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巡撫周文襄議裏河民運多失農月。始令民運於淮安、瓜州,補給腳價,兌與運軍衛所,出通關付繳。宣德八年,參將胡亮言:江西、浙江、湖廣、江南船,各回附近水次領兌,南京、江北船於瓜、淮領兌,其淮、徐、臨、德諸倉,仍支運十之四。浙江、蘇、鬆等船,各就本司府領兌。不盡者,仍於瓜、淮交兌。其北邊一帶,如河南、彰德於小灘,山東濟南州縣於濟寧,其餘水次仿此。成化七年,都禦史滕昭議罷瓜、淮交兌。裏河官軍將江船於江南水次交兌。民加過江之費,視遠近為差。十年,議淮、徐、臨、德四倉支運糧七十萬石,改就水次兌軍,名為改兌。

一百二十九

宣德三年,敕南京刑部侍郎段民考察在京百司,以民廉介端謹也。民字時舉,武進人,永樂二年進士,庶吉士,與修永樂大典。除刑部主事,又與修五經、四書、性理大全,進員外郎、郎中。十九年,升山東左參政。

當是時,索唐賽兒急,盡逮山東、北京尼。既又盡逮天下出家婦女[九],先後幾萬人。民撫定綏輯,曲為解釋,人情始安。

上再征虜,敕民舟車轉餉,節約曲筭,省財力,民不擾,事集。上在道中,敕民與巡按禦史考所過郡縣吏。宣德二年,召充會試考官。三年,召入南京戶部,為右侍郎。尋改南京刑部。九年卒官,貧不能喪。吳文恪公力為經紀,始克殮[一0]。成化間,葉文莊請褒民,不果。

一百三十

孝皇召見劉忠宣公,諭曰:「事有不可,每欲召卿商量。又以非卿部內事而止。今後有當罷者,卿可寫揭帖,密封進來。」對曰:「不敢。」上曰:「何?」曰:「先朝李孜省可為鑒戒。」上曰:「卿與我論國事,豈孜省營私害物者比!」曰:「臣下以揭帖顯行,是亦前代斜封墨敕之弊。陛下宜遠法帝王,近法祖宗。事有可否,外付之府部,內谘之內閣,可也。如有揭帖,日久上下俱有弊。且非後世法,臣不敢效順。」上稱善久之。

一百三十一

馬鈞陽嚐上疏言,國製:僧、道府各不過四十人,州三十人,縣二十人。今天下百四十七府,二百七十七州,千一百四十五縣,額該僧三萬七千九十餘人。成化十二年,度僧十萬。成化二十二年,度僧二十萬。以前所度僧、道又不下二十萬人,共該五十餘萬人。以一僧一道食米六石論之,該米二百六十餘萬石,足當京師一歲之用。況不耕不織,賦役不加。軍民匠灶,私自披剃而隱於寺觀者,又不知其幾。創修寺觀,遍於天下,自京師達之四方。公私之財用於僧、道過半,乞嚴加禁約。

一百三十二

嘉靖十年三月朔,敕諭:「朕仰惟太祖肇創洪圖,奠清宇宙,掃除腥穢,複我文明。克享天心,君臨億兆,必自上世之積,乃出中夏之元聖。顧追報之典未舉,而昧幼之懷罔遂。朕躬承祖鑒,恭行大禘禮。今孟夏之吉,祀始自出之祖於太廟,奉皇祖配。每逢辛丙之年一舉。著為成範,欽哉。」親撰祝文,定擬神牌、冠服、陳設、圖儀,凡祭書神牌於太廟,曰「皇初祖帝神」,南向;太祖配位,西向。

一百三十三

孝陵奉祀禮,專敕皇親,如西寧侯駙馬都尉宋琥是也。成化十五年,專敕魏國公徐俌。弘治九年,俌改守備南京,專敕駙馬都尉楊偉。正德八年,偉卒,協同守備西寧侯宋愷兼掌行祭禮。正德十六年,愷還京,禮部請命南京協同守備豐城侯李旻奉祀。上曰:「孝陵奉祀,先年有專官,奉敕行禮。恁部裏還議擬來說。改敕魏國公徐鵬舉,令掌南京中府事。」蓋琥、俌、偉、愷、鵬舉,皆皇親也。然自愷以協同守備兼掌祀事,而官無專設矣。亦或暫令守備代行,不為常典。嘉靖十三年,鵬舉解守備,仍奉祀行禮。

