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七十四章 歌手的野望
“謔,這麽多人?該不會今天香江的人都跑到這來看演唱會來了吧?”下午七點整,馬逍遙和譚林相約來到了鴻展體育館,一見到現場的人山人海,立即被驚到了。
冬天的夜晚,來的快,大約五點半鍾開始,天就暗了下來,現在七點鍾,不說伸手不見五指,至少也是人昏眼花。
這個時候,人類工業文明所鑄造的鋼鐵叢林城市便綻放出璀璨的燈火,將整個黑色的世界給照亮。
鴻展體育館,燈火通明,宛若白晝,各色的燈火將周圍的地域裝扮得流光溢彩,美不勝收。
馬逍遙和譚林這兩位香江知名的音樂人卻沒有注意到這些,因為他們已經習慣了,他們是被現場的來人給震驚了。
雖然已經是七點鍾,已經到了進場的時候,但整個體育館外麵,依然是人山人海,無數人在排隊等候著。當然,這些人不可能全部都有門票進場,所以很大一部分人隻能眼巴巴的等候在外麵,或者等候著明星們的到來,或者等候著“偷聽”體育館內的情形。
“真是瘋狂啊!”譚林感歎著說道。
“不瘋狂,能叫追星一族嗎?”馬逍遙半是苦笑半是自豪的說道,苦笑,是因為現在的年輕一輩注重享樂;自豪,是因為他就是打造這些年輕人們瘋狂追逐的明星推手之一。盡管今天的演唱會上,沒人是因為他而大紅大紫的,但身為同行業的資深人員,他與有榮焉。
“我是為了歌神來的,這可是他複出後的第一次登台獻唱呢,有很重大的意義,不來看真是太可惜了。所以我大老遠的從魔都坐飛機過來。”
“我是香江本地人,我也是為歌神來的。歌神一出馬,天下無敵,橫掃華語樂壇,一張唱片首周就賣出超過一千萬張,簡直神人!”
“歌神複出如果不能橫掃華語樂壇。那他還叫歌神嗎?”
有人興奮的講述著自己是為了歌神“林學友”而來的,然後口若懸河的講述著歌神的光輝曆史,似乎林學友是他什麽親人似的。
“屁啦,如果不是有星爺在後麵撐著,幫他創作那首絕世好歌曲《吻別》,林學友複出的這張ep能創造首周破千萬的奇跡?想都不要想。”
“就是,沒有星爺的話,管他是歌神還是歌帝,隻要他敢複出。保證撲街到連他媽都不認識。”
“說的不錯,所以還是星爺最牛逼,星爺才是真正的神人!”
有人立即不忿了起來,開始數落那幾個吹噓歌神林學友的人,轉而吹捧“星爺”趙星馳,很有我是星爺鐵杆的風範。
“你哪裏來的?懂不懂什麽叫做歌神?知不知道歌神以前有多牛逼?”
“你管我哪裏來的?歌神以前多牛逼有毛用啊,他都隱退這麽些年了,早就人氣不再了。這一次如果不是星爺扶他一把。他不會撲街?你開什麽玩笑!”
“星爺寫過一部《阿q正傳》,裏麵怎麽說來著。我曾經也闊氣過,哈哈哈……我曾經也闊氣過,沒錯,就是這句。”
“王八蛋,內地蝗蟲滾粗!”
“滾你媽的粗,我是媽祖島人!”
“額……”
……
“好了。吵個毛線啊,誰更牛逼關你們屁事?他們賺到了錢還會分你一點啊?再說了,兩個大老爺們的,有啥好看的?我告訴你們這些人吧,我今天來就是來看美女的。聽說很多美女明星會登台表演呢。”
“唐欣雅俏黃蓉、林允兒任盈盈、玉女掌門人俞慧敏、少婦蘇妙可、辣妹子尤嘉欣……哎喲喂,想想我就有點小激動呢。”
……
漸漸的,不少人因為爭論誰更加牛逼開始吵架,火藥味十足;有人在勸解,有人在添油加醋,也有人在無恥的宣稱自己是來看美女的,一臉豬哥相,哈喇子之流,要多猥瑣就有多猥瑣。
各種各樣的言語,各種各樣的氣息,讓鴻展體育館外麵的這片地方變成了一個嘈雜的菜市場似的。
馬逍遙和譚林對視一眼,紛紛苦笑了起來。
進去的時候,馬逍遙突然問道:“你剛才有沒有注意到,有人開始叫俞慧敏為玉女掌門人了?”
譚林怔了一下,然後笑道:“你才注意到啊?我那半大的小子一個禮拜前就開始瘋狂迷戀俞慧敏了,還和我振振有詞的說俞慧敏漂亮、清純、善良、聰明、健康等等等等,甚至還反問我說連星爺都說俞慧敏是玉女掌門人,難道還會有錯嗎?”
