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紙條,七零八落,上麵通常都寫著寥寥一兩句話,都是邵振嶸的筆跡。她一張一張地拿出來。

從稚嫩到成熟,每一張都不一樣。

第一張歪歪扭扭的字:“我想考100分。”

第二張甚至還有拚音:“我想學會打lan球。”

“曾老師,希望你早日jian kang,快點回到課堂上來,大家都很想念你。”

“我想和大哥一樣,考雙百分,做三好學生。”

“媽媽,謝謝你,謝謝你十年前把我生出來。爸爸、大哥、二哥,我愛你們,希望全家人永遠這樣在一起。”

“秦川海,友誼萬歲!我們初中見!”

“二哥,你打架的樣子真的很帥,不過我希望你永遠不要打架了。”

“物理競賽沒有拿到名次,因為沒有盡最大的努力,我很羞愧。”

“爸爸有白頭發了。”

“何老師,那道題我真的做出來了。”

……

紛亂的紙條,一張張的,記錄著曾經的點點滴滴。他一張張看著,她也一張張看著,那樣多,一句兩句,寫在各種各樣的紙條上,有作業簿上撕下來的,有白紙,有即時貼,有小卡片……

“李明峰,我很佩服你,不是因為你考第一,而是因為你是最好的班長。”

“各位學長,別在走廊抽煙了,不然我會爆發的!”

“韓近,好人一生平安!加油!我們等你回來!”

“媽媽,生日快樂!”

“獎學金,我來了!”

“以後再也不吃豆腐腦了!”

“大哥,大嫂,永結同心!祝福你們!”

“上夜班,上夜班,做手術,做手術!”

“希望感冒快點好!”

“今天很沮喪,親眼看到生命消逝,卻沒有辦法挽救。在自然的法則麵前,人類太渺小了,太脆弱了。”

“加油!邵振嶸,你一定行!”

……

直到看到一張小小的便條,上麵也隻寫了一句話,卻出人意料竟然是她的字跡:“我不是小笨蛋,我要學會做飯!”

她想起來,這張紙條是貼在自己冰箱上的,她都不知道什麽時候被他揭走了。後麵一行字,寫得很小很小,因為地方不夠了,所以擠成一行。她看了一遍又一遍,他寫的是:“邵振嶸愛小笨蛋。”

她都沒有哭,也沒有想起什麽,其實總歸是徒勞吧,她這樣一路拚命地尋來,他過往的二十餘年裏,她隻占了那小小的一段時光。不甘心,不願意,可是又能如何,她沒有福氣,可以這一生都陪著他往前走。

她抱著那鐵盒,像抱著過往最幸福的時光,像抱著她從未曾觸摸過的他的歲月,那些她還不認識他,那些她還不知道他的歲月,那些一起有過的日子,那些她並不知道的事情。

穿越遙迢的時空,沒有人可以告訴她,怎麽能夠往回走,怎麽可以往回走。

透過模糊的視線,也隻可以看到這些冰冷的東西,找不到,找不回來,都是枉然,都是徒勞。

雷宇崢站得遠,也看不出來她是不是在哭,隻能看到她蹲在那裏,背影仿佛已經縮成一團,或許是可憐,總覺得她是在微微發抖。

路燈將她的影子縮成小小的一團,她還是蹲在那裏。他突然想抽一支煙,可是手上都是泥。他走到池邊去洗手,四周太安靜,微涼的水觸到肌膚,有輕微的響聲,水從指端流過,像是觸到了什麽,其實什麽也沒有,水裏倒映了一點橋上的燈光,微微暈成漣漪。

杜曉蘇不知道自己那天在池邊蹲了多久,直到天上有很亮的星星,東一顆,西一顆,冒出來。

北方深秋的夜風吹在身上很冷,她抱著鐵盒,不由自主打了個寒戰,隻想把自己蜷縮起來,才聽到雷宇崢說:“走吧。”

她站起來,小腿有些發麻,一點點痹意順著腳腕往上爬,像有無數隻螞蟻在肌膚裏咬噬著。他在前麵走,跟之前一樣並不回頭,也不管她跟得上跟不上,直到走到灰色高牆下,杜曉蘇看著無路可去的牆壁還有點發愣,他已經把外套脫下來。沒等她反應過來,他已經蹬上了樹杈,一隻手拎著外套,另一隻手在樹幹上輕輕一撐,非常利落就落在了牆頭上,然後轉身把外套擱到牆頭上,向她伸出一隻手。

