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夜無眠。

清晨,寧夏打包著行李要走,肖淩拉住她。

寧夏正色道:“你說過,我這次幫了你,你就還我自由。你可比我想象的還要危險,肖公子。”

“是嗎?”肖淩苦笑。

“對不起,沒辦法一起了。”寧夏說。

她不能拿自己開玩笑,肖淩膽子大到刺殺皇帝,必定不是一般人!刺殺原因他沒解釋,她也沒追問,也沒必要追問了。

“一起走吧,我們今天也要離開龍臨山莊了。”肖淩左手按住肩,傷口已經不流血了。

在集市口說分手,寧夏瀟灑地背對著肖淩揮手告別,走的時候,連頭都沒回。

看似瀟灑,寧夏其實是無奈。

天知道她有多無奈。

但向好的方麵看呢,她至少離開了邦什,暫時躲過了追殺,還有,至少肖淩很大方,給了她很多銀子。

這麽看,情況還不壞。

市集上一陣喧鬧聲把寧夏的注意力都吸引了過去。張望了一下,前方三丈開外的地方很熱鬧。

寧夏奮力從人群中擠了進去。人很多,差點把她的破帽子給擠掉了!扶了扶正,詢問之下,才知道這裏是在征兵。

寧夏湊上去,對記名冊的小弟眨了眨眼睛,說:“我要報名!”

後麵的男子一把推開她,吼道:“你插什麽隊!”

寧夏回頭看去,驚歎,那男人好大的個啊!估計兩個寧夏的分量也比不過他一個!

真不知道契沙人都是吃什麽長大的,怎麽會發育得如此過度!轉念一想,契沙的牛馬不也是以壯出了名的嗎?這麽想倒也不奇怪了。

寧夏狠狠瞪了他一眼,站到一邊,讓他先登記。

“叫什麽名字?”記錄員問。

“滿大牛。”大個回答的聲音很洪亮,寧夏汗顏……這名字還真適合他!

等他寫完,寧夏又填上自己的名字。尾筆剛落,忽然有人一把抓住了她的手腕!她驚訝之下回頭,發現竟然是肖淩。

肖淩一臉怒氣,把寧夏拖到城角,對她吼道:“你瘋了!一個女人跑去參軍!”

寧夏甩開他的手,揉揉被捏得發紫的手腕,瞪還他一眼,“管你什麽事!”

肖淩臉色一陣白一陣青。

他自己也不知道為什麽,看著她離開的背影,竟鬼使神差地跟了過來,結果,發現她竟是在征兵處報名!軍隊裏一旦發現有女人,是要立斬的!況且她還是邦什人!

她這樣跑到契沙的部隊裏,真有一百個腦袋都不夠人砍!

寧夏拍了拍他的肩,露出自信的笑容,說:“謝謝你的關心,我有我的想法,而且,我能保護自己,不會被發現。”

說完,寧夏轉身離去,第二次留給肖淩一個“一去不複還”的背影。

回到報名處領取物品的時候,肖淩從後麵追了上來,兩手朝桌上一拍,把桌上東西都震離了幾分,又回落下來。

他對記名的小弟吼道:“報名!肖淩!”

記名冊的小弟被他這一嚇,毛筆都掉到了地上……不就是報個名麽,怎麽跟凶神惡煞似的!

寧夏的驚訝遠大於記名冊的小弟,她把肖淩拉到一邊,低聲說:“你瘋了!?”

肖淩回以一個陰狠的笑容:“我就是瘋了!”

這次征兵隻是在契沙東部地區小規模的征集,一共征集了十萬人,十萬人在位於落柏城西南方向的南部軍營集訓。從落柏城到南部軍營,行程十五天,不算遠,卻走得寧夏腳都要斷了。她很肯定,她這輩子絕對沒有走過那麽多的路!

由於分組的排製是按照報名時間先後編排,所以寧夏與肖淩,還有那天推開她的滿大牛,都編到了一個排,行軍時也一起走了。

都是新兵,行走速度慢得可笑,開始兩天還好,到了第三天,所有人都露出了疲態,寧夏的腳,已經是磨出了水皰後,水皰又扁下去,然後又在加厚的皮層下再出了一個水皰!

肖淩一路上都在給她講笑話,寧夏累級了笑不出來,反到是惹得滿大牛一陣陣哄笑。

肖淩跟滿大牛解釋說他和寧夏是表兄弟,寧夏從小體質就不太好。這讓從小體質超級好的滿大牛對寧夏抱以深切的同情,幫著寧夏一起拎行李。

於是到最後,滿大牛和肖淩每人拿了寧夏一半行李,寧夏很舒坦地開始了她的零負擔行軍。

本來十五天的行程,走了二十天才到。盡管如此,在到達軍營的那天,所有人都如同脫胎換骨了一般,臉上明顯多了一份堅毅。

“軍人,就是為家,為國而戰的勇士!”到達軍營的第一天,南部軍營最高統帥,契沙國南將軍龍沫九第一句話就如此說,“身為軍人,你們的生命已經不再屬於自己了!隨時要做好犧牲於戰場的準備!要以生命來捍衛國家,捍衛百姓!”

