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女主人有個九歲的女兒,她是個非常聰明的孩子,一手好針線活兒,打扮起娃娃來也是熟練靈巧。她和她母親想辦法做了個臨時的小床供我睡覺。搖籃放在一個衣櫃的小抽屜裏,因為怕有老鼠傷害到我,她們又把抽屜放在一塊懸空的吊板上。我和這一家人住在一起的日子裏,這就是我的床了。後來我開始學習他們的語言,能夠讓他們明白我的需要,那床也就被改得更加方便舒適了。這小姑娘非常聰明,我隻當著她麵脫過一兩次衣服,她就會給我穿衣脫衣了。她給我做了七件襯衫和一些內衣,用的都是她們那裏最精致的布,實際上這些布比麻袋布還要粗。她還是我的語言教師,我每指一樣東西,她就用本國語告訴我叫什麽。以後的幾天裏,我就能叫出我所需要的東西的名字了。她脾氣很好,身高不到四十英尺,在她那個年齡算個子小的了。她給我起了個名字,叫“格裏爾特裏格”,全家人都這麽叫我,後來全國的人也都這麽喊我。我能在那個國家裏活下來,主要還得歸功於她。我管她叫我的“格蘭姆達爾克立契”,意思是小保姆。
這件事很快就傳到了鄰裏們的家中,紛紛開始談論說我的主人在地裏發現了一頭怪獸,形狀卻處處像人。它還能模仿人的一舉一動,也學會了幾句他們的話。它用兩條腿挺著身走路,性情馴良,懂禮貌,怎樣指揮他,他就怎樣去做。它長著世上最漂亮的四肢,麵孔比貴族家中三歲的女兒還要白嫩。
有一個農民,就住在附近,他是我主人的一位特殊的朋友,特地來拜訪,並想弄清事情的真相。我主人立即把我拿了出來放到桌上,我按照他的命令在桌上走路,抽出腰刀又放回刀鞘。我向主人的朋友致敬,用他們自己的話向他問好,又說歡迎他的到來,一切全是按照我的小保姆教我的話說的。
他給我的主人出了一個餿點子,讓我主人趁趕集的日子把我帶到鄰近的鎮上去展覽。可是第二天早上,我的小保姆就將整個事情一五一十地告訴了我,她是從她母親那裏巧妙地探聽得來的。可憐的小姑娘把我抱在懷裏,又羞又悲地哭了起來。她擔心那些粗魯的俗
人會傷害我。他們把我拿在手裏時說不定會把我捏死或者弄斷我的手腳。她又說我的性情是那麽樸實溫和,現在要拿我去給一幫最下流的人當把戲耍賺錢,那是多麽大的恥辱啊。她說爸爸媽媽都已答應她,“格裏爾特裏格”是她的,可如今她看得出來,他們又要像去年那樣來對待她了。去年他們假裝給她一隻小羊羔,但等到羊長得驃肥體壯時,他們就把它賣給了屠戶。至於我自己,反倒沒有小保姆那樣擔心,我一直認為總有一天我會恢複自由的。
到了下一個趕集的日子,他帶上我的小保姆用箱子把我裝著到鄰近的集鎮上去了。箱子四麵封得嚴嚴實實,隻有一個小門供我出入,還有就是幾個用作流通空氣的小孔。小姑娘心很細,她把娃娃**的被褥拿來放到了箱子裏,好讓我一路躺著。雖然路隻有半個小時,但我卻被顛壞了,因為那馬每步不但跨出四十多英尺而且起伏很高,箱子仿佛大風暴中的船隻上下起伏,不過起伏還遠遠比船隻要頻繁。
主人在一家他常光顧的小旅館前下了馬。他先和旅館主人商量了一陣,又把必要的準備做好,接著就雇了一名鎮上的喊事員,通知全鎮讓大家到綠鷹旅館來觀賞一頭怪獸。
我被放到旅館最大的房間裏的一張桌子上,房間麵積差不多有三百平方英尺。我的小保姆緊挨著桌子站在一張矮凳子上,一邊照看著我,一邊指揮我表演。我主人為了避免人群擁擠,每次隻讓三十個人進來看我。我遵照小保姆的指令在桌子上走來走去。她用我所能聽懂的幾句話向我提問,我就高聲的來回答她。
小保姆給了我一個針箍大小的容器作酒杯,我拿起這盛滿酒的杯子,為大家的健康幹杯。我抽出腰刀,學著英國擊劍家的樣子舞弄了一會。我又拿過小保姆給我的當作槍使的麥杆耍了一陣。那天我一共表演了十二場,常常被迫一遍又一遍地重複那些舞刀弄槍的把戲,累得我有氣無力,苦不堪言。那些看過我表演的人都大肆宣揚,所以人們準備破門而入來觀賞。我主人為了維護他自身的利益,除我的小保姆外不讓任何人碰我。為了防止出危險,他在桌子四周設了一圈長凳,遠
遠地將我與眾人隔開,以使他們碰不到我。但是,一個搗蛋鬼小學生拿起一隻像小南瓜大的榛子對準我的頭直扔了過來,差一點就擊中了我。不過我很開心看到這小流氓被痛打了一頓,轟出了房間。
當著大家的麵我主人宣布,下一個趕集的日子再同我一起來表演。同時他也給我準備了一輛更為方便舒適的車子。因為第一次旅行下來我已疲憊不堪,加上連續八個鍾頭給人表演,兩條腿快要站不住了。至少過了三天,我才恢複了體力。可是我在家中也得不到休息,因為方圓一百英裏內的紳士們聽說我的名聲後,都趕到我主人的家裏來看我。
我主人發現我可能給他賺大錢,就決定把我帶到全國各大城市去走一趟。一七○三年八月十七日,也就是我到這地方後約兩個月的時候,他告別妻子,動身前往三千英裏外的首都。我主人讓他女兒格蘭姆達爾克立契騎在馬上坐在他身後。她把裝著我的箱子係在腰間抱放在膝上。箱子裏四周都包著最柔軟的棉布,棉布下麵墊得厚厚的,小床也放在裏麵,又給我預備了內衣和其他一些必需品,把一切都盡量搞得方便舒適。
我主人的計劃是讓我在沿途所有的市鎮上都進行表演,而且,隻要有生意,也可以離開大路走上五十或一百英裏到村子上或者大戶人家去演出。我們一路上慢慢地走,一天走不上一百五六十英裏。格蘭姆達爾克立契有意想照顧我,就抱怨說馬把她顛累了。她常常答應我的要求把我從箱子裏拿出來,讓我呼吸新鮮空氣,觀賞四野的風光,不過總是用一根帶子將我緊緊地牽著。我們一共走了十個星期,我像展品一樣在十八個大城市被展出,許多村莊和私人家還不包括在內。
直到十月二十六日,我們才到首都。我主人在離皇宮不遠的一條主要大街上找了一個住處,照平常的樣子貼出廣告,把我的個人情況詳細描述了一番。他租下一間三四百英尺寬的大房間,又預備了直徑六十英尺的一張圓桌,我就要在這上麵表演。桌麵上離桌邊三英尺的地方圍了一圈三英尺高的護欄,這樣可以防止我跌下桌子去。我一天演出十場,所有人看了都驚歎不已。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