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29章 西部雄鷹

這樣的小事,他當然不會跟張一凡去講。

本以為這件事情,會這樣過去。

沒想到愈演愈烈,騰飛暗中打聽了一下,聽說那些人把收費站給砸了,還打了工作人員。

晚上的新聞裏,居然播放了這件事情,一些媒體就這件事情發表了看法。不過說話的人倒是有兩種意見,一種支持收費站的工作。認為那男子很死板,在這種情況下,不管交多少錢,你都得補。必竟救人要緊。另一種說,收費站的確有問題,工作人員也死板,你少收人家幾十塊錢,人家就不會死了。

雖然說這是一種製度,但製度也要人性化。

象這種情況,不管是誰的錯,收費站一定有錯。

現在網上說得更離譜了,政府簡直千夫所指。

張一凡看到的是電視,電視裏的報道都經過了刪選,因此看不到那些激動情緒,但是網絡上已經罵得很厲害了,現在政府那邊處境很被動,有種黃泥巴掉進褲襠裏的鬱悶,不是屎也是屎了。

現在對方將收費站告上法庭,要求賠償。

城南收費站就被他們給封了,車子進城出城,需要從其他出口繞道。

這件事首先驚動市公安局,是孔超英按手的案子,他還沒有準備下手。政府那邊就打電話過來了,“孔超英同誌,這件事不能再放縱下去,要盡快處理。”

結果孔超英還沒有到收費站,那邊就傳來消息,派出所的人把那些人對打了,還抓了四個回去。孔超英趕到現場,已經收場了,收費站重新開工。

如果隻是把這些鬧事的人給抓回去,估計也問題不大,但派出所那幾個濃包,把在場的記者也打了,一個二十多歲的女孩子。還將人家的照相機給砸了,扇了人家一耳光。

指著人家的鼻子,“再鬧,信不信我打你!”

人家捂著臉哭了,派出所以為這事情擺平了,其實埋下了一個巨大的隱患。

人家記者會甘心?

再說,派出所這種處理事情的方式也不對,這是野蠻執法。但是一些二B的警員,就以為這樣很拉風,指著人家的鼻子,信不信我抽你!

人家隻要說一句不中聽的話,他就一耳光抽過去。

打人很牛*,也很神氣。很多警員就喜歡這種風格,似乎也隻有這樣,才能突出他們的威嚴。

這混蛋也不看看打的是什麽人?有人說防火防盜防記者,記者是最麻煩的,你不招惹她還行,惹不起,躲不起嗎?偏偏還打了人家。

孔超英在現場看過了,不管怎麽樣,至少收費站是通了,解決了燃眉之急。

孔超英知道後果,他急急趕往派出所。

派出所正在處理這事兒,孔超英走進去,看到幾個警員的腿架在凳子上。這些人哪個不認識孔大局長?看到他進來,馬上站起來喊道:“孔局。”

孔超英臉色不好,他來的時候,那房間裏還有人在吵,一點也不服氣。

攤上這種事,當然不會服氣了。

盡管他們砸了收費站,但畢竟死了人。

警方在錄口供的時候,對方還在說,這件事情一定要法庭上見。說你們警方執法也不是這樣執行的。我們是受害者,現在不是搞幹部問責製度嗎?我就不信沒地方告狀。

警方的人聽到這家夥口口聲聲說告狀,也就生氣了,拍著桌子跟他吼,“老實點,你們再有理,砸了收費站就得判刑。至於收費站和當事人的事情,需要法律去判決,由不得你們胡來!”

這倒是真的,說得一點都不錯,兩碼字不能混為一談。

孔超英聽到這裏,人已經走向了所長辦公室。

麻痹的,一個蛋大的所長,辦公室也設在五樓。

這裏的派出所跟其他地方一樣,一樓是門麵,對外出租。

二樓以上才是辦公室。

孔超英上去的時候,有一個人正跟所長在說話,兩人抽著煙,談得很投機。孔超英走進去,對方屁股上象裝了彈簧一樣跳起來,“孔局,孔局!”