契沙軍隊的編製,以十萬為師,萬人為團,千人為營,百人連,二十人為排。肖淩,寧夏和滿大牛被分到一團一營四連五排。肖淩編號114515,寧夏編號114508,滿大牛編號114507。散去後,各自以排為單位進入營房。

肖淩走在前麵,占了一個靠牆的床位給寧夏,自己睡在她旁邊的位置上。寧夏感激地對他微笑,心裏不禁一暖。

有同伴,似乎是件不錯的事。

新兵營並沒有多餘的時間用來休息,第二天便開始了艱苦的訓練。

早上是進行最基礎陣營訓練,到中午的時候,滿大牛在老遠就喊著肖淩幫忙搬箱子,說:“這幾箱子的兵器,是咱們五排的。”

“我們才二十來人,用得了那麽多嗎?”寧夏也趕去幫忙,卻被嫌礙手礙腳,隻好在一邊看。

搬到較場上,肖淩打開,發現裏麵還真是十八般兵器皆有。趕過來的新兵們個個興奮地每個都把弄來試試。

“聽我們連長說,每種兵器都要學,但是也可以自己挑最用得慣的進行訓練。三個月後,要進行比試來整和兵種,比試過程都會有將軍在一邊看著,如果表現突出,可以直接升為騎兵,或晉升長官!”滿大牛把剛從連長處聽來的消息告訴大家,聽者均興奮不已。

滿大牛見大夥都專心開始在挑武器,也趕緊上去挑起來。

肖淩有點發怔。

他之前從來未注意過,以強、狠出名的契沙軍,竟有這樣的製度!以這種形式訓練士兵,控製得好則可以充分發揮每個人的特長,但如果控製不好,反麵效應也是相當可怕的。

肖淩微薄的唇角不經意揚起,心想在這裏看來還真能學到不少東西!

眼角餘光瞥到寧夏,她正手拿大刀發怔。

“你學過點嗎?”肖淩問。

寧夏搖頭。她連在宮殿裏跑動都會被她親愛的母後教訓,何況舞刀弄槍!

“別用大刀。你力氣太小,不適合。”肖淩說著,從武器箱中挑出一把短刀。此刀比一般匕首略微長點,小巧了許多,是很多揮重兵器的戰士貼身專用的。

寧夏把刀握在手中,大小剛合適。

“用兩把。”肖淩又遞了一把給她,說,“力量不夠,就要用速度彌補,雙刀即能防禦又能進攻,單手擋不住的進攻,可用雙手。”

寧夏很鄭重地點了點頭。

發完武器的當天下午,一團一營四連來了一位教官,叫崇涵。這位教官約莫四十來歲,剛毅的臉,剛毅的眼神,一看便知是被戰爭打磨出來的。

列好隊伍,幾個兵搬來幾十個箭靶,崇涵說的第一句話就是:“箭,是死神之手。”

他說:“一個神箭手,可以在最短的時間,最遠的距離,殺死敵方最強的戰士!僅僅在拉開弓的一瞬間,勝負已經決定!而弓箭同時也是防禦和伏擊最好的武器,可以做到以少擊多,能以最少的損失獲取最大的勝利!我想看看我們連裏,一百來號人中,有沒有神射手!”

說到最後一句話的時候,隊伍裏響起了陣陣呐喊。在契沙,神射手是每個部落裏最值得驕傲的稱號之一,騎射格鬥一向是契沙人傳統的強項,其精神已經融入了骨血之中。

似乎感染到了大家的熱情,寧夏也躍躍欲試。

箭靶位於百步遠處,肖淩那隊十個人,前九個人中,有七個射中了靶,這讓他暗暗心驚。尚是新兵就有那麽好的素質,不可想象幾年後契沙的軍隊實力將強大到什麽地步!

肖淩是最後一個射箭的人,輪到他的時候,他豫了一下,但很快,拉開長弓,瞄準,射出,箭正中紅心。

周圍看到的人都歡呼了起來。

契沙人樸實大方,有著極其寬大的心胸,他們崇拜英雄,他們仰慕勝者,他們會虛心學習,隻為了讓自己向心目中的英雄更靠近!

