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天我去接CC放學,老師一見我便囑咐道:“您等一下。”每次被留下,一定沒好事兒。等所有小朋友都接走了,我和另外一個孩子的姥姥被留下了。
老師通知我們:“您家兩個孩子今天打架了。”老師分別向兩個孩子問了事情的經過,起初是口角爭執,然後班上的那個小女生先動手推了CC一把,CC覺得對方推得有點重,就還手了,然後倆人就打了起來。
我回頭看此時的兩個孩子,她們早已好得如膠似漆了,一會兒搭積木,一會兒跑鬧追逐。跟兩個大人“被留下”的狀態,全然兩個畫風。既然沒有大事,兩個孩子也重歸於好,老師交代完,我們就各自把孩子接走了。
出了幼兒園,我自然要細問CC這件事的來龍去脈,她跟老師說的也差不多。我跟她說:“你會保護自己這點很棒哦,如果感覺自己被欺負了,媽媽是支持你還手的。”沒想到CC說:“老師這次也沒有生氣,聽我說完,她還笑了,給我豎了一個大拇指。”我猜老師應該是笑她那句“我覺得她推我有點重”吧。細琢磨這句話,還是很有意思的。
我知道幼兒園老師的處事方法,麵對小朋友打架,一般首先就是問誰先動手,然後就是問是不是故意動手的,最後就是看彼此的受傷情況。一般是誰先動手誰有錯,但如果先動手的人非故意,“還手方”卻小題大做,那老師也會“各打五十大板”;對於還手過激的小朋友,老師可能還會批評,因為對方可能隻是無意拽了或者推了一下。遇見倆人都說不清,或者都有錯的,一般也是罪責共擔,兩人並罰。但CC這句“我覺得她推我有點重,就還了手”,顯然就是明確表達自己隻是正當防衛。
可見,平日裏CC為了給自己多爭取點權益,她在家跟我擺事實、講道理,有理有據磨嘴皮子的功夫也不是白練的。
借著這件事情,想說說孩子們打架的問題。一般孩子從一歲開始就會無意識地打人,兩歲之後不知道正確的表達方式還是會打人,三歲以後自己氣得不知如何是好,還是會打人出氣。我跟CC的幼兒園老師也做了深入交流,她表示進入四歲之後,班上常常會出現小朋友間打架的情況,但這個時候,顯然已經不是剛入園時那種不知道輕重的無意了。這個階段的很多爭端都是故意的,甚至說是惡意的。例如:
有的孩子會伸著腿跟其他小朋友說:就不讓你過。
有的孩子會故意拉走前排小朋友的座椅,讓他摔個屁股蹲兒。
還有小男生把另外一個小男生欺負到幾天都不想上幼兒園。
往輕了說,有些是惡作劇;往重了說,有些就是校園欺淩。
真正的社交已經開始了,你的孩子準備好了嗎?對不同階段的孩子打人事件的處理方式,你都處理對了嗎?在前期的養育工作中,我們又能做些什麽呢?
不要一直跟孩子強調沒關係。
一天接了CC後在操場玩,我們幾個媽媽聊天的時候,與CC同班的一個小女生哭著跑過來說:“媽媽,強強推我。”強強是他們同班同學,媽媽直接安慰孩子說:“沒事,他肯定不是故意的,你們都是一個班的。”但媽媽其實並不知道兩個孩子之間到底發生了什麽。
從我個人角度理解,強強是他們班上最小的一個同學,比很多孩子足足小了一歲,確實應該不是故意的。隻是,故意與否,不應該由媽媽說了算。就算不是故意的,也不能一直跟孩子強調沒關係。“不是故意的”不是借口,不是擋箭牌,不代表傷害不存在。
因為跟這位媽媽關係極好,我便跟她交流了之前老師說過的,這個年紀的孩子在社交上的一些變化。她表示很難相信,三歲前還具有嚴重排他性、隻跟本班同學玩的小豆丁們,四歲怎麽就學會欺負人了呢?於是,她也明白了,不應該全然不顧孩子的感受讓孩子選擇原諒,孩子可能確實會很寬容、很善良,但你怎麽知道沒有把她往挨欺負的角色上推?即便對方不是故意的,或者已經誠懇地道歉了,父母也應該給予孩子及時的引導。
有次CC也是跟好朋友一人拿一根剛修剪下來的小柳條跑著玩,結果朋友一不小心就把柳條抽到了她臉上,對方急忙解釋不是故意的,然後嚇得跑掉了。
安撫CC哭得不那麽厲害之後,我沒有強調小朋友不是故意的這件事,我問她:“你很疼嗎?還是嚇了一跳?”
她說不是太疼,就是嚇了一跳。
然後我才說:“柳條太長了,你們太小,控製不好距離,小朋友不是故意的,你還想跟小朋友一起玩嗎?還是想回家?”
她說還想一起玩,然後又去玩了。
其實並不需要大人刻意做什麽,隻是認同孩子受傷的感受,幫他明白自己的感覺,以及確定自己對此事的回應。接著一起玩,就是原諒了;不接著玩,就是不能釋懷,也無須強迫。
教會孩子求救,但更要教他學會自救。
很多媽媽都囑咐孩子,“不要跟小朋友打架,如果有人欺負你,就要告訴老師,跟老師求助”。但事實上,求救隻是自我保護的一個方麵。
老師也不能對孩子“挨欺負”的程度感同身受,被小朋友踢了一下,也許他自己覺得很重,但老師可能覺得沒什麽,或者老師當下有更嚴重的糾紛要處理,可能就忽視了。
而且老師顧不過來那麽多孩子,如果不管大事小事一直告狀,老師還會覺得孩子小題大做,為了不助長這種風氣,對於不嚴重的問題,老師可能會選擇性不回應。
麵對同齡人之間的這種欺淩,比起求救,更重要的是教孩子自己學會反抗,教他接納自己的感覺。告訴孩子如果覺得受到了威脅,可以用語言,也可以用肢體反擊。如果都不奏效,那就說明事情很嚴重了,可以求救於老師。向不了解狀況的老師求救,也要有理有據地講清來龍去脈,一味地哭是爭取不到公正的。
學會保護自己,這不是上了幼兒園之後才應該學會的事,我們應該盡早教給孩子,被欺負時他可以怎麽辦。
另外,孩子三歲之後,家長要試著放手,鼓勵孩子自己處理一些簡單的爭端,而不是隨時向媽媽求助。
當孩子求助的時候,家長要鼓勵孩子描述發生了什麽,是怎樣發生的。即使孩子說話還不利索,家長也可以跟他複述事情是如何發生的。
總之,還是那句話,你護不了孩子一輩子,既然護不了,就有義務教會他生存的技能。
當然,我也不是鼓勵大家小題大做,對來自更小孩子的,或者小夥伴之間的非故意的打鬧,也要鼓勵孩子多些包容,學習堅強。這也是一個孩子被其他小朋友接納的社交基礎,畢竟誰也不會喜歡跟嬌氣包、愛哭鬼一起玩兒。具體情況具體分析,隨著孩子慢慢長大,咱們的對策也要不斷升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