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稱呼漫談

【都督推薦】唐代稱呼漫談二稿

唐代稱呼漫談

姬水客

中國的稱呼從唐代到明、清兩代,曾有過巨大的變化,而我們今天所熟悉的古代稱呼多是明、清兩代之稱呼。至於唐時所用之稱呼,無論電視中亦或小說中,都少有提及。現將唐代稱呼略述如下:

唐代時稱呼皇帝多用“聖人”,至於和其親近之人或其近侍則稱其為“大家”,有趣的是在唐代,女子稱呼其婆婆亦呼為“大家”。至於像唐明皇這樣的風流天子,則親近者俱呼其為“三郎”,而呼太真妃為“娘子”;至於皇太子,則常被左右之人稱為“郎君”;皇子封王,則被左右稱為“大王”,而公主被稱為“貴主”,例如薛用弱《鬱輪袍傳》中,“岐王入曰:‘承貴主出內故攜酒樂,奉宴’”。

太子、諸王有時自稱為“寡人”,此稱呼多見,聊舉幾例,《隋唐嘉話》卷上有記載太宗為秦王時與鄂國公尉遲敬德的對話,秦王說:“寡人持弓箭,公把長槍相副,雖百萬眾亦無奈我何”,另《舊唐書•永王璘傳》中永王說:“寡人上皇天屬,皇帝友於”;國公會自稱為“孤”,此可見《大唐創業起居注》中,時為唐國公的李淵的講話。例如,在起兵的那年夏五月甲子旦,唐國公對大家說:“當今天下賊盜,十室而九,稱帝圖王,專城據郡。孤荷文皇殊寵,思報厚恩,欲與諸賢立功王室”。

而對於太真妃和太子的“娘子”、“郎君”之呼非憑空無據,在唐代,奴仆稱呼男主人為“阿郎”或“郎”等;而稱呼少主人為“郎君”;稱呼主母和小姐俱為“娘子”。但是,“娘子”、“郎君”並非隻用於奴仆稱呼主人,旁人見了女子亦呼其為“娘子”,見了少年女子也有呼為“小娘子”者;年長者也會叫少年人為“郎”或“郎君”,像李白的一句詩中就描寫有:一個老人問李白“郎今欲渡緣何事”?然後告誡他“如此風波不可行”。

另外,唐代的皇帝稱呼其姑姑等女眷時候,也會像民間一樣呼為“姑”、“姊”等,例如《李德裕全集校箋》中,收載的李德裕為唐武宗寫《賜太和公主敕書》中有:“姑遠嫁絕域,二十餘年,跋履險難,備罹屯苦,朕每念於此,良用惘然……想姑見舊國之城邑,能不**,望漢將之旌麾,必當流涕……”。

而皇帝在稱呼其叔伯及兄弟時,常常將封號貫於稱呼之上,例如,《朝野僉載》卷三有:騰王嬰,蔣王惲皆不能廉慎,大帝(高宗——姬水客注)賜諸王,名五王,不及二王,敕曰:“騰叔、蔣兄自解經濟,不勞賜物與之”。《酉陽雜俎》卷十二:上(明皇——姬水客注)知之,大笑,書報寧王:“寧哥大能處置此僧也”。又如,《因話錄》中載:寧王對禦座,噴一口飯,直及龍顏。上曰:“寧哥何以錯喉。”

皇帝稱呼子侄輩,常用其封號加上行第以呼之,例如,元稹之《連昌宮詞》自注有雲:念奴,天寶中名倡,善歌。每歲樓下酺宴,累日之後,萬眾喧隘。嚴安之、韋黃裳輩辟易不能禁,眾樂為之罷奏。明皇遣高力士大呼於樓上曰:“欲遣念奴唱歌,邠二十五郎吹小管逐,看人能聽否”?邠二十五郎者,章懷太子男邠王守禮之子嗣邠王承寧也,明皇之從侄。

在唐代,稱呼相熟悉的男子多以其姓加上行第或最後再加以“郎”呼之,例如,白居易呼元縝為“元九”,唐德宗曾呼陸贄為“陸九”,李林甫被稱為“李十郎”;而稱呼女子則多以其姓加行第再加“娘”呼之,例如:“公孫大娘”、“李十二娘”等等叫法。而“蕭郎”和“蕭娘”作為普遍的代稱,早是大家所熟知的了。

另外。既講到了“郎”。另兩個稱呼也不可不提:當時。女子稱呼丈夫地弟弟為“小郎”;而女婿又被稱為“郎子”。就如《無雙傳》中。無雙家人從小就戲呼王仙客為“王郎子”。

當時稱呼女子。也常常將女子地姓氏前加上“阿”字稱呼。例如在《齊推女》(作者牛僧儒)。中有:“元和中。饒州刺史齊推女。適隴西李某。……先生詰之。不伏。乃命追阿齊旨”。夫妻之間。丈夫稱呼妻子也可如此稱呼。這個也是從古傳承下來地。例如《酉陽雜俎》中記載了魏韋英卒後。妻梁氏嫁向子集。嫁日。英歸至庭。呼曰:“阿梁。卿忘我耶”?《舊唐書•卷一O一•辛替否傳》。辛替否在給睿宗地奏折中有:“昔陛下為皇太子。在阿韋之時……”《舊唐書•卷九二•韋安石傳附從祖兄子巨源傳》中有:“於是太平公主矯為陳謨。上官昭容紿草遺詔。故得今上輔政。阿韋參謀……以阿韋臨朝。以韋溫當國”。

