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節 舉士官須考
至於地方上的官製構成,張狂暫時維持了原有的“州-郡-縣-鄉-裏”製度,隻是在地方官的權柄設置上,做出了若幹修改,以便於分權,免得地方官手中權力過於膨脹。
在張狂的設計中,當天下太平下來以後,每個州配備刺史一人,都尉一人。刺史負責監督民政和人事,都尉負責統領一支州中的常備軍。而每個郡中,除了太守之外,還要配上中尉一人,以負責郡中的軍事。
這樣的話,太守的兵權就被分走了,有利於避免某些不好的事情發生。
官職架構大致完成以後,張狂又必須麵對一個新問題。那就是官職的俸祿和地位。
說實話,漢朝的那套百石、千石的俸祿地位模式,張狂覺得用起來頗不習慣。哪怕穿越到了漢朝這麽多年,張狂依然認為,後世流行的九品官位模式,明顯優於漢朝的官位叫法。
所以,張狂提前曆史十多年,搞出了一個“九品官階製”。由正一品到從九品,這樣十八個官階,可比漢朝含混不清的二千石,比二千石,中二千石什麽的要簡潔易記多了。而層級分明的官階,讓人們可以輕鬆的確定哪一級官更大些。
提出了“九品官階製”以後,張狂本來想直接將尚書令確定為文官正一品,大將軍確定為武官正一品。不過,在程昱、董昭的共同勸說下,正一品到從二品這四個官階被特地空出來,用於安置一些虛銜高官,比如太傅啊,太師啊,太尉啊什麽的。
那些高品級官位。都是給人退休之後的榮譽頭銜,不是管正事的。至於管正事的官位,則被安到正三品開始算起。這樣一來,也算是給在職的官吏們一份想念。有了不斷向上攀爬的目標。
而且。出於對臣下攬權的忌憚,又結合所了解的各朝代皇權與相權的矛盾。張狂特地降低了尚書令和尚書史的官階,定尚書令為正四品,尚書史為從四品。相反的,接受尚書令直接領導的六部尚書郎。卻得到了正三品的官位。
這種“以小馭大”的製度,可是漢室幾百年積累下來的政治經驗,張狂並不打算就此丟棄。
禦史台的地位雖然被張狂特意提高,但品級倒不好太高。禦史大夫也就是從四品,下轄的侍禦史們,更是隻有正六品到從七品之間。較低的品級,有利於選拔年輕的人才進入禦史台。位卑而權重。才方便張狂和他的子孫操縱禦史台,以控製朝廷的彈劾大權。
至於武官行列,大將軍被定為正三品,上將軍被定為從三品。其餘四鎮將軍為正四品。四征將軍從四品,中郎將有正五品和從五品兩種,而校尉被定為正六品。雖然品級看似不高,可張狂特別規定,正六品以上的軍職,需要趙公親自過問。這在某種程度上,強化了軍隊與趙公的統屬關係。
相較之下,地方官的品級還算是不錯的。其中,郡守從四品到從五品不等,是官位最高的。都尉為正六品,與校尉同級。縣令則有從六品到從七品不等。反而是州刺史,依然被嚴格的限定為從六品,以較低的官位來壓製官位更高的郡守。
當然,這些製度都是草創階段,未來必然會隨著實際的需要,而不斷的發生變化。而且,若是與官員的選拔製度變革來比較的話,“九品官階製”和“六部”什麽的,都隻能算是末節。
被張狂確定的新選拔製度,由三部分組成。一為蔭補,二為納粟,三為科舉。
“蔭補”的意思,便是某人在朝中得官,而且地位頗高,或者立下了不好直接升官的功勞,於是被張狂給他的子孫賜下可以直接出仕的資格。
按照董昭的設計,所有正五品以上的高官,可以讓自己的一個兒子,在通過難度不大的基本能力考試之後,得到一個無需進行科舉,直接出仕的資格。官位越高,此人蔭補的兒子數目便越多。若是兒子沒有蔭補資格多,甚至還允許將出仕資格擴大到親族當中。
當然,這些蔭補官進入官場以後,依然需要從底層的從九品做起。不過在有人大力提攜的情形下,隻要有中人之姿,他們的前途一般都不會太差。
“納粟”的本質,其實便是交錢買官。這是張狂當初為了緩解自己與冀州地方豪強的關係,所定下的一個入仕手段。趙公國建立後,考慮到朝廷對錢糧的實際需求,納粟這種方法依然得以保留。