一百三十四

弘治二年,徽王乞升鈞州為府。王端毅公上言:「今肅府在蘭州,瀋府在潞州,荊府在蘄州,岷府在武崗州。立國多者八九十年,少不下四五十年,未嚐改府。徽府乞將鈞州升為府治,割汝州、郟縣、魯山、寶豐、商州、許州、襄城、長葛、臨潁、郾城、鈞州、密縣、新鄭,改隸所轄,不惟異乎前四府仍舊之典,且啟前四府改為之端。況今各處災荒,軍民凋敝,欲興此役,實非所宜。兼且州之與府,於王頗無所與。改與不改,於王似無輕重。」上是其言,移書諭王。

一百三十五

成化中,太監張敏卒,侄太常寺丞苗,傾貲上獻,乞侍郎。上曰:「苗本由承差,若侍郎,六部執政不可,可授南京三品。」左右急持官製請,竟得南京通政使。

是時四方白丁、錢虜、商販、技藝、革職之流,以及士夫子弟,率夤緣近侍內臣,進獻珍玩,輒得賜太常少卿、通政、寺丞、郎署、中書、司務、序班,不複由吏部,謂之傳奉官。閣老之子若孫,甫髻齔已授中書,冠帶牙牌,支俸給隸,但不署事。朝參大抵多出於梁芳之門。弘治間,馬端肅公言:「京官額一千二百餘人,傳奉官乃至八百餘人,內實支薪俸者九十一人,冗官莫甚於今日。請因災汰罷。」上從之。

一百三十六

參讚軍務者,始於洪熙元年。以武臣疏於文墨,選方麵部屬官,於各總兵處整理文書,商確機密,於是有參讚參謀軍務,總督邊儲。景泰中,大同參政丹陽沈固、宣府參政昆山劉璉、山東參議會稽周頤、廣西副使劉紹如、劉清輩,又以郎中、給事中稱參讚軍務也。

一百三十七

王文恪公曰:「予在翰林,與陸廉伯語及楊文貞。廉伯曰:『文貞功之首,罪之魁也。』予問為何。廉伯曰:『內閣故有絲綸簿,文貞晚年以子稷故,欲媚王振,以絲綸簿付之。故內閣之權盡移中官。』」餘亦不知其然否。及餘入內閣,見曆朝詔誥底本皆在,非所謂絲綸簿乎?不聞送入。況中官之專與否,不在一簿之存亡也,顧人主信用何如耳。廉伯之言不知何所從授,天下皆傳之。

一百三十八

永樂元年冬,定軍功襲替例。自後洪武、永樂、宣德年軍職絕,不論堂兄弟侄,並襲。成化十七年,以都禦史何喬新言,凡軍職絕,非立功人子孫,不得襲。弘治十八年,又稍許立功人親侄孫已襲者,得沿襲。正德十四年,兵部尚書王瓊又請堂兄弟侄並得襲。十六年,兵部尚書彭澤言瓊議非是,複不許襲。會兵部火,群失職者流言[一一],得複襲。嘉靖十年,兵部尚書王憲曰不可。稍酌議立功人絕,同時親弟侄得襲。其侄孫以下及堂兄弟侄,除親祖例前相沿人自立有軍功者,扣襲。其無功侄孫以下,至堂兄弟侄等,及沿襲後別無立功者,不許襲。旁子孫革職者,俱收總旗。

一百三十九

徐王宿州馬公,高後父也。配鄭氏,無子。初立廟太廟東。洪武四年,即王居立廟。

滁陽王定遠郭子興首事濠、梁,徐王避兵,以高後托之,遂育為己女。卒於和陽,葬滁州。夫人張氏三子,長戰沒,次陷沒,幼以陰謀伏罪。次夫人張氏一女,為皇妃。生蜀王、豫王、如意王。豫王即代王。洪武元年建廟滁陽。楊王,高皇外王父也。墓在盱眙。王姓陳,揚州人,卒年九十九。無子,長女即淳皇後。廟初在太廟後,即墓立廟[一二]。三王皆有歲時祭。時鳳陽又有以功封鞏昌侯贈陝國公諡宣武者,與滁陽王同名。武定侯英同母兄弟也。