她隻猶豫了一秒鍾,就嚐試著爬上了樹,但她不敢像他那樣在空中躍過,幸好他拉了她一把。饒是如此,她還是十分狼狽地手足並用,才能翻落在牆頭。好在牆頭上墊著他的外套,直到手肘貼到他的外套,觸及織物的微暖,才悟出他為什麽要把衣服擱在這裏。因為她穿著昨天那件半袖毛衣,而牆頭的水泥十分粗糙。其實他為人十分細心,並不是壞人。

牆不高,可以看到校園內疏疏的路燈,還有牆外胡同裏白楊的枝葉,在橙黃的路燈下仿佛一灣靜靜的溪林。

雷宇崢抬起頭來,天是澄靜的灰藍色,許多年前,他和邵振嶸坐在這裏,那時候兄弟兩個人說了些什麽,他已經忘記了。他一直以為,這輩子還有很多很多的時間和機會,可以跟邵振嶸回到這裏,再翻一次牆,再次縱聲大笑,放肆得如同十餘年前的青春。

可是再沒有了。

杜曉蘇十分小心地學著他的樣子坐下來,腳下是虛無的風,而抬起頭來,卻發現牆內的樹牆外的樹並不是一種,有些樹的葉子黃了,有些樹的葉子還是綠色的,枝枝葉葉,遠遠看去漸漸融入了夜色。天上有疏朗的星星,閉起眼,仿佛有一絲涼而軟的風,從耳畔掠過。

他拿了支煙,剛掏出打火機,忽然想起來問她:“你要不要?”

不知道為什麽,她點了點頭。於是他就給了她一支煙,並且用打火機替她點燃。

風漸漸息了,十指微涼,捧著那小小的火苗移到她的掌心瞬時照亮他的臉,不過片刻,又重新湮滅在夜色中。隻餘一點紅芒,仿佛一顆寒星。

這是她第一次抽煙,不知為什麽沒有被嗆住,或許隻是吸進嘴裏,再吐出來,不像他那樣,每一次呼吸都似乎是深深的歎息。

但他幾乎從來不歎氣,和邵振嶸一樣。

夜一點一點安靜下來,白楊的葉子被風吹得嘩嘩輕響,很遠的地方可以聽見隱約的車聲,遙遠得像是另一個世界。他指間的那一星紅芒,明滅可見。她不知道他在想什麽,可是他的樣子,或許是想起了邵振嶸。他的大半張臉都在樹葉的陰影裏,什麽都看不清楚。但四周奇異的安靜裏,她猜度,當年邵振嶸或許也曾經坐在這裏,兩個神采飛揚的少年,在牆頭上帶著青春的頑劣,俯瞰著校園與校外。

有車從牆下駛過,牆外的胡同是條很窄的雙向車道,胡同裏很少有行人經過,車亦少。路燈的光仿佛沙漏裏的沙,靜靜地從白楊的枝葉間漏下來,照在柏油路麵中間那根黃色的分隔線上,像是下過雨,濕潤潤的,光亮明潔。

夜色安靜,這樣適合想念,他和她安靜地坐在那裏,想念著同一個人。

就像時間已經停止,就像思念從此漫長。

最後他把煙頭掐熄了,然後撣了撣衣服上的煙灰,很輕巧地從牆頭上躍下去。杜曉蘇跳下去的時候趔趄了一下,右腳扭了一下,幸好沒摔倒,手裏的東西也沒撒。他本來已經走出去好幾步了,大約是聽見她落地的聲音,忽然回過頭來看了看她。她有些不安,雖然腳踝很疼,但連忙加快步子跟上他。

越走腳越疼,或許是真扭到了,但她沒吱聲。他腿長步子快,她咬緊牙幾乎是小跑著才跟上他。從胡同裏穿出去,找著他的車,上車之後他才問她:“想吃什麽?”

上了車才覺得右腳踝那裏火辣辣的疼,一陣一陣往上躥,大約是剛才那一陣小跑,雪上加霜。但她隻是有點傻乎乎地看著他,像是沒聽懂他的話,於是他又問了一遍:“晚飯吃什麽?”

