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 前陸軍軍醫約翰·華生回憶錄

一 夏洛克·福爾摩斯先生

一八七八年,我取得了倫敦大學的醫學博士學位,隨後到內特黎去參加軍隊外科醫生培訓。我在那裏修讀完全部的必修課後,就立即被派往到諾桑伯蘭第五火槍團做軍醫助理,當時這個團駐紮在印度境內。

我還沒抵達這支軍隊的駐地,第二次阿富汗戰役就爆發了。那個時候我在剛剛在孟買登岸,發現諾桑伯蘭第五火槍團已經離開了英國,並且已經深入敵國腹地。我和非常多軍官一起追趕著這支隊伍。終於,我們順利地在阿富汗境內的坎大哈找到這個軍團,於是就報到上任,投入到戰鬥中。這場戰爭給許多人帶來升遷的機會或者是無上的榮譽,給我卻帶來了災難和不幸。我被調到巴克州旅,隨後就和這個旅的其它戰士一起參加了發生在邁旺德的那場生死戰役。在激烈的戰鬥中,我的肩膀被一顆捷則爾子彈打中,肩骨被打碎了,而且傷到了鎖骨下的一條動脈。如果不是摩瑞---我的那位勇敢而忠誠的勤務兵---救了我並安全地帶我返回英國陣地,恐怕我早就落入那幫凶殘可怕的嘎吉人的魔掌裏了。

劇烈的傷痛讓我元氣大傷,長途跋涉以及鞍馬勞頓更是把我折磨得虛弱不堪。但值得慶幸的是我總算還是和一大批傷病員一起,被轉移到了位於巴基斯坦境內的白沙瓦後方醫院。我在醫院裏能夠較好的休養,漸漸地能夠下床在病房裏來回走動,甚至已經可以走到回廊裏去曬太陽了.可就在這個時候,我們在印度屬地留下的那個禍根——傷寒又一次地讓我病倒在了病榻上,一連好幾個月臥床不起,我的生命已經岌岌可危了。但是我從死神的魔掌最終還是掙脫出來了,我的病情開始逐漸出現好轉。由於我的身體仍然極其虛弱,形容枯稿,醫生經過會診後便決定將我遣送回國,一刻也不能耽誤。

於是,我搭乘“奧龍特斯”號運輸艦回到祖國,於一個月後在樸茨茅斯碼頭登陸。當時我的身體狀況實在是糟透了,承蒙當局恩準,我才獲得了九個月的假期,這樣可以有足夠的時間來恢複身體。我自己一個人在倫敦,無親無故,自由得像空氣一樣;應該說像一個每天有十一先令以及六便士固定收入的人一樣逍遙自在。這樣的生活狀態,讓我非常自然地陷進了倫敦這個大染缸,所有大英帝國的流民和懶漢都集聚在這裏。我住在倫敦河濱馬路的一個公寓裏,一直過著這種既舒適又無聊的日子,拿到的錢非常快就花完了,而且大大超出了我的承受能力,於是,我的經濟狀況開始讓我不安了起來。不久後我想明白了:我必須離開這個大城市,搬到鄉下去住,否則我的生活方式將會徹底改變。我選擇了後者,決定搬離這個公寓,另找一個不太奢侈,花費又低的住處。

就在我作出決定的當天,我站在克萊蒂利安酒吧門口時,忽然有人拍了我肩膀一下。我回頭一看,原來是我在巴茨時的一個助手——小斯坦弗。倫敦城人海茫茫,居然能碰到熟人,這對當時非常孤獨寂寞的我來說,是件非常令人高興的事。其實,斯坦弗與我本來並不非常親密,但那天我也熱情地跟他寒暄起來。見到我,他似乎也非常高興。

我當即邀請他到侯本餐廳共進午餐,並和他搭乘同一輛車。我們的車子緩緩地駛過倫敦喧囂的街道的時候,他非常驚奇地問我:“華生,你最近在做什麽?怎麽看起來麵黃肌瘦的,隻剩一把骨頭了。”我把我的驚險遭遇簡單地跟他講了一遍。故事還沒講完,我們就到達了目的地。

聽完了我的可憐遭遇後,他滿臉充滿憐憫地說:“可憐的家夥!你現在有什麽打算嗎?”

