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一十二章 事件

1967年6月27日,上午十時左右,各路暴徒幾萬人,一批批的進入仰光市區華僑集中的地方。

東區以靶檔街為主要目標,西區以廣東大街的唐人區中心為主要目標,進行搗毀,搶掠燒殺,使排華事件達到**。

緬甸政府耍兩麵手法:一麵由綱領黨指揮的脫去軍裝的兵士為骨幹的暴徒,以群眾麵貌出麵搗毀燒殺,推卸責任。一麵又以政府軍警出麵,作維持治安狀,對華僑區進行監視。

當日一清早,華區各團體附近便有便衣偵探窺伺,警察站崗巡邏,各華僑團體大都召集人員保衛會所,直到十時左右,暴徒大批湧進市區之後,才發現事勢不妙,才臨時通知不要再集會了,可是有些團體已來不及通知,撤退不出來了。

這一天,暴徒的行動是有計劃有組織的,其目標有二:一是搗毀華僑團體,如遇抵抗則格殺無赦,一是搗毀華人高級住宅,分別進行。

各隊暴徒均手持鐵棍短刀,蓄意破壞打殺,暴徒後麵有軍警車輛隨行,似乎是維持秩序,實則保護暴徒以防華人反抗。

下午,暴徒破壞打殺過後,政府出動救火水龍車,撲滅餘火,衝洗血跡,消滅罪證,最後又出動垃圾車,裝運死屍、碎磚瓦、灰燼、垃圾等,掃清現場,有分工有配合,完全證明是有預謀的。

有的華僑團體及時撤退,故暴徒搗毀以後即揚長而去,未發生事端,如唐人街的緬華救濟總會,東區的工友聯合會,工商協會等。

但有些團體,激烈對抗,為暴徒燒殺,死傷慘重。

緬華教師聯合會係暴徒攻擊之首要目標,該會地點在華區河浜街與南勃陶街角的一間三層樓房間。

當日中午,約有一千左右暴徒聚集在兩街夾角地方,高呼:“華人滾回去!”等口號,教聯會所內,五六十個師生,緊鎖鐵門,嚴防暴徒進攻。

下午二時,暴徒上樓攻擊,但鐵門甚固不易破壞,而師生們以木棍還擊,暴徒在樓下向上投擲石塊,師生則把花缽推下,擊中幾個,暴徒甚為憤怒,乃找來巨斧想劈開鐵門,師生煮開水淋潑,暴徒受傷,暴跳如雷。

鬥爭堅持了一個多小時,暴徒始終無法從河浜街正麵樓梯上攻入,他們聲勢洶洶勢欲拿下這個會所,乃從側麵南勃陶街其他住宅樓梯爬上屋頂,揭開瓦麵,用火水倒進會所,點火燃燒,師生到此再也不能堅守會所了,乃決定衝下去與暴徒拚一死活。

於是隨手找一點木板木棍作為武器,打開鐵門魚貫而下,為首一人係中國小學校長緬華婦聯主席老教師周穎如,雙手捧著掛在會所的孔子大像,儀容整肅,緩步而下,周老師是準備犧牲的,她要為捍衛華夏的思想。

她從從容容一步一步走下樓梯,暴徒們見師生們下來,都退到街上擺開陣勢準備搏殺,周老師剛剛邁到街上的第一步,一個大鐵棍迎頭劈來,瘦弱的身軀便倒下了,其他幾棒隻是顯示暴徒的殘暴而已。

於是,展開了一場餓虎擒羊的戰鬥,師生隊伍中大多數是女學生,人數是一千對五十,武器是鐵棒、斧頭對赤手空拳或桌椅木板,結果自不待言,隻幾十分鍾便結束了,計當場被擊斃的老師學生二十八人,另華僑診所職員兩人共三十人,其名單如下:周穎如、吳子帆、林福將、蕭顯達、管廣華、徐慶強、葉素英、陳淑崖、簡長瑞(以上老師),林青替、陳寶秀、莊錦秀、譚春福、陳秀英、葉秀鳳、溫振福、洪美鑾、伍佩珊、王素芳、戴金花、餘秀娥、龔霞冰、寸鎮文、王愛惠、陳一兵、葉淑燕、江宗元、郭宏(以上學生),吳萬昌、林海塘(以上二人為緬華診療所職員)。

