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製的鐵皮馬車就停在酒館外,莫林被三名精通武技的警員押著,連推帶踹,直接把他鎖在了車廂內。

馬鈴鐺叮叮咚咚得敲響,這輛馬車揚長而去。

隻是馬車去往的方向,讓盧格下意識的多看了兩眼。

“爸,這方向是要出城吧?”

盧格收回目光,他見酒館裏的警員列隊離去,不由拽住了也要走的魯夫。

城南區鄰近郊野,坐馬車的話,隻小半個銀砂時就看不到麥田了。

“嗯。

幾天前,南斯珠寶行的一批珠寶失竊了,這件事不知怎麽就讓督警司的人知道了,他們連夜派人趕來,拿了表叔的權。

這次抓捕莫林的行動,就是督警司過來的那名副尉的意思。”

“南斯珠寶行失竊了?”

乍聽這消息,盧格也不免露出極為震驚的神情。

因為這是內閣的產業!

類似的珠寶行分布在中庭境內各處,幾乎每座城市裏都會有,以部分城市的名字來命名。

有傳言說,珠寶行一年賺取的利潤,還在全國稅收之上。

這樣的重地,內閣怎麽能不看重?

每處的珠寶行,幾乎都駐守著大量對外宣稱為傭兵,實則為血腥軍隊的士兵。

而督警司隸屬警署,但品階權力,還在警署之上。

隻是在警署中掛了個名,使用著的是軍隊的位階,直接對內閣負責。

同時,也專司各地珠寶行的保護工作。

在督警司中,哪怕隻是一個列兵階的普通警員,都是一名鬥氣高手。

不過如此森嚴防護的珠寶行,居然被竊走了一批珠寶?

“今晚我要回去的晚了,你和你媽說一聲。”

“知道了。”

盧格點了點頭,然後趕緊問道:“爸,你在參與這次失竊案之前,表叔爺給了你什麽任務?”

“你問這個幹嘛?”

魯夫微微感到奇怪,卻也不細問,他頗為不以為然的道:“也不算什麽大案子,就是比較折騰人,但功勞拿起來容易。

是要我保護好即將到來的麥瑞先生,嗯——就是那位在威爾克水上城,名聲響亮的慈善紳士、騎士子爵。”

“居然是這位麥瑞先生?

他什麽時候來?”

盧格恰到好處的表示了驚歎的神情,對於這位麥瑞先生,他還真的了解。

那是一位爵位很低,但極為尊貴的人物。

他的朋友,幾乎遍布整個澤洲,無論是富豪還是平民,農夫律師亦或者醫生鬥氣高手。

就是頂級的貴族,也有不少人和他有交情。

“再過一兩天,麥瑞先生就差不多到了,不過出了南斯珠寶行這事,可能到時候會讓佩爾克和我一道帶人迎接他。”

說著,魯夫搖了搖頭,略為惋惜的道:“本來還想提前弄一份珠寶行這次的清單給你,讓你和安維斯打好交道,畢竟摩爾家族近來在到處收購各類珠寶。”

“我也該跟上了,記得別玩太晚,早點回去。”

魯夫給了盧格幾個“老人頭”,就趕著去上了警署的馬車。

目光注視著離去警署車隊,盧格眼中出現一抹異色。

他的雙眼,忍不住微微眯起。

熟悉盧格性子的格爾,頓時就忍不住悄悄問道:“怎麽了?

那個麥瑞有問題?”

“不僅有問題,而且問題大了!”

盧格說道,隨即他又突然問格爾:“你還記得在安維斯家,我和你說過我發現了一些我不該知道的事情嗎?”

“你是說……

珠寶失竊和麥瑞、以及摩爾家族有關?”

格爾的邏輯貫接點,異常迅速的聯係了起來。

盧格點了點頭,“摩爾家族收購珠寶的事情,是從兩個月前開始的。

以他們販賣蒸汽所積蓄的財力,這一段時間,足夠購買到數量堪稱恐怖的珠寶。

但我們去他們家,卻沒有看到安維斯身上戴著一件珠寶。

便是他的後媽,身上也沒有!”

