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國革命政治文化無疑是一個極其龐大的價值取向和行為規則的體係,這個體係的複雜性,恐怕無論怎樣強調都不會過分。

首先,它包含了參加大革命的個人和群體所有話語(discours)和實踐(pratiques),以及由這些話語和實踐所反映出來的全部明晰的和模糊的觀念形態。作為一種曆史的創造,這種政治文化既確定個人和群體活動的目的,又通過個人和群體的活動不斷得到精煉和發展;它維持政治活動並賦予其特定的意義,同時它自身也在這種政治活動的過程中,隨著新要求的提出和舊要求的變化而形成和變化。結果,異質的話語常常相互重疊,變化不息的實踐常常疊加在一起,共存於日常生活和人們的意識之中,某些時期的話語和實踐似乎已經被清除了,可實際上它們的痕跡卻仍然能夠影響新的話語和實踐的意義。因此,無論就本書的篇幅還是就筆者的學力來說,要對如此龐雜的政治文化體係作一個哪怕是大致的界定,都是不可能的。

其次,革命政治文化從總體上來說應該是當時法國的大眾文化與精英文化相互衝撞、相互修正、相互滲透、相互對抗又相互融合的產物。既然如此,它就不僅包含有複雜多變的精英文化的各種因素,而且包含有源遠流長的大眾文化的許多經過修正的和未經修正的因素,那景象又該是多麽的撲朔迷離!

再者,革命政治文化本身又絕非鐵板一塊。由於法國革命者是一個成分極為複雜的社會群體,其中不僅有階級、階層的差異,而且有職業、身份、教養、性別、籍貫等不同,所以他們對革命政治的認識、感情和價值判斷也必然千差萬別。這就是說,在相對統一的大革命政治文化內部,盤根錯節地存在著各式各樣的亞政治文化。

任何頭腦清醒、尊重事實的法國大革命史學者恐怕都不會否認這種亞政治文化群的存在。如美國芝加哥大學教授K.M.貝克就這樣明確指出:政治文化的概念“並不否定社會利益對政治實踐的實質性影響,盡管這個概念確實認為(由於個人可以被視作許多相關地位的占有者,因而也可以被視作許多可能使他們各各相異的“利益”的擁有者)各相關的社會群體的個性和它們各自要求……的性質不是事先就有的,而是在政治實踐的過程中被確定下來的”,研究政治文化“也不是企圖把一個關於話語的概念領域淩駕於社會生活的‘各類現實’之上,相反,它把整個社會生活看作一種無所不在(因而意義重大)的因素,並把概念的活力看作社會活動的一種形式”。貝克還認為:政治文化並不一定是一種嚴格單一性的結構,社會中相互競爭的各種要求總是在許多不同的個人和群體之間不斷地進行著磋商;盡管這些政治語言的遊戲常常錯綜複雜地重疊在一起,它們卻不一定是單一性的或同質的;事實上隻是在很少的情況下,即在發生了真正的革命危機的情況下,當嚴峻的革命形勢“像磁石吸鐵屑一樣”把各種不同的利益集團聚攏到一起來的時候,當各種異質的要求和複雜的社會活動被按照能引起社會大部分成員共鳴的方式迅速簡化,從而形成一些清楚的、一致的選擇的時候,各種政治遊戲的用語才能匯合成一個統一的‘詞匯場’,政治文化才能在驟然間成為革命者意識中的一種“各對立麵的統一體係”。顯而易見,既然政治文化是這樣一個亞政治文化群的對立統一體,那麽,要真正了解法國革命的政治文化,就應該弄清該政治文化中亞政治文化構成的實際狀況和各亞政治文化之間的辯證關係,而這,無疑又是一個令人瞠目的巨大課題。

作為一個極初步的嚐試,本書無意於也不可能窮盡法國革命政治文化的全部內容,至多隻能就該課題的一些個別方麵做一些相當疏泛的探討。可是就我們的研究範圍和目的而言,在進行這些探討之前首先對下麵兩個關於大革命政治文化的一般性問題作出明確的回答或假定,似乎仍然是十分必要的。

