儈子手被擊中麵門,口鼻噴血倒下行刑台。

手拿破碗的百姓一擁而上。

百姓捏著缺口瓷碗用力敲擊儈子手頭部。

不過片刻,儈子手被硬生生敲死!

百姓視而不見,甚至掏出利器紮穿儈子手的身體。

隻為得到儈子手的血!

狄森看得皺眉。

“別讓狄森跑了!”

後方傳來氣急敗壞的怒吼。

來不及多想。

狄森躍下行刑台,踩著爛泥衝進一側深巷裏。

巷內一側大量堆放竹子,僅剩逼仄小道可以通人。

“在那邊!”

狄森剛進入巷內,便聽到後方有人疾步追來。

速度比他更快。

“這鬼地方!”

狄森加快腳步。

剛到這裏就不明不白變成死刑犯。

狄森心情,很糟糕。

眼下完成任務,脫離此地才是保全之計。

沒走兩步,他又聽到前方巷子拐角,有步速極快之人接近。

前有狼,後有虎!

殺一個出路!

狄森隨手抓起巷內倚牆的竹堆,將一支帶青竹子徒手折斷成齊眉高。

這是他習慣用棍的長度。

噠!

前方拐角處,濺起一蓬泥水!

卻是一人身穿飛魚服奔跑太快,腳踏爛泥所致。

“狄森,你跑不掉了!”

前麵拐角走出一人。

此人獰笑,拔出繡春刀緩步接近。

繡春刀?

飛魚服?

狄森手持青竹,凝視此人,緩緩開口:

“陳尋?”

看到此人瞬間,狄森腦海冒出陳尋這個名字。

他試探說出,陳尋應答。

這證明他原本應該認識陳尋。

也可以說,這具身體認識陳尋。

陳尋嘖嘖搖頭:“狄森,現在求情太遲了。”

日光中下,陳尋手中繡春刀,寒意逼人。

“陳尋,我為何會被砍頭?”狄森問。

無緣無故被砍頭,狄森想弄清楚緣由。

“你還是……”

陳尋接近丈許,腳步陡然快而緊促,抬起繡春刀砍來!

“下輩子再問!”

狄森絲毫不慌,冷漠注視陳尋,連退數步。

從身法和實力上看,陳尋隻有二牛之力!

刹那,狄森腳下一停。

他雙手握住青竹,以竹頭對準陳尋猛地刺出。

“嘿!”陳尋繡春刀一轉,半途上撩,欲要**開青竹!

唰!

噗!

狄森變化慢上一拍,短促,但更為有力!

參差竹頭後發先至,極快刺穿飛魚服!

刺中位置,正是心髒。

“狄森!”

陳尋踉蹌,口嘔鮮血。

陳尋伸手探向狄森,血紅的眼睛睜得很大:“你還記得嗎是我帶你入職錦衣,不要殺……”

噗!

狄森臂腕一擰,了結陳尋性命。

他倒是想留陳尋一命,好問清楚‘砍頭’與‘血災’的事。

但後方傳來的腳步聲很近。

他帶上陳尋一起跑,速度定然變慢,還不如殺掉陳尋免除後患。

呼!

後方人馬逼近,腳步短促,淩亂。

狄森隱入前方拐角,平靜注視來者。

殺一人是殺,殺一堆是殺。

何不殺光追殺者?

這樣一來,就沒人追殺他了。

隻是,狄森見到來者,瞳孔不禁一縮。

追殺而來的隊伍。

為首是名身穿飛魚服的錦衣衛,後麵跟隨十餘青甲兵。

青甲兵,唯有軍中精銳才得以佩戴。

這血災究竟如何造成的?

竟然連軍中精英都來了。

噠噠噠!

然而,這時更令狄森震驚的一幕出現。

為首的錦衣衛越靠近陳尋屍體,越是緩慢。

最後直接停下,低頭看著陳尋不知道在想什麽。

這名錦衣衛身後的青甲兵,不住吸著鼻子,一臉病態,身體顫抖。

狄森心底悚然,難不成……

“嘶!”

為首那名錦衣衛深深吸氣,臉上浮現亢奮,眼睛朝狄森看了一眼。

“霍遠!”

這一眼,讓狄森想起這人姓名。

狄森從這名叫霍遠的錦衣衛眼中,看到掙紮!

“血……武者的血!”一名青甲兵不停吞咽,貪婪上前。

唰!

