煞是嚇人”。1789年10月向凡爾賽進軍的婦女是“娼妓……加上洗衣婦、乞丐、光腳的女人以及花錢雇來的下賤女人”。1792年8月10日推翻了王朝的起義者“幾乎都是最低賤的平民,或是從事最卑鄙職業的、嗜血成性的、汙穢地方的打手和走狗”。總之,革命人民是“在紫紅色地毯上打滾的一頭畜牲”。泰納是在1871年巴黎公社衝擊下寫這本書的,社會恐懼使他發出這些咒罵。這種史學傳統並未中斷,無論馬德蘭或加克索特的著作都是如此。
與此相反,米什萊和堅持共和傳統的史學家卻認為,革命群眾具有人民的各種美德。惡的化身巴士底獄是被善的化身人民的力量推倒的。米什萊寫道:“巴士底獄……投降了,內疚使它心慌意亂,使它發瘋,從而喪失理智”;是“人民,全體人民”戰勝了它。是人民解決了1789年9月的危機:“隻有人民找到了救急的藥方,他們去尋找國王”。革命群眾的基本成員——婦女被恢複名譽,並受到讚揚。“人民之中最具有人民性的,我指的是最本能、最有靈感的,肯定是婦女。”米什萊在書的結尾寫道:“所有的法國革命史到目前為止都是以君王為主體撰寫的,有的以路易十六為主,有的以羅伯斯庇爾為主。而這部法國革命史則是第一部共和史。它摧毀了偶像和神。從第一頁到最後一頁,它隻有一個英雄:人民。”路易·勃朗的《法國革命史》(1847—1862年)遠沒有如此高昂的熱情,但它也屬於同類。奧拉爾的《法國革命政治史》(1901年)也是如此。他是一位激進的大學教授,重視史實,文體簡練。他說:“整個巴黎都奮起了,它武裝起來攻占了巴士底獄。”
但是,這個被頌揚或受羞辱的人民到底怎麽樣呢?無論米什萊或泰納,不管他們有多大功績,都不屑對此進行仔細的分析。如果說,米什萊表達出人民靈魂之精髓,泰納預感到作為曆史必不可少的輔助因素的社會心理之必要性的話,那麽,是饒勒斯在他的《社會主義的法國大革命史》(1901—1903年)裏,最終改變了以往觀察事物的角度。這是一部真正“從下麵”看的曆史。法國大革命第一次從人民群眾的角度被真實地講述,並被建立在經濟與社會實際的基礎之上。19世紀末,資本主義經濟得到了迅速的發展,並逐漸擴展到全世界,經濟問題在各國政治和國際關係中占有越來越重要的地位。其後果之一就是日益發展和明確的階級對立愈加尖銳。因此工人運動也蓬勃發展起來。這些事實對史學研究不能不產生影響。從那時起,史學家對直到那時一直被排列在資產階級後麵的人民群眾開始重視起來。他們開始認真研究人民群眾的命運以及促使他們奮起反抗的原因,例如1788—1789年的荒年。這樣,饒勒斯的《社會主義的法國大革命史》開創了大革命史學的新紀元。
阿爾貝·馬迪厄發表於1927年的《恐怖時期昂貴的生活和社會運動》一書的某些方麵也表現出這種革命史學的特點。在喬治·勒費弗爾的《法國大革命期間的諾爾省農民》(1924年)和他去世後發表的《奧爾良研究》(1962—1963年)中,這種特征表現得更為明顯。這是一部社會史,歐內斯特·拉布魯斯說得更明確,“這是不可分割的革命現實的社會政治史”。喬治·勒費弗爾善於把關於舊製度末期和革命時期產業分布和土地耕種問題的最嚴密的定量方法,應用到人的心理狀態研究上,對人民恐懼和驚慌加以描寫,對革命群眾的心理進行探索。《1789年的大恐怖》就是明證,這部著作始終具有參考價值。
從此,確立了兩種研究路線。掀起革命運動的群眾的社會組成究竟如何呢?是什麽原因把他們動員起來並集合在一起?這項研究很艱難。平民百姓不寫書,或寫得很少。而且,有助於了解巴黎民眾社會結構的稅務文件,有助於了解巴黎無套褲漢社會傾向與政治表現的市區各類檔案,以及各級議會及民眾團體的會議記錄等大量文件,在1871年“流血的一周”裏都被付之一炬。剩下的隻是保存在國立檔案館和警察總署檔案館裏的警察與法院的檔案材料了。顯然這是必須謹慎對待的材料。但是它們非常豐富,需要進行統計和描述研究。
一、從聚合體到集體
“革命群眾”——對於勒邦博士引入到法國大革命史中(《法國革命與革命的心理》,1912年)的這個詞的含義還需要加以明確。否則,一般的革命,尤其是法國大革命將成為不自覺的人群在比較真誠的領導人鼓動下聚集鬧事的結果。喬治·勒費弗爾在一篇已成為經典作品,題為《革命群眾》(1934)的文章裏再次提出這個問題,並把“聚合體”與集體加以區分。
