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英美漢學界的先秦文學思想研究
西方世界對中國先秦時期的儒道學說關注頗早。耶穌會士利瑪竇(Matteo Ricci),在1593年就把“四書”譯成了拉丁文。1691年,由拉丁文轉譯的《論語》英譯本出現了。約在18世紀中葉,《老子》亦被翻譯成拉丁文。但長期以來,海外學者大都僅僅從思想史與文化史的角度對儒道思想加以審視,並有心關注孔孟老莊等在文學思想方麵的言述。盡管零星的敘述依然能夠覓得,如英國早期漢學家翟理斯21世紀初所撰《中國文學史》(A History of Chinese Literature)[1],曾譯介了《論語》《孟子》和《老子》中的部分章節,略涉及孔子對《詩經》的道德政治解讀。然而這畢竟屬於一些偶然性的發現,當然也遠不足以形成一種係統化的學術架構。經過半個多世紀的積累,英美漢學,尤其是美國漢學如今已經發展為國際漢學的中心,其對儒學思想、道家思想的研究尤為積極,並多有創辟,由此也會涉及對儒道文學觀的勘察。加之,文學史研究領域亦有由對純文學的興趣而向理論研究過渡的趨向,從而使得一部分漢學家將視野投諸作為中國古典文論源頭的先秦儒道思想。此進程大致始於20世紀70年代,近年來稍盛。雖然專門性的著述仍不多見,一些重要的闡述還間雜於文論史通述及對儒道思想的一般性探索中,但也構成了雖不算整齊但卻有著自身特色的言述係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