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布斯》雜誌從2002年開始,每年都要在全球範圍內公布一個稅負痛苦指數的調查報告,至今中國有一半年份的稅收負擔排在全球第二位,在國內引起陣陣嘩然,從而引發了兩種截然不同的觀點。

究竟應該怎樣看待這個排名?首先要從稅負痛苦指數的概念說起。

所謂稅負痛苦指數,是指各國企業的稅收負擔高低。不用說,稅收負擔越重,企業的稅負痛苦指數就越高,企業所得利潤就越少,企業就越痛苦。該指數是通過將一個國家的主體稅種的最高邊際法定稅率直接相加得到的,一共包含6個指標:即公司所得稅、個人所得稅、雇主社保金、財產稅、銷售稅/增值稅。

顯而易見的是,《福布斯》把一個國家的所有稅種的最高稅率加在一起,用來計算稅負痛苦指數,簡單倒是簡單了,但實際上很粗糙。一方麵是,每個國家的稅種不一樣,最高稅率也不一樣,這樣稀裏糊塗地加在一起能說明什麽呢?另一方麵,實際稅負和最高稅率是兩回事,加在一起並不一定能說明實際負擔究竟有多高。

例如,17%的增值稅和5%的營業稅,這就是兩個不同概念,根本不能相加;如果加在一起,就什麽問題也說明不了。就好比一隻雞和一頭豬加起來算什麽?僅僅從比率看,也不能說這裏的17%就一定高於5%,因為增值稅有進項稅扣除,營業稅沒有。還有就是,最高稅率和實際稅率也是兩碼事,因為不同的稅種收入的權重不同。所有這些都表明,通過這種方法計算得到的稅負痛苦指數,什麽問題也說明不了。

既然如此,為什麽稅負痛苦指數還會在全球通行呢?要知道,既然它能在全球一年年地排名、評比下去,就至少說明得到了普遍認可。究其原因在於,雖然這種簡單相加存在著不合理現象,但這種排名方法或者叫遊戲規則在全球是統一的。也就是說,它在每個國家使用的指標口徑是一樣的。《福布斯》雜誌同樣認可這一點。2011年9月19日該雜誌回應說,每個國家的稅收製度都非常複雜,在這種情況下要進行國際比較,就必須尋找一些國際上具備共性的東西,並且保持一致性原則。用各稅種的最高邊際稅率來計算痛苦指數,方法雖然有不足之處,但不能說它不科學。[1]

換句話說就是,我國在這其中排名第二,不管怎麽說,至少表明我國在一些特定稅種上的名義稅率過高了,這是否定不了的。

就好比說,雖然不能說我國的稅負痛苦指數排名第二,就一定表明我國的稅收負擔也是全球排名第二;但也不能反過來說,因為我國的稅負痛苦指數排名第二,就表明我國的稅收負擔是全球較低的!另一種比喻是,在全班學生中,雖然某一次平時測驗分數高不能表明這個學生的學習成績好,但更不能表明他學習成績就差,道理是一樣的。

如果說這樣抬杠不能解決問題,下麵來看一些實在的。

根據中國人民大學孫玉棟教授的研究,西方國家的政府收入形式一般比較規範,政府收入與財政收入是同一概念,而財政收入中絕大部分是稅收收入,所以可以簡單地用稅收收入占GDP比重來表示廣義的稅收負擔。可是在我國,政府收入中除了稅收收入外,還包括相當數量的非稅收入和債務收入,所以應當用稅收收入、財政收入、國債收入、社會保障基金收入等的加總來表示廣義稅收負擔。[2]

單純從狹義的稅收負擔即稅收收入占GDP比重看,我國的稅收負擔的確不是很高,表中17年數據的平均結果為14.22%,最高年份也沒有超過20%。可是如果用與國外相同口徑的稅收負擔概念即政府收入占GDP的比重來考察,17年間的平均稅收負擔為36.18%,2010年則接近50%了。並且從稅收負擔的發展趨勢看,無論狹義稅收負擔還是廣義稅收負擔,都呈現出不斷增長態勢。這表明,自從1994年實行稅收體製改革以來,我國的稅收負擔是逐年加重的。