1789年的全體群眾並不都具有同樣的性質。1789年的戰士和10月5日早晨由門房文書馬亞爾領導的、主要由婦女組成的隊伍沒有任何有組織的標誌。各地的農民造反也如此。特別是,1789年的這些群眾最初的聚合如果不是出於偶然,至少也不是出於革命的原因。7月12日是個星期日,天空晴朗,在魯瓦亞爾宮及其周圍有一些人群。這些普通散步者的聚合體的思想狀態因獲悉內克被革職而發生變化,它突然之間變成為革命集體。在馬孔省的依熱,7月26日星期天,農民做了彌撒後像往常一樣聚集在教堂前,接著人群突然變成了攻打城堡的革命集體。於是,馬孔省的農民起義開始了。集體的特點是具有共同覺悟,在更高水平時則具有良好的組織。例如,1792年6月20日的遊行、1792年8月10日的起義、1793年8月10日的“共和國團結和不可分割節”及共和二年牧月20日(1794年6月8日)的“最高主宰”日,都出現了出於共同的義憤,為了一個比較明確的目標而組成的群眾集體。巴黎各區和國民自衛軍都為此提供了骨幹。
“聚合體”隻是不自覺的、短暫的人群聚集,例如在魯瓦亞爾宮和杜伊勒利宮花園散步的人群。“半自覺的聚合體”則是像星期日彌撒後在廣場上的人群,以及在市場上進行交易(在傳統經濟和社會生活中市場占極重要地位)或是在麵包店和雜貨鋪門前排隊的人群。這種集合並非有意識,農民上市場,家庭主婦去麵包店是為了采購,而不是去集會。但是這種集合對他們來說是一種社會必需。亞瑟·揚在1788年嘲笑去市場出售蔬菜或家禽的農民所花費的時間價值比商品本身更高,這是毫無道理的。這種半自覺的集會對於群體心態的形成和組成集體有著至關重要的意義。家庭主婦排的隊伍最有可能變為造反的集體,1793年2月25日巴黎搶劫雜貨鋪就是一例。還有其他的半自覺聚合體,如1789年春夏在各城市聚集起來,等待信件和聆聽朗讀議員或義務通訊者所寄信件的人群。人們意識到這種聚集對群體心態形成的重要性,例如在雷恩,它們曾多次演變成革命集體。這種聚合體中潛在著某種被壓抑的群體意識,隻需外部發生事件就能使之變為明確的覺悟,從而使每個人產生團結一致的感情。一種強烈感情和一種劇烈心理刺激突然喚醒群體意識,從而把聚合體變為革命集體並準備付諸行動。
因此,“集體”意味著存在一種預先已形成的群體心態,它的形成顯然取決於經濟、社會和政治條件。雖然1789年的這些條件終於使整個第三等級奮起反抗特權和王公貴族,但是這種革命的群體心態卻在曆史上早就萌發了。它建立在民間傳統的基礎上:對過去鬥爭的回憶,通過閑談、晚間聊天世代流傳,並通過歌曲、演說以至印刷品廣為傳播。當然,人民大眾不可能接觸到書刊(對曆書、歌曲集和圖片應予以重視)。但是在城鄉資產階級範圍內,書刊的影響很大。普及和推廣便是在這種條件下進行的。每個農民對領主的憎恨都匯成一體,在農民的眼裏,所有的領主都要對此負責。這樣就形成了一種對領主的群體表象,即典型的敵人。農民把遭受到的由荒年和失業造成的經常性和臨時的災難全都歸咎於領主,因為一個普通老百姓是無法對其原因加以分析的。1788和1789兩年的情況便是如此,經濟危機強有力地推動了革命運動的爆發。在這種群體表象裏還加入了一些感情色彩,它們成為強大的革命推動力。這就是對於懷有惡意的敵人的懼怕,以及向往摧毀這種惡意後實現極樂世界。
革命心態就是這樣形成的。這時隻需發生一樁外部事件,如征收什一稅官吏的到來,有人宣告強盜來了,市場上買賣雙方的口角或排隊的婦女之間發生的爭吵,聚合體就立即會變成革命的集體,或是為了進攻,或是為了自衛。誠然,還需指出,參加集體的男女所具有的群體意識不盡相同。
“自發集體”是從聚合體突然演變而來的。一開始它並沒有任何組織。在采取一些純粹的否定行動後,如譴責法製、破壞傳統首領的權威、摧毀現有秩序等,集體很快就自發地建立一套機構。在行動過程中,領導人物會突然顯露並樹立起權威。為了協調運動,新機構的框架也會逐漸確立。在1789年7月的騷亂中,革命人民到處以自己指定的委員會取代了傳統權威。在巴黎,他們利用為三級會議選舉而設立的縣的建製組織政治生活和國民自衛軍。