“我想先找個便宜的住處,租幾間價格不高但是比較舒服的房子,不知道這樣的房子好不好找”我回答說。

他說:“真是有意思,今天你是第二個對我說這話的人了。”

“第一個人是誰?”我問道。

他說:“是一個在醫院化驗室上班的人。今天早晨他還在連連歎氣,說他找了幾間不錯的房子,但卻因為租金太貴,他一個人住不起,而實在又找不到人合租。”

我說:“那正好,如果他真要找人合租的話,我倒可以跟他一起住。我覺得有個伴兒比自己一個人住要好多了。”

小斯坦弗越過酒杯非常驚奇地望著我,說:“你還不知道夏洛克·福爾摩斯這個人吧?要不然你也許不會願意和他成為夥伴,長年住在一起。”

“為什麽,莫非他有什麽地方讓人不喜歡的嗎?”我問道。

小斯坦弗說:“哦,我倒不是說他有什麽讓人討厭的地方。隻是他在思想上有一點古怪——他總是在不厭其煩地研究某一些科學。但是據我所知,他倒還算個非常正派的人。”

我問道:“他是學醫的嗎?”

“不是,我也不清楚他在研究什麽。他在解剖學方麵非常出色,還是個一流的藥劑師。但據我所知,他從來沒有係統地學過醫學,他鑽研的東西繁亂複雜,一點也不成體係,而且非常古怪。不過,他倒是積累了非常多稀奇古怪的知識,足以讓他的教授感到詫異。”小斯坦弗說道。

我接著問道:“你從來沒問過他,他到底研究什麽嗎?”

小斯坦弗說:“沒有,他是那種不會輕易講出心裏話的人,盡管他高興的時候,也會滔滔不絕,非常愛講話。”

“我倒是非常願意見見他。如果要我和別人合住,我倒願意跟一個好學而又安靜的人住在一起。目前,我身體還不是非常健壯,受不了刺激和吵鬧。在阿富汗,我早就受夠吵鬧和刺激的滋味,這一輩子都不想再體會了。我怎樣才能見到你這位朋友呢?”我問道。

小斯坦弗答道:“他現在肯定在化驗室。他有時候幾個星期都不去那裏一次,有時候又從早到晚地在那兒工作。如果你願意,我們吃完飯,就一起坐車到化驗室去找他。”

“好的!”我說。然後我們就開始聊別的話題了。

在我們離開侯本前往化驗室的路上,小斯坦弗又給我詳細講了一些關於那位先生的情況。他說:“如果你和他相處不好可不要怪我。我隻是在化驗室裏偶然碰到過他,對他的情況略微一二,此外就一無所知了。既然是你自己提議要這麽做,可不要怪我。”

我回答道:“如果我們相處不好,散夥也非常容易。”我盯著他接著說道,?“斯坦弗,我看,你對這件事好像要撒手不管了,其中一定有緣故。 是不是這個人的脾氣真的非常可怕,還是另有原因?你不要吞吞吐吐的,照實說就行了。”

他笑了笑說:“要把難以形容的事用言語表達出來可真不容易。我覺得福爾摩斯這個人有點太理性化了,幾乎近於冷血的程度。我記得有一次,他拿一小撮植物堿給他的朋友嚐嚐。你要知道,這並不是出於什麽惡意,隻不過是出於一種鑽研的動機,要想正確地了解這種藥物的不同效果罷了。平心而論,我認為他自己也會一口把它吞下去的。看來他對於科學的知識有著強烈的愛好。”

“這種精神是對的呀”我說道。

他說道:“是的,不過也未免太過分了吧。後來他甚至在解剖室裏用棍子抽打屍體,這應該算是一件怪事吧。”

