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十卷 歸來 第五十七章 一紙契約

蘇雅一句話還沒說完,隻見蘇雪已經搶先上前,一把拉住姐姐的手,眼睛閃閃的什麽都沒說,但蘇雅卻一下子低下頭去,淡淡說道:“你們,也太大膽了!萬一讓別人看到怎麽辦?”

潘紅升臉立刻一紅,不知道該說些什麽。

不知道是怎麽了,在這酒店的包間裏他突然衝動起來,做了在家裏都不好意思做的事情,難怪有些青年男女愛好旅遊,原來陌生的環境和場景也許反而更有助於情緒的揮發和釋放。

潘紅升不是那種口味特別特別重的人,但也不是榆木疙瘩腦袋不開竅,已經可以說算是成人的他當然知道什麽時候該做些出格的事情。

有些事情錯過時間錯過場合,也許這輩子都不會有第二機會了。

蘇雪蘇雅的感情不是一般的根深蒂固,蘇雅一開始有點訕訕的臉色但跟其眼神碰撞之後立刻失去了棱角,跟臉紅得像熟透番茄般的蘇雪嘰嘰咕咕不知道在後麵交流著什麽……

她們的這種私下的交流搞得潘紅升心裏很是緊張:她們這是在嘀咕什麽?

其實女人背地裏議論的那些話題,有可能讓任何自以為臉皮厚的男人汗顏。

潘紅升隱隱約約聽到蘇雪的笑聲和蘇雅驚訝的質問聲:“剛才一直?就在餐桌上?”

他突然感到自己像一隻被人牽出來品頭論足的種馬,很是不悅的幹咳數聲!但換來的卻是兩姐妹一陣輕微的,意味深長的訕笑聲……

這種甜蜜的煩惱讓潘紅升甚至腦子裏冒出個邪惡的念頭:“蘇雅你若再那樣嘰嘰咕咕,今天晚上……”

正當他雙眼眯起來想入非非時,卻隻見蘇海波一臉嚴肅的回來了,看到潘紅升他們沒說什麽,微微一點頭就走進了電梯。

他那副樣子讓潘紅升有些不解:這又怎麽了?剛幫他還完了債務,莫非還有麻煩事?

但此時的蘇海波就算是死估計也不願意再動用他的力量,潘紅升也不大好問,隻好用手肘輕輕捅捅身後的蘇雅:“你爸這又是怎麽了?”

“哎,估計是為陳叔叔的事情吧!”蘇雅原本笑成彎彎的雙眼一下子布滿哀愁:“這事情你可能不知道,陳叔叔之前為了幫我父親籌集款項還錢,結果……”

陳富?!潘紅升腦海中浮現了那個雙眼神光內斂,精明強幹的老伯,他曾經以為陳富這種聰明人在任何時候都不會讓自己陷於被動,但很顯然他錯了。

原來陳富為了幫蘇海波籌集款項,居然賣身給別人當管家!為的就是免除他蘇海波區區一百萬的欠款!

“什麽?陳叔叔就值一百萬?那個混蛋給定的價格?”潘紅升不由的冷笑一聲:“就衝這一點我就想給他幾個大耳刮子!”

“剛說你比以前成熟呐,你立刻就露出尾巴來了?”林紅怡笑著從另一座電梯裏走出來,手裏拿著一份文件:“卡看看這是什麽!”

潘紅升接過來一看,居然是陳富與債主簽訂的契約!看來當時蘇海波真是窘迫到極點了,以至於像這樣忠心耿耿的心腹都……

不過話說回來,沒有幾個手下肯像陳富這樣在主人遭遇危難之際挺身而出,居然不惜出賣自己本來就打了折扣的尊嚴。

潘紅升看著契約倒是做的很精明,看來是專業的法律人士製作的,用的都是一些堂而皇之的字眼,但實際上等於是把陳富這個人給買了下來。

“這個東西你是從哪裏得來的?”蘇雅有幾分疑惑不解:“這個東西應該在我父親哪裏……”

“嗬嗬,你想多了,我怎麽會擅自動你父親的東西?這東西是你父親居住的房間清潔工發現的,發現的時候已經被揉成團丟在垃圾桶外側,好在我的人比較細心啊……”林紅怡用小手把契約皺褶的地方使勁展平,指著乙方落款說道:“看到沒有秦氏集團的少公子,秦明!他可不是金江著小地方的神,而是在全國都有勢力的大集團!”

秦氏集團?潘紅升記得自己好像聽說過這個企業,似乎是全國財富排行榜前二十位,在北美福布斯排行榜似乎也能獲得個末尾名詞。

“這種人物,怎麽會在金江出沒?”潘紅升感到有些不合邏輯,因為金江既不算是最繁華的地方,又不算是環境雅致的養老勝地。

“他們秦家的祖籍就是這裏!老家也在這裏,秦家的長子長孫秦明似乎一直在本地留守,照顧家族裏那些親眷和長輩。”林紅怡說完又從自己的小挎包中拿出一旮文件:“這就是他們家族的詳細資料,秦氏家族的企業不僅遍布大江南北,還跟重量級的領導有著莫逆之交,背景厚實的很啊!紅升,我勸你還是用妥當一點的方式來處理這件事情,畢竟人家當時是明明白白的談交易,並沒有強求。”

“我自有分寸。”潘紅升突然不由自主的打了個哈欠,很是響亮的哈欠,那聲音震得林紅怡的耳膜都有些嗡嗡作響。

“哎,看來某些人操勞過度了……”林紅怡突然想起來剛才那令人麵紅耳赤心燥燥的一幕,微微的有幾分酸意:“還是悠著點好……”

聽她這麽一說,後麵站著的蘇雪臉刷的一聲就紅了下來,不由自主的往蘇雅身後鑽。

潘紅升幹咳幾聲,立刻轉移話題:“為什麽蘇伯父會把這麽重要的東西丟掉?他現在手頭應該有足夠的錢去還替陳叔叔贖身吧?”

“看來隻有一種解釋。”

林紅怡笑著看看一臉懵懂的蘇雅蘇雪,緩緩說道:“他肯定是去過了,但人家沒有同意!”

潘紅升點點頭,林紅怡跟他想到一塊去了,如果契約管用的話,他蘇海波這種老商人怎麽會蠢到隨便丟掉?一定是對方用某種方式拒絕了他贖回陳富的請求,潘紅升低頭又細細一看契約,在尾款的中縫居然有一條含糊其辭的附加條款:如果甲方不滿二十年單方麵提出解約,則根據乙方視實際情況妥善處理。

整句都是廢話,說白了就幾個字:“陳富待不滿二十年,拿再多前來都不好使!”

二十年,對於陳富這種年紀的人來說,過於漫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