“自村寨起源和部落文明結束,出現第一個王朝以來,享有統治地位的貴族,曆來都少不了珠寶的裝點。

就算是我,也戴著一個廉價的翡翠手鐲,撐一下門麵功夫。”

“那和麥瑞什麽關係?”

“他的朋友太多了,來得也太巧了!

另外,他的朋友那麽多,消息也更靈通,鏡子的事,應該也和他有關。

畢竟,隻要是知道我們曾經挖出了菲安思大帝的墳墓……

雖然是挖錯了,我們又給埋回去了,就連陪葬品也一件不動。

但那回,我們畢竟殺了不少人,盡管是那個巫師動的手,可也免不了對我心生忌憚,懷疑我身後站著那些詭異的家夥。”

“那個晚年落魄的大帝有陪葬品?”

格爾卻滿是驚奇,它忙低聲問道:“是什麽?

我當初隻看見了一卷破席子,那具幹屍可是連衣服都不完整。”

“就是那卷簾子……”盧格扯了扯嘴角。

真不知道埋了那位大帝的人是誰,舍得下詛咒,卻不舍得放點陪葬品,哪怕隻是一套隻值二十個“老人頭”銀餐具也好!

“走吧……”盧格見格爾看他的眼神怪異,頓時起身,然後沒好氣道,“我們今晚就準備一下,明天就去探索那處遺跡。

莫林既然打起了主意,那麽他必然得到了消息,有其他勢力也發現了那裏,我們這次必須得冒點險了。”

“可是沒幫忙探路的先驅啊?”

格爾學著盧格當初的語氣,“另外那裏也肯定沒有變形魔藥,現在太危險了,我不想去。”

“你分明是隻狗,幹嘛老想著變成一個人?”

“當初那個巫師可是說過,你根本沒有繼承和激活非凡力量的才能,幹嘛老想著要非凡力量?”

“我樂意,你管得著?”

盧格瞪它。

“我也樂意!”

格爾不甘示弱的回瞪回去。

然後這條黑狗就很突然的搖頭甩尾巴起來,還就地打了個滾,像是在賣萌一樣……

就是長得醜了點,這萌看起來有些滲人。

盧格卻是沒有在意,他目光環顧四周,很快就發現了異狀。

此時,他們已經離開了那處酒館,沿著來路往回走,因此又鑽進了那處七彎八繞的陰暗小巷子。

借著街角的路燈,可以看到有一個穿著破敗,渾身肮髒的小男孩站在那裏。

他一見到盧格,就飛奔過來,用稚嫩的嗓音問道:“請問是盧格先生嗎?

我這裏有封信,是一個帶著帽子和口罩的人要我給你的。”

“我就是。”

盧格說著,接過了小男孩遞過來的信。

沒有信封,隻有折起來的一張紙,上麵烙著一朵鮮豔的花朵,似乎新染上去沒多久,還有些黏糊。

隻是略一靠近,就可以聞到一股血腥氣,從這朵鮮花中衝出來。

這朵花是用鮮血染成的!

下意識的盯著這朵鮮花,看了好一會兒,盧格才打開信紙,兩個呼吸後,他合上信紙,然後取出隨身攜帶的羽毛筆,沾了點自己的口水,使得裏頭的凝固墨水化開。

他快速的在這信紙上寫了兩個字——已閱。

然後盧格把信紙還給了小男孩,也不給對方一枚“老人頭”,隻是道:“閣下,請讓他們放心,相信我,我是個聰明人,知道怎麽做。”

說完,他就快步走了。

拐過一個彎後,憋不住的格爾問道:“那個小子有問題?

你怎麽知道的?”

“我不知道啊!”

盧格卻是搖了搖頭,他攤了攤手,道:“我隻是知道,貝兒南斯的乞丐,在一年前,就全被抓進了監獄。

因為某個大人物的小兒子,閑著沒事,然後穿著女裝跑去了那些乞丐聚集的地方……

對了,值得一提的是,咱貝兒南斯沒有女乞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