兩個人連午飯都沒有吃,更別說晚飯了,可是她並不想吃東西,所以很小聲地說:“都可以。”

下車的時候腳一落地就鑽心般的疼,不由得右腳一踮,他終於覺察了異樣:“你把腳扭了?”

她若無其事地說:“沒事,還可以走。”

是還可以走,隻是很疼,疼得她每一步落下去的時候,都有點想倒吸一口氣,又怕他察覺,隻是咬著牙跟上。進了電梯後隻有他們兩個人,她很小心地站在他身後,低頭看了看自己的腳,腳踝那裏已經腫起來了,大約是真崴到了。

進門後他說:“我出去買點吃的。”

沒一會兒他就回來了,手裏拎著兩個袋子,把其中一個袋子遞給她:“噴完藥用冰敷一下,二十四小時後才可以熱敷。”

沒想到他還買了藥。他把另一個袋子放在茶幾上,把東西一樣樣取出來,原來是梅子酒和香草烤雞腿。

她鼻子有點發酸,因為邵振嶸最愛吃這個。

他把烤雞腿倒進碟子裏,又拿了兩個酒杯,斟上了酒,沒有兌蘇打,亦沒有放冰塊。沒有跟她說什麽,在沙發中坐下來,端起酒杯來,很快一飲而盡。

她端起酒杯,酒很香,帶著果酒特有的甜美氣息,可是喝到嘴裏卻是苦的,從舌尖一直苦到胃裏。她被酒嗆住了,更覺得苦。

兩個人很沉默地喝著酒,雷宇崢喝酒很快,小小的碧色瓷盞,一口就飲盡了。喝了好幾杯後他整個人似乎放鬆下來,拿著刀叉把雞腿肉拆開,很有風度地讓她先嚐。

很好吃,亦很下酒。他的聲音難得有一絲溫柔,告訴她:“振嶸原來就愛吃這個。”

她知道,所以覺得更難過,把整杯的酒咽下去,連同眼淚一起,她聲音很輕:“謝謝。”

他長久地沉默著,她說:“謝謝你,明天我就回去了。”

他沒有再說話,轉動著手中的酒盞,小小的杯,有著最美麗的瓷色,仿佛一泓清碧。

她像是自言自語:“謝謝你讓我看到那些紙條,謝謝。”

他仍舊沒有說話,她說:“我以前總是想,有機會要讓邵振嶸陪我走走,看看他住過的地方,他讀書的學校,他原來做過的事,他原來喜歡的東西。因為在我認識他之前,我不知道他的生活是什麽樣子。他開心的時候我不知道,他傷心的時候我也不知道,我就想著有天可以跟他一起,回來看看,他會講給我聽。我知道的多一點兒,就會覺得離他更近一點,可是他--”她有點哽咽,眼睛裏有明亮的淚光,卻笑了一笑,“不過我真高興,還可以來看看。我本來以為他什麽都沒有留給我,可是現在我才知道--他留給了我很多……”她吸了吸鼻子,努力微笑,有一顆很大的淚從她臉上滑落下來,但她還是在笑,隻是笑著流淚,她的眼睛像溫潤的水,帶著落寞的淒楚,但嘴角倔強地上揚,似乎是在努力微笑。

“不用謝我。”他慢慢地斟滿酒,“本來我和振嶸約好,等我們都老了的時候,再把這個盒子挖出來看。”

可是,已經等不到了。

他的眼睛有薄薄的水汽,從小到大,他最理解什麽叫手足,什麽叫兄弟,他說:“這個盒子交給你,也是應該的。”

她很沉默地將杯子裏的酒喝掉。也許是因為今天晚上觸動太多,也許是因為真的已經醉了,他出人意料地對她說了很多話,大半都是關於振嶸很小的時候的一些瑣事,兄弟倆在一起的回憶。他們讀同一所小學,同一所中學,隻不過不同年級。她是獨生女,沒有兄弟姐妹,而他的描述並沒有條理,不過是一樁一件的小事,可是他記得很清楚。這是她第一次聽他說這麽多話,也是她第一次覺得他其實非常疼愛邵振嶸,他的內心應該是十分柔軟的,就像邵振嶸一樣,他們兄弟其實很像,不論是外表還是內在。