“自覺集體”是事先秘密組織好的。它利用自發革命行動建立的機構框架,如國民自衛軍營隊和1790年5月為取代縣而建立起來的區。1792和1793兩年的起義就是這樣準備的。1792年8月10日推翻王位的鬥爭是由起義市府組織的。同年5月31日至6月2日消滅國民公會吉倫特派的行動是由主教府委員會組織的。
革命群眾創造性的效率因群體意識的水平和組織程度而異。市場上一般的革命群眾聚合體往往隻滿足於對某個商人采取強製性措施,或規定幾項市場條例。自發的、然而有組織、有目標的群眾集體,如果不指定新的權威機構取代被指責為囤積者幫凶的市政府,那麽它也會迫使市政府實行整體的物價管理。有明確目標的自覺集體對中央政權和整個製度提出異議,要求實行限價和征用,認為這是解決缺糧和物價昂貴的唯一有效措施。最後,它還要求對國民經濟進行全麵改革。這樣,從1789年的小麥**便發展到1792年秋在博斯市場上的限價運動和1793年9月4—5日的巴黎市民運動。這一運動導致9月29日通過全麵限價法。
對於這些革命群眾的組成還需進行仔細的分析。
二、革命群眾
革命群眾,是指1789年7月14日摧毀了巴士底獄的群眾,1792年8月10日攻占杜伊勒利宮並推翻了王位的群眾;他們也是共和三年牧月那些標誌著人民革命告終的動**日子裏的群眾;他們還是英國曆史學家喬治·呂代在他的經典著作《法國革命中的群眾》(1959年)裏描寫和分析的群眾。
曆史學家在稱呼7月14日的勝利者時,一般都使用“市郊聖安托萬的工人”、 “人民”、“整個巴黎”等字眼。他們這樣做是不能原諒的,因為我們掌握了1790年製憲議會精心製定、並多次驗證的3份名單提供的詳細情況。名單上列有800—900名“攻打巴士底獄的勝利者”。最準確的名單是門房文書馬亞爾(又名塔普迪爾)製定的。他本人是勝利者之一,並且擔任他們的秘書。根據他的名單,當時有幸存者662人,其中非軍人約600人。
在這些人中很少有富人,饒勒斯早已指出這一點:“在戰士的名單裏,找不到食利者和資本家。對他們來說,革命已經部分地完成了。”然而仍需指出,有幾名戰士至少屬於中等資產階級,他們是:啤酒批發商桑泰爾,3名工場主,4名商人,4名資產者以及幾名富裕小商人。各種匠人、手工業者和幫工占了優勢:近2/3的戰士分屬30來種行業(多數是木器業的:49名細木器工、48名高級細木工。另外還有41名鎖匠、28名鞋匠……)。將近1/4的戰士是店主(21名小店主、11名酒商、3名小酒館老板……)。根據當時的慣用詞匯很難確定其身份(因為當時喜歡用職業稱呼,而不用在生產中或社會上的地位來稱呼)的雇傭勞動者似乎占少數,隻有近150人(其中25名腳夫可以確定其身份)。隻有一名婦女:昂賽爾納的妻子瑪麗·夏龐蒂耶。她是市郊聖馬賽爾的聖依波利特教區的洗衣工。以上都是幸存者。關於攻打巴士底獄時犧牲的98人隻有很少材料。據饒勒斯引述盧斯塔洛的話:“30多人留下的妻子兒女陷入了絕境,必須立即予以救濟。”
在635名可以鑒別其出生地點的幸存者中,400人出生在外省,但是他們中的大多數人已經在市郊聖安托萬定居多年(602個有地址可查者中的425人)。其他人住在巴士底獄附近的地區,如聖保爾和聖日爾凡。大約12個人住在市郊聖馬賽爾。有一點需要指出:居住在離巴士底獄1—2公裏處的勝利者很少(其中有1名住在聖奧諾雷的鎖匠以及住在格羅-卡佑的1名白鐵工人……)。更令人注意的特點是;大部分勝利者是作為剛組成的資產階級民兵到巴士底獄來取得武器的。這就駁斥了(如果有此必要的話)關於這是流氓和“社會渣滓”發動的革命行動日這樣一種訛傳。
泰納認為,參與8月10日攻占杜伊勒利宮和推翻王位的人“幾乎都是最低賤的平民或從事最低下職業的人”。泰納隻是根據印刷的資料得出這個結論的。他本來可以到國家檔案館去查閱巴黎各區開列的傷亡者名單(同時也是國民公會發放補助的名單)。在8月10日傷亡的300多巴黎人分屬於120種不同的職業。其中95人是手工業者或小店主(13名木工、12名鞋匠、8名高級細木工、6名煤氣工、4名假發師……)。這些人當中有37名幫工和18名其他雇傭勞動者(其中7人為碼頭工人、車夫或壯工)。從事所謂自由職業的人中有1名建築師、1名外科醫生和1名畫師;還有2名資產者。這裏需要注意的是,雖然雇傭勞動者占有很大比例,但是他們與手工業和小店鋪這兩個行業相比尚有很大差距。他們所占的比例甚至還不到一半。