另外。唐代婦女嫁人後。一般被尊稱為夫人。但是前麵所貫姓氏為女子姓氏。例如《唐國史補》寫道:“苗夫人。其父太師也(苗晉卿——姬水客注)。其舅張河東也(張嘉貞——姬水客注)。其夫延賞也。其子弘靖也。其子婿韋太尉也”。又如《朝野僉載》卷一。杭州刺史裴有敞疾甚。令錢塘縣主簿夏榮看之。榮曰:“使君百無一慮。夫人早須崇福以禳之。”崔夫人曰:“禳須何物”。再如《北夢瑣言》卷八:張褐尚書典晉州。外貯所愛營妓。生一子。其內蘇氏妒忌。不敢取歸……蘇夫人泣而謂諸子曰:“誠有此子。吾知之矣”。而正史如《舊唐書》中亦多有此記載。例如《舊唐書•卷一六六•元稹傳》中亦有記載:“其母鄭夫人。賢明婦人也。家貧。為稹自授書。教之書學”。《舊唐書•卷一七一•李渤傳》中稱呼崔發地母親為“韋夫人”:“逢吉等奏對曰:‘崔發淩轢中人。誠大不敬。然發母是故相韋貫之姊……韋夫人號哭。對中使杖發四十。拜章謝恩。帝又遣中使慰安之”。而《新唐書》。中亦複如此《新唐書•卷七七•後妃傳上•昭德王皇後傳》:“將葬。後母郕國鄭夫人請設奠。有詔祭物無用寓。欲祭聽之”。《新唐書•卷一六三•柳公綽附玭傳》:“山南曾祖母長孫夫人年高無齒。祖母唐夫人事姑孝。每旦。櫛縱笄拜階下。升堂乳姑。長孫不粒食者數年”。而未見從夫姓稱呼者也。

說了這麽多。才發現還沒有講到當時地自稱。當時地男子多自稱為“某”。也有謙稱“仆”地。稱呼就比較多了。而女子除了像後來地女子那樣謙稱為“奴”外。更多地是自稱為“兒”。同時。也有女子自稱為“某”地。

在唐代。隻有宰相才被稱為“相公”。而不像後來那樣用地普遍;中書省和門下省地官員相互之間稱為“閣老”;刺使被尊稱為“使君”;縣令地尊稱為“明府”;至於縣丞等則被稱為“少府”。而他們都常被尊稱為“明公”。

另外。看看唐代官場中地相互稱呼和百姓見了皇帝或官員地稱呼。就感到那時人們間地關係遠較明、清時代更加平等:

在唐代,“大人”隻是作為父親的尊稱,並不用於稱呼地位高於自己的官員,而且下級官員見了上級官員或者百姓見了官員,也並不像後世那樣奴顏婢膝。當時,對於官員的稱呼普遍是呼其官職的,除非是相熟之人可稱其“行第”。宰相見了一個刺使會自稱為“某”,而稱呼此刺使為“某刺使”或者是“某使君”,而這個刺使對宰相的自稱亦是“某”,同樣,這個刺使治下之民稱呼這個刺使,也是“某刺使”或者是“某使君”,而刺使對百姓的自稱亦同百姓對刺使的自稱——“某”。

例如,像郭子儀這樣地位的人,對給他家修牆的工人講話時,自稱為“某”,而工人回話是也自稱為“某”。

同樣,對於一個侍郎,無論是其長官或是其下級以至於百姓,俱呼其為“某侍郎”,而對於大理寺卿即使是在獄中待審的囚犯,也是稱呼其為“某卿”,例如,張文瓘為大理寺卿的時候,獲罪的人都說:“張卿所罰,不為枉也”。即使在公堂之上,百姓若是男子也是自稱為“某”,而女子亦自稱“兒”同常時一樣,例,《開元傳信記》中記載,裴寬審案,曾接到狀紙,為兩女子爭貓,其狀紙雲“若是兒貓,即是兒貓。若不是兒貓,即不是兒貓”,這狀紙也可為一笑。

唐代官員有自稱為“卑官”者,但記載中很少見。《大唐新語》卷三有拾遺王求禮謂欽望說:“卑官貧迫,奈何不使其知而欺奪之,豈國之柄耶?”

另外,百姓見了皇帝,也同百官一樣自稱為“臣”,這可見於明皇逃難時和一蓍老的對話,以及德宗出巡時與一農民之談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