“抽打屍體!”我驚異地喊道。

“是啊,他是為了證明人死以後還能造成什麽樣的傷痕。我親眼看見過他抽打屍體。”小斯坦弗說道。

“你不是說他不是學醫的嗎?”我好奇地問。

“是呀。天曉得他在研究些什麽東西。現在咱們到了,他到底是怎麽樣一個人,你自己看吧”。

他說著,我們就下了車,走進一條狹窄的胡同裏,從一個小小的旁門進去,來到一所大醫院的側樓。這是我所熟悉的地方,不用人領我們就走上了白石台階,穿過一條長長的走廊。走廊兩壁刷得雪白,兩旁有許多暗褐色的小門。靠著走廊盡頭上有一個低低的拱形過道,這裏一直通往化驗室。化驗室是一間高大的屋子,四麵雜亂地擺著無數的瓶子。幾張又矮又大的桌子縱橫排列著,上邊放著許多蒸餾瓶、試管和一些閃動著藍色火焰的小小的本生燈。

屋子裏隻有一個人,他坐在較遠的一張桌子前邊,伏在桌上聚精會神地工作著。他聽到我們的腳步聲,回過頭來瞧了一眼,接著就跳了起來,高興地歡呼著:“我發現了!我發現了!”他對著小斯坦弗大聲說著,手裏拿著一個試管向我們跑來,“我發現了一種試劑,隻能用血色蛋白質來沉澱,別的都不行。”即使他發現了金礦,估計也不一定會比現在更高興。

斯坦弗給我們介紹說:“這位是華生醫生,這位是福爾摩斯先生。”

“您好。"福爾摩斯熱情地說,一邊使勁握住我的手。我簡直不敢相信他能有這樣大的力氣。“看得出來,您曾經到過阿富汗。”他笑著說。

我驚訝地問道:“您怎麽知道的?”

“這算不了什麽,”他格格地笑了笑,“我們現在要談的是血色蛋白質的問題。沒有問題的話,您一定能夠看出我這個發現的重要性了吧?”

我回答說:“從化學研究上來說,這無疑是非常有意思的,但是在實用方麵……”

“什麽?”他問道:“先生,這是近年來實用法醫學上最重大的發現了。難道您沒看不出來這種試劑可以讓我們非常精確地鑒別血跡嗎?請到這邊來!”他急忙拉住我的袖口,把我拖到他原來工作的那張桌子的前麵。“咱們弄點鮮血,”他說著,用一根長針刺破自己的手指,再用一支吸管吸了一滴血。

“現在把這一滴鮮血放到一公升水裏去。您看,這種混合液和清水沒什麽兩樣。血在這種溶液中所占的比例還不到百萬分之一。盡管如此,我確信我們還是能夠得到一種特定的反應。”說著他就把幾粒白色晶體狀的東西放進這個容器裏,然後又加上幾滴透明的**。不一會兒,這溶液就變成暗紅色了,一些棕色顆粒漸漸沉澱到瓶底。

“哈哈!”他拍著手,就像小孩子拿到新玩具一樣興高采烈地說:“您看怎麽樣?”

“看來這是一種非常精密的實驗。”我說。

“這簡直妙極了!太妙了!過去使用的愈創木液實驗法非常複雜,並且還不是非常準確。同樣地,用顯微鏡檢驗血球的方法也不好操作,如果血跡幹了幾個鍾頭再用顯微鏡來檢驗,根本就起不了任何作用。但現在呢,不論血跡是新的還是舊的,這種新試劑都一樣能發揮作用。這個檢驗方法如果能夠早些發現,那世界上數以百計的逍遙法外的罪犯,早就已經受到法律的製裁了。”

“確實是這樣!”我喃喃地說。

“許多刑事犯罪案件的偵破往往都取決於這一點。也許罪行已經發生幾個月了,才查到嫌疑犯。也許在檢查他的衣物時,也確實發現了褐色斑點。但這些斑點到底是血跡,還是泥跡、鐵鏽、殘留的果汁,或是其它什麽東西呢?這是許多專家都感到為難的問題。為什麽會這樣?就因為沒有可靠的檢驗方法。現在,有了夏洛克·福爾摩斯的檢驗法,以後就不會有什麽困難了。”他說這話的時候,兩眼炯炯有神。他一隻手按在胸前,向我們鞠了一躬,那個樣子仿佛在對許多正在鼓掌的觀眾致謝一樣。