繡春刀一閃,霍遠斬下這青甲兵的頭顱。

其餘青甲兵見此狀況,噤若寒蟬。

武者之血固然珍貴,但命更重要。

“這是我的。”

霍遠指著陳尋,又指向無頭青甲兵:“這是你們的!”

話音剛落,一群青甲兵不顧肮髒爛泥,紛紛跪下咬向無頭青甲兵的皮膚。

血肉外翻,鮮血淋漓。

人吃人!

先前見百姓對血狂熱,狄森便有所猜測。

隻是沒想到,竟會這般明目張膽。

人吃人的世界!

“狄森。”霍遠陰鷙目光投了過來,“血食已成,你可以歸隊了。”

狄森融合最後一絲記憶。

北鎮撫司。

從七品官,小旗官:狄森。

受皇命所驅,以林總旗為首,十名小旗旁協。

前來宜城協助知府,辦理一樁棘手案件。

這棘手案件正是近來朝堂上,鬧得沸沸揚揚的‘人血案’。

消息記載,人血案起源於宜城郊外陳家莊。

有懷孕婦人不吃山珍海味,隻想喝血。

雞血鴨血豬血都不行,隻喝人血。

好在那懷孕婦人的夫家祖上行商,留有存銀。

也以為這是婦人老家偏方,便用錢來跟人換血。

誰知,日子長了。

懷孕婦人不單止十二月未誕子嗣,反而喝血欲望越來越高。

因此事怪異,引得傳言不止。

許多人說懷孕婦人肚子裏的是魔胎,死胎,銀種。

懷孕婦人夫家在陳家莊也是有頭有臉的人物。

在嫌棄和恐懼之下,夫家將懷孕婦人一腳踹出陳家莊。

懷孕婦人離開陳家莊那一晚。

陳家莊的人,全死了。

案件重大且裏麵透著邪乎。

宜城知府便將此案往上呈遞,最終到了天子手裏。

天子即刻命北鎮撫司,派錦衣衛至宜城協助本城知府破案。

林總旗領著狄森霍遠等人,日夜兼程,趕至宜城。

但,為時已晚。

宜城已被血災所困。

甚至錦衣衛來到宜城第一天夜裏,林總旗便已失蹤。

距今足足五日。

這五天中,錦衣衛死了兩名小旗官。

加上陳尋,已有三人!

他全想起來了。

對霍遠提議,狄森思索再三,重重點頭:

“歸隊。”

呈遞案件的宜城知府,必然有‘人血案’大量資料。

血災源頭說不準就隱匿其中。

少了府衙這一消息渠道,很多事會變得更加麻煩。

市井百姓渠道複雜,真假難辨,不如府衙消息來得正確。

再說。

瘋子口中也得不到有用信息。

行刑台下毫無理性的百姓。

擁有理智的霍遠。

論清醒程度,兩者相較,高下立分。

“這就對了。”霍遠咧嘴一笑,牙齒掛著鮮血:“下次不要再藏拙,不然還是你上行刑台。”

話畢,霍遠把一腳陳尋踢過來。

“既然是你殺的,你先喝點。”

霍遠眼神貪婪被某種事物隱隱克製:“我不會告訴他們的。”

“不用了。”狄森將陳尋扛起來。

“那我喝一口!”

噗,霍遠一口咬在陳尋手臂上。

“啊!”

喝一口,不敢喝多。

霍遠意猶未盡,留戀的看了眼陳尋屍體。

那眼神,就像在看食物,而不是一具屍體。

“回去吧,他們等不住了。”霍遠轉身。

霍遠口中的他們。

是指餘下活著的五名錦衣衛。

這五名錦衣衛實力,在十名小旗裏排名前列。

先前行刑,便是給較弱武者扣上罪名,然後砍頭。

再將武者血食,送給這五人吸食。

如今武者血食已有,無須殺人。

狄森也暫時得以安生。

“霍遠,我記得你以前跟陳尋很好的。”狄森說。

記憶中,霍遠陳尋二人關係情同手足。

霍遠腳步頓了頓:“活著是陳尋,死了就是血食。”

狄森目光一凝,霍遠已經入魔。

當即,他不再多言,跟隨霍遠快步離開巷內,進入府衙。

一路上人人眼神詭異貪婪,盯著狄森肩上的陳尋屍體,目不轉睛。

直至進入府衙,高高的圍牆才阻斷所有視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