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完紅衣小女孩,我們就開始聊藍可兒。原來表哥知道很多此事的內幕,還給我們仔細分析整件案子。
主流媒體對藍可兒事件有很多揣測,譬如靈異論、自殺論、意外失足論、謀殺論,但表哥說前三種論調基本上可以排除。
先說靈異論。警察查案必須講證據,就算相信鬼神之說,也要朝無神論的方向調查。而他認為此事雖然離奇,但談不上靈異,隻不過是媒體為提高收視率,在報道此事時用了很多嘩眾取寵的伎倆。隨後,他還給我們仔細分析,媒體口中那些所謂的不可思議的細節,其實都可以找到合理的解釋,這個一會兒再詳細講述。
再說自殺論。從家屬、親友口中得知,藍可兒是個性格外向、開朗、活潑、好動、愛交朋友的女孩,曾做義工,人緣很好。很難想象這樣的女孩子在沒受到任何刺激的情況下,會突然結束自己的生命。
另一個排除自殺論的重要原因是,藍可兒每天都會跟父母通電話,向他們報平安。如果她有自殺傾向,還會每天給父母打電話嗎?答案必然是否定的。
網上能找到藍可兒生前的照片,幾乎每一張都笑得陽光燦爛。這樣的陽光少女,自殺的可能性不是沒有,但概率絕對小於萬分之一。而且她被發現時全身**,還“倒插”在水塔裏,對女生而言這種死狀也太不堪了,誰願意死後還給親友留下一個如此不堪的印象?
至於意外失足論,表哥的判斷是:“難度太高了吧!”
網上能找到媒體提供的案發現場照片,從中可見涉案的水塔挺高的,具體數字為二點四米(部分媒體刻意誇大為三米高),而底座為一點五米。身高一米六二的藍可兒,在沒有梯子等輔助工具的情況下,先別說她怎麽掉進水塔,她怎麽爬上去也是個問題。
若是利用工具爬上去,那麽她掉進水塔後,肯定有人將工具搬走。既然涉及第三者,那麽就不是單純的意外了。更重要的是,她沒事為何要到樓頂“裸跑”?是被人追趕,還是被人扛上去的?
不管是哪種情況都涉及第三者,因此有必要朝“他殺”的方向調查。
媒體總是繪聲繪色地分析他殺如何不可能實現,譬如:現場沒有留下任何第三者的痕跡;屍體沒有任何傷痕,不可能被強行塞進水塔;死者沒有受到性侵犯的跡象等。
首先,關於現場沒留下第三者痕跡的說法,其實是媒體刻意誤導。表哥向同行打聽過,實際上,洛杉磯警方在樓頂沒發現任何痕跡,包括藍可兒本人的痕跡。
“這怎麽可能?難道藍可兒在練習瞬間轉移,一不留神轉移到水塔裏?”
對於我這個問題,表哥的回答是:“科幻片看多了吧!”
他叫我上網查洛杉磯的天氣,特別是發現屍體前那幾天,看是否下過雨。我一查,果然查得2月17日及18日,即發現屍體前那兩天,洛杉磯曾下過雨。
“下了兩天雨,還有痕跡留下來,那才叫見鬼。”
表哥認為,媒體為提高收視率刻意忽略這一事實,將事件往靈異方向報道。其實這並沒有什麽好奇怪的,隻能說凶手老謀深算,懂得利用雨水清除自己留下的痕跡。
我對表哥這個推斷並不完全認同,如果凶手是刻意選擇雨天將屍體投入水塔,那麽他必須將藍可兒藏起來。
藍可兒於1月31日失蹤,2月14日酒店曾進行水質檢查,並沒有發現問題。也就是說,凶手應該是在14日(水質檢查後)至19日(發現屍體前)將屍體投進水塔。
其實,在發現屍體前兩天,已有房客投訴水壓低,而水壓低的原因正是屍體堵塞水塔的出水口,故此投屍時間可縮小為14日至17日。
而在這之前,即1月31日至2月14日,整整半個月,凶手如何將藍可兒藏起來?