1.大革命政治文化的根本特征

應該說,明確了這個問題,也就抓住了大革命政治文化眾多因素中最核心、最關鍵的因素。這個問題似乎並不難回答,因為它是同眾所周知的法國大革命的根本特點密切相關著的。

近代法國革命迭起、動亂不已:有1789—1799年或1814年的革命,1830年的7月革命,1848年的2月革命,1870年的9月革命,最後還有1871年的巴黎公社起義。可是說也奇怪,盡管有這麽多次革命,但在史學討論中隻要一提到“法國大革命”,甚或隻要一提到“法國革命”,無須提及其年代,人們的潛意識就會立即反應出這指的是1789年發生的那一次,大家多多少少都有這樣一種印象,好像唯有1789年發生的革命才能稱得上是“革命”似的,此後的曆次革命,實際上都不過是企圖顛覆舊政權的人民起義或暴亂而已;如果說所有這些事件都算得上是“革命”的話,那麽,能冠以“偉大”或“大”這類修飾語的,也隻能是1789年發生的那一次。因此,幾乎完全不必擔心像“法國大革命”或“法國革命”這樣簡略的指代會引起年代理解上的混亂。

我們再把目光投向整個近代世界。那也是一段風起雲湧、非同尋常的革命史:早期的資產階級革命除了法國革命之外,還有1566—1609年的尼德蘭革命、1640—1688年的英國革命和1775—1783年的美國革命。稍後,在18世紀末19世紀初,發生了席卷拉丁美洲的獨立革命;在19世紀中葉,又發生了席卷歐洲大陸各國的1848年革命和民族民主運動,發生了日本的明治維新和伊朗、印度等國反殖民主義、反封建主義的民族大起義;到近代史末期,又發生了1905年和1917年2月俄國革命、1905—1911年的伊朗革命、1908—1909年的土耳其革命、1910—1917年的墨西哥革命和中國的太平天國革命及辛亥革命……如此眾多的革命事件,盡管都不無自己重大的曆史意義,尤其是英國革命還被認為具有開創了世界曆史新紀元的意義,可都沒有一次能夠像法國1789年革命那樣被人們響當當地稱作“大革命”,這又是為什麽?

1989年7月14日,在巴黎舉行的法國大革命二百周年慶典,盛況空前。親自蒞臨典禮的有西方七個主要發達國家和二十七個第三世界重要國家的首腦人物,許多國家還派出了陣容強大的儀仗隊,加上專程前往采訪或觀光的4500多名各國記者和300多萬名遊客,使這一天成了全世界人民的節日。不同膚色的人們在協和廣場匯成歡樂的海洋,《馬賽曲》高亢激越的旋律激動著整個世界。試想,近代史上還有哪一次革命能夠獲得如此廣泛的世界認同,能夠博得如此崇高的曆史殊榮?!

看來,法國革命之所以“大”,的確是由於它具有某種非同凡響的特殊意義。為解釋這一點,列寧說過這樣一段經典性的名言:法國大革命——

被稱為大革命不是沒有道理的。這次革命給本階級,給它所服務的那個階級,給資產階級做了很多事情,以至整個19世紀,即給予全人類以文明和文化的世紀,都是在法國革命的標誌下度過的。19世紀在世界各個角落裏隻是做了一件事情,就是實行了、分別地實現了、做到了偉大的法國資產階級革命家們所創始的事情……[1]

照此看來,列寧顯然是把19世紀資本主義輝煌成就的“頭功”給了法國革命,因為資本主義在全世界獲得勝利的整個事業,是“法國資產階級革命家們所創始的”。

可是我們要知道,世界曆史上資產階級反對封建製度的鬥爭,遠不是從法國革命開始的。按馬克思主義的看法,在法國革命之前,資產階級已經舉行過兩次反封建製度的大決戰:第一次是德意誌宗教改革,第二次是英國革命。如果說宗教改革的主要成果隻是通過反封建教會的鬥爭促進了思想解放,提供了資產階級革命的某種理論武器,那麽第二次決戰卻畢竟是以封建主義的第一次世界曆史性的失敗而告終的。既然如此,列寧又為何要“重法輕英”,大力強調法國革命的首創性,而隻字不提早於法國革命一個半世紀的英國革命的偉大曆史功績呢?