然而,首都的各區幾乎都有人參加:在48個區裏有44個區參加。曆史上的各郊區仍保持革命先鋒的地位。盲人院區有8人陣亡,50人受傷;聖安托萬的蒙特勒伊區有18人傷亡;在聖馬賽爾的費龍斯泰爾區有19人傷亡,天文台區有18人傷亡。這兩個郊區的傷亡人數約占8月10日的傷亡總數的1/3—1/2。除了這些巴黎的犧牲者外,馬賽的國民自衛軍戰士還有24人犧牲,18人負傷。這是一次真正的全國性起義。8月10日的戰士,既不是法蘭西王子們的教師圖爾澤爾夫人所說的“一支強盜部隊”,也不是保衛派記者佩爾蒂耶所說的“一群走投無路的柏柏爾人,馬耳他人、意大利人、熱那亞人、皮埃蒙特人組成的烏合之眾”。他們是典型的無套褲漢,將要進行9月屠殺的正是這些人。
大多數聲稱提供了參加9月屠殺準確名單的材料都不可靠。在這方麵唯一可信的材料是共和四年(1796年)對39名被認為參加了1792年屠殺的人提出的起訴記錄。除了3人外,其餘全部都因無確鑿證據被釋放。他們都是30歲以上的手工業者和小店主。《9月屠殺》(1935年)的作者、曆史學家皮埃爾·卡隆指出,司法部長丹東的秘書法布爾·代格朗蒂納1792年11月5日對雅各賓派所做的證詞更符合實際。他宣告:“是那些參加過8月10日起義的人攻占了亞培伊獄……”
共和三年芽月12日(1795年4月1日)和牧月1—4日(1795年5月20—25日)的人民起義,是巴黎無套褲漢作為自主的政治力量為迫使熱月派國民公會接受他們的意誌而進行的最後一次嚐試。它的失敗以及市郊聖安托萬被解除武裝使無套褲漢的政治作用告終(直至1830年7月再度興起)。這是饑餓和貧困的造反。“麵包是他們起義的物質原因”,一名警察局密探這樣說道。這更加表明,無論芽月還是牧月,婦女起了重要作用。在這些革命的日子裏,她們隻比1789年10月略為遜色。同往常一樣,大部分起義者都是近郊平民區、市場附近的地區和首都市中心的男女市民。在幾百名因參加牧月1—2日事件而被捕的人中,有168人的職業是明確的;主要是手工業者和小業主,另有58名分屬於40幾個區的雇傭勞動者。這些區包括波潘庫爾區(13人被捕),軍械庫區(12人被捕)、盲人院區(10人被捕)、阿爾西斯區(10人被捕)。這份材料隻反映芽月和牧月參加暴動情況的一個側麵。同往常一樣,站在運動前列的是市郊聖安托萬的3個區和市郊聖馬賽爾的4個區。它們得到市中心各區的積極支持,如阿爾西斯區、人權區、忠誠區(市政廳所在地)、倫巴爾區、市場區、格拉維利埃區、小麥市場區。並且北部各區也給予了支持,如普瓦索尼耶爾區和北郊區。西部的博物館區和杜伊勒利宮區都派來了婦女支援。但是從整體看,西部像在熱月9日一樣,組成了一個堅強的整體來保衛國民公會及其各委員會。
實際上,168名參加牧月1—2日起義的被捕者隻是全體被捕者中的一小部分。而這些無法考察的被捕者也隻是全體起義者中極小的一部分。因為大部分起義者都逃脫了警方、各區以及司法機關的追捕。在因直接參加起義而被捕的男女總數裏,還包括相當多的(不可能有確切的數字)在牧月5日後鎮壓恐怖主義活動時被各區議會逮捕的人。此外,由於僅根據職業稱呼不可能確定社會身份(如往往難以區分師傅和幫工),所以要確定參加人民起義的各社會與職業階層的精確數字便更加不易了。但是,缺乏有效的數字分析並不妨礙發現這樣的事實:在工場主、手工業者、小商人、職員等1789年以來經常參加巴黎起義的各類人員中,雇傭勞動者占了相當大的比例。根據一些描述性的材料,在牧月2日的各非法議會中,在武裝力量的營隊裏,在國民公會被入侵的大廳裏,各區的武器和彈藥製造工人、手工行業的幫工、建築業的季節工活動更為頻繁,人數更多。
這樣,革命群眾的組成就明確了。他們既混雜又統一,並且都是巴黎底層的小市民。他們複雜的社會結構為芽月和牧月的行動以及1789年以來的人民起義都打上了同樣的烙印。1830—1871年間的巴黎起義也繼承了這些傳統。他們既不是缺乏社會聯係的局外人或“自治人”,也不是沒有經過技術培訓、因失業和貧困而擾亂秩序並易於被鬧事者利用的無產者。他們是手工業者、幫工、職員、小業主、小商販、小企業主和雇傭勞動者的集合體。他們都被昂貴的生活和政治危機所激怒。
