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於光明來說,這一切是他警察職業生涯中所遭受到的最大打擊。

剛剛過去的這個夜晚是個不眠之夜,從夜總會到墓地再到局裏,接連發生的一係列事件讓他喘不過氣來。他揉了揉布滿血絲的雙眼,決定再去一趟百樂門。年輕的戰友就死在那裏,自己當時就在樓外,擔負著保護她的職責,卻辜負了她的信任。他現在心中隻有一個想法,那就是查出真相。

警方依然在百樂門搜查每一個房間,希望能找到之前被忽略的證據和線索。於光明並未加入他們的行列,因為他覺得那樣做毫無意義。

他走到前台,索要常客名單。既然凶手能製訂如此完美的計劃,一定對大樓內部構造了如指掌。在他的堅持下,值班經理打印了一份名單。

“這……這真沒什麽意義,”值班經理看上去非常緊張,說話有些結巴,“他們都……都是好人,就……就是些常客而已。”

“好吧,都是好人,”於光明說道,“那什麽叫常客?”

“我們這兒的最低消費不算貴。不過加上酒水和消費什麽的,玩兒一晚上花五六百塊也是常事。所謂常客,就是一個星期至少來一次的。”

“那這些常客裏有多少人住過樓上的客房?”

“其實住客房的人並不多。大家都不願住是因為樓下整晚都會很嘈雜,再說住客房也不是啥好主意,如果客人帶著陪舞小姐上樓住客房,會有很多人說閑話。所以他們大多去別的地方開房。”

“有道理。”於光明點了點頭。

這份名單上列著常客的姓名、住址和電話號碼。有一些還注明了客人的職業和愛好,更像是一份公關檔案。

“我們有時會舉行一些特別活動,那時我們都會通知這些客人。”經理解釋道。

於光明認為自己應該給列表上某些人打電話確認一下。正在這時,一個人名進入了他的視線。賈銘,職業一欄寫的是律師。於光明記得這個名字,陳超曾就西九區房地產案讓他協助調查過這個家夥。

像賈銘這樣知名的律師,每天都忙於各種官司,怎麽會成為這種地方的常客?

“能給我講講這個人的情況嗎?”

“賈銘?不好意思,我也不太清楚,他其實並不是什麽常客。”經理說完,抱歉地一笑。

“你這是什麽意思?”

“這個名單上絕大多數人都是大款,他們來我們這兒就是為了燒錢,說白了就是泡小姐找樂子。可這位賈先生從來都是隻買一張入場券,點一杯咖啡,一個人坐在角落裏,幾乎不跳舞,也不帶小姐出去過夜。他一個月也就來一兩次吧。”

“那他為什麽在這個名單上?”

“要不是市政府幾個月之前打電話來讓我們留意這個人,我們也不會注意到他的存在。有人告訴我們,一旦發現他有不檢點的行為就舉報。可是這個賈先生很本分啊,我們從來沒見過他找小姐什麽的。所以我們隻能如實上報。這個要求有點莫名其妙,不過我們也沒辦法。領導的要求我們都得認真執行。”

看來市政府有些人一直在監控賈銘,試圖找他的茬兒,以便阻止他介入西九區房地產案。不過話說這些知識分子行為總是很古怪。陳大隊長不也跟那個前歌廳陪唱小姐白雲關係不錯嗎?

想到自己這個搭檔,於光明氣就不打一處來。從星期三開始他就不斷試圖聯係陳超,可總是聯係不上。昨天晚上他在那麽緊急的情況下給陳超打電話,卻還是打不通。今天一早,他就派司機小周開車去陳超家,卻發現根本沒人。

在這節骨眼上,陳大探長到底跑哪兒去了?