一杯接一杯,總是在痛楚的回憶中一飲而盡。他的聲音帶著明顯的醉意,窗外非常安靜,也許是下雨了,她也喝得差不多了,說話也不是特別清楚:“如果振嶸可以回來,我寧可和他分手,隻要他可以活著……”

總歸是傻吧,明明知道邵振嶸不會再回來了,就算她再怎麽傷心,他也不會再回來了。

酒意突沉,她自己也管不住自己的語無倫次:“我知道你很討厭我,我也很討厭我自己。我配不上邵振嶸,配不上就是配不上,你當時說的話都是對的,如果我早點離開他就好了,如果我從來沒有遇上他就好了。不過,他一定還是會去災區的,因為他是個好人,他就是那麽傻,他就是一定會去救人的,因為他是醫生。可是如果我不遇見他,我也許就覺得自己沒有這麽討厭了……”

他說:“你也不討厭,有時候傻頭傻腦,還跟振嶸挺像的。”

“振嶸才不傻!”她喃喃地說,“他隻是太好、太善良……”她想起那些紙條,想起他說過的每一句話,想起他做過的每一件事,想起她與他的每一分過往,命運如此吝嗇,不肯給予她更多的幸福。

回憶是一種痛徹心扉的幸福。

他的眼睛看著不知名的虛空:“在我心裏他一直是小孩子,總覺得他傻呢。”

原來振嶸也覺得她傻,因為他也把她當成小孩子,所以才覺得她傻。很愛很愛一個人,才會覺得他傻吧,才會覺得他需要保護吧,才會覺得他需要自己的憐惜吧。

她覺得酒氣上湧,到了眼裏,變成火辣辣的熱氣,就要湧出來。她搖著腦袋,似乎想努力清醒些,可是他的臉在眼前晃來晃去,看不清他到底是誰……她用很小很小的聲音說:“我可不可以抱一下你,隻一會兒。”

她很怕他拒絕,所以不等他回答,立刻就伸手抱住了他。

他身上有她最熟悉的味道,也許是錯覺,可是如此親切。他背部的弧線,讓她覺得熨帖而安心,就像他不曾離去。她把臉埋在他背上,隔著衣衫,仿佛隔著千山萬水,而今生,已然殊途,再無法攜手歸去。

過了很久很久,她一直都沒敢動,隻怕輕輕一動,滿眶的眼淚就要落下來。

她的手還軟軟地交握在他腰側,很細的手指,似乎也沒有什麽力量。她的呼吸有點重,有一點溫潤的濕意,透過了他的襯衣。

他側過臉就可以看見她微閉的眼睛,睫毛仿佛濕漉漉,像是秋天早晨湖邊的灌木,有一層淡淡的霧靄。她的瞳仁應該是很深的琥珀色,有一種鬆脂般的奇異溫軟,像是沒有凝固,可是卻難以自拔,在瞬間就湮滅一切,有種近乎痛楚的恍惚。

他知道自己喝高了,酒勁一陣陣往頭上衝,他努力地想要推開她,而她的呼吸裏還有梅子酒清甜的氣息。太近,看得清她睫毛微微的顫動,就像清晨的花瓣,還帶著溫潤的露水,有著一種羞赧的美麗。他也不明白自己在想些什麽,就像沒有任何思索的餘地,已經吻在她唇上,帶著猝不及防的錯愕,觸及到不可思議的溫軟。

她開始本能地反抗,含糊地拒絕,可是他更加用力地抱緊了她,就像從來未曾擁有過。她的唇溫軟,卻在呼吸間有著誘人的芳香,他沒有辦法停下來,就像是撲進火裏的蛾,任由火焰焚毀著翅膀,粉身碎骨,銼骨揚灰,卻沒有辦法停下來。

有一種痛入骨髓的悲傷,就像久病的人,不甘心,可是再如何垂死掙紮,再如何撐了這麽久,不過是徒勞。他隻知道自己渴望了許久,不知道從什麽時候開始,心底就一直叫囂著這種焦躁。而她恰如一泓清泉,完美地傾瀉在他懷中,令他覺得沉溺,無法再有任何理智。明明是不能碰觸的禁忌,酒精的麻痹卻讓他在掙紮中淪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