在起義中,無套褲漢是占絕對優勢的,但是參加這些革命行動的還有為數不多的“資產階級”、靠年金生活者和自由職業者。在奪取巴士底獄、馬爾斯校場事件(1791年7月17日)、攻打杜伊勒利宮、共和三年牧月的爆炸性事件中都是如此。婦女在向凡爾賽進軍、生活必需品**和1792年及1793年的搶劫雜貨鋪以及牧月的鬥爭中起到特別重要的作用。相反,在以政治性為主的鬥爭中(如馬爾斯校場事件或攻打杜伊勒利宮)很少有婦女參加。1789年4月28日在市郊聖安托萬發生的雷維庸事件中,幾乎沒有婦女參加。這是雇主與雇工之間發生的唯一一次真正衝突。在比較有組織的鬥爭中,手工業者往往是主要參加者。幫工,學徒通常和工場主一起行動。馬爾斯校場事件和攻打杜伊勒利宮就是如此。鬥爭的熱情在某些行業,如家具業、建築業比較持久。木器工和高級細木工、瓦匠和木匠是革命群眾的主要組成部分。鞋匠和鎖匠也是重要成員。相反,在集中生產的工場工人中,除了煤氣工人外,參加上述鬥爭的人較少。
上述分析證實了大革命史學的一個傳統論點:聖安托萬和聖馬賽爾兩個郊區在革命鬥爭中始終占優先地位。聖安托萬的手工業者和幫工參加從雷維庸事件到共和三年牧月起義各次鬥爭的人數最多。在奪取巴士底獄鬥爭中市郊聖馬賽爾的參加者很少。它從1791年夏起趕了上來,但在曆次鬥爭中,它的參加者總是少於聖安托萬。巴黎市中心的某些區也表現出革命的持續性,如阿爾西斯區、倫巴爾區、格拉維利埃區、博物館區、奧拉托利會區、市場區和邦孔賽依區。
從泰納到加克索特,保守的史學強調在革命群眾中有流浪漢、無賴和罪犯,並且這些人是革命群眾的主要成分。這是警察當局、反革命記者和回憶錄作者對革命群眾的指責。它在很大程度上表現了有產者對“危險階級”的懼怕。實際上,這種指責沒有任何確鑿的事實根據。在我們掌握的68名雷維庸事件的被捕者和死傷者中,隻有3個流浪漢和3個有前科的人。其中2人因犯輕罪曾短期服苦役,第3人是一名代號為“V”的碼頭工人,他是個小偷。在39個被指控為9月屠殺的幫凶並於共和四年被判刑的人中,沒有一人以前上過法庭。攻占巴士底獄的662名勝利者,人人都有住宅和固定工作。文件表明,在共和三年芽月和牧月(1795年春)的被捕者中既沒有乞丐,也沒有流浪漢。更令人驚奇的是,在1792年1月和1793年2月搶劫雜貨鋪的事件中也是如此。
在接近社會邊緣的階層中,那些住在包租房裏,即沒有固定住處的勞工和失業者是革命群眾的重要組成部分。大批慈善工場的失業者曾參加了奪取巴士底獄前夕燒毀各入市稅征收處的騷亂活動。至於那些沒有固定住處的勞工,由於他們的數量多(根據唯一把他們單獨統計的1795年人口普查,他們有將近1萬人,分布在25個區),因此他們在參加鬥爭者中所占的比例高就沒有什麽可驚奇的了。他們占巴士底獄勝利者的1/10,雜貨鋪搶劫者的1/6,馬爾斯校場事件參加者的1/5。
以上這些是構成革命群眾基本成分的舊式的民眾階層,在當時被稱作“無套褲漢”或“無套褲漢階層”。在現代社會學看來,這些詞的含義較泛;但是從當時的社會條件來看,它們是完全符合實際的。不知是誰根據人們的穿著方式發明了這個能區分其政治與社會地位的單詞,有可能是貴族莫裏神甫。而且,當山嶽派獲勝時,熱情的積極分子和共和派都自稱是無套褲漢。但是,佩蒂翁1793年4月10日在國民公會作了更明確的解釋:“無套褲漢並不是指除了貴族以外的全體公民,而是指那些區別於有產業者的無產業者。”
無套褲漢以他們的服裝區別於人,並且同更高的社會階層是對立的。長褲是人民大眾的標誌,正如套褲是貴族和資產階級的標誌一樣。一直身穿套褲的羅伯斯庇爾則把“穿金色套褲者”和無套褲漢對立起來。共和二年獲月25日(1794年7月13日),一名警方密探在他的報告裏把無套褲漢同“穿長統絲襪者”對立起來。巴貝夫則發展了詞的意義,把全體法國人分為“套褲漢”和“無套褲漢”兩大類。