一百四十

洪武十一年,封周王於河南開封,一郡惟一王府。今則郡王三十九府,輔國將軍二百一十二位,奉國將軍二百四十四位,中尉而下不計矣。洪武年間,軍職二萬八千有奇。成化五年,軍職八萬二千有奇。成化迄今,不知增幾倍矣。洪武初年,錦衣衛官二百五員,今一千七百餘員。此祿俸所以不足也。嘉靖八年春,詹事霍韜奏雲。

一百四十一

嘉靖己醜夏,勳臣六十五人,公六人,侯二十二人,伯三十七人。開國者三人而已,南京魏公、滇南黔公暨武定侯也。餘皆靖難、征虜、平蠻、捕倭、討賊、擒叛之功。而外戚恩澤封者,乃十有六人。文臣封爵,如李善長韓國公,汪廣洋忠勤伯,劉伯溫誠意伯,茹忠誠伯,徐有貞武功伯,楊善興濟伯,王越威寧伯,王守仁新建伯。或沒世而革,或再傳而罷,甚者戮及其身。惟王驥以麓川功,子孫尚襲靖遠伯。劉瑜近得嗣誠意伯。

一百四十二

和寧王阿魯台,文皇封之。卒宣德間,子阿卜隻奄率其家屬部落來降,授左都督。其子後升錦衣指揮使。英宗賜姓名和勇。以紫荊、香爐功,擢至都督同知。勇子忠,忠子誠,襲錦衣使。

一百四十三

宣德三年五月,蔡福、朱廣、薛聚、於瓚、魯貴、李忠伏誅。福都督,廣、聚、瓚皆都指揮,貴指揮,忠千戶。福等在交趾守乂安,被賊圍。福不戰,率廣等降賊,且教賊造攻具,攻東關。我兵九千餘人,憤欲焚賊營。福等又令百戶牟英告賊,賊殺盡九千餘人。遂攻昌江等城,福又曆說各城人降。嚐至清化,馳馬城下大呼曰:「守城者可見幾全首領!不然,肝腦塗地。」為和州羅通等大罵而去。至是,則送福等歸京師,悉棄市,籍其家。

一百四十四

寘鐇之亂,本仇鉞反正之功,封鹹寧伯。巨鐺張永攘為己功,一時惡黨如穀大用、馬永成、陸誾、魏彬,冒以運籌獲封。永兄弟富泰安伯,容安定伯;穀大寬高平伯,大亮永清伯;馬山平涼伯;陸永鎮平伯;魏英鎮安伯。

一百四十五

成化辛卯十二月,悼恭太子薨。茂陵方以國本為憂。泰陵在西宮,已二歲,顧左右莫敢言者。既正位東宮,孝貞皇後恩勤如己出。而貴妃萬氏者,名保護之。是時輔臣疏雲:外議皆謂皇子之母因病另居,久不得見,人情事體未順。請令就近居住,俾皇子便於接見,庶遂母子至情。逾月,而孝穆紀後崩矣。輔臣舉宋李宸妃故事,斂葬皆如禮。弘治初,始建奉慈殿供養。

一百四十六

孝陵、長陵皆中宮先崩,不立繼後。獻陵至康陵,後皆後帝崩。裕陵二後,茂陵三後,蓋孝肅、孝穆、孝惠,皆母以子貴,尊稱之號也。成化戊子季夏,孝莊崩,廷臣議葬事,雲合葬裕陵,祔食英廟,宜如漢文之於呂氏,宋仁之於劉後。茂陵重違孝肅意,未允。彭文憲公、姚文敏公率郡臣伏闕號哭,竟得如請。

一百四十七

國初,偽漢陳友諒為勍敵,偽吳張士誠次之。吳能西擾建業,我則不敢越鄱陽而取武昌矣。是時,以長興侯耿炳文守長興,江陰侯吳良守江陰。長興守,則陸騎不能出徽、歙,所以斷平江之掌股;江陰守,則師舟不敢窺通、泰,所以扼平江之襟喉。吳不我擾,而陳氏滅張氏繼之矣。