“恭喜你!”我說道,他表現得如此興奮的模樣,讓我感覺非常驚訝。

“去年發生在法蘭克福的馮·彼少夫一案,如果當時有這個檢驗方法,那他一定會被判絞刑。還有布萊德弗的梅森,臭名昭著的摩勒,茂姆培利耶的洛菲沃和新奧爾良的賽姆森……我能一下子列舉出二十幾個類似的案件,在這些案件裏,這個方法都能起到決定性的作用。 福爾摩斯說完,斯坦弗不禁大笑起來,說:“你可真是犯罪案件的活字典。你真的可以創辦一份報紙了,名字就叫《警務新聞舊錄報》。”

“這樣的報紙讀起來一頂非常有意思。”福爾摩斯一邊用一小塊橡皮膏貼住手指的傷口,一邊說,“我得小點。”他又轉過臉笑著對我說道:“我可是經常和毒品打交道。”他伸出手讓我看。隻見他手上幾乎貼滿了一樣大小的橡皮膏,還有的因為受到強酸的腐蝕而變了顏色。

“我們到這兒找你是有點事情,”斯坦弗說著一屁股坐在了一隻三腳高凳上,並把另一隻凳子推給我,接著說,“我這位朋友正要找一個住處,您不是一直在找跟你合租的嗎?我想你們應該認識一下。”

福爾摩斯聽後,似乎非常高興,他說:“我看中的是貝克街的一棟公寓式的房子,咱們兩個人都非常適合。但願您對濃烈的煙草味不是非常討厭。”

“我抽的是‘船’牌。”我說道。

“那太好了!我常會搞些化學藥品,偶爾也做些實驗,您討厭這些嗎?”

我連忙說道:“完全不會的。”

“那讓我想想我還有什麽其它的缺點?對了,我心情不好的時候,會連著好多天不願意說話;如果您遇到這種情況,請您不要認為我生氣了,而且不用管我,我非常快就會好的。您有什麽缺點要說一下嗎?我們住在一起之前,最好能事先了解一下彼此的缺點。”他這樣刨根問底,我禁不住笑了起來。

我說:“我養了一隻小虎頭狗。我的神經以前受過刺激,非常怕吵鬧。每天起床時間也非常不固定,而且我這個人非常懶。身體好的時候,我可能還有其它一些壞習慣,但目前看來主要就是這些了。”

他又急切地問道:“那您把拉提琴也算在吵鬧的範圍之內嗎?”

我回答說:“那要看提琴的聲音了。若拉得好,那真是仙樂一般美妙,可要是拉得不好的話……”

福爾摩斯高興地笑了:“啊,這樣就好了。如果您對房子也能夠感覺滿意的話,我認為咱們就可以算是敲定了。”

“那咱們什麽時候去看房子?”我問。

“明天中午吧,您先到這兒來找我,我再帶您一起去把事情定下來。”他說。

我握著他的手說:“好的,那我們明天中午準時見。”

我們離開的時候,他仍在忙著做化學試驗。我便和斯坦弗一起去我住的公寓。

“哎,”我突然想起了什麽,停住了腳步,轉過去問斯坦弗,“他是怎麽知道我去過阿富汗的呢?”

斯坦弗神秘兮兮地笑了起來,“這就是他那有點神秘的地方了,”他說,“不隻是你,有許多的人都想知道他為什麽會這樣料事如神。”

“哦!這裏麵還有奧秘?”我搓著手大聲說,“這實在太有意思了。非常感謝你能夠讓我認識他。有道是‘研究人類要從認識人開始’嘛!”

“想必你是要研究他了,”跟我分手時,斯坦弗說,“不過,你一定會發現他是個非常難啃的骨頭。我敢說,他對你的了解,絕對會比你對他的了解要多得多,再見。”

“再見。”我回答道,信步往住所走去,對新結識的朋友,我內心充滿了好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