從具體增長速度看,我國1994年的稅收收入為5126億元,2010年則是77390億元,17年間增長15倍,平均年增長率高達18.63%。而同期我國的年平均經濟增長速度為9.21%,即使用當年價格計算也隻有14.24%,遠遠低於稅收收入的平均增長幅度。

與此相反的是,考察西方主要國家的稅收負擔水平,總體上都是呈下降趨勢。具體數據如下表:

西方主要發達國家的稅收負擔,總體上看呈穩中有降態勢,其中尤其是瑞典、加拿大、法國、英國的表現更加突出,我國與之正好相反。更不用說,我國的財政收入還總是一再超預算,兩者相加,情形就更嚴重了。

最近10年來除2009年受全球金融危機影響、財政超預算收入增長幅度不大外,其他年份的超預算收入都相當高,2007年更是高達16.46%。雖然不能說財政收入不能超預算,但無論如何,這部分超預算收入仍然來源於企業,表現為企業和居民負擔的加重。

正因如此,國家稅務總局原副局長許善達2011年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我國的宏觀稅收負擔居高不下。[3]他解釋說,國家財政部之所以說我國宏觀稅負低於全球平均水平,是從財政部的口徑(預算)而言的;但我國政府收入的口徑要比財政部的預算口徑大得多。從具體數字看,如果不包括社會保障部分在內,美國的宏觀稅收負擔比例為21%、日本19%、中國20%。也就是說,即使不包括社會保障費用的征收,我國也已經超過了日本,與美國基本接近。

而從財政部的口徑看,則有兩個不同口徑,一個是指預算內的,另一個則包括一部分預算外,兩部分加在一起就是30%多。所以說,我國政府的收入比重放在國際上去進行比較已經不低了;如果要說低,也隻能說社會保障部分占GDP的比重低。

明白了這個內情,也就知道為什麽國務院要明確實行結構性減稅了。這種結構性減稅,一方麵是要降低總的稅收負擔,另一方麵就是要把一些規費改成稅。規費太多的體製不是一個好的財政體製。好的財政體製的標誌,就是應該統一由財政納入預算管理。

這個問題說到底是從20世紀80年代改革初期當時的實際情況決定的。當時是各個部門都要用錢,可是財政收入又滿足不了,所以隻好讓各個部門自己去收費。這種社會成本很高,並且越是分散性的征收成本越高。所以我國從1998年起開始提“費改稅”,而10多年過去後,目前隻完成了其中的兩個項目,即車輛購置附加費改成車輛購置稅、養路費改成消費稅。其他各種各樣的收費太多,當然就會影響對稅務負擔高低的判斷。換句話說就是,過多的收費掩蓋了宏觀稅務負擔。

從征稅成本的絕對額看,我國的征稅成本要遠遠高於美國、日本、新加坡和澳大利亞,並且這還不包括高昂的收費成本在內。資料表明,1994年之前我國的征稅成本在稅收收入中的比重約為3.12%,1996年就達到4.73%,目前大概是5%至8%。可是美國隻有0.58%,新加坡為0.95%,澳大利亞1.07%。也就是說,企業上繳的稅金中有相當一部分是稅務部門自己用掉的,納稅成本太高了。

原因在哪裏?就是稅務部門的行政費用太高;而行政費用之高,原因之一就在於原來有些稅種在設計時就是不計成本的。收1元錢的稅哪怕成本高達 5毛甚至8毛也無所謂,並且還不能不收,因為稅法規定是要收的。另外就是,1994年稅製改革時一個局變成了兩個局(國家稅務局和地方稅務局),人員、設備、辦公條件開支當然也就上去了。還有就是,有些稅種雖然減免了,但稅務人員還在,工資還得照樣發,並沒有什麽政策規定說少收稅就要解雇稅務人員,所以成本還是降不下來。