一百四十八

小說雲:永樂二十二年雷震奉天殿,下詔求言。主事蕭儀首言徙都北平非便,長陵震怒,加以極刑。時科道亦多雲朝廷不宜輕去金陵,以致此變,因劾與議諸大臣。上命言官與大臣俱跪午門前對辯[一三]。都禦史陳瑛言:「言官白麵書生,不知大計,宜加重罪。」旨令侍臣詰問再三,得夏忠靖公解之,遂令各回衙門辦事[一四],否則又有蕭儀之禍矣。陳瑛已於永樂九年有罪[一五],下獄死。

一百四十九

康陵時,司禮鐺王嶽、範亨忠義果直,為逆瑾所忌。亨以正德元年十一月二日充南京凈軍。瑾黨長隨王成等,追至臨清小沙灘縊殺之。十六年四月二十六日,詔旨贈官祭葬。亨兄璋,授世錦衣百戶。

一百五十

開國功臣封公侯世襲者,券雲:謀逆不宥。其餘若犯死罪,爾免二死,子免一死。若封公侯而子孫世襲指揮使者,則雲:其餘死罪免二次。

一百五十一

明氏據蜀,東阻瞿塘,北恃金牛,自謂我師不能克。洪武四年春,湯中山為水帥,率廖永忠輩,以舟師由瞿塘趨重慶;傅潁川為陸帥,率顧時輩,以步騎由秦隴趨成都。瞿塘果堅守,中山不能進,而潁川已直搗階、文,破綿、漢矣[一六]。所謂出其不意,攻其不備者也。潁川既圍成都,中山方有重慶之捷。

一百五十二

國初,駙馬多功臣子弟。如韓國公李善長子祺尚臨安;東川侯胡海子觀尚南康;西寧侯宋晟子琥尚安成,瑛鹹寧;吉安侯陸仲享子賢尚汝寧;汝南侯梅思祖侄殷尚寧國;鳳翔侯張龍子麟尚福清;武定侯郭英子鎮尚永嘉;長興侯耿炳文子璿尚江都;西平侯沐英子昕,左都督袁洪子容,皆尚公主。

一百五十三

貞惠安和景皇後汪氏,金吾左衛指揮使泉之孫女。正統中,冊為郕王妃。父瑛銓兵馬指揮。己巳,景帝即位,立為皇後。祖泉兩進左都督,瑛右都督。尋以無子廢。冊皇太子見濟母杭氏為後[一七]。複辟之歲,改稱郕王妃。瑛亦仍為兵馬指揮。三月,進瑛錦衣僉事。成化中,複皇後位號。

一百五十四

弘治甲子六月,虜中走回人雲:聞虜中欲擄黃裏。黃裏者,京城也。時北虜小王子求貢,朝廷既許而不至,且聞有異謀。又走回人雲:朵顏頭目阿爾乞蠻領三百人與北虜通和,小王子與一小女寄養,引誘入寇,而大同亦告急。於是泰陵欲出軍,召劉東山麵議。東山力言京軍不可輕出。上曰:「文皇朝頻年出兵,逐虜數百裏,未嚐失利。」對曰:「文皇時,何時也!有糧有草,有兵有馬,又有好將官,所以得利。今糧草缺乏,軍馬罷弊,將官鮮得其人,軍士玩於法利,不能殺賊,且又因而害人,徒費財物,有損無益。」師遂不出。

一百五十五

曲靖,雲南之襟喉也。洪武十四年九月朔,傅友德、藍玉、沐英三將軍率甲士三十萬南征。偏師由永寧趨烏撒,大軍由辰沅趨貴州。大軍遂克普定,進攻曲靖。偽梁司徒達裏麻果悉精兵十餘萬,屯曲靖,拒我師。我師急渡白石江,遂平曲靖,而潁川複城烏撒,以通永樂之兵,克七星關以通畢節之道,雲南亦破,而偽梁王走死滇也。