此外,無套褲漢還因其他行為區別於他人。他們仇恨貴族、商業和財富,甚至憎惡富裕。是這種對立使得前第三等級內部的社會界限難以分明,而且無套褲漢本身也不可能構成一個社會階級。他們同貴族當然有明顯區別,但是同中小資產階級的界限就不明確了。心態中的人民性是他們同後者區分的重要標誌。僅靠社會屬性不能確定其是否為無套褲漢。一個反革命的勞工就不能成為一名好的無套褲漢;而一名愛國的資產階級則很樂意被稱為無套褲漢。社會屬性由政治定義加以明確,二者不可缺一。這裏既不憑口頭的愛國主義,也不靠簡單的思想讚同,而在於實際的政治表現。無套褲漢參加了曆次全部的革命行動。共和二年西部方麵軍的一個軍事委員會主席布魯圖斯·馬尼耶在一封被截獲的信裏曾批評“政府對無套褲漢恨之入骨”。共和三年獲月21日(1795年7月9日)當他被傳訊時,有人問他,他所謂的無套褲漢指什麽人。他說:“無套褲漢就是攻打巴士底獄、8月10日和5月31日事件的勝利者,尤其是那些人們似乎要與之勢不兩立的人。”無套褲漢既通過他們的政治表現,又通過他們的社會條件區別於他人。但社會條件比政治表現更難以確定。
政治動機遠不能被排除在人民大眾的表現之外,他們仇恨貴族,認為貴族在搞陰謀,要求摧毀特權和實現權利平等。但比這更重要的則是饑餓,它是掀起民眾運動的主要因素,也是把手工業者、小業主、工人、職員等不同階層團結起來的凝聚劑。共同的利益促使他們聯合起來反對大商人、承包人以及貴族和資產階級中的囤積居奇者。
巴黎法蘭西衛隊區的裁縫雅各布·克利克說過:“采購者仿佛和農場主串通,把一切貨物以最昂貴的價格出售,以便讓工人餓死。”他因為這句話於共和三年牧月1日(1795年5月20日)被捕。在審訊時他大聲宣告:“我被不幸激怒了。我是3個幼齡兒童的父親,沒有財產。我必須每天工作來養活5口人,在剛過去的這個嚴寒的冬天裏,我幾乎沒有活幹。”
三、革命暴力
陰謀這一主題具有感情色彩,並包含社會關係方麵的內容。一切關係都是人格化的,一切事件都具體化為人的形象。其他社會階層的行為對我們來說是一整套符號,每句話、每個動作,甚至服裝都有其象征的意義,並且可以表達各種喜怒哀樂。這就是巴黎小市民的革命**所在。以及他們的熱情迅速高漲和複仇心理迅速膨脹的原因。若有人通過動作或語言表現出他屬於使人民遭受饑餓的那股凶惡勢力,那麽小老百姓就會把一切怨恨和苦水都集中發泄到他的身上。他們不攻擊整個製度,而是向那些成為替罪羊的個體或象征——人或產業——複仇。
平民對於“人”的複仇形式有焚燒或懸吊模擬像和組織相當嚴密的謀殺。
關於懸吊模擬像,根據書商阿爾迪的日記,1774年曾懸吊過財政總監泰雷神甫和大法官莫普的模擬像。他們被視為導致麵包昂貴的罪魁。關於焚燒模擬像,1788年9月18日在格勒諾布爾焚燒了掌璽大臣拉穆瓦尼翁的模擬像。司湯達在《亨利·布呂拉爾傳》裏寫道:“對於前不久在豐塔尼爾一次歡快的大火裏焚燒掉拉穆瓦尼翁模擬像之事,我幾乎想不起什麽來了(他出生於1783年,當時隻有5歲)。我為那個用稻草紮起來的穿著服裝的巨大模擬像感到惋惜。”根據書商阿爾迪的記載,在1789年4月27日市郊聖安托萬反對工場主昂裏奧和雷維庸的**中,好幾百人的隊伍從聖熱納維葉夫山走向市郊聖馬賽爾。他們舉著懸吊的昂裏奧和雷維庸的模擬像,並高喊:“第三等級判處雷維庸和昂裏奧在公共場所吊死並燒成灰。”
關於殺死替罪羊,1789年7月22日在巴黎沙灘廣場殺死了巴黎總督貝蒂埃·德·索維尼及其嶽父參政員富隆·德·杜埃。後者有一次曾說,假如人民沒有麵包,可以去吃草料。據阿爾迪記載,富隆在維裏被捕,被帶到巴黎市政廳前,“下頦上掛著一串蕁麻,嘴裏塞滿青草,胸前掛著一捆草料,仿佛是一條鎖鏈。”拉法夷特從市政廳的陽台上提議“同意把富隆老爺送往監獄的人舉手”。但是人群高呼:“吊死他,吊死他,不要送監獄!”於是,富隆被抓起來,拖到沙灘廣場,“立即被繩子吊在一根路燈柱上,升到30呎高處。但是繩子斷了,後來又重吊了好幾次。最後人們把他的腦袋砍下,紮在一條長矛尖上。”貝蒂埃被逼迫親吻他嶽父的腦袋,然後也被殺死。羞辱之極的是,他們的屍體被脫光衣服在街上拖拉示眾。1789年夏,像這樣當了不幸的替罪羊的大有人在。10月21日,麵包店老板弗朗索瓦因為隱藏了小麵包而被抓起來拖到沙灘廣場,吊到路燈柱上。他的腦袋被砍下插在長矛尖上遊街。
