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7年秋天,我和母親去鹹陽,才知道大哥和大嫂離婚了,兩個兒子歸大哥撫養。
原因是大嫂不願意去華縣金堆城礦區,她要在鹹陽工作,她不要兩個兒子,但是她要了法院街大姐住的房子。
母親一聽大哥這情況就悲傷得淚流滿麵。
來鹹陽這幾天我碰到了前大嫂,她見我說:“小梅,你把我給你的梳子還給我,這個梳子是那年我在北京買的,我要留下做個紀念。”
我沒有言語,便將她送我的那把鋁合金小梳子還給了她。
母愛是女人的天性,這個女人壓根就沒有母愛,這種女人值得同情嗎?
從此我沒有再見過這個女人!
隨即,我和母親去了華縣金堆城大哥家,母親一進大哥家門就悲從中來,愴然涕下。小侄子一歲零兩個月了,還躺著不會站立。大哥上班後,大侄子送幼兒園,小侄子在家放**沒人管。
大哥的家是礦區平房的一間直筒房,一張大床,一個學校教室桌椅,一個小方餐桌,幾個小板凳,一個棕櫚箱。大哥貧困潦倒,別無長物。
母親看見大哥的家境不由得心酸落淚。
“我跟她離了婚心裏很舒坦。”大哥愉快地對我說。
兩天後,我和母親帶小侄子回垣曲了,在老家母親才教孩子吃飯、站立、走路。小侄子在老家待了5年,到6歲該上小學時,我送他到華縣金堆城上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