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三二章 十方惡鬼

當年東三省的黑無常加上範無救聯合追殺妖王這件事幾乎沒人知道,加上死去的黑朝天,一共四人,活著的三人回到地府後就被下了禁言令,此事不可外傳,經過許多年後,這事兒隻有地府中等級較高的鬼差才略有耳聞。

按說如此千古佳話應該流芳百世才對,可地府為什麽要封鎖消息呢。

說到這就不得不提當天最重要的那個人,那就是黑龍江省級黑無常——黑朝天。

黑朝天這人和黑風的性格有些相似,卻又有些不相似。相似的地方是他們都非常好戰,並且從來不肯吃虧,一般不是對方把他弄死,他就一定要把對方弄死。不一樣的是,黑朝天這個人有些太魯莽了,而黑風則是知道最起碼的遊戲規則,就像剛剛對待李菲一樣,他還知道要尊敬一下李菲,人家可是九善魂。這就和水滸裏的魯智深和李逵一樣,兩人都是衝動易怒,但魯智深就要稍微粗中帶細一點兒,他知道殺了人得趕緊找地方避一避。李逵就不一樣了,他管你那麽多,幹了就是幹了,根本不考慮什麽後果,也可以簡單理解為沒什麽腦子。

黑朝天這人平時腦子根本不轉彎,見誰都不怎麽給麵子,得罪的人太多,要不是他自己本身實力強橫,早就被人給整死了。

那天伏擊戰,妖王以一敵四,打到最後兩敗俱傷,妖王卻還有著逃跑的能力。每個人都有私心,這要是追上去想殺了妖王,絕對是玉石俱焚的下場,狗急了還咬人呢,誰都不肯動手。

他們也知道放走妖王的後果,但他們都不怕,因為他們都知道黑朝天絕對會起身追妖王的,不幹掉他決不罷休。

結果果然驗證了他們的想法,黑朝天在與妖王交戰的時候出力最多,被打的也是最慘,但他的餘力居然也是最多,被妖王壓著一路挨打已經把他的火氣給打出來了。見妖王要跑,他不顧一切的起身追他,最終拚了老命才把妖王擊殺。

當時外人以為妖王和黑朝天是拚了個玉石俱焚的,其實並不是這樣,黑朝天並沒有死。

聽到這白小雨有些不解的問道:“黑朝天不過就是一個省無常,妖王那麽厲害的角色為什麽不叫大區總管去伏擊,叫東北三省無常有什麽用。”

白尚天拿出酒壺喝了一口說道:“這就是為什麽黑朝天打那麽狠還有很多餘力的原因,你就有所不知了,東北三省的三個黑無常是個例外,這三人實力強勁並不輸於一般大區總管,論戰鬥力個個都是超強,隻是他們因為各種原因,不能擔任大區總管而已。就拿黑朝天來說,他的實力恐怖如斯,與範老大都不相上下,隻是因為他的性格太過魯莽,才沒有資格擔當大區總管,隻是淪落到一般的省級無常而已。這些事情因為是一級機密,以前沒跟你說,其實你在說妖王的時候我就已經知道這個妖王就是當年被四個黑無常伏擊的那個,隻是事關重大,我不能給你透露任何信息罷了。”

要說這當官兒不管是在人間還是在地府,其實都是一個道理,沒點兒城府和大局觀的,哪兒能當上領導啊,就黑朝天這樣的,那可真是個白打高手,算本事大的才能幹上黑龍江的總管無常,不然早就被人給整死了。

白小雨心想,你們不透露給我,我TM早就知道了,等你們跟我說的時候,黃花菜都涼了。

黑風點了點頭說道:“當年那場伏擊也是臨時起意,並沒有經過精心的安排。更確切的來說,是妖王那時候實力暴漲,目中無人。他整天瞎逛找對手,逛到東三省境內,恰巧範老大和東三省的三個黑無常在喝酒,偶然撞見了這家夥,這才進行了一場異常慘烈的決戰。”

其實按說黑朝天已經非常厲害了,但他一人單打獨鬥想殺死妖王也是不可能的,其實當時他是借助了外力,這才成功擊殺了妖王,自己又全身而退。

白小雨聽到這眉頭一挑說道:“還有比範無救更厲害的人?”

