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早上,沃森小姐見我把衣服弄成那樣,把我教訓了一頓。寡婦並沒責罵我,隻是把上麵的油漬和汙泥清理掉。見她麵露失望,我心想今後我應該規矩做人,才對得起她。

沃森小姐把我領進內室做了禱告[1],但沒什麽效果。她告訴我說,每天都要禱告,想求什麽,就能得到什麽。我試過幾次,並不像她說的那麽靈驗。有一回,我弄到一根魚竿,但沒魚鉤。光有魚竿沒魚鉤,對我有什麽用?我禱告了三四遍,想求個魚鉤,就是不靈。後來有一天,我求沃森小姐替我禱告,求個魚鉤,她說我是個笨蛋。她從不告訴我原因,我哪知道為什麽不靈。

有一回,我坐在屋後的樹林裏,苦思冥想了很長時間。我心想,要是像沃森小姐說的那樣,一個人禱告什麽就有什麽,那麽迪肯·溫為什麽不把買豬肉丟的錢禱告回來?寡婦為什麽不把被人偷去的銀鼻煙盒禱告回來?沃森小姐為什麽不禱告自己長得胖一點?我心想,不可能,禱告根本就不靈。我去跟寡婦說了自己的想法。她告訴我說,一個人做禱告,隻能得到“精神禮物”。這對我來說,太高深莫測,難以理解。寡婦便跟我講了她的意思。她說我要盡力幫助別人,經常考慮別人的感受,不能老想著自己。我想,沃森小姐可能也是這個意思。

我又回到樹林,苦思冥想了好一陣,仍不明白其中的道理——精神禮物,可能隻對別人有用——後來我決定忘掉這事,不再為它勞心費神,一切聽天由命。

寡婦有時會把我叫到一邊,把神說得天花亂墜,讓你聽得直流口水。可是到了第二天,沃森小姐又揪住你不放,把寡婦說的那一套全部推翻。這樣看來,倒像是有兩個神同時存在。一個窮小子要是能和寡婦說的那個神同在,就能出人頭地。可他要是落在沃森小姐說的那個神的手裏,一點好處都沒有。我把這個問題想了又想,認為自己應該歸順寡婦說的那個神。雖然我不明白,她說的那個神,為什麽就比沃森小姐說的那個神好。但不管是哪個神,隻要他不嫌棄我,我就願意歸順他。因為我知道自己愚昧無知,出身貧賤,脾氣不好。

我爹失蹤有一年多了。他不在,我的日子過得更舒服。我再也不想見到他。他清醒的時候老是打我,對我指手畫腳。隻要他在家,我多數時間都躲進樹林。最近人們都說,有人發現他掉到河裏淹死了,就在離村鎮十二英裏的地方。他們說那人肯定是他,還說死人的身材和他差不多,也穿著破衣爛裳,頭發長得出奇——這太像我爹了。不過,他們認不出那張臉。因為屍體泡在水裏時間太長,那張臉已經不像臉了。他們還說,見他仰麵漂在水上,就把他撈上來,埋在岸上了。不過,我的日子可能不會舒服太久,因為我突然想起一件事來。我心裏清楚得很,淹死的人是不會仰麵浮在水上的,應該是背朝天。所以我知道,那個死人不是我爹,肯定是一個穿著男人衣裳的女人。這麽一想,我心裏又不舒服了。因為根據我的判斷,老爺子遲早會回到鎮上,盡管我不希望他再回來。

一個多月以來,我們經常扮作強盜。後來我退出不玩,弟兄們也紛紛退出。我們從沒搶過誰,也沒殺過誰,隻是做做樣子而已。我們經常會從樹林裏跳出來,衝向豬販子和趕著馬車到集市上賣菜的女人。但我們從不扣押她們。湯姆·索亞把豬叫做“元寶”,把蘿卜之類的東西叫做“珠寶”。大夥兒搶完後回到山洞,虛報自己的戰果——你殺了幾個人,他給誰的臉上留下了刀傷,諸如此類。但我看不出幹這種事有什麽好處。

一天,湯姆派了一個弟兄,叫他手舉一根燃燒的木棒,到鎮上溜了一圈。湯姆把這根火棒叫做“旗語”——這是幫會集合的標誌。他說,據探子密報,明天將有一隊西班牙商客和阿拉伯富翁在“空穀洞”宿營。說他們帶著兩百頭大象、六百匹駱駝、一千多頭“馱騾”,全部馱著鑽石,共有四百名衛兵把守。他建議我們不妨打個伏擊戰,殲滅這幫人,繳獲所有物資。他說我們必須磨刀擦槍,準備迎戰。哼,他連拉蘿卜的馬車都追不上,還要磨刀擦槍準備迎戰!其實我們手裏的刀槍,不過是木條和掃把而已,磨來磨去累得賊死,還是原來的樣子,不及一口煙草的價值。我才不信,我們能打敗那麽一大幫西班牙人和阿拉伯人。不過,我倒是想看看駱駝和大象長的什麽模樣。