一百五十六

洪武三十一年六月,武官選簿齊泰由兵部左侍郎進尚書。至建文元年十一月二十三日附選,齊公已不僉名。十二月初七日選,則茹為尚書,並公姓亦不載矣。豈北平事急,公有軍旅之役耶!近見新官供詞,往往有雲「鄭村埧殺敗齊尚書軍馬」者,豈公時輟部事,理戎務耶!或謂公倡晁錯之議,及北平兵起,複偃然。後守令庸懦,如景隆者為元帥,卒以誤國。豈公固未嚐居守耶!據選部如此,附之備考。

一百五十七

唐虞時,天下分九州島,又析為十二州。夏九州島,分為五服。商謂九有。周九州島六服。秦三十六郡。兩漢十三部。西漢之衰也,縣、邑、道、侯國一千五百八十七。東漢則一千一百八十矣。晉十五道。唐十道。宋三十三路。元十一省,二十三道。

我朝洪武初,都建康,鳳陽為中都。分天下為十三布政使司。永樂中,以北平為北京,建康遂為南京。又平安南,為交趾布政司。割川、湖廣南地,為貴州布政司。宣德中,棄交趾。今兩直隸,十三布政司,統府一百五十二,州二百四十,縣一千一百三十四,百九十三衛,二千五百五十四所,宣尉司十二,宣撫司十一,招討安撫司十九,長官司一百七十七。朝鮮、安南來朝者五十六國。速溫河等地麵五十八。奴兒幹、烏思藏等都司所領衛所二百三十八。

一百五十八

撫州吳與弼,天順中石亨薦之,命行人齎敕書束帛造其廬,以伊、傅禮聘之。與弼拜使,即言朝廷厚意,當赴闕謝恩。但本意不受官職,就辭幣。比至,授左諭德,引見文華殿。上問曰:「久聞高義,特聘爾來,如何不受官職?」對曰:「微臣草茅賤士,少嬰疾病,不能出仕。今年六十有八,衰朽,實不堪供職。」上曰:「宮僚亦從容優閑,不必辭。」對曰:「朝廷之職,台諫之次,宮僚為重。」上曰:「宮僚亦眾,不專勞先生。」不允所辭,終不敢應。於是賞文幣四表裏,羊酒柴米,遣太監牛玉送至館。

上顧謂李賢曰:「此老非迂闊者,務令就職。」與弼終不就。三辭後稱病。上謂賢曰:「與弼既來,如何不受職。若受職,亦不相拘,聽其自在。候秋涼欲歸,亦不固留。以俸祿養其終身,不亦可乎!」複命賢諭意,亦不受。留京兩月,具本再辭。上曰:「既以行人聘來,還以行人送歸。」再與敕書,令有司月供食米,以贍終身。與弼感激,無以報稱,條陳十事上之。複上表謝恩而去。

一百五十九

新會舉人陳獻章屢試禮部不第,成化五年遂還山養母。十五年,彭惠安公為廣東左轄,朱中丞英總兩廣軍事,交薦。旨下吏部,移文藩司,趣令赴京[一八]。以舊疾未平,母年加老,辭不赴。郡縣促駕,不得已,十九年三月造朝。五月,吏部奉旨:「恁部裏還考試了[一九],量授職事來說。」時獻章方病,七月赴考,俄疾作,複歸寓。八月,上疏言母老病,求歸甚切。九月上旨:「陳獻章既巡撫等官薦[二0]他學行老成,可用。今懇切求回養母,吏部還查,聽選監生願告回家的例來說。」吏部覆請,上旨:「陳獻章既係巡撫等官薦他,今自陳有疾,乞回終養,與做翰林院檢討去,親終疾愈,仍來供職。」獻章上疏謝去[二一]。

一百六十

北邊有戎警,則設總製大臣,或都禦史,或尚書侍郎兼憲職。自巡撫以下,皆稟受節度。東路宣府、大同一員;西路陝西、延綏、寧夏、甘肅一員。蓋黃河自金城出中國,經戎地東行,南入中國。在大同西界偏頭、河曲、延綏,東界府穀、神木之間。故西路有警,則宣、大遊兵駐河東濱;東路有警,則延、寧遊兵駐河西濱。戎入套,則西路之警,出套則東路之警。西路總製治固原,在延慶、涼、洮[二二]之中。東路則往來於宣、大。嘉靖中,改總製為總督。

