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樂要經過勤勞努力,才能獲得,沒有犧牲奉獻的精神與實踐,是無法體會真正的快樂。而快樂的根源,來自內心的平靜和充實,最後四點提供給大家:

第一,不斷地教育

一個人能不斷地求進步,不斷地教育自己,就是一種幸福快樂。《禮記》雲:“學然後知不足,教然後知困。”現在社會提倡“終身學習”,可知學習是一輩子的事,也是人生重要的課題。平時我們可以從生活教育、人格教育,以及知識、科技等教育,來提升自我並啟發思想。

第二,願望的實現

願,是一種理想;有理想,還必須去實踐,兩者相輔相成,才能有豐碩的收獲。我曾說過:“隻要有願心,世界無遠近;隻要肯發心,人間無苦樂。”一個人如果能不斷地發願,不斷地發心,進而實踐自己的願望,也是一種快樂。

第三,共事的和諧

與人相處共事,能和諧無爭,互相尊重,互相包容,這是最美滿、最快樂的事。團體的每個分子都很重要,不要妄自菲薄,也不可看輕他人。與人相處,若能抱持“你對我錯”“你大我小”的甘居老二的理念,必能和諧共事,發揮最大的力量與效率。

第四,真理的徹悟

人生在世,能明白真理,是非常幸福快樂的。我們信奉佛教,主要的即是享受真理的快樂。世俗上的娛樂短暫易逝,法樂裏的歡喜卻深廣無限。世學有漏,佛法無邊;知識變易,真理常新。釋迦牟尼佛未成道時,貴為一國的太子,享受無比的歡樂,得到萬民的景仰。但是他不以皇宮的生活為滿足,不甘願做個庸碌的凡夫,於是舍棄一切的榮華富貴、親族情愛,走上追求真理的道路,最後不僅自己徹悟,也為眾生開創正覺幸福的人生。

所以幸福快樂從哪裏來?對自己要有理想、有願心,並且努力求進步,不停地自我教育。還有,將周圍的人皆視為善知識,相互學習、相互尊重,一起追求真理,共同沐浴在法樂中,我想就是人間最大的快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