因此,法國革命之所以“大”,一定還由於它有什麽明顯“優”於英國革命的地方。而這個問題的答案是現成的。請看恩格斯的這段極其著名的比較分析:

法國大革命是資產階級的第三次起義。然而這是第一次完全拋開了宗教外衣,並在毫不掩飾的政治戰線上作戰;它也是第一次真正把鬥爭進行到底,直到交戰的一方即貴族被消滅而另一方即資產階級獲得完全勝利。在英國,革命以前和革命以後的製度之間的繼承關係、地主和資本家之間的妥協,表現在訴訟程序被繼續應用和封建法律形式被虔誠地保存下來這方麵。在法國,革命同過去的傳統完全決裂;它掃清了封建製度的最後遺跡,並且在民法典中把古代羅馬法……巧妙地運用於現代的資本主義條件;它運用得如此巧妙,以致這部法國的革命的法典,直到現在還是包括英國在內的所有其他國家在財產法方麵實行改革時所依據的範本。[2]

我們幾乎看到了恩格斯在談到法國革命獨特的、空前的徹底氣概時眉飛色舞的興奮神態。的確,英法兩國的革命,盡管性質相同、目標一致,但在行為方式上卻顯出強烈的反差:前者妥協、保守,後者激進、徹底。法國革命之所以“大”,之所以“優”於英國革命,其根本的秘密就在於它的激進性和徹底性,在於它“真正把鬥爭進行到底”了,按馬克思的話來說,就是它通過恐怖統治的“猛烈錘擊,像施法術一樣把全部封建遺跡從法國地麵上一掃而光”。[3]——總之,在於它“同過去的傳統”實行了“完全的決裂”。

這就涉及了英法兩國革命在對待過去傳統的態度上的一個重要差異:前者表現出謙卑溫順的虔敬,後者則表現出義無反顧的決絕。而這種差異,無疑是英法兩國民族性格與民族精神的差異的深刻反映,它規定著兩國革命政治文化不同的發展趨勢,也規定著兩國革命不同的政治行為方式、不同的曆史影響和不同的曆史地位。

所以,法國大革命政治文化的最重要的特征,也就應該被歸結為這樣一種“同舊世界徹底決裂”的觀念或信念。

在法國革命人士的言論中,關於這種“決裂”信念的表述俯拾即是。如一位名叫馬拉-莫熱的某無套褲漢組織的領袖曾這樣宣稱:

革命絕不能半途而廢。革命不進行到底就會流產。曆史上所記載的及當代人所試圖發動的曆次革命之所以均告失敗,都是因為人們要用舊習慣匡正新法律、用舊人物管理新機構的緣故。……革命者應當無視一切形式和一切規則;革命者應當踢開一切阻礙革命前進的絆腳石,堅定不移地把革命進行到底。

作為著名雅各賓派領袖之一的比約-瓦萊納,也在他發表於共和三年的一份題為《社會製度的更新原則》的小冊子裏指出:“重要的是在嶄新的基礎上進行重建而不是修修補補。在已經動搖的基礎之上絕無可能築起堅固的大廈。”

托克維爾則這樣生動地描述過當時法國革命派的這種“決裂”心態:

法國人在1789年作出了任何其他民族都不曾作出過的巨大努力,來從根本上改變他們的命運,並在他們迄今為止的曆史和他們所希望的未來之間開出一道鴻溝。為此,他們謹小慎微地極力不把任何過去的舊東西帶到新環境中來,並給自己規定了種種限製,力圖養成一套不同於他們父輩的習慣。總之,他們殫精竭慮地要把自己弄得麵目全非。[4]

看來,“同過去的傳統一刀兩斷”這一觀念,作為大革命時代法蘭西民族所特有的一種信念或價值取向,的確是法國革命中一切激進的、暴烈的行為方式的一個極為重要的心態根源。林·亨特就很敏銳地看到了這一點。她還正確地指出,早在1789年6月17日第三等級宣布“國民議會”成立之前,法國社會中就在悄悄地發生著“一個以某種不斷成長著的同過去徹底決裂的信念為實質的先期革命進程”,從這一信念之中,將引申出包括民主政治語言在內的“革命語言的一切其他主要原則”。所以,盡管我們還無從對大革命政治文化的複雜內涵加以明確界定,但其最根本的特征還是十分醒目的,而抓住了這一根本特征,便掌握了理解革命政治文化各內在因素之間的邏輯聯係的鎖鑰。