說到這的時候白小雨明顯的感覺到白尚天和黑風的身子都抖了抖,這絕對不是天氣太冷,這是來自心中的恐懼。

白尚天沉著臉說道:“當時黑朝天其實正押著一名重犯,正準備啟程被範老大和兩省無常叫去喝酒。他居然也不說自己有要事在身,直接和他們一起喝酒去了,正喝到一半就遇上了妖王。”

當時黑朝天的身上帶著一個名為‘千秋琉璃佩’的玉佩,這個玉佩是閻王爺親自交給他的,裏麵關押著一個名叫‘十方惡鬼’的遊魂,因為十八層地獄已經快鎮不住這隻惡鬼了,特此讓黑朝天帶著千秋琉璃佩前往火焰山銷毀。火焰山深處有一處不為人知的冥火地帶,這裏的冥火為世間最烈之火,相傳可焚萬物。

按說地獄惡鬼都是要關在地府不斷的經受苦難折磨,直到罪孽完全相抵後才有機會再度投胎。但這個十方惡鬼情況非常特殊,他生前也是一位修道之人,因為做的都是喪盡天良的事情,死後罪孽深重一直在經受折磨。可他在受折磨的過程中居然悟出了一種可在地府修煉的邪道,地府給他提供了天然的修道環境,他在地府的實力一天比一天厲害。看守的鬼差被他殺的越來越多,到最後已經沒人敢再去看守他的房間裏折磨他了,因為去了基本上都會被他所殺。

如果再不采取措施的話,他逃脫看守的牢籠隻是時間問題,一旦被他衝出地府,人間可能就會生靈塗炭。

閻王爺得知此事,親自動手把十方惡鬼封進了千秋琉璃佩,接著做主讓黑朝天帶著它前往火焰山,把玉佩丟進冥火中,讓十方惡鬼永遠消失。這麽做其實是不合規矩的,但綜合權量之下也是無奈之舉,絕對不能再讓他待在地府了。

黑朝天當時追上妖王之後,兩人又交手數回合,黑朝天見打不過妖王,居然拿出秋千琉璃佩往地上一摔,接著趁十方惡鬼未來得及反應,一口把它整個給活吞下去。

吞下十方惡鬼之後黑朝天的實力暴漲好幾階,三兩下就把妖王給弄死了,但接下來他體內的十方惡鬼開始暴躁的進行反抗。黑朝天知道自己犯下大錯,一邊拚命壓製體內的十方惡鬼,一邊趕緊跑回去找範無救。

範無救見黑朝天惹了大禍,趕緊聯合另外兩省無常聯合開始壓製十方惡鬼。

黑朝天倒也是條漢子,他自願前往火焰山跳進冥火中,讓自己和十方惡鬼同歸於盡。

一路上三人輪流壓製十方惡鬼,一直來到火焰山,黑朝天跳進冥火中之後居然並沒有被冥火燒掉。相反的十方惡鬼開始占據黑朝天的身體,他瘋狂的說道他在黑朝天體內融合了自己和鬼差的能力,現在世間已經沒有什麽可以把他弄死了,就是這萬物皆可焚的冥火也不行。

黑朝天的身體並未完全被十方惡鬼占據,他的思維時而是自己的,時而是十方惡鬼的。他清醒一些的時候告訴三人,自己在這冥火中雖然沒辦法被燒死,但十方惡鬼也永遠別想出去。

就這樣黑朝天和體內的十方惡鬼一直被困在火焰山的冥火中。

後來地府覺得黑朝天雖然有錯但出發點也是旨在殺死妖王,雖說功過相抵,但他自身還是義無反顧的跳進了冥火中,可能要經受冥火永世的折磨。為了他這麽爺們兒的行為,地府獎勵了他一盞天罡靈燈,如果他死了還能再複活一次。

黑朝天自己卻是最清楚自己的狀況,他十有八九是要受永世折磨了,因為他根本出不去,也因為十方惡鬼的恐怖實力根本死不了。這盞燈對他來說沒什麽用處,他讓範無救把他的侄子叫來,交代了一些話,又讓範無救把燈交給他,就算是為他唯一的侄子做點事吧。

說到這白小雨看著黑風說道:“原來風哥是黑朝天的侄子啊?”

