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八十四章 瓊斯博士來訪
將特拉斯拉入德國陣營之後,陳旭就開始處理一些比較重要的事情,大約過了兩天,有人告訴陳旭,瓊斯博士求見。
瓊斯博士求見是一件大事。
陳旭自從利用瓊斯博士奪走約櫃之後,並沒有殺死瓊斯,而是命人在暗中保護瓊斯博士,並將瓊斯博士的行蹤報告過來,因為瓊斯博士關係到《奪寶奇兵》後麵兩部。
現在瓊斯博士找上門來,他自然不會拒絕。
不過一會兒,瓊斯博士就領著一個男孩和一個女人過來了。
男孩大約十來歲,一雙眼睛很靈動,一看就知道是個古靈精怪的男孩,而女人大約二十歲左右,穿著紅色的旗袍、不過從她的眼珠和發色可以看出來,她是個白人。
“美國女歌星威莉和蘭德。”陳旭一眼就認出這兩個人。
“好久不見,巫師先生。”瓊斯博士伸出手。
陳旭伸出手和瓊斯博士握手,“叫我陳旭就行了。”
在這個位麵他可不怕自己的名字被人知道,他相信這個位麵能夠威脅到他的人幾乎沒有。
“對了,這兩個人是你的妻子和兒子?”陳旭輕笑一聲,和瓊斯博士開玩笑,“上次還需要多謝你,不然我也找不到約櫃。”
瓊斯博士聽到陳旭提起舊事,臉色有些不好看,不過還是開門見山道:“我這次來是尋求你的幫助的。”
“尋求什麽幫助?”陳旭有些迷惑。
威莉和蘭德兩個人和瓊斯博士在一起,肯定是開啟了《奪寶奇兵2》的劇情,不過陳旭不知道他們有什麽需要求助的。
“我遇到了一點麻煩。”瓊斯博士道:“我和滿清的後人合作。幫他們尋找努爾哈赤的骨灰。不過他們……。”
“哼。”瓊斯博士的話還沒說完。陳旭就冷哼一聲,“努爾哈赤。”
他不喜歡鞭子豬,而努爾哈赤作為鞭子豬的皇帝、雙手充滿漢人的鮮血。
瓊斯博士將努爾哈赤的骨灰找出來,交給滿清的後人,這讓陳旭的心裏不爽,如果不是瓊斯博士關係到聖杯的話,陳旭早就把他趕走了。
“他們違背了契約精神、下黑手,我的朋友死在他們的手裏。”瓊斯博士將話說完。“我需要你的幫助,報複他們。”
“是黑吃黑吧!”陳旭對瓊斯博士的態度轉而冷淡,“你被黑吃黑來找我做什麽?莫非你想要我幫助你報仇?”
“對。”瓊斯博士也明白那群人的勢力很大,自己在他們的地盤上是占不到便宜的。
這個時代的華夏可不是陳旭穿越前的那個華夏,這個時代的華夏發展十分迅速、政府的態度也很強硬,根本就不鳥英法美等國。
在他們的地盤上,瓊斯博士根本就奈何不了他們,反而連連吃苦頭,所以他來尋求陳旭的幫助。
他知道陳旭是個大人物、身份很高,可以幫助他報仇。
“我的好兄弟胡漢死在他們的手裏。”說起胡漢。瓊斯博士的臉色很不好,說到底。胡漢也是因他而死,是他低估了那群家夥的勢力。
陳旭張口要好處,“我有什麽好處。”
他不喜歡鞭子豬,對他們的後代也不感冒,不過陳旭可不會去做沒有意義的事情,如果瓊斯博士和他關係好也就罷了,幫助朋友他很樂意,但瓊斯博士和他關係實在是不怎麽樣。
他從瓊斯博士的手中奪取了約櫃,而瓊斯博士也對他不滿、回美國後利用自己的人脈想要從陳旭的手中奪回約櫃,兩個人可以說是有過節。
如果不是瓊斯關係到聖杯,陳旭也不會讓他活到現在。
“濕婆石。”瓊斯博士輕輕的說道:“濕婆石,一種具備魔力的聖石,我相信你會感興趣的。”
瓊斯博士很有自信,相信陳旭不會拒絕自己的請求。
陳旭和他一樣,是個對傳說中物品極度癡迷的人,不管是用於收藏還是其他的用途,他相信陳旭都不會拒絕。
“我在前印度地區找到了一種石頭,是印度的神濕婆賜予商羯羅的聖石。”瓊斯博士生怕陳旭不知道濕婆石的來曆,就將石頭的來曆複述了一遍。
前印度是指以前的印度地區,因為現在的印度已經被華夏吞並,成為華夏的一部分。
“當初商羯羅攀登凱撒山、朝拜濕婆,被濕婆賜予聖石,用來擊敗邪魔,而這聖石,就叫做濕婆石。”
“我知道。”陳旭一揮手。
商羯羅是誰,他很清楚,這位聖者非常著名,曾經被認為濕婆神的化身。
當然,在這個神權徹底崩潰的時代,人們隻會認為商羯羅是一名思想家,但陳旭很明白,商羯羅並不是那麽簡單的一個人。
以神話來解說商羯羅的一生,你會發現他一生隻做了兩件事情,第一件事情是把佛教趕出印度、第二件事情是重新塑造了濕婆的信仰。