肖淩被周圍的氣氛感染了,不禁也麵露笑容。

而另一邊寧夏卻像根癟了的青菜,望著手裏的弓發呆。看似容易的射箭,原來有那麽難!她使出全力剛好能把弓拉開,什麽瞄準,完全別提了,手都是抖的……

她抬眼看向肖淩,肖淩似笑非笑地對她聳聳肩,笑著說:“這張隻是輕弓。”

寧夏很認真地對肖淩說:“教我。”

之後,每天早上依然是基礎訓練,走步,站隊,以及根據指示改變隊型。這是最枯燥,卻也是最鍛煉綜合素質的地方了。下午是兵器的訓練,肖淩不隻是教她射箭,還教她刀法。她是營房裏早上起最早起床的那個,也是晚上最晚睡覺的那個!她心裏清楚,女人和男人在體力上天生就有差異,她如果再不努力,就真沒救了。

弓都拉不開,談何射箭。

於是肖淩給寧夏安排了肌肉的訓練,每天早上提重物,來回在校場上跑!他還向崇涵借了張硬弓,讓寧夏去拉,直到能穩穩拉開為止。

夕陽斜斜地潑灑在校場上,染紅了盛夏梧桐的葉。

寧夏躺在樹下,弓就放在她身邊。肖淩吃飯的時候找她找不著,這才在樹下發現了她。

他走近,寧夏眼皮都沒有抬起。他的腳步聲,她聽得出來。

“我不想放棄,可是怎麽辦,我連抬起手臂的力氣都沒有了。”寧夏想哭,這是一種深深的無力和無助。

“為什麽我不是男人啊?”她嗚咽了出來。

肖淩在她身邊坐下,揉了揉她的頭發,滿眼溫潤地對她微笑。

“你以為我生來就什麽都會嗎?”他輕聲說,目光望向遠處的山巒,“我不是天賦迥異,而是努力。從五歲起,我就開始學射箭了。”

第一次聽肖淩講起自己的事,寧夏坐起身,看著他,夕陽把他的臉部輪廓勾勒得格外柔和。

“我家有七個兄弟,我排行第四。我大哥和我是一個母親生的,大了我七歲。母親是父親的正室,但是母親在我七歲的時候,就因病去世了。大哥是個老實人,什麽都不爭,可是我不一樣,我受不了其他兄弟歧視的目光,我什麽事都想做到最好。我是五歲開始學射箭的,一年不到的時間,弓握手上的漆,全部被磨掉了。一般的弓要到那種磨損程度,至少得用七八年。”說到這裏,肖淩看寧夏一臉的不相信,輕敲了一下她的頭,“不信以後拿給你看,那把弓我還放著。”

隻是……如果有這個機會的話。

“說下去。”寧夏很好奇,看著他淡淡的笑容,她相信。

“最開始手上磨出了水皰,一碰就疼,我又愛麵子,隻好偷偷跑到沒人的地方哭。有一次,還被我大哥看見了。”他頓了頓,仿佛在回憶,“我曾經很恨他,恨他無爭,恨他懦弱,我想如果他很強的話,或許我就不需要這樣努力做這些事情,隻為在其他兄弟麵前爭一口氣。可是,後來我才知道錯了。我七歲那年,母親去世的時候,被綁架了。”

說到這裏,肖淩雖然麵帶微笑,眼裏卻滿是憂傷。

“我從來不知道大哥這麽勇敢!在我的印象中,不管父親的妾室或其他兄弟說什麽,他都從來不還嘴,他隻是默默地做好自己的事,凡事都以和為貴。我一直以為他是懦弱的,可是那次,他卻跟著父親的侍衛一起,親自前來救我,還為我挨了一刀!這一條刀疤,至今還留在他的胸口上。”

說到這裏,肖淩把手伸進懷裏,拿出一枚戒指,拉過寧夏的左手,把戒指戴進她左手的拇指。

“那天看到我哭的時候,大哥把母親的戒指,戴到了我的手上,拇指上。拇指上帶著扳戒,可以防止被箭劃傷。”他的聲音很輕很悠揚,像在念著什麽禱言一般,雲淡風輕。

那枚戒指上還帶著他的體溫,這份溫熱,讓寧夏想起母親的手。

她搖頭說:“不行,我不能要,太貴重了!”

肖淩笑著摸摸她的頭:“我放著也沒用,手那麽大,早就戴不上了。就當借你的好了,等沒用了,再還我。”

那是一隻銀白色的戒指,戒麵很寬,粗看之下沒有任何特別的地方,但仔細觀察,會發現上麵的雕花別致而精細。盡管隨著歲月的變遷,表麵被輕微磨損,不再光亮。

曾經寧夏擁有過很多戒指,每一枚都要比這枚來得貴重華麗,但她卻從未戴過任何一枚。

可是這個,是帶著溫度的,不一樣。

“走了,吃飯去。”肖淩笑著站起來,爽朗的聲音如同那天的天空。夕陽把他的影子拉得很長很長,與她的,重疊在了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