按照繳納的錢財多少,豪強們可以買到從九品到正七品的不同官位。當然,這些官位都是虛職,隻是在身份上對買官者有所幫助。真正的出仕為吏資格,需要另外交錢。並且,還有著嚴格的數量限製,同樣也需要經過基本的能力考試。
納粟官的出仕起點,與蔭補一樣為從九品。不過,納粟得到的官位,由於在官場上缺少臂助,需要極強的能力或者運氣,才有可能得到高升,步入高官的行列。因此,對很多豪強來說,也許直接納一個高品級的官位虛職,會比進入官場打拚要更好些。
以上兩種得官的途徑,都屬於官場的補充。而最後一種“科舉”製度,才是張狂製定的主要官吏來源。
張狂定下的科舉製度,與後世的八股製科舉截然不同。
按照規定,科舉考試每兩年由趙公國朝廷舉辦一次,分為三個級別。第一個級別,由每個縣中自行組織;第二個級別,由每個州中自行組織;第三個級別,則需要在都城完成。
為此,張狂不得不在每個州中又添置了一個正六品的學官。至於考試資格的獲得,所有年齡在十六到三十歲之間的無罪平民,在獲得了一名至少正九品吏員的推舉之後,都有資格參加科舉的報名。
第一個級別的考試,稱為縣試,其目的是進行初選,將那些條件太差的家夥刪掉。所以這個級別的考試,其實比較寬鬆。按照張狂的計劃,這個級別的淘汰率,將由參加人數決定。參加考試的人多了,就多淘汰一些;參加的人少了,就少淘汰一些。
第二個級別的考試,稱為郡試,算是比較正式的科舉考試了。通過了郡試的考生,便得到了從九品的小吏入仕資格。因此,郡試的難度不會太低,也不會太高。畢竟,這隻是為州郡選拔基層吏員。
至於第三個級別的考試,稱為國試,乃是最終極的科舉考試了。不過,這次考試並不是直接在未出仕的士人當中進行。想要參加“國試”,須得有實際的基層從政經驗。
按照張狂的規定,在通過了郡試的考生當中,隻要擔任了三年以上吏員,並獲得過一次“中上”的考評結果,便可以獲得前往國都進行國試的資格。這些考生若是能夠通過國試,接下來便可以獲得直接升為正八品的資格。而其中成績最好的前二十人,更是一個大跳躍,成為從七品官吏,並且未來的升遷將得到優先考慮。
當然,國試沒有通過的考生,不會有什麽損失,完全可以回郡中繼續擔任原本的吏員職位,也算是一個出路。隻是這樣按部就班的升遷,極難成為高官罷了。
而且,張狂不會將考試成績最好的人,一出仕就擺放到重要的位置上。這也是為了避免如同曆史上很多科舉新官那樣,上任後缺少辦事能力,結果被手下的掾吏耍的團團轉,最後不得不請一大堆的“師爺”之類的幕僚來幫他們當官。
張狂一直認為,隻有具備足夠的基層做事經驗,才有資格擔任一地的主官。那些以為讀了幾本死書,就可以齊家治國平天下的腐儒,可不受張狂的歡迎。
至於科舉的考察內容,張狂堅持了之前數年的嚐試,要求考生文武兼備。騎馬、射箭等軍事項目,都被包括在三個級別的考察範圍內。
而且,為了增加評價的直觀度,張狂還引入了後世的百分製考試標準。這樣一來,他覺得算是可以讓科舉考試,不至於淪為後世明清時期,光靠作一篇文章來決定名次的情形。
取士得官的大綱決定下來以後,接下來張狂又需要對那些必須的官位進行填充。這件事情,可就越發的讓人頭痛了。如何將適合的人擺放到適合的位置,還要理清楚手下對官位的要求,盡量避免因此導致的怨氣,可是很考察張狂的用人功底。
這番折騰下來,張狂承認,簡直比製定機構的框架還要煩人。此外,張狂還要準備趙公的上任儀式,為了避免在正式舉行上任儀式時出亂子,他必須事先悄悄的彩排幾次。這些額外的事情,讓本來就感到事務繁多的張狂,每天都有幹不完的事情。
好在一切都終究有盡頭。到了安定六年或者說是光正元年【198年】的十一月,張狂就任趙公的準備已經基本就緒,隻等選定的吉時一到,便可以正式立國,就任趙公一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