馬逍遙頓時愕然。
“上次因為去晚了沒有拿到歌神的簽名照,今天無論如何也得拿到。兒子,記住,待會輪到歌神獻唱的時候,你就上去獻花,然後要歌神給你簽名,簽在這張唱片上麵,記住啊,千萬別忘記了……”這時,在兩人的身後,來了劉華一家三口,胡芳開始嘮嘮叨叨的叮囑兒子劉華說道,手上拿出了一張《吻別》的唱片給他。
“媽,你都說了八百遍了,你沒有口渴,我聽得都口渴了。”劉華鬱悶的說道,昨天晚上開始,老媽胡芳就開始為簽名的事情叮囑他。
劉華真的很難理解,不就一個簽名嘛,居然值得這樣耿耿於懷。
如果這人是旁人,他理都懶得理;如果是他的後輩,他一定得好好說教說教;但這人是他的親媽,那就隻能無奈的接受了。
一家之主的劉華夏拿著手機在玩鬥地主,他眼不見為淨。
胡芳訕訕一笑,終於不再嘮叨這事了,轉而拍了拍站在她前麵馬逍遙,笑嗬嗬的問道:“這位老哥,你也來看亞記的的跨年演唱會啊?”
忍不妨被人從後麵拍了一下,馬逍遙差點被嚇出心髒病來,好不容易才安撫下心髒的劇烈跳動,立即就聽到胡芳問這話。立即無語:“你妹的,不看亞視的跨年演唱會,我跑這來幹什麽?吃飽了撐的啊?”
不過,伸手不打笑臉人。
馬逍遙盡管心裏不耐,還是表現出了“紳士”的風度,笑著點頭回答道:“是啊!大妹子你呢?我剛才聽你說想要歌神林學友的簽名照。是為了他才來的吧?”
“嗨,誰讓我年輕時候就開始追星,崇拜歌神呢。現在老了,想改也改不了了,幾十年的感情寄托,都快成我的心病了。”胡芳擺了擺手,臉上流露出不好意思的神色。
“年輕時就追星?”
馬逍遙吃了一驚,下意識的朝譚林看去,立即就見到他眨了眨眼睛。還促狹的笑了起來,頓時無語,便對胡芳說道:“這怎麽能叫心病呢?這也是好事一件啊,多聽聽歌,可以陶冶情操,放鬆心情。”
“這倒是,我很煩惱的時候就聽歌神的歌,很快就能緩解情緒。不過可惜。我嗓子不好,不太會唱。”胡芳笑了笑。然後看了看馬逍遙和譚林,見隻有他們兩個,於是好奇問道:“這是你朋友嗎?怎麽就你們兩個人來,沒帶家人嗎?還是你們和我一樣,也是因為歌神才來看演唱會的?”
“不是,我們兩個是搞音樂的。這次來這裏是看看,觀摩一下。”馬逍遙含糊的解釋道,也沒有認真的作自我介紹,畢竟不太熟。
“看你們的年紀,應該不是唱歌的。難道你們是專門搞歌曲創作的?”
胡芳眼睛一亮,立即來了興趣,這還是她第一次近距離接觸搞音樂創作的呢,她一邊說著,一邊拉過兒子劉華,問馬逍遙道:“專家,你給看看,我兒子長得這麽一表人才,能不能當個歌手?”
馬逍遙頓時哭笑不得。
“哈哈哈……馬逍遙啊馬逍遙,你還真不愧是廣大中老年婦女之友啊!”譚林笑得肚子都疼了,一張臉也被憋紅了,趕緊轉過身去背對著他們,他不敢再看下去了,再看下去一定會笑出聲來的,那樣就太不禮貌了,有失體統。
“媽……”本來劉華見到胡芳沒事和馬逍遙侃大山就很鬱悶,現在見胡芳居然把火燒到他的頭上,這份鬱悶別提了,尷尬得要死,快要三十的人了,他依然感覺他的臉猶如火燒,滾燙滾燙的。
尤其是當馬逍遙打量的目光向他看來的時候,劉華恨不得在地上找個地縫鑽進去。
胡芳卻橫了他一眼,一臉期待的看著馬逍遙,希望能從馬逍遙嘴裏聽到“ok”這個回答。說起來,讓兒子當歌手,一直都是她的念想,可惜從小到大,劉華就被人說成五音不全,完全不是唱歌的料子。
馬逍遙最怕這種眼神了,剛要拒絕的話也不忍心說出口了,於是開始打量劉華。實話實說,劉華的相貌還是不錯的,儀表堂堂,但懷就壞在鼻子上,居然是一副鷹鉤鼻,這可是標準的奸相啊。
再一聽劉華的聲音,粗糙,像是兩塊石頭摩擦出來的聲音。
馬逍遙頓時就皺起了眉頭,在胡芳失望的眼神中搖頭回答道:“他的聲音太粗糙了,外形也差點。”
聽著這話,胡芳咕噥了幾聲,不知道再說些什麽。
劉華卻是沒有不高興,因為這種話他聽得多了,他隻是苦笑一聲,然後便說道:“老先生別介意,我媽就這樣,一直希望我當一個歌手。但我自己的情況,我自己知道,所以……沒關係的。”
馬逍遙善意的笑了笑,原本因為鷹鉤鼻的長相而有些芥蒂的印象立即起了變化,莫名對這小夥子生出了一絲好感。
“門票……”
一邊說著的時候,一行人漸漸的走到了入口處,現場工作人員立即讓他們拿門票出來檢查。
“對了,小夥子,以你的外形和聲音,我這把老骨頭是沒能耐把你變成歌手了,不過你可以試試去找他。”進去的時候,馬逍遙突然熱情的拍了拍劉華的肩膀,指著體育館內一副巨大的人物海報對他說道。
“趙星馳?”
劉華順著他的手指看去,立即就見到了趙星馳的藝術照,雙手虛握,中間一個亞視的台標,象征著亞視盡在掌握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