一百六十一

正統十四年,虜至京城。榜購能擒斬也先者賞萬金,封國公。景泰元年,購殺也先者賞銀五萬兩,金萬兩,封公,官太師。殺伯顏帖木兒、喜寧等,賞銀二萬兩,金千兩,封侯。

一百六十二

祖訓,內府禁密,不許蓋造離宮別殿。正德間,左右近幸獻諂希恩,內起新宅、佛寺、神廟、總督府、神武營、香房、酒店,外起鎮國府、總督府、老兒院、玄明宮、教坊司新宅、石經山、祠廟、店房。嘉靖改元,詔令在內內官監、工部、錦衣衛、科道官,在外撫按查勘,拆毀改正。或存留別用,變賣還官。官匠因是升官,查革。

一百六十三

永樂六年十一月,敕太子太師淇國公丘福,吏、兵部尚書兼詹事蹇義、金忠,學士兼左春坊大學士胡廣,右春坊大學士兼侍講黃淮,右庶子兼侍講楊榮,左諭德兼侍講楊士奇,右諭德兼侍講金幼孜,輔導皇長孫。

一百六十四

正德二年,逆瑾矯敕,戒諭百官,勒罷公卿台諫數十人。又指內外忠賢為奸黨,矯旨榜朝堂。略曰:

奸臣王嶽、範亨、徐智,交通內閣劉健、謝遷,尚書韓文、楊守隨、林瀚,都禦史戴珊,郎中李夢陽,主事王守仁、王綸、孫盤、黃昭,檢討劉瑞,給事中楊禮敬、陳霆、徐昂、陶諧、劉蒞、艾洪、呂翀、任惠、李光翰、戴銑、徐蕃、牧相、徐暹、張良弼、葛嵩、趙士賢,禦史陳琳、貢安甫、史良佐、曹蘭、王弘、任諾、李熙、王蕃、陸昆、張鳴鳳、蕭幹元、姚學禮、王昭道、蔣欽、簿彥徽、潘鏜、王良臣、趙佑、何天衢、徐鈺、楊璋、熊倬、朱廷聲、劉玉玄雲。遂停日講。而尚寶司卿崔璿、禦史姚祥、主事張瑋荷校兩長安門及張家灣,謫戍邊。

一百六十五

正德年間,親王三十位,郡王二百十五位,將軍、中尉二千七百位,文官二萬四百,武官十萬。衛所七百七十二,旗軍八十九萬六千。廩膳生員三萬五千八百,吏五萬五千。其祿俸糧約數千萬。天下夏秋稅糧,大約二千六百六十八萬四千石,出多入少,故王府久缺祿米,衛所缺月糧,各邊缺軍餉,各省缺俸廩。今宗室王二等,將軍三等,中尉三等,主君五等,及疏庶人、罪庶人凡五萬餘。文武官益冗,兵益竄名投占,徒煩抽補召募,名數日增,而實用日減。加以冗費無經,財安得不盡,民安得不窮哉!

一百六十六

正統初,建文君出滇南至廣西。一日呼寺僧,謂曰:「我建文皇帝也。」寺僧大懼,白官府,迎至藩堂,南麵跌足坐地,自稱朱允炆。曰:「胡瀅名訪張儠傝,為我也。」眾聞之悚然,聞於朝。乘傳之京師,有司皆以王禮見。比至,入居大內,以壽終,葬西山,不封不樹。

提學鄞黃潤玉嚐見之,言其狀貌魁梧,聲如洪鍾。雲帝嚐賦詩曰:「牢落西南四十秋,蕭蕭華發已盈頭;乾坤有恨家何在?江、漢無情水自流。長樂宮中雲氣散,朝元閣上雨聲收。新蒲細柳年年綠,野老聲吞哭未休。」或曰帝頂顱偏頗,高皇知其必不終,嚐匣髡緇之具,戒之曰:「必嬰大難,乃發此。」以故遂為僧去。又曰帝性穎敏,能為詩,高皇命賦新月,曰:「誰將玉指甲,抓破碧天痕?影落江湖裏,蛟龍不敢吞。」曰必免於難。又嚐賦金陵詩曰:「是日乘輿看晚晴,蔥蔥佳氣蒲金陵。禮樂再興龍虎地,衣冠重整鳳凰城。」後至貴州金竺長官司羅永庵,嚐題詩壁間,其一曰:「風塵一夕忽南侵,天命僭移四海心。鳳返丹山紅日遠,龍歸滄海碧雲深。紫微有象星還拱,玉漏無聲水自沉。遙想禁城今夜月,六宮猶望翠華臨。」其二曰:「閱罷楞嚴磬懶敲,笑看黃屋寄雲標。南來瘴嶺千層迥,北望天門萬裏遙。款段久忘飛鳳輦,袈裟新換龍袍。百官此日知何處,惟有群烏早晚朝。」

