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個人認為,父母離異對孩子的影響主要體現在精神上,並通過其行為表現出來。具體分析,父母離異家庭的孩子與健康家庭的孩子會表現出一些差異:

1、抑鬱孤獨。家庭的破裂,對年幼的孩子來說,他們缺乏必要的心理準備。因而他們遭受的打擊比父母更大,而且孩子比大人敏感脆弱,他們還不具有自我調整心理的能力,難以適應家庭破裂的殘酷現實。這些孩子由於被父母社會疏遠易產生抑鬱,不願與人接觸,對周圍常有戒備和厭煩的心理,表現出神經過敏的症狀。自我封閉,不願與人打交道,表現出孤獨內向的性格特征。

2、怯懦自卑。由於一直生活的完整家庭突然破碎,孩子總是無法適應沒有母親或者沒有父親的環境。孩子的心理沒有發展成熟,他們無法體會父母的生活,無法理解父母的苦衷,幼小的心靈脆弱敏感,沒有自我調試的能力,一旦受到衝擊,就會不知所措,無法適從。特別是看到同齡孩子與父母親熱幸福的玩耍嬉戲時,孩子最容易想到自己的過去,而今非昔比的現實,心中的悲傷與失落使他們產生憂鬱和自卑的心理,孩子找不到自己的快樂,看不到自己的快樂在哪裏,於是拒絕快樂,沉浸在憂慮,悲傷中。從而表現出自卑懦弱的性格特征。強烈的自卑感,被遺棄感和對環境的怨恨感,從心理到行動上會導致孩子的交往能力下降,,結成同伴友誼關係困難,造成心理交往能力障礙 。

3、沒有安全感,不信任他人。家庭是孩子的避風港,安樂窩,父母是孩子最親密的人,最堅強的情感精神支撐,孩子深愛著的父母將有一方離他而去,早已熟悉的環境和習慣了的生活方式發生改變,同伴們的另眼相看 ,使孩子對自己的未來充滿了恐懼,對這一切使始料不及的孩子陷入從未有過的心理混亂和防禦心理矛盾中。據北京等地的調查,在父母離異時。有89.5%的孩子有恐懼和不安全感,有43.8%的孩子有強烈的悲傷情緒。由此可見,安全感問題在這樣孩子中的普遍性和嚴重性。

4、自暴自棄。小孩在麵對父母離異這一問題時,除了無法理解外,常常還會把 父母離婚的過錯往自己身上攬,產生“要是我昨天乖些,要是我怎麽樣父母就不會離婚”的想法,而這種心理無法得到紓解的話,往往會使孩子產生強烈的負罪心理,導致自己對自己的評價偏低,常常把學習工作的失敗歸於自己的無能,產生不安,內疚,失望等消極的情緒體驗,從而導致自己的整個心理失去平衡。久而久之,他們對自己失去了信心 ,從而破罐破摔。

5、情緒情感障礙。由於離異家庭子女對父母離婚的不理解和長期鬱結在內心對父母中一方的怨恨,使他們的情緒不穩定,往往一觸即發,主要表現為發脾氣,摔玩具,不願與人交往,睡眠不安穩,親子衝突加劇等,甚至會扭曲其對家庭愛情的價值觀念,使其對婚姻產生恐懼、對愛情產生懷疑。

6、孩子由於父母離異而反感整個社會,或者由對父母婚姻的不信任擴展到對整個社會的不信任,使其出現叛逆心理和攻擊性行為,更容易出現越軌或者意圖挑戰法律的行為。

除此之外,父母離異還在經濟、角色適應等方麵影響著孩子的生理心理健康發展。父母離異後由其中一方單獨撫養孩子,從一定程度上會降低孩子的生活質量,即使另一方支付撫養費,也會帶來其他問題,例如,在健全的家庭中,不管家庭貧富,父母給予孩子的一切都是完全出於自願,沒有任何附加條款,使孩子容易從中體會到父母的感情和苦心。而離異家庭中的孩子,在得到父母給予的關懷和幫助中,至少有一方在一定程度上是法律判決或者協議規定其必須履行的義務,帶有一定的強製性和約束性,使孩子容易對父母失去感恩之情,使孩子認為父母所做的一切都是理所當然,不如此便是違法。在孩子心理權利義務代替了親人感情,造成孩子認知上的錯誤。

在家庭生活中,每個家庭成員的角色都十分重要,尤其是父母親的角色,父母是孩子最親密的人,也是孩子在塑造認知的過程中對於父親母親中同性一方有明顯的模仿行為存在,而父母中異性的一方則關係到孩子對社會中異性的概念和評價。所以,父母離異導致家庭一方成員的缺失,不利於孩子的認知的構建和健康成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