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全球毒品問題仍處於加劇擴散期,一些國家和地區毒品問題持續泛濫,製造、販賣、濫用毒品問題嚴重,毒品來源、吸毒人員、毒品種類不斷增多,毒品問題已成為全球性的社會頑疾。在毒品問題全球化的大背景下,中國毒品形勢依然嚴峻複雜,據《2015年中國毒品形勢報告》顯示,截至2015年年底,中國現有吸毒人員234.5萬名(不含戒斷3年未發現複吸人數、死亡人數和離境人數),被查獲一次且無戒毒史的偶吸人員106.9萬名,複吸(成癮)人員127.6萬名,分別占45.6%和54.4%,毒品導致社會財富流失、人性淪喪、道德滑坡,成為影響我國社會穩定的重要消極因素。麵對嚴峻的毒品形勢和繁重的禁毒任務,我國禁毒部門認真貫徹落實中央係列決策部署,積極應對國際國內禁毒形勢新變化,堅持以改革創新為引領,以開展禁毒人民戰爭為主線,有針對地組織開展禁毒嚴打整治行動,堅決遏製毒品犯罪高發多發勢頭,最大限度教育挽救吸毒人員,其中包含已沾染毒癮的吸毒人員。怎樣有效地戒除毒癮的工作,對於已沾染毒癮的人員,除我國法律規定的社區戒毒,社區康複、強製隔離戒毒三種措施之外,還有根據吸毒人員自我意願進行的自願戒毒措施。
一、自願戒毒的概念
《戒毒條例》第九條規定“國家鼓勵吸毒成癮人員自行戒除毒癮,吸毒人員可以自行到戒毒醫療機構接受戒毒治療。對自願接受戒毒治療的吸毒人員,公安機關對其原吸毒行為不予處罰。”在實際工作中發現,吸毒人員雖然對毒品有很大的依賴性,但是有些吸毒人員對毒品以及自己的吸毒行為,對自身身體健康、家庭財產、與親人之間的關係造成的巨大傷害,破壞社會的管理秩序等情況,在吸食毒品的過程中,逐漸有了正確的認識,深知毒品對於人的危害,為了自我救贖,部分吸毒人員會產生戒除毒癮的意願,從而趨向於主動戒毒,產生主動尋找戒毒方法、戒毒途徑等行為。因此,自願戒毒是指吸毒人員本人自願到政府有關部門設立的戒毒機構接受戒毒治療並戒除毒癮的行為。
二、自願戒毒的性質與特點
1.自願戒毒的性質
《禁毒法》《戒毒條例》《戒毒醫療服務管理暫行辦法》等法律法規對自願戒毒進行了類似“吸毒人員可以自行到具有戒毒治療資質的醫療機構接受戒毒治療”“戒毒醫療機構應當與自願戒毒人員或者其監護人簽訂自願戒毒協議,就戒毒方法、戒毒期限、戒毒的個人信息保密、戒毒人員應當遵守的規章製度、終止戒毒治療的情形等作出約定,並應當載明戒毒治療、戒毒治療風險”等規定,從法律法規要求自願戒毒必須簽訂“自願戒毒協議”的要求來看,自願戒毒具有民法的性質。《禁毒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吸毒人員可以自行到具有戒毒治療資質的醫療機構接受戒毒治療。”以《戒毒條例》的一些相關規定來看,自願戒毒又具有一定的公法性質。
2.自願戒毒的特點
(1)自願戒毒具有主動性。自願戒毒是吸毒者對吸毒行為給自己以及家人造成的危害知識有所了解,對自己吸毒行為的違法性有所醒悟,自己主動申請到戒毒醫療機構進行戒毒矯治的行為,因其係吸毒者出於自己的意願或家人的鼓勵、支持而采取的一種戒毒措施,非國家權力強製采取,因此在意願上而言,自願戒毒具有主動性的特點。
(2)自願戒毒具有科學性。自願戒毒是國家法律法規明文規定的與社區戒毒、強製隔離戒毒相並列的戒毒措施之一。社區戒毒與強製隔離戒毒均由國家執法機構對吸毒者以執法的形式進行戒毒治療,從而具有國家強製性。而自願戒毒以其主動性和自願性開辟了那些有戒毒意願又不願通過國家執法機構進行戒毒治療的隱性吸毒者尋求戒毒治療的陣地。同時,自願戒毒因係吸毒者主動自願戒毒,在戒毒治療期間所產生的戒毒治療相關費用均由自願戒毒者自行承擔,一方麵使戒毒者能夠體驗到戒毒經濟成本之大,另一方麵又有利於減輕國家在戒毒方麵的財政壓力,具有科學性。
(3)自願戒毒具有人性化。吸毒者是違法者,是病人,是受害者。對於其違法的身份,國家賦予執法機構對吸毒者進行行政處罰的權利;對於其病人和受害者的身份,國家要求戒毒執法機構或醫療機構給予最科學的矯治治療。《禁毒法》第三十一條第一款規定:“國家采取各種措施幫助吸毒人員戒除毒癮,教育和挽救吸毒人員。”將吸毒者視為權益需要得到保護的病人,使戒毒製度成為保護吸毒者製度的重要內容,體現了戒毒矯治治療是對吸毒成癮者的關懷和幫助,在治療過程中,戒毒者更多的是享受國家對其的治療服務。因此,自願戒毒具有人性化的特點。