2.大革命政治文化的基本構成

應當看到,盡管在法國大革命時代普遍流行著這種“決裂信念”,但這一信念在革命陣營的不同派別之間不可能是完全統一的和等值的,而是客觀上存在著程度深淺的不同。我們承認法國革命者懷有“決裂舊傳統、重建法蘭西”這一共識,並非企圖掩飾或抹殺革命陣營內部各派別在政策選擇和政治理想方麵的差異。實際上,在采用什麽樣的手段破壞舊世界和按照什麽樣的藍圖建設新世界的問題上,革命陣營內部無時無刻不存在著形形色色的溫和派與激進派的分歧、對立乃至生死拚搏。一般說來,在政治上愈是激進的派別或群體,它們同舊世界決裂的態度亦愈是堅定和徹底。我們在這種情況下仍然強調一種大致共同的“決裂信念”以及建立在該信念基礎之上的相對統一的法國革命政治文化的存在,根據的是這樣一個事實,即在當時法國的曆史條件下,革命陣營內部的種種矛盾和鬥爭,無論其表現形式多麽尖銳,都遠沒有,也不可能嚴重到足以上升為社會主要矛盾的程度。當時法國社會的主要矛盾,始終都隻能是資產階級和封建反動勢力的矛盾。正是這一對主要矛盾,決定了法國革命者政治心態的大致共同性,因而也決定了大革命政治文化的相對統一性,而革命陣營內部各種不盡一致,甚至尖銳矛盾著的政策選擇和政治理想,實際上隻具有在相對統一的全國政治文化內部的各種亞政治文化的意義。

然而這些亞政治文化卻是無論如何不容忽視的,因為忽視了它們,便忽視了法國革命者社會成分的全部複雜性,從而忽視了對大革命政治文化內在矛盾性的分析。顯而易見,法國革命者的社會構成是極其複雜的,其中不僅有階級、階層的差異,而且有職業、身份、教養、籍貫等不同,所以這個大群體實際上可以按不同的分類法劃分成無數個小群體,而每個小群體又都必然地擁有自己的價值觀或文化,也正是所有這些各各相異、雜亂紛呈的價值觀或文化之間的矛盾運動,為整體的大革命政治文化的形成與發展演變提供著基本的動力。

可是,大革命政治文化的結構既然如此錯綜複雜,那麽還有無可能從中理出一個頭緒來呢?

企圖一下子弄清這種結構的全部奧秘,當然是不可能的。這裏,我們隻能按曆史唯物主義的基本原理對其主要層麵的基本構成作一個大致的假設。

我們承認,把18世紀法國社會的基本矛盾概括為資產階級同封建貴族階級的矛盾,看起來似乎有些過於簡單化,因為這忽略了太多的細節、太多的例外、太多的偶然性因素。然而我們又不得不承認,這種概括顯示了一種偉大的洞察力,為我們透過雜亂無章的曆史表象來認識法國大革命的本質指出了一條重要的途徑。同樣,研究法國大革命的政治文化的複雜構成,從本質上看,仍應當從革命參加者的階級或階層的構成中去把握。而是否應該用這種階級分析的方法來研究政治文化問題,也正是西方學者在政治文化觀方麵的一個重大分歧點。如西方現代政治學的政治文化理論創始人阿爾蒙德、韋爾巴等,就因把“全國文化”看作獨立於社會分成社會階級現象之外的一個整體而招致物議。法國著名政治學家莫裏斯·迪韋爾熱很中肯地指出:“阿爾蒙德和韋爾巴的研究無視各社會階級之間的差別,就會忽略同一國家的各個社會階層同全國文化保持著不同關係這一點,而全國文化是由統治階級強加的。如果認為肯定存在著適應各個階級的亞文化群,認為統治階級企圖把本階級的文化同整體文化融為一體和把這種文化強加於人,或認為阿爾蒙德和韋爾巴的調查浮於表麵,因為他們不懂得階級及其亞文化群,那麽就可以說,這個批評是站得住腳的。”由此看來,承認不承認各階級亞文化群的存在,實際上也正是一個承認不承認在社會與文化之間存在著一定意義上的必然聯係的問題。

如果承認文化與社會有一定意義的聯係,那麽我們就可以順理成章地認為,總體的法國革命政治文化在一定意義上就是參加革命的各階級或各階層亞政治文化的總和。而大革命參加者的成分雖然龐雜,但就其本質特征來說無非是這樣兩大社會群體;一類是資產階級,一類是以小資產階級為基本成分的人民大眾(城鄉平民)。於是,在一定程度上,大革命的政治文化也就可以相應地大致劃分為兩大組成部分,這就是資產階級的亞政治文化和人民大眾的亞政治文化。這種分野,盡管與前麵討論過的“精英文化”和“群眾文化”的分野有部分的重疊性,但反映的畢竟是完全不同的事實,不可加以混淆。也就是說,在法國大革命的政治文化中,不僅存在著精英文化和群眾文化的對立統一,而且還存在著資產階級文化和人民大眾文化的對立統一;前者反映了一切文化所固有的內在矛盾性,後者則體現了大革命政治文化所特有的階級性特點。