要知道,洛杉磯警方曾出動了警犬界的翹楚——洛杉磯警犬,對整間酒店進行搜查,但並沒有發現藍可兒的蹤跡。凶手若將她藏在酒店以外的地方,在操作上有一定難度,幾乎不可能不被別人發現。
這個問題我怎麽也想不通,但表哥就給我一句話:“其實很簡單,給你一點提示——水。”
表哥認為藍可兒事件絕非靈異事件,而是一宗謀殺案,而且凶手的智商相當高。我雖然認同他的推斷,但有個問題卻怎樣也想不通,就是凶手如何在1月31日至2月14日,這整整半個月裏將藍可兒藏起來。
在這段時間裏,無論藍可兒是否已慘遭殺害,凶手要將她藏起來都不是容易的事。因為在這段時間裏,洛杉磯警方出動了極其優秀的洛杉磯警犬,對整間酒店進行搜查,卻活不見人、死不見屍。
不要懷疑洛杉磯警犬的能力——每隻警犬的訓練費都超過三萬美元,而且曾勘破一宗五十年的懸案,它們在警犬中屬於最高級別。
對於這個問題,表哥給我的提示是“水”。
我說,難道凶手將藍可兒泡在水裏,以避開警犬的搜查?
表哥笑道:“如果這麽容易就能騙過洛杉磯警犬,那這三萬美元也花得太冤枉了。”
他說將屍體泡在水裏,或許能防止屍體的氣味傳播,但隻能拖延一會兒,警犬用不了多久就能找到屍體。要讓警犬在長達半個月的時間裏一直找不到屍體,方法不是沒有,但需要多方條件配合。
首先,需要一個長期租住的房間,而且位置要在十四樓,或靠近十四樓。因為藍可兒最後出現在十四樓,凶手不可能將她轉移到太遠的地方而不被人發現。
盡管大家都知道美國是個竊密醜聞不斷的“黑客帝國”,但保護隱私的表麵功夫他們還是做得像模像樣的,警方不可能對酒店的每個房間進行搜查。在沒得到房客同意的情況下,隻能讓警犬在房門外聞一下,這讓凶手有機可乘,可以將屍體藏在十四樓某個長期租住的房間裏——我們先假設藏屍地點在十四樓。
其次,凶手必須是酒店員工。
“如果凶手是酒店員工,那他還需要長期租住房間嗎?”
對於我這個問題,表哥嘿嘿一笑:“真相肯定隻有一個,但凶手不見得就隻有一個。”
據他從同行那裏打聽到的消息,藍可兒曾在網絡日誌中表示,自己曾被意大利及墨西哥籍的跟蹤狂跟蹤。以此推斷,有可能存在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凶手,至少不能排除存在幫凶的可能性。
另外,他還知道,長期租住事發酒店的大多不是什麽好人,通常是些流浪漢,或者剛出獄的釋囚。這些人租住平價酒店,政府會給予補助,算起來比租房子還便宜,所以很多三教九流的人長期住在酒店裏。這也是該酒店經常出人命的主要原因。
我在網上查到,出事酒店的房價是每晚三百四十九元人民幣,約為五十六美元。以洛杉磯這種大城市而言,就算沒有政府補助,這個價錢也算便宜了。
“好吧,我們假設凶手有兩個,一個是酒店員工,另一個是長期住客。但是,他們怎樣騙過警犬?”
表哥認為,這兩人或其中一人殺害藍可兒後,長期住客把屍體藏在房間裏並用水浸泡。然後,酒店員工將泡屍水摻入帶有濃烈氣味的清潔劑,如漂白水等,再用這種“屍水清潔劑”清潔藏屍的十四樓,甚至整間酒店。
清潔劑帶有濃烈氣味,因而掩蓋了屍水的異味,以人類的嗅覺絕不會發現問題。警犬的嗅覺雖然比人靈敏,但缺乏複雜的表達能力,縱然發現屍臭,但整層樓,甚至整間酒店都有這種屍臭味,這讓警犬如何向主人表達?
警犬無法將真相“說”出來,凶手就能蒙混過關了。
解開藏屍謎團後,我們又繼續琢磨下一個疑問——凶手怎樣將藍可兒塞進水塔裏,而又沒在屍體上留下傷痕?
在回答這個問題之前,表哥讓我先琢磨一下,凶手是怎麽將藍可兒扛上距離地麵超過四米的水塔頂部的?
