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與華方法講研發的認識論,要先有營銷,後有產品。研是科學研究,是技術問題;發是產品開發,是營銷問題。

後工序決定前工序,產品開發要從消費現場開始往後倒推。

產品的本質是購買理由,開發產品就是創意購買理由。購買理由就是一句話,甚至一個詞。產品開發,就是你提出一個購買理由,然後用一個產品去實現它;或者說,你提出一個詞語,然後用一個產品實現它。先有詞語,後有產品。先有營銷,後有產品。

設計產品,就是設計消費者的選擇邏輯。

設計產品是為了讓人購買。購買是一個選擇行為。產品設計就是設計一道選擇題,設計一個選擇的邏輯,能夠讓購買者以最快的速度進入邏輯,從而贏得消費者的選擇。

產品開發、包裝設計、廣告創意在華與華是一個係統,同時完成,一次成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