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漢的霍諝,從小就很有膽識。他十五歲時,他舅舅宋光由於秉公執法,得罪了一些權貴,被他們誣告篡改詔書,關進了監獄。霍諝知道舅舅為人正直,不可能幹這種事,就給大將軍梁商寫信,為舅舅辯白。信中說:“宋光身為州郡的長官,一向奉公守法,以便更好地為朝廷效力。他怎麽會冒著死罪去篡改詔書呢?這不就是人為了充饑去吃附子(一種草藥,有劇毒),為了解渴去飲鴆(“鴆”的羽毛泡過的毒酒)一樣嗎?如果這樣的話,還沒有進入腸胃,到了咽喉處就已經斷氣了。他怎麽可能這樣做呢?”

梁商讀了信,覺得說得有道理,把信拿給皇上看。不久,宋光被無罪釋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