高一點五米的水塔底座加上高二點四米的水塔,實際高度約四米,從網上找到的現場照片可見,比兩個老外疊起來還要高,凶手就算借助梯子也很難將五十公斤的藍可兒扛上去。
若把梯子放在底座下麵,顯然需要一把更長的梯子。先不說超過四米長的梯子不好找,扛著這麽長的梯子在酒店裏走來走去,哪怕是酒店員工也很容易引人注意。
將梯子放在底座上又怎樣?
底座上其實沒有多少空間,並且布滿水管,消防隊的梯子也隻能勉強放在四個水塔中間,而且水塔之間僅能容一個人通過。
在如此狹窄又布滿水管的地方,借助梯子將屍體扛上去,必然導致屍體與塔身或水管產生碰撞及摩擦,從而留下外傷痕跡。但藍可兒的初步屍檢結果是沒有任何外傷的,因此凶手不可能這樣將屍體扛上去。
那麽,凶手是怎樣將她扛上水塔的呢?
我雖然沒能解開將屍體塞進水塔的難題,但怎樣扛上去,我倒是想到了辦法。
從網上找到的現場照片可以看到,緊鄰水塔的樓梯間,另一側有一架梯子能直上頂部,梯子是垂直的,要扛著一具屍體爬上去並不容易。但是,若將屍體背在背上再爬上去,以成年男性的體能還是可行的。因此,凶手需要的工具或許不是梯子,而是一條能將屍體綁在背上的棉布帶。
通過樓梯間頂部走到另一邊,問題就變得簡單了。根據網上找到的現場照片可見,水塔與樓梯間頂部的距離,相當於消防員彎腰時的高度,若凶手仍背著屍體,要落到水塔上並不困難。
接下來才是真正的難題:凶手怎樣將屍體塞進水塔?
表哥給了我一個提示——兩名入住酒店的英國遊客報稱,發現屍體前曾飲用酒店裏的水,覺得水有股“怪怪的甜味”。
這是一個非常邪惡的提示,作為一個純潔的大叔,我琢磨了半天竟然發現了端倪——可舔食水溶性潤滑劑!!!
百分之百溶解於水,可舔食,不油膩……凶手很可能利用大量水溶性潤滑劑,配合塑料袋將屍體“滑”進水塔。因為潤滑劑可溶於水,所以很快就被稀釋了,隻留下“怪怪的甜味”。
消防員將藍可兒的屍體從水塔裏取出後,媒體公布了從上方拍攝的水塔內部照片。從那張照片可見,水塔頂的入口其實不比消防員在下麵開的洞口小多少。利用潤滑劑及塑料袋,絕對可以在不給屍體留下傷痕的前提下,將屍體滑進水塔裏麵。
在解開這個謎團後,我問表哥關於凶手的身份、動機等問題。而最讓我想不通的是,凶手既然能如此巧妙地處理屍體,為何會選擇水塔這種必然會被發現的地點藏屍?
表哥的回答一如既往地令人意外:“如果我是凶手,費這麽大勁殺人藏屍,最後卻沒人知道,不會覺得很鬱悶嗎?”
我去,凶手的目的根本不是藏屍,而是向洛杉磯警方“示威!”