從這種製度性安排看,由於我國設置了國家稅務局和地方稅務局兩套機構,所以所有企業都必然與這兩家稅務部門打交道,每個月的納稅申報需要報兩次、資料也要打兩份,需要接受兩個稅務機關的檢查。同一家企業在同一時間內遭遇兩家稅務局前來檢查的情形並不少見。

再看納稅不透明,這是納稅人最敏感的痛苦。由於我國是以間接稅為主(占整個稅收的70%以上),銷售時價稅不分,所以納稅人根本不知道自己收到的貨款中需要繳多少稅、已經繳了多少稅。並且由於間接稅比重高、所得稅比重低,所以稅收調節二次分配的功能不強,感覺稅負痛苦的主要是普通消費者和低收入者,富人反而感覺不到。

另外就是稅收支出不合理,這是納稅人最根本的痛苦。依法納稅的觀念目前已經深入人心,但納稅人普遍認為,自己所繳的這些稅金究竟被政府用在了什麽地方不知道。2010年我國政府“取之於民”的總收入高達19.0萬億元,可是“用之於民”的總支出隻有6.0萬億元,僅占31%,比例可謂十分懸殊。尤其是在“三公”消費居高不下,對照自己上學難、看病難、養老無保障時,感覺稅負痛苦是很正常的。[4]

最後就是對納稅人的不尊重,納稅人又怎麽會不感到痛苦?最典型的是2011年8月24日市民馬先生去西安國家稅務局車購稅分局繳納有關費用時,稅務人員態度極其蠻橫,大庭廣眾之下自稱是納稅人的“爺”。人民公仆的權力倫理如此顛倒錯亂,與流氓地痞又有什麽兩樣?[5]本來你是去“光榮納稅”的,現在卻成了“龜孫子”。遺憾的是,這種情形並非個別。許多稅務人員嘴上不說,但骨子裏覺得自己天生高人一等。

所以,在如何看待我國稅負高低、在糾纏我國稅負痛苦指數“世界第二”是不是意味著稅賦負擔也是“世界第二”時,不該忽略一個最簡單的道理,那就是稅負痛苦不僅僅是指稅賦負擔,還包括納稅服務、納稅透明度、稅收支出不合理等帶來的痛苦,而後者是一個綜合概念。也就是說,納稅成本高是我國納稅人最真實的痛苦;但除此以外,更痛苦的可能還是各種製度性安排和對納稅人的不尊重。

案例

稅負決定著市場價格

我國的稅收負擔之高,可以從市場商品價格的橫向對比中看出來。

2011年6月,剛剛結束在美國賓夕法尼亞大學一個學期研究生課程的孫笛,回國時特地穿了一身嶄新的行頭——9.9美元的Crocs鞋,39.9美元的Levis牛仔褲,30美元的Tommy Hi1figer牌T恤衫。她發現,這些東西在國內的價格分別高達499元、799元和799元人民幣。她由此感歎說:“真不知道是美國的東西太便宜,還是中國太貴了!”

所以,當她一個星期後看到網上有這樣一條微博時,就毫不猶豫地轉發了:“中國,工資5000元,吃次肯德基30元,下館子最少100元,買條Levis牛仔褲400元,買輛車最少3萬元——夏利;美國,工資5000美元,吃次肯德基4美元,下館子40美元,買條Levis20美元,買輛車最多3萬美元——寶馬。”

著名財經評論家時寒冰與她深有同感。他在去美國之前,嘴邊經常掛著的數據是:“美國人均收入是中國的34倍。”而當他2010年第一次去了美國後才發現,從來沒想到美國的物價比中國還要低,這才明白一位多次往返美國的朋友在他去美國之前對他說的這句話:“去美國時除了鈔票什麽都不要帶,東西很便宜。”