對於產業,人民大眾的行動是從最普通的自衛反應——限價到以搶劫和焚燒進行懲罰。
人民大眾限價的做法來源於小市民對於私有財產的觀念。他們可以把不動產,如土地、房屋視為私有財產,也可以把動產視為私有財產,如工具和勞動產品。但是他們從來不把生活必需品看作私有財產,尤其當糧食缺乏時更是如此。在饑荒之年擁有生活必需品隻能是靠囤積居奇;在人民大眾的詞匯表裏,囤積居奇是一個意義很嚴重的單詞,透過它表現出陰謀。由此產生了騷亂,如1793年2月25日人民到各店鋪巡視以查明存貨,並予以出售。這就是人民大眾的限價,是饑餓的群眾反對商人和囤積居奇者的自衛武器。由於記得王政時代在饑荒年月實行過限價措施,他們在這方麵的信心更強了。在大革命初期,人民大眾曾借國王的許諾或是地方當局遲遲不實踐諾言,把他們強加的限定價格合法化。在1775年5月3日巴黎的麵粉戰中,奮起的人民就“根據國王的命令”限定過麵包的價格。
當限價被拒絕時,搶劫就表現了人民大眾的懲罰願望。1792年11月,安德爾-盧瓦爾省的行政長官在匯報省裏的騷亂活動時,要求對必需的生活用品實行限價,以此作為危害較小的措施。人民群眾要求限價,如若不予同意,他們就會武裝起來,掠奪財產。1793年2月25日,那些拒絕實行限價的雜貨鋪被搶劫一空。根據《巴黎的革命》報導,示威者問道:“你有糖、咖啡和肥皂嗎?我們通知你,如果你想要我們尊重你的財產,就得以我們規定的價格出售所有這類商品。”根據共和三年的一份揭發材料,同一天在市場區,“他們為在雜貨鋪的搶劫正名。他們說,人民有權利懲罰那些貪婪的雜貨商”。法蘭西衛隊區的謝諾走得更遠。他於同一時期在科爾得利俱樂部聲稱:“搶劫的目的是符合道德的。”搶劫符合無套褲漢固有的平均主義要求。生存條件的極大差異使個人的索回合法化了。然而,搶劫的狂熱甚至在到達頂點時也隻是針對出售食品和生活必需品的商店。
搗毀是人民大眾複仇心理的一種更高程度的表現。1789年4月27日在市郊聖安托萬搗毀了昂裏奧和雷維庸的工場。這一事件早已聞名一時。7月11日搗毀了囤積大量穀物和麵粉的遣使會會士的住宅。據書商阿爾迪記載,“看到被他們稱為囤積的大量物資時,造反者怒火萬丈。為懲罰這些罪犯,他們毀壞了家具,進到地窖,捅破了所有酒桶。”1793年7月底,巴黎的供應困難到了極點。婦女們團團包圍了各麵包鋪。20日,在莫貝爾廣場被雞蛋的昂貴激怒了的人民群眾衝到貨架上把陳放待售的雞蛋全部砸爛。懲罰的意誌在需要得不到滿足時就會表現出來。
焚燒經常伴隨著搗毀同時進行,但是它具有另一種象征意義。它那既壯觀又徹底的破壞能力使之具有一種近乎神奇的、必能起淨化作用的價值。造反的人民正是用火來摧毀一切壓迫和貧困的象征:1788年8月燒毀夜間哨所;攻占巴士底獄前焚燒巴黎入市稅征收處;大恐懼時燒掉土地賦稅簿籍和幾座城堡。據書商阿爾迪記載,1788年8月29日,魯瓦亞爾宮街區的青年人和聖安托萬及聖馬賽爾兩個郊區的居民來到沙灘廣場,焚燒了掌璽大臣拉穆瓦尼翁的模擬像。“然後人群湧向設在新橋附近的哨所,把其徹底搗毀。他們趕走了裏麵的哨兵,奪走了他們的製服與武器以及在哨所裏發現的一塊金表和一塊銀表,並把它們統統扔進多菲納廣場上的火堆裏燒毀。”這一天被搗毀和焚燒的還有其他8座哨所。民眾把一切不能搬到多菲納廣場的東西都付之一炬。這是一場歡樂的大火,被作為象征而扔進火裏的有市場的門、哨所的崗亭、警衛隊員的武器和製服。焚燒完結後,運動也告結束了。1789年7月11日晚,燒毀拉肖塞當丹的入市稅征收處引起了一場攻打入市稅征收處的戰爭。到7月13日,40多個入市稅征收處被焚燒,門窗、賬本和收據統統被付之一炬。
對產業和人進行複仇,人民群眾在饑荒年月的這種行為是一種根深蒂固思想的表現。它產生於貧困與不安全。農民社會的可靠團結所提供的一整套保證逐漸消失也使這種報複變得更加強烈。
因此,暴力成為民眾運動的特點之一。它使資產階級終於和貴族決裂。
