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一十四章 不一樣

隨著嚴明的到來,黑字安保公司的三個應急大隊全部到達,指揮部也正式成立,嚴明接管了指揮權,瘋哈利看著坐著的人悄悄地對哈薇說道,“我又回到了30多年前,這時我真的不明白,這些海盜為什麽會惹他們。”

“你沒看到,這些都是表麵現象,實際上這是早有預謀的,應該是青年黨參與的那一刻開始的。”

“臨來之前,我和教官,姚二哥進行了很長時間的溝通,我很詫異的是,他們對這次戰鬥超出以往。對在座的諸位來說,以現在的三個應急大隊加上特警大隊接近7000多人,攻擊機30架,直升機60架,近海戰鬥艦3艘,索馬裏這樣的整個國家都不是對手,為什麽教官和姚二哥這樣關心?我想肯定是有原因的。下麵,我做一下分工。”

“嚴明,教官和姚二哥有沒有布置?”

“有,隨後會講到。現在,我命令全體進入戰鬥狀態。梅婷婷,負責前線作戰的指揮。盛英娟,負責整個後勤保障支援。李英傑鑒於身份回到軍艦上指揮艦隊。伍端負責空中部隊的指揮。瘋哈利,張永明負責情報工作,護衛的一個小隊歸屬你們指揮。三個應急大隊和特警大隊作為四支獨立作戰部隊單獨作戰,下麵我們說說國內的看法,由參謀長應亮講解。”

應亮說道

在索馬裏的城市內,麵對的作戰對象是和以往不相同的,要采用了因地製宜的不同戰法,所不變的是,零傷亡,空中作戰,裝甲車輛的使用在這次作戰中同樣發揮了決定性的作用,這裏關鍵是對平民的傷害對我們是一個新的課題。

戰鬥中,要選擇了聯合小分隊的戰鬥編成,每個小分隊包括履帶式裝甲車兩輛,並肩推進,再有三輛裝甲車後續跟進,最後一輛要配備82mm的迫擊炮。

由於我們沒有主戰坦克,所以在多數情況下,前麵的裝甲車要領先於後麵的裝甲車,以吸引對方最初的伏擊火力,包括自製爆炸裝置、地雷、RPG火箭筒、迫擊炮和狙擊手,後麵的兩輛裝甲車主要負責掩護側翼和消滅設在周圍製高點上的反裝甲火力點,最後一輛裝甲車則在小分隊兩翼迂回,消滅試圖衝進火力死角的武裝分子。

由於受到城內建築物的影響,通過肉眼觀察保持與自己人的接觸是非常困難的,車輛乘員要通過步話機才能與其它車輛和下車的步兵協調動作。

有時受地形的限製,裝甲車要運動到側翼來對付目標,此時的下車步兵要掩護裝甲車的翼側,以防敵人從後麵爬上裝甲車,要不然,就布置一名狙擊手擔負此項任務,或者由裝甲車的車長利用獨立式觀察鏡監視方圓視線之內周圍的情況,隨時發出警告。

在城內一般也采取穩紮穩打的戰法,當地的民兵偏愛由埋伏的狙擊手或從高處扔手榴彈襲擊我們的車輛乘員,此時,就要由負責警戒的車輛消滅進入車輛正麵視野的敵人。

如果沒有裝甲車輛的裝甲防護,我們在作戰中將會蒙受更大的傷亡,並延長戰鬥進程,那麽將在下車作戰的步兵聯合小分隊的配合下,得益於其裝甲車輛給敵人以毀滅性打擊。

在城市的居民區,布滿縱橫交錯的狹窄街道,與以往不同,在這一帶地區無法實施炮火摧毀。

對街巷進攻的戰術,為最大限度地發揮裝甲防護和獨立式瞄準鏡的優勢,將組成了一些巷戰分隊,裝甲車輛盡可能占據控製點,即十字路口,以便能夠360度旋轉火力和發揮車長獨立式熱像儀的作用。

第一輛要負責對付正麵低處的目標,此時它們要暴露側翼,第二輛在後麵跟進,負責消滅正前方和先頭裝甲車上方的目標,車長則通過獨立式熱像儀監視暴露的側翼和後方。

在平行的街道上,下一個街區將成為第二個巷戰分隊的進攻方向,由側翼的裝甲車分隊實施占領,在街巷縱橫的市區,以這種側翼分散使用兵力的方式作戰可以形成多條內線,保護側翼安全。

部隊可以沿四條街巷平行鋪開兩個小隊,後麵裝甲車搭載的步兵則在第一梯隊後麵作為預備兵力跟進。

在進如消耗戰時,這種做法會吸引敵人的主要武器係統,像自製爆炸裝置,火箭筒的攻擊,需要保護在裝甲車輛後麵連續數小時跟進的下車步兵,而且還要受製於步兵小隊指揮官的戰場態勢感知能力,這種戰術對於裝甲防護比較薄弱的車輛在運動中接敵是不適用的,因為對方可以利用在本地作戰 的特長來獲得非對稱的優勢。

在這種情況下,民兵通常會更多地使用自製爆炸裝置攻擊並癱瘓車輛,然後再用RPG火箭筒和迫擊炮將之摧毀,這就迫使我們更多地使用25mm機關炮攻擊車作為進攻車隊的掩護火力,發揮其火力的優勢。

另外,要注意,裝甲車輛在緩慢的行駛過程中容易被敵人爬到車頂。

城市中的近距離作戰,主要武器係統通常校準在300米左右,難以發揮它們的最大效能,部隊獲準可以對可疑的爆炸物進行火力偵察,小隊以上級指揮官們也可以通過正確地識別目標以始終保持對二次殺傷效應的警覺,為此,部隊要在各級指揮官的指揮下用25mm機關炮和82mm迫擊炮對可疑目標施射驗證。

戰鬥中,總會發生一些令人沮喪的事,敵方總是企圖把車輛打癱在那裏,以製造輿論聲勢。在街頭戰鬥中,車輛被打壞的情形也總是會發生的。

每當出現這類情況,進攻方隊中的其它裝甲車輛就將被毀車輛包圍起來,形成一道鋼鐵屏障,由裝甲車輛的搭載步兵下車占領車前掩護位置,最後一輛裝甲車要迅速趕到現場對毀傷車輛實施人員拖救。

以我們作戰部隊條例為例,一般作戰時標準彈藥是5個彈匣,每個30發,但在城市內的實際作戰中。這次要求作戰人員要多攜帶3個50發的彈包以保證持續火力,手槍彈夾攜帶數量不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