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一會,這幾個男子便走到了周雲逸的跟前,對他指指點點了起來。

“小子,你是誰呀?”

“就是,敢管風雲客棧的事,是不是不想混了。”

“怎麽,那人是你兄弟不成啊?”

“在這裏是我們說了算,如果你想救他,那就得拿出錢來。”

這幾個男子用鄙視的眼睛看著周雲逸,那種挑屑的氣味無時不有,要是周雲逸拿不出錢財,那麽就不會鳥他,甚至有可能將躺在地上的那男子給加重打死。

幾人雙手環抱,等著周雲逸的答複。

周雲逸並沒有看他們,而我緩緩的一杯一杯的喝著酒,直到喝了一半時,他的右手在包袱裏往進去一掏,直接拿出了一包錢財,猛的放到了桌上。

“這些錢夠嗎?”周雲逸緩緩問道。

這幾人才略顯開心,不時瞅向了那個挨揍的男子,其中有一個人說道:“今天算你小子走運,下次要是在敢騙吃騙喝的話就別怪我不客氣。”

一個粗眉眼大的領頭男子這時把桌上的錢財拿起,對周雲逸道:“這位公子,想必你也是初到此地,我看你也爽快,給你提個醒,就那個人,不值得你救!”

周雲逸沒有理會,還是喝著酒,目光連看他們都不想看。

隻是淡淡一聲:“好酒!”

在周雲逸心裏,什麽樣的人都一樣,不管是大街上乞討的,還是吃了飯付不起錢的,還是無所事事的,多種多樣,對他而言隻要碰見便是緣。

每個人出生都有父母,盡管他們出生後有著什麽樣的經曆,但人性都是一樣,就比如現世中就有三類人存在。

為了錢且被錢出賣的是商人。

為了權且被權出賣的是官人。

為了生活且被生活出賣的是普通人。

歸根結底,周雲逸救的這人不過就是個普通人,背叛他們的不是父母,而是生活,他們沒有生存的能力,沒有對更高品質而活的欲望,唯一活著的目得就是能吃一頓飽飯就行,比起那些生活中穿的花綠的人,這些人的思維則是最純潔的。

看著周雲逸不理他們,邊上的幾人又調頭到了躺著的男子身邊,領頭男子道:“你這廢物,今天算你好運,碰上了大貴人替你付了飯錢,趕緊起來,滾出店去。”

那人躺在地上對領頭人的話一點兒也沒有聽,突然仰天長歎,接著大笑了起來。

不時嘴中大聲道:“天無絕人之路,想我莫達今在這北賢國數載,吃喝到今,穿著破爛,遇上我的人都要離我三裏遠,現在盡然有人為了我個乞丐破費,真是天下之大笑話!”

周雲逸聽到此話,才知那人名字叫做‘莫達’,雖然話中無味,但在聲音中能聽的出他經曆過很大的風浪,不知為何落的這個下場!

“酒中有仙今非酒,話裏有話今非人,好喝,好聽啊。”周雲逸看著酒杯,端起目視一番,三言兩語而定,一點兒也不像是什麽書生,倒像一個見義勇為,見酒做詩的俠客。

“把酒問青天,長歎往事緣!”躺在地上的莫達竟然也念起了詩,不由的讓周圍人看愣了。

“是那個不長眼的在我客棧鬧事呢?”就在所有人發愣時,在樓梯下方上來了一女子,聲音有些生氣的說道。

周雲逸以及眾人看去,都各露出了一種表情。

這幫人先是給女子施了一禮,然吼齊聲且整齊的客氣問安道:“大老板!”

然周雲逸則是看了個仔細,女子給他一種驚豔的感覺。

這女子穿一件桃紅色且上麵有花的短裙子,穿一雙雪白的靴子,整個身材很均勻,由其是那兩條細長的腿,顯的很白,讓人心裏會不由的一跳。

然雙峰傲頂,脖子戴一條翡翠的項鏈,手拿一根不長的木棍,耳朵上戴有兩個耳墜,臉上略顯的稚嫩,櫻桃嘴紅潤,雙眼圓滑,雙眉很有英姿,長發而盤,給人種驚豔中的女漢子。

在看完後,周雲逸並不想走入事非,即轉頭把桌上的酒杯在次拿起,慢慢品喝了起來。

“你們在幹什麽,把我客人都嚇跑了知道嘛?”女子突然對著那群人吼了起來。

隻見那群人都低著頭,對那女子一點兒也沒有反駁的意思,全都唯命是從的樣子。

直到女子一番罵完後,這群人才敢抬起頭來。

其中領頭人說道:“老板,事情是這樣的。”

領頭人把剛才之事給女子回憶了一遍,站在了一遍,等著女子吩咐。

那女子聽後皺了下眉,先是到了趟著的男子身邊,不由分說的上前踢了兩腳,大聲道:“怎麽又是你個廢物,快點滾。”

