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章 秀女排單
“小姐,奴婢提醒您不知道多少遍了。雖然我們穿著旗裝,旗裝下穿著長長薄厚的褲子還有裙子。雖然奴婢也覺得熱,行動又笨拙,但您也不能露於人前。那多失禮呀!幸好是一向以善良見名的晉福晉看到了。如果換成了別家夫人,那就難說了。她們總是以說別家小姐的是非來抬高自身家族的名聲,地位。”秀秀這丫頭,總是以我親媽般口氣來教訓我,還冠此為美其名曰:為我好。
“ 噯!”古代也是如此的八卦。豪門女人也有八卦的精神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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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秀,什麽是秀女排單呀?”
“小姐,秀女排單就是從順治爺時就定下的,凡滿族八旗人家年滿十三歲至十六歲的女子,必須參加每三年一次的選秀女,選中者,留在宮裏隨侍萬歲爺成為妃嬪娘娘,或被賜給皇室子孫做福晉。未經參加選秀女者,不得嫁人。閱選時,按八旗的順序,一般七八個人站成一排,由皇帝、皇太後們挑選。被挑選女子的名字,每排寫一張單子,留宮中存檔,這種名單,在檔案中稱為‘秀女排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