在普通人眼裏,這是他的思想,但是在陳旭的眼中,這是他是濕婆化身或代言人的證明。
要知道,在這個漫天諸神都存在的位麵,想要徹底驅逐一個宗教,並不是那麽簡單的事情,可商羯羅卻做到了,這位聖者將佛教從印度趕走,塑造了屬於濕婆的信仰,這足以證明他不是一個普通人。
而濕婆石作為濕婆賜予商羯羅的一塊石頭,其珍貴性可想而知。
傳說或許會對物品的力量誇大,但傳說中的物品,無一不是寶貝,人造的傳說除外。
坑爹的石中劍,就是梅林法師玩弄的一出神話傳說。
“濕婆石在哪裏。”陳旭想要得到濕婆石。
濕婆石或許對他來說並沒有太大的用處,但通過濕婆石,他可以接觸濕婆的神力。助漲他的知識。
知識就是力量。他深深的明白這一點。
瓊斯博士見到陳旭感興趣了。心中大喜,立即提出要求,“先幫我報仇。”
“我答應你,我幫你報仇,但你必須要將濕婆石找到、並且交給我。”陳旭答應下來。
幫瓊斯報仇就能得到濕婆石,這種好事去哪裏找。
“你們兩個大男人的事情說完了嗎?”威莉突然插嘴進來,笑得有些尷尬。
“這位是威莉,美國歌星。但不是我的妻子,喔……”
威莉捏了一下瓊斯博士,讓他閉嘴,“是這樣的。”
“瓊斯博士答應過我,到你這裏來,你會給我一顆小小的鑽石。”威莉說起‘小小的鑽石’的時候,用手比劃了一下,他所比劃的鑽石,有一顆雞蛋大小。
“我手裏沒有。”陳旭攤開手,鑽石他當然有。但雞蛋大小的鑽石他真的沒有,而且鑽石他也沒多少。
作為魔法材料之一。陳旭一直都在收集各種寶石,導致地球的寶石價格大幅度上漲,其中鑽石作為最純粹的原石,價格已經炒到了幾百萬馬克一枚。
要知道,這個時代的馬克比陳旭穿越前的那個時代的美元更值錢,幾百萬馬克的購買力,相當於幾千萬人民幣。
一枚小小的鑽石就價值數千萬美元,鑽石已經成了名符其實的奢侈品,一般的富豪都買不起鑽石。
“不過你晚上如果和我共進晚餐的話,我可以給你一枚。”
聽到陳旭說沒有,她就失望了,但沒想到峰回路轉,陳旭請她共進晚餐,她當即答應了下來。
別看她是美國當紅歌星,但這個時代的歌星並不怎麽賺錢,充其量比一個普通的工人賺得多一些而已。
“樂意奉陪。”
“威莉姐要離開你了。”蘭德在後麵小聲的說話。
瓊斯博士給了蘭德一爆粟,“小孩子,別亂說話。”
“本來就是嘛!”蘭德摸著頭,抱怨道:“人家比你有錢、還有鑽石,要是我,我也會舍棄你去找人家。”
在蘭德的眼裏,陳旭是個大富豪,是一個超級大富豪。
瓊斯博士辛辛苦苦幫滿清的後人尋找他們先祖努爾哈赤的骨灰、報酬就是一枚鑽石,結果鑽石沒到手,被人黑吃黑,差點喪命。
可人家,隨隨便便吃餐飯就是一枚鑽石,簡直就是人比人氣死人。
“那你去找啊。”瓊斯博士作勢又要打。
“別。”蘭德機靈的跑開,躲到陳旭的身後,做瓊斯博士做鬼臉,“你本來就沒人家有錢。”
“什麽時候出發。”瓊斯博士有些迫不及待了。
“明天早上他們會準備好飛機。”陳旭給出答案,同時下了逐客令,“另外我需要處理一些事情了。”
“來人。”陳旭打了個響指,一名士兵走了過來,“帶我們的客人去旅館,另外把約翰給我找來。”
“是。”士兵恭恭敬敬的說道,帶著瓊斯博士等人離開。
過了一會兒,約翰小跑了進來,“大人,您找我。”
“告訴我,為什麽監視瓊斯博士的人會沒有消息傳過來。”陳旭聲音一冷,宛如冰山,“是背叛了我,還是沒把我的話放在心中?”
陳旭很生氣,他明明派人監視瓊斯博士,但卻連一點消息都沒有傳過來,連瓊斯接觸了前印度村落的重要消息都沒有傳遞過來,他懷疑那人已經背叛了自己。
“監視瓊斯博士的人已經有段時間沒傳消息過來了,影子回報,他已經死了。”約翰也很鬱悶。
在他眼中,瓊斯博士不過是一個小小的冒險家而已,根本就不需要注意,所以派遣的也就是普通的特工,沒想到特工居然死了,還連累他挨罵。
“死了?”陳旭心中一動,問道:“他叫什麽名字。”
“胡漢。”約翰連忙說出間諜的名字。
“真巧。”陳旭喃呢一聲,“是因為氣運嗎?”
監視瓊斯博士的人剛剛死了,瓊斯博士就發現了濕婆石,這也太巧了。
“算了,重新派人監視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