黑風點了點頭說道:“我叔叔那人腦子有點不好,不然也不會淪落到今天這個地步。當時他如果明確說明自己有重犯看押,範老大是絕對不會讓他喝酒的,他也就不會參加這場戰鬥。不過話說回來,如果妖王因此逃脫,世間豈不是又等於多了一個十方惡鬼,可能比十方惡鬼還可怕。所以說,有的時候命運這玩意兒根本無從解釋。按部就班和擅離職守說是兩條截然相反的路,但最終還是並為了一個結果。”

白小雨聽到這點了點頭說道:“你們的意思,是讓我去找黑朝天要他的黑骨木?”

白尚天點了點頭說道:“黑朝天本身的實力就已經堪比範老大了,加上他又融合了十方惡鬼,實力更是曠古絕倫。你如果拿到他的黑骨木,兩成潛能對付那幾個狐仙小畜生,簡直就是輕鬆加愉快。更何況,黑朝天融合了十方惡鬼,已經不算鬼差了,我估計到時候借給你的可能不止兩成的潛能,如果能有五成潛能,屠盡整個狐仙一族也不是不可能。但我不建議你這麽做,野仙一族也有存在的意義,你要是真殺了他們一族估計地府也得找你麻煩。”

白小雨聽完心髒撲通撲通的跳了起來,他感覺有些口幹舌燥。屠盡整個狐仙族是什麽概念,光是狐上天和狐入地的實力就已經那麽厲害了,整個狐仙族更像是一座直衝雲霄的大山。但現在隻要有了黑朝天的戒指,這一切都變的根本不算什麽,可能就是揮手拂袖那麽簡單。這怎麽能讓人不激動,不熱血澎湃。

黑風見白小雨這麽激動冷笑一聲說道:“小子,你可先別急著激動。你忘了你連黑自在的黑骨木都戴不了幾分鍾,現在讓你戴黑朝天的戒指,你覺得你能堅持多久,三秒還是兩秒?或者一戴上就直接爆體而亡?到時候可就熱鬧了,還沒動手自己就掛了。”

聽到這白小雨頓時猶如被一盆冷水從頭淋到腳,他苦著臉對白尚天說道:“那你說這麽多不是扯淡嗎?還什麽屠盡狐仙一族,說的跟真的似的。”

白尚天看了白小雨一眼說道:“我現在可以帶走三分初婦魂了嗎?”

白小雨也不知道白尚天什麽意思,不過他能透露這麽多消息給自己,也算是夠意思了,真不行我自己去趟火焰山,先找到黑朝天再說吧。

他點了點頭對李菲說道:“李老師,我也不知道你聽沒聽明白我們之間的對話。這人生苦短的,要不您還是和白無常一起下去早點上路吧。”

李菲點了點頭,接著有些惋惜的對白小雨說道:“小雨,你一個人背負的太多,我覺得這對你這麽大的孩子來說很不公平。但上天並不能對待所有的事情都一樣公平,我希望你能一直撐下去,不為了任何人也要為自己撐下去。我覺得公平還是得經得起等待,你一定能熬出頭的。”

說完她就閉上了眼睛,白尚天把鎖魂鏈一扔,就套上了李菲。接著白尚天對李菲勾了勾手,李菲就自動飄到了他的身後。

白尚天對白小雨說:“謝謝你的配合,這次拿到三分初婦魂我們就算是找到兩個九善魂了,下去也好有個交代。”

白小雨擺擺手說道:“白老爺言重了,我要九善魂也沒什麽用,力所能及罷了,這全陰處子魂你也拿走吧。”

白尚天疑惑的說道:“全陰處子魂?我沒見過啊,這個普通靈球你趕緊貼身收好,放在外麵不太好。”

白尚天在說普通和貼身四個字的時候,特地加大了音量。

白小雨愣了兩秒,接著瞬間明白了許多,他感激的對白尚天說道:“白老爺的大恩大德,白小雨會永遠銘記在心的,一旦事情解決必定歸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