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怎麽能行,你們賺錢也不容易。”程家嫂子連忙拒絕。

她不是個喜歡占便宜的人,否則一早就去方曉家找他們了。

知道她的性子,方曉笑了笑,“那這樣吧,我家今日中午剛辦了搬遷酒,還剩下不少菜,嫂子也不要嫌棄,就帶著弘文一起去我們家裏吃一頓。”

“這……”

“嫂子不要拒絕了,我知道弘文要去趕考了,等著考上了以後你們更是要直接去京城,以後再見麵可就難了。”方曉打斷她要說的話,“今天你們好好吃一頓飯,就當是我們給你們踐行。”

說著再不等程家嫂子拒絕,拉著她就往外走。

程家嫂子沒有辦法,隻好道:“那我得拜托一下這裏的夥計,孩子他爹要去跟族裏各家都說一聲,所以比我們晚些到青石鎮,別待會兒我們去你家了,他找不到我們。”

方曉笑著說好,又看向了程弘文,問道:“這次考試可有把握?”

程弘文信心十足,“有九成把握,隻要不出意外,我相信自己能夠成功。”

“這就好。”方曉滿意地笑了笑。

程弘文才十幾歲,正是會讀書的時候,之前的考試都十分順利,想來這一次也不會有什麽大問題。

等著程家嫂子叮囑了夥計,他們四人這才朝著方曉家中過去。

但讓方曉沒想到的時候,他們前腳才出了客棧,後腳就被人追了上來。

“表姐!”

之前的少年快步來到方曉的麵前,對著她拱了拱手,“我在客棧看到有人身形跟表姐相似,還以為看錯了,沒想到真的是表姐。”

少年跟程弘文差不多高,看到程家二人的時候臉色一紅,連忙低下頭去。

他知道程弘文也是去趕考的考生,可他是個私生子,已經是鼓起很大的勇氣來找方曉了,要是方曉將他的身世說出去,以後怕是會被不少考生知道。

方曉看他一眼,問道:“你過來是有什麽事情?”

“白日裏是我娘冒犯表姐了,我本是想明日再去給表姐道歉的,但剛好遇上了。”少年連忙回答,“之前表姐說要東西證明,我有的話,表姐可願意看看?”

方曉心中琢磨一下,頷首:“你有什麽東西能夠證明?”

“我想……借一步說話。”少年局促地瞥了一眼程弘文,趕緊移開視線。

知道他擔心什麽,方曉也不會不給麵子。

她笑著對程家嫂子道:“這是我舅舅家的孩子,家中有些私事要跟我說,嫂子在這兒等我一會兒吧。”

“你去吧,我跟弘文會看好甜甜的。”程家嫂子點了點頭。

見方曉這麽說,少年長舒了一口氣,邁步朝著一旁走去。

等著離人群稍遠一些,少娘從腰間拿出一個錢袋來。

錢袋之中放著的並不是銀錢,而是一塊玉佩。

隻一眼,方曉就認出來這是方家的東西,因為那玉佩上麵正好刻著一個“方”字。

“這是多年以前……恒雲給的。”少年咬了咬牙後開口。

他不願意承認這個爹,所以一直以來都是直呼其名。

方曉並不在意這些,接過玉佩仔仔細細看了看,徹底確定是方家的東西。

“這是方家的玉佩。”方曉道。

“我知道。”少年點點頭,“我娘在我很小的時候就將這塊玉佩給我了,幾乎每一天我都會拿出來看一看。”

他目光落在玉佩上麵,看了一會兒又選擇了挪開。

這是自小陪伴著他的東西,他自然是有感情的。

“那你應該知道,這塊玉佩不屬於恒雲,也不屬於你跟你娘。”方曉開了口,“說難聽點,這是恒雲偷的東西。”

“我知道。”少年再次點頭,“但這是唯一能夠證明我跟娘親身份的東西,是恒雲當年跟我娘有了關係之後送給他的。”

說話時候,少年幾乎是在咬著後槽牙,可見他對當年的事情有些憤怒。

方曉緊握著那塊玉佩,沉默了一會兒後說道:“其實你們沒錢的話,可以將這塊玉佩去當了。這玉佩的成色很好,當個幾十兩不成問題。不止是這一次的考試,就算是之後要去京城,應該也差不多了。”

聽到方曉這麽說,少年臉色頓時一變。

他急忙開口道:“表姐,我……我之前確實有過這樣的想法,但是你放心,我知道這是方家的東西,所以即便心裏這樣想過,也沒有去實施。隻此一次以後,我再也沒有這樣過了。”

像是生怕方曉誤會,他站得筆直,連呼吸都不敢大口,十分緊張。

方曉感覺到有些好笑,“我沒有要怪你的意思,就算你真的去當了也沒什麽,為了生存迫不得已的事情我能夠理解。”

“多謝表姐體諒。”少年低下頭去。

“你叫什麽名字?”方曉又問道。

跟這少年已經是第三次見麵了,可她卻還不知道對方的名字。

少年輕聲開口,“我叫趙景恒……恒,是恒雲的恒。”

雖然心中並不願意承認恒雲那個爹,但他的名字裏卻還是帶著恒雲的姓。

這是趙景恒的娘娶的名字,在婦人的心裏,雖然恒雲隻是走個過程跟她玩一玩,可她卻是真正喜歡恒雲的。

方曉歎息一聲,這是恒雲欠下來的情債啊。

不過說起來趙景恒的娘也是個懂得犧牲的婦人,都有了恒雲的兒子了,這麽多年居然沒有找過來,要不是為了趕考實在沒錢了,隻怕這母子二人都不會出現。

“你打算什麽時候動身?”方曉問。

“什麽?”趙景恒怔神,隨即反應過來,“表姐是問的什麽時候去省城嗎?”

見方曉默認沒說話,他才又繼續道:“本來是想明日出發的,可我跟娘親身上加起來不到五百文錢,連船票都買不起。”

“兩個人加起來都沒五百文,卻住著一晚上一百文的客棧。”方曉沒好氣地說。

“住客棧不花錢!”趙景恒知道她誤會了,急忙解釋,“我幫客棧掌櫃的抄書,一本書能夠抵兩個人七天的房費。”

倒還算是個懂事的孩子。

方曉心中了然,終於鬆了口:“我會給你一些銀錢,但說好了,這錢是借給你去趕考的,還有這玉佩我要留下,再不屬於你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