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都有不願告訴別人私事,這便是隱私。個人隱私應得到尊重,法律也規定保護個人隱私不許侵犯,這便是隱私權。大人的隱私權且不說,孩子的隱私權受侵犯是常見的事。侵犯者常是父母,教師也常是。那麽,侵犯孩子的隱私權有哪些危害呢?

傷害孩子的自尊心。隱私常常包含個人的缺陷(包括生理、行為等方麵)、錯誤、失算,是孩子自尊心遭到打擊的記錄。如果把自尊心比喻為花瓶,隱私就是瓶上的細小裂紋,所以當老師的,做父母的更應細心保護好這個花瓶。隨便暴露孩子的隱私,甚至當眾宣揚,這無異於敲打這個有裂紋的花瓶,讓孩子無地自容,把孩子的自尊心敲碎。

打擊孩子的自信心。對自己能力的信心就是自信心。孩子希望有一定的獨立性,希望自己的某—領域不受幹預,這正是有自信心的表現。做錯了事,想偷偷改;學習落後了,想暗自追上去,這也正是不喪失自信心的表現。輕易地破壞他們這種希望,侵犯他們這方麵的隱私,就會無意中打擊了他們的自信心。

麻痹孩子的羞恥心。孩子因知羞恥才把某些過失、缺陷看做隱私,隨便被揭開、公布、宣揚,孩子起初還會覺得難堪、痛苦,以後便會麻木了。俗話說“破罐子破摔”就是這個意思。

削弱孩子的自省力。寫日記是一種自省方式,偷看孩子的日記,又把日記的內容宣揚出去,是不可取的。向父母吐露心事也是一種自省方式,父母聽了卻又透露給外人,這也是很不可取的。不尊重孩子這方麵的隱私,孩子就會不再重視這些自省方式,就會大大削弱自省的欲望和能力,妨礙孩子健康成長。

破壞孩子的人際關係。孩子的一些隱私會涉及他的同學、朋友,比如與朋友一起進行並非不正當,但又不願別人知道的活動,並約定保密。教師和家長知情後,不分青紅皂白將事情公諸於眾,這便會招致朋友和同學的怨恨,破壞了孩子與別人的友誼。

削弱孩子與親人的親密關係。孩子的隱私常被侵犯,家長又不善於補救,其結果必定是孩子對父母反感,不信任。一旦雙方形成隔閡,再對孩子進行有效教育就困難了。

嬰幼兒時期,孩子一切依賴父母;少年時期,孩子也許仍把父母當做學習、模仿的第一榜樣。但是,孩子進入了青春期,就會變得不愛跟父母匯報學校情況了;短消息來來往往,還莫名其妙地偷笑;漂亮的帶鎖的日記本被孩子從衣櫃藏到床底,反正就是不給父母看……家長們開始擔心,到底孩子發生了什麽變化,於是,乘孩子不在時偷窺孩子的隱私變成許多家長的愛好。隱私可以是具體得失,也可以是個人的理想、觀念、人際關係、身體狀況等等。當孩子的隱私意識逐漸增強時,家長應當高興才對。

屠先生的女兒在上小學五年級時就十分明確地有了自己的小秘密,發現了她的變化,屠先生和妻子都很高興,因為這是女兒開始走向成熟的標誌。一個毫無保留地在父母和他人麵前訴說自己內心感受的傻丫頭是不會成為成熟的人的。當時,女兒用的是屠先生替換下來的寫字台,屠先生主動將寫字台抽屜的鑰匙交給女兒,讓她學會保守自己的秘密。後來,女兒上了初中、高中,又收到一些同學的來信,包括男生的信。屠先生在教育女兒如何與同學搞好關係、與異性同學交往中應注意的問題時,還囑咐她一定要妥善收好這些信件,不要遺失在外麵,免得給自己和同學帶來不必要的麻煩。尊重孩子的隱私,教育孩子保護好個人的隱私,是父母教育孩子的重要內容。

五年級女生朱佳婷在媽媽眼裏一直都是個乖囡囡,但一個偶然的機會,媽媽驚訝地發現,女兒竟藏著許多秘密。那天,休息在家的朱媽媽像往常一樣幫女兒整理房間,無意間發現了佳婷遺忘在書桌上的抽屜鑰匙,平時這把鑰匙總是被女兒像寶貝似的帶出帶進,在好奇心的驅使下,朱媽媽猶豫著打開了抽屜。抽屜裏“曝光”的寶貝把她嚇了一跳——全是歌星、影星的大頭像,同學送的生日卡片,嶄新的CD……朱媽媽一邊看一邊火冒三丈。在她看來,一個12歲的女孩兒最重要的任務就是學習,但女兒的喜好卻讓她痛心不已。女兒回來後,朱媽媽便不問青紅皂白地把她痛打了一頓。當女兒哭喊著說“你侵犯了我的隱私”時,朱媽媽才意識到事情遠非這麽簡單。

不同的教育方式會帶來不同的教育效果。孩子是一個完整的人,應該有屬於自己的隱私權。成人即使發現了他們的秘密,也不能虛張聲勢地抖摟孩子的隱私。否則,一方麵孩子會覺得自己沒有了自尊;另一方麵,孩子會由此失去對大人的信任。所以,父母即使發現了孩子的隱私,替孩子隱瞞也未嚐不可。如果有不良因素,父母完全可以通過舉例、講故事、做遊戲等途徑對孩子加以引導。相信隻要過了青春期這段時間,孩子一定會越來越成熟,越來越讓父母放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