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來我還是被警方抓住了,他們是在浙江抓到的我,一個小旅館裏,我正在畏畏縮縮的東躲西逃。但最終還是沒有逃過警察的追捕。我是因為一件軍服淪落到如此下場的,但是我卻不能訴說這一切,因為沒有人會理解或者認可。我所經曆的一切實在太詭異、太匪夷所思,我隻能將這些話留在心底。
戴上了手銬、腳鐐,我才意識到自己已經不再是個自由人了,我是個犯人,我犯了殺人罪。奇怪的是,我沒有被判死刑,而是死刑緩期執行。因為一件軍服,一件破舊的軍服。因為我的固執,我的堅持。最終使我自己走向了這個不可避免的結局。我沒有任何遺憾。我叫張翼,我28歲,沒有家眷。家裏唯一在世的就是我的父母,他們會不定期來看望我。而那件軍服已經不知去向,我在一處軍品回收的攤販那裏100塊賣掉了它。現在它還在那個攤位上嗎?還是在另一個買走它的受害者的手裏?我不曾得知。我隻知道,這件軍服,改變了我的人生軌跡。
我的初戀女友畢業了,她在一家事業單位裏上班,嫁給了一個有錢的年輕人。據說已經生了孩子。而我,還在監獄服刑。
好了,說到這裏,這個故事差不多該結束了。現在的我仍在服刑——由於我表現良好,從死緩改判成了無期。我尚未得知那件軍服的去向,也不知它又給誰帶來了麻煩。也許在王玉慶父子死後,張文傑的陰魂已經消散,軍服已經不再附有魔力。但也許,那件軍衣,那塊血跡,還在散發著它的詭譎。不管了,我隻知道,在監獄服刑的這些年,我已經釋然,學會了另一種活法。我不再糾結於過往,現在的我,已經向死而生,脫胎換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