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文體來說。演說屬於論說文體,雖然也講事實,也有描述、抒情,但那些隻是手段,議論才是總體特點和要求。它總要闡明自己的主張、見解與態度,或者申訴,或者解說,或者動員,或者鼓勵,或者闡明,總之,都是在說理。
演說又是用口語麵對麵的說理,不能像書麵語言那樣寫幾萬字乃至幾十萬字;也不能像書麵語那樣采用論證嚴密,附加成分多的長單句,分句多的長複句。因為句子太長,嚴密倒是嚴密,但是,聽眾的聽力跟不上,不容易連起來理解、掌握句子的整個意思。正由於這兩點,帶來了演講口語的另一個特點:簡短有力。
請看羅斯福1941年12月8日的一段演說,題目為《一個遺臭萬年的日子》:“昨天對夏威夷群島的進攻,給美國海陸軍隊造成了嚴重的損害。我遺憾地告訴諸位,很多美國人喪失了生命。此外,據報,美國船隻在舊金山和火奴魯魯島之間的公海上,也遭到了魚雷的襲擊。
“昨天,日本政府已發動了對馬來西亞的進攻。“昨夜,日本軍隊進攻了香港。“昨夜,日本軍隊進攻了菲律賓群島。“昨夜,日本人進攻了威克島。“今晨,日本人進攻了中途島。”
在這篇著名的演講中,羅斯福列舉了大量的事實,充分說明了日本的侵略是蓄謀已久的行為,有力地揭露了日本軍國主義侵略者卑鄙無恥和野心勃勃的醜惡嘴臉。
簡短有力的特點,不僅是指語句簡短有力(這當然是很重要的),而且也指篇幅短小精悍。請看鬱達夫的一次演講:
“本人今天要講的是文藝創作的基本概念,就是這三字要訣:快——就是痛快,寫得快;短——就是精簡與扼要;命——就是不離題,詞達意。說話和作文都是一樣的,如我現在所說的就是這個原則。
“不說得天花亂墜,離題太遠,或者像纏腳布那樣又臭又長。完了!”
鬱達夫的這篇演說詞,全文不足100字,真是“超短”的,但內容豐富,信息量大,組織嚴密,語言痛快淋漓,真不愧為大作家。將近100字抵得上幾千字!著名的演說,如恩格斯的《在燕妮·馬克思墓前的講話》,林肯的《葛底斯堡的演說》,聞一多的《最後一次的演講》,全文和語句都是簡短有力,而又信息量大的典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