跟所長談話的人,見機離開,所長給孔超英敬煙,孔超英沒有接。

今天的事情必須馬上處理,否則鬧出事來,影響不好。

所長賠著笑臉道:“孔局,高速打砸事件我保證沒問題。請放一百二十個心。”

孔超英道:“真的沒有問題?”

所長笑笑道:“絕對沒問題,我以人格擔保。”

人格值幾個錢?孔超英才不相信他那一套。

他看著所長道:“聽說有記者被打了?”

所長馬上驚訝地道:“沒有啊,沒有的事。肯定又是造謠。”

孔超英剛才還在現場看到了碎玻璃片,還有高速收費工作人員的坦白,的確有人打了記者,抓走了四外鬧事者。

孔超英道:“千萬要記住,不可以野蠻執法。我看這件事情,你必須馬上出麵處理一下,找到那名被打的記者,否則人家告到上麵去就麻煩了。”

所長拍著胸脯道:“請孔局放心,絕對不會發生這種事情。”

話還沒完,孔超英的電話就響了,是市政府打來的,“超英同誌,你馬上到辦公室來一趟。”

孔超英聽出來了,是分管政法的副市長,他還在電話裏聽到了一句,“怎麽搞的嘛,亂彈琴!”

孔超英立刻就明白了,麻煩來了!

他來不及跟派出所做出任何指示,匆匆離開,趕往市政府辦公室。

孔超英剛剛進門,就被副市長罵了一頓。

“你們公安機關是怎麽搞的嘛?這件事情一定要查處,要查處!”

孔超英就知道,對方已經告到市政府這邊來了,自己學是慢了一拍。

副市長將他罵了一通,然後讓他拿出一個處理方案來。

現在受害者那邊也要告,記者也要告,惹怒了多方人。

孔超英被罵了半天,才明白領導的意圖,現在是和諧社會,不管用什麽手段和方法,都有把這事壓下去,絕對不能鬧到省裏去。

副市長道:“媒體那邊也要想辦法,一定要把事情控製在萌芽狀態。出了事,我唯你是問。”

孔超英心道,還萌芽個屁,都捅出簍子來了,怎麽萌?

副市長的意思他懂,要用強製手段把事態控製住,但是孔超英不這麽認為,不能蠻搞,隻能疏導。副市長就批評他,“要相信強大的國家機器,還能讓一二個小記者鬧了天不成?”

結果,他親自打電話對宣傳部,封鎖媒體消息。禁止一切關於這件事情的報道。和諧,和諧。

孔超英就去找記者談,記者的要求很簡單,要公安部門拿出一個明確的態度。再者就是讓打人的警察停職接受調查。同時賠償她們的損失。

在這件事情上,媒體是沒有錯的,他們的工作方式也沒錯,報道一件事情有什麽錯?

那警察就打人了,還砸了人家的相機。

孔超英說,“好,你的條件並不過份,不過我有一句話想跟你單獨談談。”

女記者不同意,她跟同事在一起,拒絕跟孔超英單獨交談,她說自己已經怕了,萬一再遭到人身攻擊,她傷不起。

孔超英就道:“賠償道歉都不成問題,就是這件事情能不能到此為止,不再追究了。”他的意思是,能不能不驚動上麵。

孔超英說得很溫和,他隻是不想節外生枝,本來這件事情,記者也答應了,隻要公安分局對打人的警察作出處分,再賠償損失,當麵道歉,她就同意不追究。

誰想到這兩名女記者離開公安分局的當天晚上,又被幾個人給帶走了,說他們攪亂社會治安,報道不屬實的新聞。孔超英聽到這件事,當時就頭大了,麻痹的,越擔心什麽越來什麽。

這個真的麻煩大了!

PS:第二更到!

兄弟們看著更新給花,哈哈……今天應該不會扯蛋了。相信我這一次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