於光明決定再去一次那個墓園。他並不指望找到什麽新的線索,隻是覺得在這光天化日之下自己能看得更全麵一些。

墓園已經作為犯罪現場被警方封鎖。一座髒兮兮的草棚孤零零地杵在園裏。換做是平時,沒人會注意到這種地方。於光明來到發現屍體的地方。他在寒風中點燃一支香煙,猛吸了一口,回想著昨晚的一切。那情景他永生難忘:曉紅的屍體半掩在野草叢中,姿勢呈“大”字形。她的皮膚在月光照映下泛著青光,烏黑的長發四散。她光著腳,穿著一件被褪到腰間的紅色旗袍,露著大腿……一隻烏鴉在空中盤旋著,發出淒厲的叫聲,仿佛無家可歸的遊魂。

局裏,關於此次拋屍地點有各種猜測。與前三處地點不同,這次拋屍的墓園是一個遠離市中心的偏僻所在。李書記認為這是凶手迫於警方追捕的壓力做出的無奈選擇;而小周除了堅持以前的觀點,還把這一切與一個清朝的鬼故事聯係在一起。對這些說法,於光明一概不信。但是他自己也暫時沒什麽思路。

令他驚詫的是,這時居然跑過來一個報童,嘴裏喊著:“號外號外!在這個墓園發現紅旗袍案受害者!”於是於光明趕忙掏出錢來買了一遝報紙。

原來是昨夜在這裏巡邏的警員把消息透露出去的。當時他大聲講電話的聲音被四鄰聽到,“紅旗袍”三個字在寂靜的夜晚就像是平地驚雷一般,得到這一消息的人們無不心驚膽戰。

看著報紙上那些“紅旗袍案驚現第四受害者”的報道,於光明不由得暗暗叫苦。雖然那幫記者們還沒弄清死者身份,卻已經察覺到昨夜在百樂門發生了不尋常的事。甚至有一位記者指出百樂門和墓園發現女屍之間存在聯係。

於光明發現報紙上對於昨晚的案件有許多迷信的報道。

比如說《文匯報》,以《墓園豔屍》為題發表了一篇文章。作者根據附近居民的口述,添油加醋地寫了這篇駭人聽聞的報道:

很久以前,這裏曾是一座豪華墓園,有專人維護且守備森嚴。墓園背靠青山,依托“龍脈”,在公眾眼中是一處風水寶地,人們都認為將先人葬在這裏,可以給子孫後代帶來享不盡的榮華富貴。當時隻有富人買得起這裏的墓穴。他們死後身穿綾羅綢緞,戴著金銀珠寶,被斂入精美的棺木,葬在這裏,以便在另一個世界可以繼續過奢華的生活。

可即便是風水寶地,在“**”時期也難免遭受衝擊。土葬作為封建陋習遭到批判,一夜之間許多埋葬在這裏的人都被當成了“階級敵人”。為了“消滅牛鬼蛇神”,紅衛兵們甚至做出了掘墳鞭屍的行徑。許多棺木被強行打開,以便“查找罪證”。

打著破“四舊”——舊思想、舊文化、舊風俗、舊習慣——的名義,整座墓園幾乎被摧毀。

“**”之後,這裏埋葬的一些死者得以平反,但他們的墳墓卻再也無法恢複。他們的家人每次來祭拜時都悲痛欲絕。有些家庭將僅存的遺骸移葬到別處。於是這座墓園徹底荒廢了,成了野貓野狗的樂園。有些當地居民曾報告說看到有鬼魂在夜晚出沒,但根據警方的說法,這些都來自盜墓賊的謠傳。

後來有房產商看中了這塊地。既然墓園已經荒廢,又影響市容,何不換種方式加以利用呢?於是房產商從政府手中買下了這塊地,計劃建高爾夫球場。

在如今這個充斥著新興科技的時代,仍然會有一些迷信的人。將墓園加以商業開發,被認為是對死者的不敬。許多附近社區的老人擔心死者會報複活人。為了打消他們的疑慮,房產商專門放了許多鞭炮,並請風水先生來“算了一卦”,說“**”之後此地龍脈風水已經複原,再加上鄰近的地鐵由此通過,這片地區將來必定會升值。