接下來,表哥以他的警察身份,對此案作出專業判斷:
1、殺害藍可兒的凶手很可能是一名女性,或男同性戀者,因為死者沒有受性侵犯的跡象;
2、將屍體扛上水塔的幫凶極可能是男性,因為女性的體能難以勝任;
3、至少有一名幫凶,而且跟凶手的關係極有可能是情侶。雖然不確定凶手及幫凶的關係是異性戀還是同性戀,但行凶動機很可能與感情有關;
4、藍可兒在電梯視頻中的怪異表現,是因為凶手當時在電梯外,並懷疑她跟自己男朋友(即幫凶)有染。藍可兒那些所謂的奇怪動作,其實隻是豐富的肢體語言,她正努力地向凶手做出解釋。可是,對方不但沒有相信她,反而利用她對自己的信任,將她騙到房間裏殺害。
5、凶手與幫凶分別為酒店員工及長期住客,前者能取得頂樓鑰匙及利用“屍水清潔劑”避開警犬的搜查。後者則提供房間用於藏屍;
6、凶手與幫凶極有可能為意大利及墨西哥籍。
綜合以上六點,隻要對酒店員工及長期住客進行排查,並將重點放在意大利及墨西哥籍人士身上,要找到凶手並非難事。
然而,表哥如此精彩的推理,是建立於“他殺”這個前提下的。可惜根據《洛杉磯時報》報道,2013年6月20日,當地官員公開表示,已認定藍可兒的死因為“意外溺水”。
洛杉磯警局驗屍辦的弗瑞德?考羅警官表示,藍可兒屬於意外死亡,死因是浸泡在洛杉磯塞西爾酒店樓頂水箱中窒息而死。驗屍辦經過四個多月的屍檢、化驗、比對和分析,沒發現任何破案線索,既沒有在屍體上找到任何創傷,也沒有驗出藍可兒死前是否吸毒。
這個“意外溺水”是洛杉磯警方在全球輿論的關注,及美國媒體四個多月接二連三的追問下低調公布的,幾乎可以視為等同於“我們沒有任何線索”,或“調查沒任何進展”。
也就是說,直到2013年6月20日為止,該案仍沒有最終定論,表哥的假設隻是其中一種可能性。事實是否如此,大概隻有藍可兒本人才知道。
願死者在天國能得到安息……
等等,我好像忘記了一件非常重要的事——電梯視頻!
其實,表哥在飯桌上曾對視頻中的細節做出專業分析,現在就給大家一一道來——凶手就在電梯外麵!
被大家瘋傳的電梯視頻開始時,可看見藍可兒從畫麵左側進入電梯,但這不能說明她在此之前曾到左側的房間溜達,因為電梯的外部按鈕就在左側。
不過要留意她腳下的拖鞋,穿拖鞋說明她沒打算離開酒店,極有可能是剛到朋友的房間串門。她進入電梯時表現輕鬆,動作隨意且跨度大。這除了說明她在進電梯前沒有受到刺激及威脅外,還說明她是個肢體語言豐富的人。
對於她在視頻中緊盯著按鍵板的情況,作為近視眼的我,一點兒也不覺得奇怪,因為我不戴眼鏡時也是這樣子。如果她也是個近視眼,看不清楚按鈕上的數字,自然得湊近按鍵板仔細看。事實上,她有不少照片都戴著眼鏡,而此時她又穿著拖鞋,應該沒戴隱形眼鏡。
而且,隻要稍加留意就能發現,她把中間那列按鈕全按了,但最上麵那個按鈕沒有亮起來。按鍵板中間最上麵的按鈕是十四樓,沒有亮起來說明她當時就在這一層。她的房間在四樓,把整列按鈕全部按上有三個可能:
1、純粹貪玩;
2、深度近視,湊近仍未能看清楚按鈕上的數字,隻好憑記憶把中間的按鈕全按上;
3、不想讓某人知道她住在哪一層。
當中第三個的可能性較高。
接著,視頻顯示,在她離開按鍵板的那一刻,電梯門動了一下。她因為看不清楚,誤把開門鍵當作關門鍵,所以電梯門才久久沒有合上。不過她懷疑外麵有人戲弄自己,按住了電梯的外部按鈕。這說明她在本層中有認識的人,而且她認為對方會跟她開這種玩笑。以此推斷,可以排除對方是中老年人的可能性,應該是小孩兒或年輕人。當然,年輕人的可能性最高。
還有一點值得注意,電梯的外部按鈕在畫麵左側,而藍可兒探頭出門外是先看右側,再看左側。由媒體提供的電梯照片可見,她在電梯裏可以通過對麵牆上的鏡子,看到是否有人在外部按鈕附近。因此,她探頭到門外,先望向畫麵右側,是因為她以為有人在右側按住了外部按鈕。不過,該酒店的情況是,隻有兩部電梯之間(即視頻畫麵的左側)才有外部按鈕。
