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旁煽風點火。
被摸的小男人聽到我說的話,瞬間耳根通紅。
“是嗎,這人摸你了?”
警察姐姐轉過頭問小男人。
小男人咬著下唇,無聲點頭,看起來委屈得不行。
“那她呢?”女警察指著我問小男人。
“她,她是幫我。”
女警瞥了我一眼,“妹子啊,見義勇為也要注意力度,你看你給人打的。”
說罷將偷拍狂的手機沒收檢查。
不查不知道,一查嚇一跳。
偷拍狂的手機裏全是各種各樣小男人的照片,有偷拍的、有擺拍的。
有光著的,有穿胸鏈的,甚至還有情趣製服的。
嘖嘖嘖!
一看就是慣犯。
最新的那張顯然是偷拍的。
從下到上的角度,將小男人的薄薄腹肌拍得恰到好處。
誘人的胸肌正高高隆起。
紅梅含羞欲放。
女警察看得小臉通(黃)紅,將裏麵的東西全部刪除,最後偷拍狂拘留起來。
出了警察局,我打算回家。
本來坐地鐵幾站就到了,這下還得花錢打車回家。
“你,你好。”
我這才注意到,剛才那個叫沈唯的小男人一直跟在我身後。
“幹嘛?”
我不耐煩的問。
“今天的事……謝謝,謝謝姐姐。”
他紅著臉,眼睛濕漉漉的。
嘖,這麽容易害羞的嗎?視線不由自主向下,我不小心瞄到他白T上的紅點。
想起來剛才在偷拍狂的手機裏看到的照片。
瞬間,口幹舌燥。
“不用謝。”
我尷尬的撓頭,掩飾自己的不自在。
爸了個根的,年輕小男人的肉體還真是誘人。也難怪變態會偷拍。
換做是我,直接生撲了。
轉身準備走,衣擺卻被小男人拽住。
“姐,姐姐……我想謝謝你。”
他的手臂纖細修長,居然給人一種幼態的美感。
‘白幼瘦’三個字瞬間躍入腦海,據說有錢女人最喜歡這種。果然,還得是有錢人會玩兒。
“怎麽謝?”
我抬眸,瞥他一眼。
小男人害羞的低下頭,沒說話。
“請我吃飯?”
我好心給出建議。
雖然,我並不是真的想吃飯,如果是邀請我吃別的,我也許會更開心。
但,我可不敢說。
這小男人一看就是單純可愛的寶寶。萬一被我嚇到還得了?
“我,我隻有一百塊。”
他的聲音小的跟蚊子似的。
我這才注意到,這個叫沈唯的小男人穿著一雙洗得泛黃的老式球鞋。
身上的白T也是因為反複搓洗變得有些薄,所以透光。
跟我剛到京市的時候很像。
不過我比他好。
我是女人,在異地他鄉討生活要比小男人容易得多。
“去給我買瓶水。”
我歎氣,也不可能真的讓他請吃飯吧。一百塊在京市這種地方能吃什麽?
一碗素麵都要20。
況且這皺巴巴的一百塊,說不定就是他全部的積蓄了。
“啊?”
沈唯有些錯愕的看著我。
“愣著幹嘛?不是說要感謝我?我都快要渴死了。”
沈唯很乖,聽我這麽說,立刻跑去了街邊的小賣部。
他腿長,三兩步就到了。
興許是怕我等太久,他跑得氣喘籲籲。一公裏的路,買水加來回隻用了不到五分鍾。
沈唯白皙的也臉因為劇烈運動染上了薄緋。
“姐姐,水。”
他乖巧的將水遞給我。
一起遞過來的還有一張可愛的創口貼。
我疑惑的看向他。
“你的手,這裏擦傷了。”
他指了指我的右手,剛才打偷拍狂的時候擦傷了一點。
一丁點小傷。
我擺了擺手,“不用了,這點擦傷,晚點看到都要愈合了。”
他搖頭,耐心乖巧的捧起我的手,貼上創可貼。
“貼一個吧,姐姐。”
沈唯聲音很幹淨,不同於程昭的少年音,而是一種純真的清澈。
讓人完全無法抗拒。
“嗯。”
任由他貼好創可貼。
我擰開瓶蓋,慢悠悠地喝了一口水,“行了,你可以走了。”
沈唯驚訝地抬起頭,小鹿似的眼睛裏滿是難以置信:“啊?”
“你感謝完了還不走,打算跟我回家?”
我出言調侃。
沈唯捏了捏衣角,耳尖通紅的窘迫搖頭,“沒,沒有。”
“那你不走?”
“我,我能加姐姐微信嗎?”
加微信?當然可以。留個小美男在列表裏躺著,說不定哪天就能發展成……
“加吧。”
我將手機甩給他。
沈唯紅著臉,加好了我的微信,“姐姐等我以後賺錢了一定請你吃頓好的。”
他鄭重的許諾。
吃頓好的?小男人還是太單純了,對女人來說吃好的不一定就是吃好的。
像這樣誘人可愛的小男人才是真的人間美味。
我咽了咽口水。
“救你這樣,看起來還沒成年吧?怎麽賺錢。”
“我,我已經成年了。”
沈唯耳尖緋紅,小聲爭辯。
“什麽?你這麽嫩,已經成年了?”
我簡直不敢相信。
沈唯雖然長得挺高,看起來有180的樣子。
但他這隻有一點薄肌的身材,和那張幼態感十足的臉。
怎麽看都像未成年啊!
他見我不相信,有些著急的從包裏翻出身份證給我看。
“姐姐,我真的已經成年了。”
沈唯眼淚汪汪的看著我。
接過身份證,“今天是你生日?”
沈唯害羞的點頭。
“你家裏人呢?怎麽不跟你一起過?”
沈唯垂眸,沒有說話。
看來是不想提起家裏的事情,他長得這麽好看,穿得這麽差。
一看就是家裏情況不好。
他不願意提,說明家裏不僅情況不好。還有可能對他極其刻薄。
應該是有女兒的家庭。
現在這誰會,哪家不是眾女輕男呢?
畢竟,女人才能傳宗接代打江山,男人就是賠錢貨。
見他沉默,我轉移話題。
“過生日要吃生日蛋糕才對,你在這兒等著。”
我將辦公用品塞給沈唯。
“幫我看好東西。”
剛才過來的時候,正好看到路口有家蛋糕店,“老板給我個紙杯蛋糕。”
“15元!”
我買完蛋糕,討價還價的要了根蠟燭。
在店裏休息了幾分鍾才走。
太早回去顯得蛋糕買得很容易,晚一點才能體現出我的良苦用心。
男人這種生物。
最是容易被這種廉價的假象感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