應該說,也正是這兩大階級亞政治文化之間的矛盾運動,在很大程度上規定了法國大革命政治文化獨特的發展道路和強烈的個性色彩。因為很顯然,這兩大亞政治文化的劃分,實際上涉及大革命政治文化中領導階級文化與被領導階級文化,或者說(尤其在資產階級取得了政權之後)統治階級文化與被統治階級文化的分野,而統治階級的文化往往就是占統治地位的文化,至少有這種力圖取得文化上的統治權的傾向。正如迪韋爾熱所指出的那樣,統治階級總是“企圖把本階級的文化同整體文化融為一體和把這種文化強加於人”,要讓整體文化為它服務。當然被統治階級也不會對這種旨在維持物質統治的文化統治一味地逆來順受,所以才有大革命中人民大眾亞政治文化同資產階級亞政治文化及其所支配的整體的大革命政治文化之間的對抗。正是在這裏,我們發現了導致整體的大革命政治文化在革命的上升階段步步走向激進的一個極為重要的能量源,這就是人民大眾的那種顯然比資產階級熱烈、激進得多的自由平等觀,或者說人民大眾較之資產階級更為堅定和徹底地同舊世界決裂的信念。法國大革命之所以具有那種英國革命望塵莫及的“徹底性”,在大革命中形成的近代法國政治文化傳統之所以帶有突出的激進性、分裂性和二元對抗性色彩,以及大革命後的法國之所以長期存在一股異常強大的左派勢力、存在近乎勢均力敵的左右派對壘(以致人們常說存在著“兩個法國”),都顯然與大革命時代人民大眾亞政治文化所起的重大作用有深刻的關係。法國的革命資產階級迫於鬥爭形勢的需要和人民大眾結成過聯盟。一般說來資產階級由於既有錢又有閑,富於教養和學識,較之缺乏受教育機會的廣大勞動群眾,自然在文化上具有無可爭議的優勢地位。然而這種情況也並不是絕對的、一成不變的。我們知道,在大革命的**期間,伴隨著封建大地產被暴力分割、最高限價法令的頒布及懲治陰謀家和投機商的斷頭台的樹立,還出現了窮人的“小紅帽”取代資產階級的“自由帽”而成為至高無上的革命象征物,以寬大的長褲、工作服、平坦的頭發和紅色無邊軟帽為特征的平民裝束成為流行裝束,18世紀溫文爾雅的上流社會語言為卑賤粗野的平民語言所衝擊,驕奢**逸、輕佻**的資產階級風氣為儉樸勤勞、嚴肅刻苦的無套褲漢風尚所掃**等社會文化現象。這說明資產階級為了動員人民大眾的革命偉力來戰勝強大的反動勢力,曾一度向人民大眾作出了重大讓步,以致讓人民大眾亞政治文化在一定階段取代了資產階級亞政治文化的主導地位。盡管人民大眾在政治文化上的這種主導地位隻是有條件的、暫時的——隨著形勢的好轉,資產階級很快通過“熱月反動”重新確立了自己的文化統治,但正如一句法國格言所說的:“任何複辟都是革命”(Toute restauration est révolution,意即一切複辟都保存著部分的革命成果),熱月黨人終究無法徹底清除革命政治文化由於人民大眾的大規模參與而被打上的激進民主主義烙印。果然,在19世紀的一係列重大革命事件中,作為“小紅帽”變體的、常常呈紅色的“弗裏吉亞帽”仍一直被人們奉為典型的革命象征物,而巴黎工人在1832年6月反七月王朝的起義中打出的紅旗則鮮明地反映了“小紅帽”革命象征意義的發展與升華。1849年,法蘭西第二共和國內政部長福舍專門頒布法令,禁止人們使用所謂“帶煽動性的標誌”,聲稱:“紅旗是對起義的召喚,小紅帽使人想起鮮血和悲傷,樹立這些令人傷心的標誌無異於慫恿違法與暴力。”實際上,紅色直到今天還是世人公認的革命的顏色,僅這一點,就有力地證明了法國大革命人民大眾亞政治文化所具有的世界性的長時段影響。

所以,從階級關係上去把握法國革命政治文化中最基本的亞文化構成,重視資產階級亞政治文化和人民大眾亞政治文化的對立統一關係,仍然是理解整體的大革命政治文化的一條不應忽視的途徑。

[1] 《列寧選集》,第3卷,第851頁。

[2] 《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3卷,第395頁。

[3] 《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1卷,第171頁。

[4] 托克維爾:《舊製度與大革命》,巴黎,1986年,第4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