剛才說了,她是個近視眼,這次探頭出門外並沒有看清楚外麵到底有沒有人。正因為沒看清楚,所以才令她感到不安,縮到角落是保護自己的表現,同時說明她不想讓某人知道她在電梯裏。
隨後,電梯門仍未關上,好奇心戰勝了心中的不安,她再次確認門外到底有沒有人。她甚至直接跳到門外,且有容易引人注意的跺腳動作,說明她雖然感到不安,但不覺得自己的安全受到威脅。而且,她一直看著畫麵左側,應該已發現左側有人。她來回移步,最終在門外停留,進一步說明她已確定外麵有人。但對方跟她躲貓貓,而且她也沒看清楚,隻好在門外等對方再次現身。
雖然通過視頻隻能看到電梯外的一隻手臂,但藍可兒明顯在做舉手投降的動作。這說明電梯外有人跟她說話,並且對她做出語言上的威脅。盡管她繼續保持著投降的姿勢,但可以返回電梯內,並且表現輕鬆,說明她的自由沒有受到限製,對方的威脅或許使她感到緊張,但未至於令她產生恐懼,甚至擔心自己的人身安全。
返回電梯後,她將中間一列按鈕重複按了好幾遍,同時亦按了幾次開門鍵,說明她不急於離開。她這一動作應該是為了確保乘電梯離開時,不會被對方知道自己住在哪一層。我們可以將她的舉動理解為,對電梯外的人“既不畏懼,亦不信任,並存有戒心。”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從她上次湊近按鍵板直到此刻,電梯門沒動過,顯然有人按住了外部按鈕。但此人一直沒有在畫麵中出現,甚至連影子也沒進入攝像範圍,說明這人非常熟識酒店的情況,且包藏禍心。
前麵已經說過,藍可兒是個肢體語言豐富的人,她的一係列動作被炒作為“鬼爪”,實際上她隻不過是在跟站在畫麵右側的人說話,似乎在向對方解釋某件事,或拒絕對方某個要求。
但是,如果對方站在畫麵右側,那麽位置在畫麵左側的外部按鈕被誰按住了?
答案是,此時除藍可兒外,電梯外還有兩個人,分別在電梯左右兩側,兩人都刻意避免進入監控錄像範圍。
鑒於藍可兒疑似向其中一人做出解釋,且屍檢證實她沒遭到性侵犯,有理由懷疑此二人為情侶,且誤會藍可兒為第三者。考慮到美國的國情,亦不排除兩人是一對同性戀人,但其中一人為雙性戀者。
最後,藍可兒從畫麵左側離開監控錄像範圍,但那個跟她交談了好一會兒,理應在畫麵右側的人卻沒有跟她同行。此人顯然是為了避免進入監控範圍,刻意等電梯門關閉後才跟上。
注意視頻裏按鈕的熄滅,電梯門再次開啟時,已是另一樓層。也就是說,藍可兒離開後,就沒有人按住外部按鈕,電梯恢複了正常運作。由此推斷,按住外部按鈕的人亦跟藍可兒一起離開。
由於藍可兒自此之後便失蹤了,有理由相信她被對方帶到十四樓某個房間,隨後遭到禁錮及殺害。
網上有很多人留意到視頻有剪輯及修改的痕跡,因而懷疑洛杉磯警方包庇凶手。我就此事詢問表哥,他對此的回應是,每個地方都可能出現腐敗,美國也不例外。但此案已引起全球關注,除非凶手是美國總統的私生子,否則誰有這個能耐包庇凶手?
美國兩黨惡鬥又不是新鮮事,各自控製的媒體天天盼著曝光對方的醜聞呢!
洛杉磯警方一直未能找到藍可兒的下落,得靠房客投訴水壓低,酒店方麵清潔水塔才意外發現屍體,這已讓他們丟麵子丟到國際級了。若不能盡快破案,將凶手繩之以法,恐怕還會繼續出醜。因此,所謂的“包庇論”隻不過是某些人嘩眾取寵的伎倆而已。
那洛杉磯警方為何要對視頻進行剪輯及修改呢?
表哥認為是出於辦案需要,因為網友能獲取的信息,凶手同樣能夠得到,甚至用來回避警方的調查及法律製裁。因此,在對外公開的視頻中有必要刪除部分敏感信息。
“若凶手不小心在視頻中暴露了自己的相貌,看到視頻後不立刻潛逃才怪。我要是凶手,就算不馬上去整容,起碼也要換個發型。”表哥以此結束這個話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