然而這次在墓園發現的身穿紅色旗袍的女屍,讓人們重新回憶起之前那些恐怖的流言。本地的一位老曆史學家表示,正是對墓園的毀壞引發了紅旗袍殺人案。幾個月之前,有人說看見一個身穿紅色旗袍的女人夜裏在墓園裏走來走去。按照這位曆史學家的說法,那是一位死後被埋葬在這座墓園的電影明星,但他拒絕透露這位明星的身份。她生前曾屢遭不幸,死後更未得安寧。她的屍身被拖出棺木,身上的紅色旗袍被紅衛兵們撕破。而這正是紅旗袍案中那些死者身穿老式旗袍的原因。

……

文章非常長,於光明實在懶得再讀下去了。媒體這麽一摻和,會讓市政府和公安局更加頭疼。案子一日不破,此類猜測就一日不會停止。

但從某種程度上說,這些猜測也是可以理解的。即便對於光明這樣的警察而言,整件案子也透著一絲靈異的氣息。盡管警方部署嚴密,凶手依然可以輕而易舉地以其獨有方式殺死四名年輕姑娘。他更像是一個幽靈,特別是在百樂門。當晚他每一步行動都有被察覺的危險。他從側門離開,隨時可能被服務生看到;他穿著夜總會製服,攙著不省人事的曉紅,很容易引起懷疑並被夜總會員工攔下……然而他還是輕易逃離了。

於光明翻開另一份報紙。這是局裏很重視的《東方早報》,其中寫道:“昨夜警方突襲了百樂門夜總會,目的是抓捕三陪小姐。也是在昨晚,紅旗袍案驚現第四名死者,棄屍地點遠在虹橋區某墓園。”

他相信記者們查出曉紅的身份也隻是個時間問題。正在他繼續讀報紙的時候,技術科同事打來一個電話。

“老於,你在第三名死者腳趾發現的那根纖維是羊毛,是她襪子上的吧。我認為應該是雙紅色的羊毛襪。”

“謝謝。”於光明說道。他老婆佩琴也常穿羊毛襪,因為現在天氣很冷,她上班的那家飯店又沒有暖氣。但在關掉手機的一瞬間,他想起一件事。根據第三名死者鄰居的描述,當天死者出門時穿的是絲襪和高跟鞋,怎麽又變成羊毛襪了呢?

“你好啊,於警官。”

於光明一驚,抬頭看到自己麵前站著一個人。來者名叫段平,是《文匯報》記者,曾到局裏采訪過陳超。

“你讀過了?”段平指著桌上那篇名為《墓園豔屍》的文章。

“寫得也太扯了吧。”

“人世間的事兒啊,誰也說不清。陰間的事兒也一樣,”段平說道,“最近這段時間的事兒,毛主席要是地下有知也不會安心。”

“你自己編鬼故事別扯上毛主席。”

“這就是個鬼故事,愛不愛看是你自己的事兒。大半夜的把屍體扔在墳地裏,為什麽?凡事皆有緣由,大家相信這是因為很多事之前在這裏埋下了伏筆。他們相信是鬼魂複仇,凶手擁有非凡的力量。否則還能有誰殺人之後選擇在這裏拋屍,之後消失得無影無蹤?反正我是理解不了。於警官你有線索嗎?”

“你說的些這純粹是迷信。那些暴行都是‘**’時期的事,如果真是鬼魂報複,它二十多年前就報複了,何必等到現在?”