當時受重傷送入醫院醫療的師生有十人,名單如下:黎錦標、曹炳慶、柯淑萍、郭惠蘭、蘇金安、簡倩冰、蔣章漢、劉漢中、傅月娥、程依珠,另突圍學生還有十七人。

據當時在河浜兩旁住戶透露,這些暴徒擊斃這麽多華僑師生以後,又解開女教師、女學生上衣侮辱一番,有些.....,其卑鄙殘暴無以複加。

伊江合唱團的鬥爭亦極壯烈,該團地址在大金塔路下段的一間四樓上。

是日,該團守衛者三人:楊榮照、陳承世、謝宗育,當暴徒上樓破壞鐵門時,他們將電流接入鐵門,暴徒有幾人觸電受,。結果,暴徒爬上屋頂放火,這三位英勇的青年,從四樓跳下,向暴徒群中衝去,當場犧牲。

另外,緬華書記公會,守會所的三位因抵抗暴徒的進攻被擊殺至死,他們是:陳祖蔭、蕭師宗、施學冰。

27日暴徒搗毀華區時,在不少高級住宅中,順手牽羊發了橫財,暴徒們早就希望在華僑身上大撈一把,因此第二日,風聲所播,四麵八方的流氓地痞、無業遊民以及想發財的所有壞分子,一大清早就聚會十幾萬人,不待綱領黨的指揮,都向仰光華人區進發。

一批一批的挨家挨戶,逐屋逐樓進入華僑住家搗毀搶劫,有緬甸人也有印度人,有郊區,有附近市鎮的人,也有市區的人,熟悉各街華僑情況的。

所以這一天華僑受害更大,幾乎每家每戶,都有暴徒光臨,都沒有遭到抵抗,暴徒叫開門後,把華僑趕到一個角落,他們把家私床具拿走,連廚房的瓶瓶罐罐,米缸裏的米都不能幸免,他們目的是要徹底破壞,連生活也使發生困難,以發泄他們的仇恨,然後爬到水箱上麵,廁所水櫃等處搜查,看看有無細軟金器等,如發現有,都飽入私囊。

自從軍人政府上台,突擊檢查銀行,沒收工商業,廢除大鈔,連續打擊外僑以來,華僑對剩下一點積蓄或買賣運轉的現款都是憂心忡忡,戰戰兢兢的,不知藏在什麽地方才好,放在銀行怕查,放在箱櫃怕搶,隨身攜帶怕扒,深怕有朝一日,連生活都要成問題。

然而這一天終於到來了,這一天,弗拉沙街有一家華僑,家裏什麽東西都給暴徒打碎了,衣服被丟在街上,米缸的米倒散滿地,暴徒心尤不是,拿著棍子在地板上敲敲,爬上廁所水箱內撈撈,沒有發現什麽。

忽然看見那畏畏縮縮的老婦人手裏拿著一個小小掛包躲躲閃閃,似頗沉重,***過去,勵聲說:“這個也應該燒掉”,便帶著那小掛袋,率領同來的人走了。

廣東大街有一家人家,住在樓上密藏東西不易,平日,買賣剩餘都換成十元鈔票整整齊齊地疊在老夫婦準備百年歸天用的大像片裏層,以為萬無一失,即使搶劫也不會注意這壽皿的。

殊不知這一次來的暴徒,首先要搗毀泄恨再搶收銀錢的,當大鏡框打碎後,鈔票滿間飛,暴徒也顧不得裝門麵了,大家落手搶奪,主人們也乘機撿起不少,算是不幸中之萬幸,不然明天就連吃飯都成問題了。