第二天,也就是禮拜六那天,我參加了伏擊戰。一聽到命令,我們就竄出樹林,衝下山去。可根本不見有什麽西班牙人和阿拉伯人,也不見駱駝和大象的影子。我隻看見一夥主日學校[2]的學生在搞野餐活動,並且全是初級班的小學生。我們攪散了他們的野餐,把那些孩子攆到了空穀,並沒搶到什麽好東西,不過是一些油炸麵圈和果醬而已。本·羅傑斯搶了一隻布娃娃,喬·哈帕搶了一本讚美詩和一本小冊子。結果老師衝了過來,我們被逼無奈,趕緊扔掉手裏的東西,逃進山洞。

我根本就沒見到什麽鑽石,我把這話說給湯姆·索亞聽。他說反正牲口馱的全都是鑽石,還說本來是有阿拉伯人的,也有大象,還有其他東西。我問他為什麽看不見那些東西。他說如果我不是太無知,並且看過一本叫做《堂·吉訶德》[3]的書,就不用問也知道是怎麽回事。他說一切都是魔法變的,說那裏本來是有好幾百名士兵的,還有大象和財寶之類的東西。他說有人故意跟我們作對,說那些人是魔法師,存心搗鬼,才把那些東西全都變成了主日學校的兒童。我就跟他說,那好,咱們就去找那些魔法師。湯姆·索亞一聽,說我是個笨蛋。他說:

“那怎麽行。魔法師能把一大批妖怪招來,他們瞬間就能把你大卸八塊化成灰燼。他們長得跟樹一樣高,身子有教堂那麽大。”

“對了,”我說,“要是咱們能有妖怪幫忙,是不是就能打敗那幫人?”

“你哪能把妖怪召來?”

“我也不知道。魔法師是怎麽把他們召來的?”

“嗨,他們隻要擦一下舊錫燈或者鐵環,妖怪就會在電閃雷鳴中駕著滾滾濃煙飛來,你叫他們幹什麽,他們就幹什麽。他們能把射擊塔連同地基一起拔起來,還會拿皮帶抽主日學校校長的頭,或者抽別的什麽人。這些事對他們來說,都不在話下。”

“是誰能讓他們在天上飛來飛去的?”

“當然是擦錫燈和擦鐵環的那個人。誰擦錫燈擦鐵環,他們就聽誰的話,你叫他們幹什麽,他們就得幹什麽。你叫他們造一座四十英裏長的鑽石宮殿,裏麵裝滿口香糖或別的什麽東西,再讓他們從中國搶個皇帝的女兒嫁給你,他們都得照辦,而且必須在第二天太陽升起來之前辦好。這還不說,他們還能把宮殿在全國各地搬來搬去,你想讓它放在哪裏,他們就得把它搬到哪裏。你明白了吧!”

“嗨,”我說,“我看他們就是一幫白癡,放著宮殿自己不住,傻不拉幾地讓給別人。還有,我要是妖怪,就躲得遠遠的,誰擦錫燈召喚我,我都不聽他的使喚。”

“話可不能這麽說,哈克·芬,他一擦錫燈,你就得來,你不想來也得來。”

“咋啦,我有大樹那麽高,跟教堂一樣大,我怕誰?行,來就來。不過,我要讓召我的人爬鄉下最高的大樹。”

“哎,跟你說這些真是沒用,哈克·芬,你怎麽好像什麽都不懂,真是個笨蛋。”

我把這事翻來覆去想了兩三天,後來我想試試看,到底有沒有這回事。我拿了一盞舊錫燈和一個鐵環,走到樹林裏,不停地擦呀擦,擦得渾身是汗,就像個印第安人似的。我想把妖怪召來,給我造一座宮殿,再把它賣掉。可是根本不管用,一個妖怪都沒來。於是我斷定,那一套全是湯姆·索亞瞎編的。我看他倒是相信有什麽阿拉伯人和大象之類的東西,但我想得跟他完全不一樣。我腦子裏的印象,全是主日學校野餐的情景。

[1]《馬太福音》第6 章第6 節上說:“你的禱告的時候,要進你的內室。”

[2]又稱星期日學校,是英美諸國在星期日為貧民開辦的初等教育機構,興起於18世紀末,盛行於19世紀上半葉,主要教授聖經、拚音、識字。

[3]西班牙作家塞萬提斯的小說,主角堂·吉訶德沉迷於騎士小說,幻想自己是中世紀的騎士,遊走江湖,行俠仗義,做出種種與時代相悖、令人匪夷所思的荒唐事,結果四處碰壁,最終從夢幻中醒來,回到家鄉死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