(4)自願戒毒具有易接受性。為體現自願治療的非執法化,我國法律法規明確規定,對於自願戒毒的吸毒者,相關戒毒醫療機構不得對其個人信息予以留存及對社會公布,從而有利於自願戒毒者保護自己的隱私,有利於自願戒毒者在戒除毒癮之後的再社會化。一般而言,吸毒者往往不願自己吸毒的事實被他人所知,而國家的法律法規對信息保密性的規定,使得自願戒毒更易被吸毒者所接受。
(5)自願戒毒具有國家鼓勵性。根據《戒毒條例》第九條規定:“國家鼓勵吸毒成癮人員自行戒除毒癮。吸毒人員可以自行到戒毒醫療機構接受戒毒治療。對自願接受戒毒治療的吸毒人員,公安機關對其原吸毒行為不予處罰。”國家通過免除對吸毒者的行政處罰的方式,鼓勵吸毒者以主動戒毒的方式實行自我拯救。因此自願戒毒具有國家鼓勵性的特點。
(6)自願戒毒具有矯治性。
戒毒從根本上而言就是使吸毒者對不健康的生理狀態和不健康的心理狀態予以改變和糾正。自願戒毒作為一種戒毒治療措施,它與社區戒毒、強製隔離戒毒的目的是一致的,即通過一係列的行為矯治和心理治療,最終使戒毒者達到恢複正常人的生理、心理狀態。
三、自願戒毒的內容
一般而言,自願戒毒治療包含三項內容,這三項內容,相輔相成,缺一不可。
1.生理脫毒治療
生理脫毒是使吸毒者逐漸擺脫身體對毒品的依賴,也即戒除生理上對毒品的依賴。毒品往往可以在短時間內使人體大腦中的快樂物質含量遠遠高於與之平衡的痛苦物質的含量,使人獲得極度愉悅感。人體在多次吸食毒品後,其身體內部原有的快樂物質和與之相平衡的痛苦物質含量就會被破壞,出現周期性的不平衡狀態,一旦吸食毒品造成的內源性快樂物質被機體新陳代謝消耗,大腦中的痛苦物質含量就會相對極大提升,從而造成一旦不服食毒品,生理功能就會紊亂,出現一係列不良反應,人體痛苦,從而驅使自身定時尋找外源毒品來平衡身體內部狀態,且劑量會逐漸加大,長此以往,就形成惡性循環,身體對毒品的依賴感就會無法擺脫。因此,戒除生理毒癮,重建免疫係統,平衡機體快樂與痛苦的物質含量,恢複人體正常生理功能、是戒除毒癮的基礎。
2.基本身心康複
長期吸食毒品,一方麵是對人體的生理機能造成重大傷害,同時,也會極大地影響吸毒者的心理健康。俗言說“一日吸毒,終身戒毒”,此處的終身戒毒也即戒除心理對毒品的依賴——心癮。實現心理脫毒,達到身心康複,有兩個標準:一是脫離吸毒的心理。吸毒過程中的愉悅感與缺乏毒品的痛苦之間的對比,強烈地暗示著吸毒者趨向於尋找毒品製造快樂,消除痛苦,要使吸毒者脫離吸毒的心理,就要建立強大的戒毒意念,鍛煉戒毒者的身體素質,衝淡吸毒者對毒品的心理記憶,掌握正確麵對和處理自身機體所產生的痛苦感的方法,使其以正確的心態麵對人生的酸甜苦辣。二是恢複正常的情感。吸毒者往往因長期吸食毒品而出現自卑、逆反、破壞、反社會等不健康的情感體驗或心理狀態,因此要通過心理輔導、谘詢等心理幹預措施來幫助戒毒者緩解自身所產生的不良情緒或心理狀態,重新塑造堅強品格,使他們營建正常的、積極的情緒排泄和心理自我調試係統。
3.恢複社會功能
由於吸毒者在毒癮發作過程中無法控製自我言行以及對家屬、朋友極易采取不道德或凶殘的傷害,再加之毒品對身體機能的損害,往往導致吸毒者的社會功能不健全,社會支持係統缺乏。幫助吸毒者徹底戒除毒癮,就需要幫助戒毒者恢複其社會功能,幫助他們搭建社會支持平台,學會正常謀生技能,使他們能夠在戒除毒癮之後,能夠憑借正常、積極的社會支持係統,通過正常的謀生技能,重構正常社會功能架構,較快地融入社會,作為一名正常人開啟新生。
四、自願戒毒的分類
1.普通自願戒毒
普通自願戒毒是一般意義上的自願戒毒,即吸毒者根據自己的或家人的意願,主動尋找具有戒毒治療資質的醫療機構進行戒毒治療。此種自願戒毒往往係戒毒者自己付費,且在戒毒治療時間、措施等方麵更多地服從戒毒者的意願。
2.自願強製戒毒
自願強製戒毒,一種情況是自願戒毒者選擇管理嚴格,期限較長的戒毒醫療機構進行戒毒治療,其戒毒治療時間、措施更多地側重於醫療機構有利於對戒毒者實施戒毒治療的層麵;另一種情況則是戒毒者自願接受強製隔離戒毒,其通過強製隔離戒毒場所所在地縣級、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同意,進入強製隔離戒毒場所戒毒。其實這種戒毒情況在實質上仍屬於強製隔離戒毒,但因其係自願而非公安機關執法而進行的戒毒治療,且強製隔離戒毒場所應當與其就戒毒治療期限、治療措施作出約定而體現出自願性和主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