趟著的男子也不理會,就那樣瞅著女子,好像女子跟他很親一樣。

然女子突然麵部發紅,氣不打一處來,跺了兩下腳,有氣勢道:“我紅娘創下這風雲客棧後,從沒有見過你這般無奈,想想這北賢國內哪個大人物不給我麵子,你個莫達有什麽資格在這裏乞討,來呀,給我扔出去。”

原來,這女子乃是‘風雲客棧’的創始人,名喚紅娘,而剛才那些人是這客棧的金牌打手,一般人是不在這客棧鬧事的,可唯獨這個莫達卻是個例外,一定有什麽貓膩在裏邊。

那群人聽了紅娘的話,立馬擺開了陣勢,聽令一聲:“是!”直接都衝向了莫達,一人一個部位將他抬起,就要往樓下而走。

周雲逸是看在眼裏的,就突然一個酒杯扔向了那個領頭人,那領頭人沒有防備,直接被打的跪在了地上。

這一下子好了,幾個人全都看向了周雲逸,就連紅娘也把頭轉向了他。

“那人的錢是我付的,就應該把他好生招待,然後在把他請出去,而不是抬出去。”周雲逸喝了杯酒淡淡的說道。

然那幾人沒有說話,則是把目光都看向了紅娘。

“小子,這風雲客棧的規矩不能破,就算你給他賣了單,但風雲客棧不要乞丐的規矩還是不能變,隻能將他抬出去。”紅娘口氣霸道的說道。

在紅娘看來,就算是在有錢的客人也不能壞了規矩,任何人別想觸碰底線,一但觸碰底線,就是天王老子她也不放在眼裏。

風雲客棧在江湖上的地位是數一不數二,當年初建時不知有多少江湖人前來捧場,地位非同一般,對這個客棧的眼紅不亞於當下的皇城。

當然,一個客棧的起源少不了勾心鬥角,少不了事事非非,但紅娘很有能力,幾乎是把暗地裏搞事,背地裏壞名,眼紅她風雲客棧的大佬們都給統一擊敗,這才在江湖上穩住了腳跟。

“常言道,在老板眼裏,有錢人就是大神,今我出了那麽多錢讓那人飽餐一頓,難道這就你們不看好一個有錢人的規矩?”周雲逸喝了口酒,聲音略出了些諷刺。

“哼,有錢乃是你有錢,又不是他有錢,人淪落到這種乞討的地步,也非是他命,若他能利用自己的雙手去掙,今天也不至於被我趕出客棧,要是今天把他留下,賣了你有錢人麵子,他不思悔改,明天又來那豈不是壞了我客棧的名聲。”紅娘說道。

“難道你今天把他趕出去,就不怕我出了這客棧壞了你的名聲?”周雲逸反問道。

但紅娘卻不以為然,對周雲逸的話倒是很有興趣,笑了笑,說道:“小子,我紅娘既然能在此地數載,那就有金字招牌的規矩,若是你出去說我客棧不待有錢乞丐,那就隻管去說,我要是眨一下眼睛,挑一個眉毛,那我就不是紅娘。”

周雲逸突然對這紅娘有些敬佩,在他心裏,每個客棧皆都一樣,隻要有錢就可以什麽人都進去,但這個客棧讓他覺得做的很對。

人絕對不能慣,由其是那些為了生活而去乞討的人,更是不能慣,紅娘的做法得確有理,若今天招待這乞丐吃一碗飯,那麽明天必將又迎來一個乞丐。

時之久日,越來越多的乞丐就會上門,別說他們沒有錢,就算有錢,也還是乞丐。

紅娘這麽隻是想給他們一個教訓,不管穿著如何,隻要雙手雙腳還在,就不要去乞討,別懶惰,用你的雙手去幹一點實事,掙不來大錢,但掙來衣服飯錢還是可以的。

隻是天下客棧也許就屬紅敢做這樣的事,其他的客棧隻要是見錢估計任何人都可以進去,但還是希望,天下客棧為一家,任何乞丐不留桌,讓生活逼的他們去做事,或許天下就會少些乞丐了。

“我是個生人,不願聽你這裏的規矩,既然你不想留他,那我也另有個請求,不然我那些錢財足可以包下你的二樓,那我可是要吆喝出去的。”周雲逸冷酷道。

紅娘倒想聽聽,就問道:“你說說,什麽事?”

周雲逸慢慢品了杯酒,斜眼看了下那莫達,說道:“我看那人衣衫破爛,滿身是血,就憑我給他付銀子的份上,請你去找間上房,出個大桶,找一套幹淨的衣服,給他梳洗一番,也不枉我那些銀子白出,你看如何?”

紅娘突然笑了,調侃道:“看你像個書生,真不知你是關心你錢,還是關心那個廢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