“這你就不懂了吧?當年人們還篤信毛澤東思想的時候,這些鬼魂當然不敢出來惹事兒了;可到了如今這個年代,它們已經無所畏懼了。”段平說道,“現在還有一種新的說法,我也是二十分鍾之前才知道。紅旗袍案裏這些被害女子都是當年紅衛兵們的後代。”

看起來人們的想象力越來越豐富了。按照那個曆史學家的說法,因為墓園中埋葬著一個哀怨的女子,所以才有了紅旗袍案;然而此刻,事件在人們眼中,已經演變成墓園裏的陰魂向當年掘墳者的後代集體複仇的故事了。

“簡直是無稽之談。”於光明說道。

“於警官,我想問你個問題。在你看來,‘文革紅旗’有什麽意義?”

“你的意思是?”

“你沒看到《上海晚報》上那則奇怪的廣告嗎?署名就是‘文革紅旗’啊。想想這次發現的死者吧——之前先後有過陪唱小姐和陪酒小姐了,那則廣告裏的信息是有道理的。我聽說當年搗毀這座墓園的紅衛兵團體就叫‘文革紅旗’,這其中的聯係多明顯啊。所以你不能說這些是無稽之談。”段平說道。

“這也太異想天開了。應該是巧合。”雖然嘴上這麽說,其實於光明也不相信僅僅是巧合,“你是怎麽看到那則廣告的?”

“這世上哪有不透風的牆?你們的人搜查了上海晚報社,我們和他們就在一座樓裏辦公啊。我覺得凶手想把人們的目光引向‘**’時代的某些人的暴行,特別是針對一位曾經穿過紅旗袍的女性的暴行。你在調查過程中注意到這則廣告了嗎?”

“省省吧你,‘**’時代紅衛兵組織叫那種名字的多了去了。我得提醒你啊小段,你可不能這麽信口開河,傳播謠言是要負責任的。”於光明說道。

“於警官你這麽說就沒意思了。隻要案子不破,這樣的傳言就隻能越來越多。我估計我的很多同行馬上就要趕到這裏了。”段平指著一輛正準備停在墓園門口的車說道,“順便問一句,陳大探長怎麽今天沒和你一起過來?回頭代我向他問好啊。”

隨著記者越聚越多,於光明覺得自己還是早撤為妙。他一邊快步走向墓園後門,一邊撥通了陳超母親的電話。

“小於啊!謝謝你給我打電話。我挺好的,不用擔心,”陳媽媽說道,聽上去她好像一直在等這個電話。

“大娘,我想找陳超,您知道他去哪兒了嗎?”

“你都不知道他去哪兒了?這個……兩三天前吧,他給我打了個電話,說是要出去執行重要任務什麽的,估計是不在上海吧。我還以為他告訴你了呢,出啥事兒了?”

“沒啥,估計他走得匆忙。不過大娘您別擔心,他肯定會聯絡我的。”於光明安慰道。

“要是有他的信兒一定告訴我啊。”陳媽媽說道。她也意識到這次發生了不尋常的事,否則自己的兒子不會連於光明都瞞著。

“一定。”於光明回想起前陣子陳超有點不在狀態。也許如佩琴所說,是壓力過大吧。但於光明不這麽想。誰身上還沒點壓力啊。

“哦,對了,昨天白雲給我打電話來著。”陳媽媽的聲音很輕,像是在自言自語,“她說超兒一切都好。”

“看來他給白雲打過電話了。我回頭有他的消息一定打給您。您多保重!再見!”於光明掛斷了電話。

話雖這麽說,但眼下他有更火燒眉毛的事情要解決。手機還沒揣回兜裏,李書記的電話就來了。

“今天由你去主持新聞發布會。”電話那頭命令道。

“可是李書記,我從來沒主持過新聞發布會啊。”於光明說道。

“別蒙我,你以前跟著陳超參加過不少新聞發布會了,就算是個香爐也得薰出點味兒了吧?”李書記說道,“對了,陳超到底跑哪兒去了?”

“我剛給他發了短信,很快他就會回我電話的。”

在回公安局的路上,於光明打電話給佩琴,要到了白雲的號碼。

他心中暗暗叫苦。跟陳大探長做搭檔,真不是啥美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