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時間過去,傅染沒去參加任何節目,將手機關機,窩在出租屋裏看胤北川早年拍攝的電影。
趙一平那邊則是忙得焦頭爛額。
因為傅染沒有按照約定在規定時間趕來現場,各大節目和片場都被放了鴿子,便紛紛打電話前來質問。
他們聯係不上傅染,自然就會逮著趙一平不放。
“你最好能給我們一個合理的解釋,否則我們將起訴你索要賠償!”
趙一平擦了擦額上的熱汗,一邊在心底咒罵傅染的不知好歹,一邊好聲好氣的安撫這些節目組導演。
“傅染那邊可能是出什麽事了,我也沒聯係上,不過您放心,我們馬上就會派人去聯係她,盡早給您一個答複。”
電話另一頭的人冷哼,語氣並無好轉的低聲威脅,“你最好是真能找到傅染給我們一個答複,可別是背著傅染接了那麽多節目,否則……嗬!”
電話掛斷,趙一平臉色愈發鐵青。
他何嚐不知道這些節目組聯合起來起訴他會有什麽後果?
毫不誇張的說,是能直接毀了他下半輩子!
可現在那個該死的賤人,竟然還是不肯接他電話,甚至還直接將他拉入了黑名單!
“砰!”
趙一平氣得直接摔了手機,麵色扭曲的撲到電腦前。
事到如今,他不管用什麽辦法,都必須逼著傅染站出來承擔責任,並乖乖的接受他的行程安排,去參加節目。
當天下午,一條標題為#經紀人控訴傅染沒有合約精神#的熱搜出現在大眾視野中。
現如今傅染是網絡上的熱門人物,隻要是與她相關的話題,都能獲得極為可觀的瀏覽量。
因此這條熱搜很快就高達數幾十萬的轉發,也引得網友們驚疑不定。
【不是吧,傅染這就飄了?居然敢肆無忌憚的違約?】
熱搜上掛著的,赫然是趙一平發布的一篇關於控訴傅染不聽從他這個經紀人工作安排,並違法合約的長文。
那一句句控訴下,附贈的還有數十個節目邀約,以及昨天傅染未能準時到現場報道,放了節目組鴿子的證據。
乍一看下來,著實令人感到有些心驚。
【一個兩個的還可以是說一時間忘記了,可這十幾個節目邀約……未免也太過了吧?】
【前天傅染剛從Y國回來,累了不想參加節目也正常吧?】
【拜托,不想參加就不要接啊,一回來就跟瘋了一樣接十幾個節目邀約,想賺錢想瘋了吧?現在又毀約……我看她就是有點名氣就飄上天了!】
一時間,網友們爭論不休,但縱使是粉絲們再怎麽維護傅染,也難抵路人和黑粉們的惡意辱罵。
更何況趙一平還咬牙偷偷買了一大批水軍,現在網絡上都是關於傅染故意毀約一事,導致很多之前跟傅染合作過的品牌方都有些擔憂,私底下暗戳戳的去詢問什麽情況。
剛將手機開機的傅染就迎來了無數人的厲聲質問,粉絲們更是瘋狂艾特她讓她盡快做出回應。
傅染挑眉,剛準備了解下情況,趙一平的電話又再次打來。
後者語氣得意又陰狠的說道:“傅染,我能將你捧紅,也能讓你身敗名裂!”
“你勸你等下最好向所有節目組道歉,然後乖乖的接受我的行程安排,否則你就給我等著!”
傅染麵色不改,一邊用電腦瀏覽熱搜上的帖子,一邊嗤笑著回應電話另一頭的趙一平。
“買水軍黑我?你以為這樣我就會屈服?趙一平,看來你還是不明白,我早就不是當初那個會任由你擺弄的十八線。”
“現在的我絕不是你能得罪的,該等著的人也是你!”
說罷,她徑直掛斷電話,隨後迅速聯係上在網絡上發聲的節目組,有條不絮的收集著證據。
趙一平抹黑她的方式實在算不上高明,無非就是控告傅染不聽從公司安排。
畢竟他是公司派下來的經紀人,而傅染也確實歸趙一平管轄,在一般情況下,藝人的確是要遵從經紀人的行程安排。
但現在的根本要素是,傅染根本就沒有親口答應過某個節目組的邀約,更沒有與哪個節目組簽署過合約,這些人又憑什麽控訴她毀約?
正忙碌著,傅染忽地又發現網絡風向開始發生了變化,點進去一看,發現是胤北川是替她發了聲。
後者的行動力還是一如既往的迅猛且精準,直接給某些叫囂的節目組和趙一平發了律師函。
並配文:“以傅染如今的咖位,需要上這些野雞節目?到底是你私自以傅染的名義接下的,還是背著傅染收了這些節目組的賄賂?”
與此同時,傅染證據也大致收集完畢。
她整理了下,直接將證據發布到了網上,繼而配文:“說我毀約?但我怎麽不記得跟你們簽署過合同?譴責我之前,請拿出證據!”
網友們瞬間炸開了鍋,原先在評論區拚命維護著傅染的粉絲們則是興高采烈。
【我就知道,傅染絕不是那種隨隨便便毀約的人!】
【我當時看見長文裏的某些節目組就覺得奇怪了,一些連名都沒聽說過的,不知道多少線開外的小節目傅染居然也接?想想都覺得不可能!】
但也有人仍然心存質疑:【按道理說,經紀人是有權給名下藝人安排行程的吧?趙一平答應了這些節目,不就等於是傅染答應了……】
這話立即引起了網友們的圍攻。
【笑死,趙一平先前對我們家染姐根本就是愛答不理,當沒這個藝人似的,現在見我們家染姐紅了,就拚命以我們染姐的名義跟這些節目組搭關係,我看他就是想毀了傅染!】
【而且經紀人有權安排名下藝人的行程前提是遵從藝人的個人意願,我們家染姐可不稀罕上這些野雞節目!】
【就是……】
但這還沒完,傅染並不打算輕易放過趙一平,緊跟著又給趙一平發了封律師函,準備以趙一平汙蔑陷害她,並私自借用她的名義在私下與其他節目組進行盈利相關活動的罪名進行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