對於這種訴諸並頌揚暴力的行為,有時還需尋找其生物學方麵的根源。共和三年牧月關於前恐怖主義分子的報告經常強調他們易怒和暴躁的性格。這就使他們容易發火,“使他們說出一些髒話而既不考慮也不感覺其後果。”更為普遍的是,反動派把所有的恐怖分子都不加區別地稱作“嗜血者”。雖然不能完全按照字麵來理解警方的揭發和報告,然而也不能不指出:對於某些人來說,暴力確實意味著流血。共和三年牧月9日(1795年5月28日)被捕的法蘭西衛隊區的呢絨剪毛工阿爾比洛,以其對妻子和鄰居態度粗魯而聞名。他性格“冷酷、野蠻”,宣稱從9月大屠殺裏得到了很大樂趣。在同一地區,一個名叫雅葉的人在共和二年說過“他想看到血流成河,一直流到他的腳腕”。他因此於牧月6日(1795年5月25日)被捕。婦女也常常讚同這種恐怖主義的狂熱。勒佩勒蒂埃區的一個名叫博德雷的汽水女工,因為說過“她要吃那些反對無套褲漢的家夥的心”,於牧月8日(1795年5月27日)被捕。她也是用同樣的原則扶養孩子的,“她的孩子們總是在說殺頭、砍腦袋、血沒有流夠之類的話”。
我們不能過分強調這方麵,而且對此還需加以分析。也有的恐怖分子在日常生活裏是個好父親、好丈夫、好鄰居,是個“規矩人”。例如軍械庫區的鞋匠迪瓦爾。共和三年牧月11日(1795年5月30日),他因參加了1日的**而被判處死刑。據北郊區民政委員會的報告,在牧月5日(1795年5月24日)被捕的油漆匠約瑟夫·莫爾洛的身上體現出兩個截然相反的人,“一個是受他本性指導的人:溫和、誠實、慷慨,集所有的社會美德於一身,並默默無聞地奉行著這種美德;另一個是為當時的危險驅使的人,在血腥的色彩中集一切極端的罪惡於一身”。對祖國的憂慮、對貴族陰謀的擔心、騷亂時的氣氛、警鍾聲、警炮聲以及緊急集合號音,所有這一切促使這些人怒不可遏,造成了他們的第二性格。此外還有其他原因。生存條件造成的可悲的生物學後果、擁擠和衛生條件極差的房間(尤其是缺水)、有害健康的道路係統、地下管道難以想象的破爛不堪、健康的惡化以及風俗和行為的敗壞,所有這一切都導致了暴力。因此,資產階級感到在他們周圍生活的是這樣一些人:他們大多數是勤勞的,但是由於生活條件不同,他們在外形、智力和道德方麵都存在明顯差異,由此形成不同的階層。
然而,人民群眾的暴力行動並非是無緣無故的。它具有階級內容和政治目的。貴族的反抗迫使人民拿起武器。牧月5日被捕的小學教師穆薩爾在他的辯護書裏這樣寫道:“有人會說,我太狂熱了。不錯,正義的熱情在我身上燃燒,我充滿自由的**,我將永遠熱血沸騰地同祖國的敵人鬥爭到底。”斷頭台之所以深得民心是因為它是國民複仇的工具。它有以下各種美稱:“國民鍘刀”、 “人民斧頭”,“平等的長柄鐮”等。1789年以來貴族的陰謀加劇了人民大眾對貴族的階級仇恨,這也是造成民眾暴力行為的一個因素。共和二年風月6日(1794年2月24日),一個警方密探記下這樣兩段話:“現在還有斷頭台嗎?”一個衣著入時、個子不高的人問道。“有。”一個坦率的愛國者答道,“因為背叛一直存在。”這段話很好地說明了無套褲漢賦予暴力和恐怖的政治意義。
在共和三年,使用暴力具有更加確切的意義。恐怖是經濟統製的工具,它使全麵限價得以實現,從而保證人民得到每天必需的麵包。反動勢力正好與放棄限價和嚴重缺糧同時發生。因此有人把恐怖和每日的麵包等同起來,就像他們把人民政府和恐怖視為一體一樣。共和三年牧月1日(1795年5月20日),共和國區的木匠裏希耶宣稱: “在羅伯斯庇爾統治下,雖然鮮血流淌,但麵包不缺。如今血不流了,但麵包也沒有了。因此,為了吃上麵包,應該繼續流血。”無套褲漢不會忘記,在恐怖時期他們是不缺麵包吃的。人民大眾的暴力行動和恐怖行為與要求得到每日必需的麵包緊密相連。
假如沒有人民大眾的革命暴力,資產階級革命怎麽能勝利呢?不管群眾對此懷有怎樣特殊的目的,暴力和恐怖還是為資產階級廣泛清除了封建製和君主專製的殘餘。我們也不能忘記,資產階級本身在同貴族鬥爭的危急時刻總是毫不猶豫地使用暴力的。“難道這些血就那麽純潔嗎?”1789年7月巴納夫就曾這樣說過。
[1] 這是索布爾1980年3月27日在馬克思主義研究所“社會組織的曆史運動”分部組織的關於“心態與意識”的學術討論會上的發言。本文首次發表在該所1981年第二季度《曆史手冊》第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