時寒冰他們四個人在美國洛杉磯一家中餐館點了分量很足的魚、蝦、蟹,結賬時居然隻要49美元,他覺得很驚奇。因為這比上海要便宜得多。於是他決定改變行程,推掉所有的遊山玩水,專門研究中美物價對比。

他的一番考證讓他感到大吃一驚:國內一套3萬元的阿媽尼西裝,

在美國隻賣500美元;國內買1件,在美國可以買10件。國內標價4.6萬元的勞力士手表,在美國不到4000美元;國內買1塊,在美國可以買2塊。國內一輛50萬元左右的寶馬Z4車,在美國隻賣2.1萬美元;國內買1輛,在美國可以買4輛。

如果換種方式比較,差距就更明顯了。例如:在美國一杯咖啡隻要2美元,看一場電影隻要10美元,分別相當於美國人平均月收入的萬分之六和千分之三;同樣的比較在我國國內分別是百分之一點三和百分之三點五,相當於美國居民負擔費用的45倍和12倍。換句話說就是,如果折算成我國國內的平均月收入,這杯咖啡在我國隻賣0.3元人民幣,看一場電影隻要5.2元人民幣。

另外還有化妝品。時寒冰在美國商場裏買了些化妝品帶回家,價格隻有國內同類產品的三分之一,被夫人質疑“是不是買到了假貨”?

通過半個月的走訪,時寒冰的調查結果是:除非涉及到人工服務如理發、知識產權如圖書音像等,否則美國商品的價格普遍要低於我國國內;即使是我國製造出口到美國的商品,價格也要便宜一半以上。

從此以後,他就養成了一個新習慣,專門托人從海外買東西回國。最新的一個例子是,他托人從國外購買了一台尼康單反相機回國,花了2.4萬元人民幣;而如果在國內買,則要4萬元。

為什麽會出現這種反常現象呢?時寒冰調查發現,我國國內商品價格被推高的主要原因之一,就是這些商品裏包含著由消費者買單的額外交易成本,其中最大的交易成本是稅。也就是說,無論是哪個國家的產品,隻要流入我國,就得背上這些間接稅,從而使得即使是我國生產的商品,在美國的銷售價格也不到我國國內的一半。

從具體數據看,根據國際貨幣基金組織《政府財政統計年鑒(2007)》公布的2006年數據,如果每個國家征稅的總量均為1000元,那麽排除其它要素的影響,作為價格構成要素之一、直接嵌入各種商品售價之中的稅收數額分別是:中國700元、美國168元、日本186元、歐盟15國300元。由此可見,我國國內商品中所含的稅比任何一個發達國家都要高,是美國的4.17倍、日本的3.76倍、歐盟15國的2.33倍。

以解剖一種具體商品如化妝品為例,我國國內商場裏出售的100元的女性化妝品中,含有增值稅14.53元、消費稅25.64元、城建稅4.02元,合計占零售價格的44.16%;再加上生產和運輸環節的間接稅收,政府稅收在化妝品最終價格中至少占50%。[6]

正是稅收負擔的高低不同,決定了同一種商品價格的巨大懸殊。

1 張奕、李蕾:《福布斯中文版總編逐條回應中國稅負全球第二質疑》,載《新京報》,2011年9月20日。

2 孫玉棟、史翔宇:《我國稅收負擔問題與新一輪稅製改革》,載《稅務研究》,2011年第9期。

3 徐瑗:《國稅總局原副局長曝廢除農業稅真相:成本太高》,載《南風窗》,2011年6月26日。

4 李寧:《稅負痛苦非第二,稅收問題不一般》,載《中國青年報》,2011年9月28日。

5 胡藝:《“國稅爺”是一麵公仆“示醜”之鏡》,人民網,2011年8月30日。

6 林衍:《學者稱中國消費稅高於發達國家推高物價》,載《中國青年報》,2011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