一百六十七

正德五年八月,寧夏獻俘入東安門,上親賜宴勞頌。係寘鐇於諸王館。錦廣等下錦衣獄廷鞠,奏上,皆伏誅。寘鐇弟寘錓、寘鎢坐黨,廢庶人。

太監張永初見上,乘間出懷中疏,奏逆瑾十七事,且言其將為不軌。上怒,夜縛瑾,坐謀反淩遲。三日,諸被害者爭拾其肉嚼之,須臾而盡。九月,吏部尚書張彩,錦衣指揮楊玉、石文義,坐瑾黨伏誅。內閣曹元削籍。盡革瑾所行亂政害人事。焚與瑾往返書劄文字。論平寧夏及誅瑾功,封仇鉞為鹹寧伯,內閣進勳蔭子。又封諸太監兄弟為伯者七人。以楊一清為戶部尚書。南京禦史張芹劾李東陽當瑾擅權亂正時,禮貌過於卑屈,詞旨極其稱讚,及他人奏誅瑾,則攘功受賞,不顧名節。東陽引疾辭,不允。

一百六十八

楊文襄公與太監張永西征也,歎息泣謂永曰:「藩室亂易除,國家內變不可測,奈何?」永曰:「何謂?」公曰:「公豈一日忘情,顧無能為公畫策者。」遂促席手畫「瑾」字。永曰:「渠日夜在上旁,上一日不見渠不樂。今其枝附已成,耳目廣矣。奈何!」公曰:「公亦天子信幸臣,今討賊不付他人,付公,上意可知。公試班師入京,詭言請上間語寧夏事[二三],上必就公問。公於此時上寘鐇偽檄,並述渠亂政,凶狡謀不軌,海內愁怨,大亂將起。上英武,必悟,且大怒誅瑾。瑾誅,柄用公。公益矯瑾行事。呂強、張承業暨公,千載三人耳。」永曰:「即不濟,奈何?」公曰:「他人言,濟不濟未可知,言出公,必濟。顧公言時,須有端緒,且委曲。上萬一不信,公頓首請死,願死上前。即退,瑾必見殺[二四]。又涕哭頓首,得請即行事,無緩頃刻。漏機事,禍不旋踵。」永勃然作曰:「老奴何惜餘年報主乎!」已而永入京,請見如公策,竟誅瑾。

一百六十九

或曰:今內閣一人兼四官非禮。此不然,顧其人稱否耳。唐、虞三代盛時,大禹嗣崇伯,為司空,加百揆,三官也。其帥師征苗,又兼士師蠻夷、猾夏之職。伊尹為塚宰,領阿衡,又兼師保,太甲稱為師保,高宗稱為阿衡,意當時亦胥封爵,非四官乎?周公以魯侯代太公為太師,兼塚宰,領東伯。召公以北燕伯入為太保,代周公為塚宰,領西伯司馬。畢公以列侯代周公為太師,領東伯。皆四官也。景泰時,陳芳洲一人領五官矣。

一百七十

正德中,吏部三尚書,張彩坐瑾黨死,陸完坐宸濠黨,王晉溪坐奸黨亂政,皆論死,減謫戍。石文隱公代晉溪,有匿名書帖吏部門雲:「莫做莫做,莫賀莫賀,十五年間,一連三個。」

一百七十一

嘉靖十五年九月,上奉章聖皇太後,率皇後妃嬪謁天壽山七陵。又謁恭讓章皇後、景皇帝後陵於西山。上拜長陵六陵,陳後陵、西山二陵各遣官行禮,孝陵、顯陵亦如之。

一百七十二

大同初叛之歲,失總兵官所佩「征西前將軍印」,職方請給新印。餘為主事,白郎中,總兵印文柳葉篆,請改印文。或稱別將軍,或增減其字。恐原印在叛軍處,有事時行文奏報,真偽不可辨,誤事非小。往年,胡忠安公在禮部,失「行在禮部之印」,改鑄「行禮部印」,此在內衙門尚然,況邊鎮兵權,又反側不靖時乎!郎中不以為然。

