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章 酒吧

蕭蕭解決完兩個司機的事,忽然又想起小胖妞林頤,腦海中出現她那肉嘟嘟的臉蛋和胖乎乎的屁屁。他覺得,既然已經求黎煒一次,何不讓他捎帶著幫自己一次,來一個買一送一,讓黎煒幫自己弄些林頤的資料,豈不快哉。

知己知彼,百戰不殆。

蕭蕭興高采烈的掏出一支煙,剛要將自己的想法講給黎煒。心中忽然劃過一道黑色閃電,好似快刀一樣將他的心劈開。他猛然覺得,如果自己對林頤的事情知道的太多,對她的興趣是不是會大減?

這就好像你有一個能夠預知未來的裝備,你從那裏得知自己哪天會死。你就會立刻製定計劃,擔心和防備,每天都驚恐的生活。那樣,反而還不如不知道。

蕭蕭想起爸爸的話,人生要是都像劇本一樣安排好,真的沒意思。那些,偶然,不經意,瞬間爆發出來的創造力和想法也就變得毫無意義。

糾結過去,忌憚未來,如果人生是這樣,就真的不浪漫了。

蕭蕭想到這,把那顆煙插進嘴裏,決定親身對身邊的人慢慢了解挖掘,和他們點點滴滴一起成長。

蕭蕭跳上自己的床,叼著煙,也不點,躺在**閉著眼,腦海中又出現林頤那個挑著餅幹沫的小舌尖,要是自己能小親一下該有多好,肯定甜的不行。

他傻笑著,聽黎煒在電腦桌前劈裏啪啦的打著電腦鍵盤,不一會就睡著了。

蕭蕭在宿舍裏睡的五迷三道的時候,陸霆和王詠正坐在地鐵裏,兩人眼神迷茫,不知道下一步想要去哪裏。

現在已經是晚上八點,天京市的地鐵過了每天上下班的運輸高峰期。幹淨整潔的車廂裏,零散的隻有十幾個乘客,顯得很空曠。白色的車皮和紅色的座椅上,殘留著匆匆過客的味道。

地鐵飛快行駛,把閃亮的廣告牌甩在身後,廣告牌上那些永遠存在的明星微笑,瞬間消失。也就在這一瞬間,地鐵到達一個新的站點。讓人來不及留戀,方才還和自己同行,此刻卻已各分陌路的旅伴。

陸霆已然去了幾個樂器賣場,選看了一些音樂設備。他感覺有幾把電吉它還是不錯的,很合自己的口味。隻是,價格有些高。

他手頭現在也隻有生活費,購買這些設備遠遠不夠。哪裏弄錢?讓蕭蕭和向北湊錢?這個樂隊是自己發起的,自己應該把這些東西弄齊備。

陸霆坐在地鐵光滑的座椅上,思考著這些問題。耳畔傳來地鐵的車輪碾壓著軌道的聲音,這個聲音很匆忙。

王詠對音樂根本就沒有興趣,他沒想到自己竟然跟陸霆滿世界的轉樂器賣場?自己簡直就是一個跑腿的。他靠著地鐵的座椅,顯得疲憊的伸伸懶腰,眼光放在陸霆身上,說:“咱們,去酒吧喝酒吧。”

陸霆對酒吧很熟悉,聽了王詠的提議,知道他陪著自己逛**也累了,簡直沒有功勞也有苦勞,笑道:“好,我請你。你有去過的酒吧嗎?”

王詠聽陸霆請,自然高興。他記得前幾天和其它大學的老鄉一同去過一個京皇酒吧,看看地鐵現在的行進位置,正好就在前麵兩站地的地方,就去那裏好了。

陸霆和王詠到了站,下了地鐵,隨著稀少的人走出地鐵站。

兩人一出地鐵站,滿眼繁雜淩亂的霓虹燈,各式各樣的發光字體,遮天蔽日。射來各式各樣的燈光,花紅柳綠,讓人迷亂。把人的臉也照射的不可辨認。

“這邊。”王詠伸出在麻將場上久經考驗的小軟手,給陸霆指出通往京皇酒吧的道路。他雖然隻來過這裏一次,但是他的記憶力絕對不是吹的,早已經把這條線路記得死死的。

陸霆和王詠來到京皇酒吧。見酒吧的門麵並不大,看來隻是名頭叫的響而已。酒吧的門口貼著許多搖滾招貼畫,這是一個搖滾音樂吧,很適合陸霆的胃口。

陸霆轉頭看著王詠,笑道:“你小子,是不是把我們這幾個你的同班同學的心,都猜透了。”

王詠小圓眼睛並沒有轉,而是充滿誠意。他微笑著對陸霆說道:“沒辦法,經常在賭局混,難免習慣察言觀色的。不過,咱們是同學,說什麽猜透了,不用浪費那個心機。這裏價格不貴,氣氛也挺好,適合咱們學生。”他說著,讓陸霆先進門。

陸霆沒想到他想得還挺周到,自然當仁不讓,就首先進了京皇。

京皇酒吧裏麵的基本設置和所有的酒吧差不多,都是吧台,卡座,散台等。隻不過在裝飾的風格上很有青春氣息,燈光明晰,顏色歡快。場內也沒有那麽多的女人的豐胸大腿,氣氛不糜爛。

此刻,京皇酒吧中,人並不多。人們三五成群的坐在一起,喝著酒,低聲言語。聽酒吧場中一個三人樂隊在唱歌。

陸霆和王詠找了一個散台坐下,要了幾瓶啤酒,邊喝便看著那個樂隊。

這個三人樂隊是由兩男一女組成。

主唱是一個男子,染著藍色的頭發,身穿黑色的t恤,站在台上,手中拿著麥克,看著自己的夥伴。

主音吉它是一個女人,身材苗條,長長的馬尾辮垂到腰際。紅白色的電吉它斜挎,長長的手指幹淨白皙。

打鼓的是男子留著長發,披散在肩膀上,揮動鼓槌,敲擊鼓皮。帶動人們的心髒,咚咚作響。

三個人的年齡看上也就十八歲左右,正是青春年少,喜歡叛逆,愛自由和夢想的年紀。

陸霆看到他們,忽然想到原來的自己,眼前的場景還真像啊。

“所以我們不要哭泣,所以我們不要回憶過去。”

樂隊主唱拿著麥克開始唱歌,翻唱的是鄭鈞的“天下沒有不散的宴席。”

主唱的聲音嘶啞,略帶悲傷,這聲音帶著對往事的諸多遺憾。

陸霆喝著啤酒,品嚐著酒中的苦澀,讓酒的滾燙燒灼著自己的食管,聽著樂隊的歌,觸景生情,腦海中回憶起許多往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