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僧依戒住,僧住則法住”。“僧”是梵語“僧伽”的簡稱,意譯為“和合眾”,即指信奉佛陀教義,修行佛陀教法的出家人;亦指奉行“六和敬”,“和合共住”的僧團。

在佛教尚未興起以前,“僧伽”一詞早在古印度的社會中普遍使用。當時由於工商業的蓬勃發展,富人們於是依職業性質組織許多不同的團體,如同現代的“同業工會”,這樣的團體,即名為“僧伽”;乃至當時所有的政治體製,也都稱為“僧伽”。這些在社會上通用的名稱,後來被宗教團體吸收、引用。及至佛陀證悟之後,不忘出家的本懷,隨即展開弘法度眾的工作,至鹿野苑度化憍陳如等五人出家修行,佛教僧團(僧伽)於焉成立。

由此可知,“僧”含有“群眾”或“聚”的意思。如《中阿含·教化病經》載:“有若幹姓異名族,剃除須發,著袈裟衣,至信舍家、無家,從佛學道,是名為眾。”另《大智度論》卷三載:“僧伽,秦言眾,多比丘一處和合是名僧伽。譬如大樹叢聚,是名為林,一一樹不名為林,除一一樹亦無林;如是一一比丘不名為僧,除一一比丘亦無僧,諸比丘和合故僧名生。”因此,在佛教中以四位以上的出家人[1]在一起辦道,而且是有組織、有係統、有紀律的修行團體,則稱為“僧伽”。

僧伽又名“僧侶”[2]或“海眾”[3]等。《帝釋所問經》說:“若人一念誠心皈依僧伽,彼人得大安穩。僧伽威德,無晝無夜,保護眾生也。”僧的定義不論是指“僧人”或“僧團”,總之,“僧”是三寶之一,是在家佛弟子的指導者,是佛法住世的象征,是割愛辭親,舍離世樂,信受佛陀教法,依教奉行而入聖證果的人。“僧”是續佛慧命,傳揚佛法,具足戒、定、慧、解脫、解脫知見的聖弟子[4]。唐太宗說:“出家乃大丈夫之事,非將相所能為。”《諸德福田經》亦列舉出家僧眾具有五種淨德[5]。出家能長養善法,滅除惡法;出家能舍權位,能耐饑苦,有十八種難行能行的功德。因此,《大寶積經》說:“孔雀雖有色嚴身,不如鴻鵠能高飛;白衣雖有富貴力,不如出家功德深。”

“僧”有廣義僧、狹義僧、勝義僧、現前僧等不同的定義。根據《大莊嚴法門經》說:“出家非外相出家,乃內心的發心。”因此,菩薩出家的真義在於:

1.發精進心斷除煩惱,並非“剃發”即能代表出家。

2.為斷三毒,勤修三學,並非披上染衣即能示現出家。

3.非自持戒行,乃令所有眾生毀戒、受戒者皆住淨戒中。

4.非獨住阿蘭若處獨修,乃能於生死流轉中令眾生智慧解脫。

5.非自身守護律儀,乃能廣起四無量心安住眾生。

6.非自身修行聖法,乃令眾生增益善根。

7.非自身得入涅槃,乃令眾生亦得入涅槃。

8.非自身除煩惱,乃能護一切眾生不起惱害心。

9.非自解身心束縛,乃令眾生束縛解除。

10.非自解脫生死怖畏,乃能解除眾生生死怖畏。

又出家也有四種不同:

1.身心俱出家:於諸欲境,心無眷戀的比丘。

2.身在家心出家:受用五欲,心不耽染的居士。

3.身出家心不出家:身著僧裝,心猶戀俗的僧樣。

4.身心俱不出家:受用五欲,深生耽染的俗人。

《八大人覺經》說:“常念三衣、瓦缽、法器,誌願出家,守道清白。”亦即開示在家信眾,身雖未能出家,心要常常慕念出家僧眾的清淨生活,要能有一部分過出家僧眾的持戒生活,以保持人格的清淨。

初期原始佛教時代,所謂僧伽乃專指出家眾而言,尚不包含在家信徒。從廣義來說,“僧伽”,則是指佛教全體的教團。佛法的弘傳,人人有責,但是在家信眾畢竟有眷屬親人的牽絆,不易脫離親眷束縛,所以佛陀把正法久住世間的責任托付給和樂清淨的僧團。僧團畢竟是修身養性,陶鑄聖賢的大冶洪爐,是住持正法,度化眾生的集體力量。僧團的重要,由此可知。

【注解】

[1]四位以上的出家人,方可稱為“僧伽”,此源於佛陀初轉法輪時,皆以男眾為中心,到後來教團有了比丘、比丘尼、優婆塞、優婆夷等佛門四眾,此四眾弟子便是構成僧伽的成員。所以,在一定地區,人數至少四位以上,才被承認是“僧伽”。

[2]《大乘義章》卷十載:“住聖菩薩,單一無侶,隻不成僧。”此說明僧為伴侶之意,亦即與“眾”同義。

[3]眾僧和合如海水一味,故以海為喻,而稱海眾。

[4]戒、定、慧、解脫、解脫知見,合稱為“五分法身”,乃佛及阿羅漢自體所證得的五種功德。據《大乘義章》卷二十載,佛的五分法身是:(一)戒身,指如來的身口意三業遠離一切過非之戒法身;(二)定身,指如來之真心寂靜,自性不動,遠離妄念,稱為定法身;(三)蕙身,指如來的真心體明,自性無暗,觀達法性,稱為慧法身,即指根本智;(四)解脫身,指如來的自體無累,解脫一切係縛,稱為解脫法身;(五)解脫知見身,指證知自體本來無染,已實解脫,稱為解脫知見法身。

[5]即:(一)發心離俗,謂出家人發勇猛心,脫離凡俗,修習佛菩提,而為世間之福田。(二)毀壞形好,謂出家之人剃除須發,毀壞相好,除去世俗塵衣而著如來之法服,具佛威儀而為世間之福田。(三)永割親愛,謂出家之人割舍父母親愛之情,而一心精勤修道,以報父母生成之德,兼能為世間之福田。(四)委棄軀命,謂出家之人委棄身命而無所顧惜,惟一心求證佛道,兼能為世間之福田。(五)誌求大乘,謂出家之人常懷濟物之心,專誌勤求大乘之法,以度脫一切有情,為世間之福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