且說東區路易土街有一緬籍華人某,平日與一位緬甸人友善,27日排華事起,朋友連夜前來看望以示慰問,並謂明天恐怕還要更厲害,希望某先生到他郊區的家裏避一避。

某十分感激,隨即約定明日一清早緬友開輛小貨車接全家出去,某全家一夜未眠,收拾細軟準備,緬友28日一清早,估計暴徒未到,如約來接。某先生十分高興,全家盡速上車向北郊駛去。

不料,剛駛出市區,迎麵即來了一批暴徒,喝令停車檢查華人,該緬友及司機挺身而出說明這是緬甸人的車,車上沒有華人,暴徒不聽,堅持要車上人下車,一看果然都是華人。

某先生辯說他們一家都是緬甸國籍,不是中國人,但暴徒不肯罷休,說華人就是華人,不管什麽國籍,強把車上東西搬下搗毀,其實搗毀是假,搶劫是真。

某先生的大女兒極不服氣,與暴徒爭執,暴徒乃出鐵棍毆打,競把女孩子打死,東西也被搶劫一空,舉這一例就可知道當日暴徒無法無天公然殺人的情況。

華區的情況更是如此,不管緬籍、外籍,隻要是華人就係搶掠的對象,這一日,暴徒絡繹不絕,每個門牌,每層樓房,都有暴徒光臨,有的一批剛剛走,另外一批又來了,躲得一次不能躲避兩次,真是一場浩劫。

這一天,暴徒流氓的暴亂行為,綱領黨根本無法控製,特別是仰光郊區,木屋、茅屋很多,暴徒們進進出出,鬧得天翻地覆,可能是出於保護措施,緬甸軍警把郊區華僑大部送到軍營,7日以後才放回來,可是人走了以後,房屋一樣被搶掠,有些華僑匆促間來不及登上軍車的,留在屋內也一樣被搶,有些人還在暴徒搶掠時被殺。

甘馬育郊區還有一謝姓華僑,這天留在家裏,暴徒來搶劫的時候,其子謝玉芳為了保護財產與暴徒理論,結果被驅打致死,他媽媽上前勸解,亦被暴徒打成重傷。

6月27、28兩日的排華屠殺搶掠事件,華人是攻擊目標,但印度僑尼也極害怕,因為許多地方,華印雜處,城門失火必然殃及池魚,而且印僑比華僑更富有,人更多,誰曉得暴徒會不會搶得火起,越搶越大膽,下一步就是印僑了。

所以28日這一日,有不少印巴僑民出來維護華人,或在街上攔阻暴徒,或讓華人進他們家躲避,寄存東西等,頗值得讚揚。

即使緬甸人也還有不少與華人相處得很好的,他們也覺得政府做得過火,暗中也在幫助華人,人民之間是友好的。

這兩天的排華殺掠,把仰光市鬧得天愁地慘恐怖萬分,財產損失根本無從估計,死傷人數也不知多少,我們隻對於愛國團體死難人士較有所聞,一般華僑則不易知道,有些是個別被暴徒打死的,如謝玉芳及上述某先生的女兒之例,也有被軍警開槍打死的,不知多少。

因為恐怖事件以後,一個多月時間,仰光市為軍隊嚴密封鎖,幾成死市,而緬政府則在全國範圍內拘捕華僑團體領導人及其他愛國華僑,幾乎達一年之久,鬧得人心不安,今日不知明日,而且,很多華僑紛紛束裝出走,故關於事態的詳細情況了解得不多。

1968年年初,緬甸政府為死難人員賠償,每人給緬幣伍千元,並為死者舉葬,緬甸政府派人參加葬禮,這時死難者稱為殉難愛國華僑,這隻是後話。

1967年6月30日,一個古稀老人走進了南華聯邦緊急內閣會議的會議室,旁邊是一個穿著樸素的四五十歲美婦,他當仁不讓的坐到了原來南華聯邦總統姚水光的主持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