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心計 一百四十七、所謂忘記,是記住最好的證明
看著吳小可那一副左右為難的表情,林恩想了想說到,“實在不行,那就買兩件好了。”
“你說的輕鬆,一件都是我一個多月的工資了,要是兩件,我未來的兩個月都不吃不喝了呀。”歎了口氣,她又說到,“唉!要不是因為過兩天是衛華的生日,而且聽說最近他們公司的人事有變動,否則,我才舍不得給他買那麽貴的衣服。這種衣服啊,我看也隻有像你們家楚少這樣的有錢人才舍得天天穿。”
楚喬?林恩想著連忙向店裏麵看了看,是啊,這家衣服確實很貴的,但是沒辦法,誰讓人家牌子響呢,而且,要怪就怪吳小可最近又正好在雜誌上看到了,所以,她現在的心裏再也看不進其他的衣服了。
看著吳小可那一臉喜歡卻又舍不得的表情,林恩連忙笑著說到,“我是說,我和你一起買。”
“真的?!”吳小可說著,連忙一臉幸喜的看著林恩。
笑著點了點頭,林恩一臉的確認,“真的。”
坐在回去的車子上,林恩的表情一直鬱鬱不安,他回來了,他真的回來了,十年了,她以為他不會再回來了,但是,他卻又出現了,出現的那麽突然,讓她措手不及。
這十年,她一直在忘記他,她也以為她已經忘記了,至少,後來的很多年,她不會再天天想著他,就算是突然想起,她也會連忙找各種事情來把他的身影掩蓋。
隻是,此時的她才知道,原來,記憶是最無法掩蓋事實。
就算她一次又一次的告訴自己,她已經忘記了,但是,當她再次想起時,她才知道,原來,所謂忘記,是記住最好的證明。
她,到底還是沒有忘記。
但是,她還愛嗎?還像曾經一樣的愛嗎?
她想,不是。
因為她知道,愛情從來都不是一種可以永固的感情,而是一種每一分每一秒都會燃燒成不同火花的心跳。
十年了,那年,她是個正麵臨高考的高三學生,他是有著豐厚家底的執垮子弟,她沒日沒夜奔命苦讀,隻為考上理想的大學,而他,輕輕鬆鬆,出國留學。
他走時,她沒有去送他,因為,她正在為第二天的高考而狂記猛背。
他走了,上飛機前,他讓送他的好哥們給她帶了一張紙條,上麵隻是簡簡單單的寫到:我恨你,我再也不想看到你,我再也不會回來。
所以,她知道,他是帶著滿心的憤怒、埋怨,還有憎恨離開的。
後來,他真的沒有再聯係她,一個電話,一句問侯也沒有,慢慢的,她也就開始淡忘,因為她知道,他們是不可能的,校園裏的愛情本就沒幾份可以成真,何況他們的家境有著那麽大的懸差。
所以,她用奔命的學習,和所有空閑時間的打零工來麻痹自己,直到她大學畢業後,開始上班,然後一路跌跌撞撞的走來。慢慢的,她真的很少再想起他,隻有在那些一次一次失敗的相親時,他的身影才會突然浮現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