一百七十三

永樂甲午十一月,上諭行在學士廣,侍講榮、幼孜曰:「五經、四書,皆聖賢精義要道,其傳注之外,諸儒議論有發明餘蘊者,爾等采其切當之言,增附於下。其周、程、張、朱諸君子性理之言,如太極通書、西銘正蒙之類,皆六經羽翼。然各自為書,未有統會,爾等亦別類聚成編,務極精備,庶幾垂後。」廣等總其事,舉朝臣及教官有文學者同修,開館東華門外。明年九月書成,上禦殿受之,群臣表賀。蓋未及一年而成,可謂太速矣。時文貞輔獻陵南京監國,故不預。

一百七十四

曆代名臣奏議,成祖敕纂之書也。永樂丙申十二月成,進覽刊布。

先是,上以璽書諭皇太子,令翰林儒臣采古名臣如張良對漢高;鄧禹對光武;諸葛孔明對昭烈;董、賈、劉向、穀永、陸贄奏疏之類匯錄,以便觀覽雲。今此書無序,亦無監纂、編纂官職名。是時,西楊在南京佐太子監國,正危疑之際也。

一百七十五

中山王初夫人張氏,繼夫人謝氏。王出師歸,孝陵諭王曰:「卿夫人好鞭撻人至死,此不足佐卿,朕為卿擇一佳婦。」謝夫人是也。謝夫人生四子、四女。女長即仁孝皇後,次代王、安王妃,又次未聘。永樂丁亥,仁孝皇後崩,長陵諭謝夫人:「朕欲得夫人季女,繼中宮。」夫人曰:「妾女不堪上配聖躬。」長陵曰:「夫人女不歸朕,更擇何等婿耶?」季女竟不敢受人聘,從佛氏為尼於南京聚寶門外,所謂王姑庵者是也。嘉靖中,霍文敏公為禮書,毀之。

一百七十六

宣德五年二月,上奉皇太後,率皇後謁長陵、獻陵,駐天壽山。上請皇太後令輔、義、士奇、榮、幼孜、溥六臣見行殿。皇太後曰:「皇帝數言卿數人讚輔多用心。今國家清寧,生民無事,固祖宗垂佑,亦卿等之力。」輔等頓首對曰:「皇上聰明睿智,敬天法祖,仁愛兆民,以致康濟之功[二五]。此皆皇太後聖德大訓,臣等實無寸補。」皇太後曰:「我有何德!上由祖宗積善垂慶。卿等皆先朝舊人。自今更須協力一心,非但國家蒙福,祖宗神靈昭鑒在上,亦必敷佑卿等,俾卿等子孫安榮永世。」命上賜六臣酒饌、白金、文綺。

一百七十七

山西三傑:喬公宇,王公雲鳳,王公瓊。白岩以德量勝,虎穀以節概勝,晉溪以才略勝。然而晉溪有功於民社矣。

一百七十八

嘉靖庚子、辛醜,北虜吉囊、俺答連入太原,直至平陽、潞安。大同將士不用命,山西諸將望風潰散,不肯力戰。總兵王升、白爵、李蓁、張達及巡撫龍大有、劉臬相繼下詔獄。四總兵論死,兩巡撫戍邊。已而四總兵千方營解,得脫死,立功自贖,輒以功報,得複舊物。兩巡撫尚未脫士伍。(校勘記

[一]「馬哈木破阿魯台」 原本「破」作「被」,誤,據嘉靖本改。

[二]「章綸言」 原本「言」作「吉」,誤,據嘉靖本改。

[三]「言官盧祥李鈞」 原本「鈞」作「鉤」,誤,據嘉靖本改。

[四]「太監苗逵數請出師」 原本「逵」作「達」,誤,據嘉靖本改。

[五]「賜諡」 原本脫一「諡」字,據嘉靖本補入。

[六]「當是時」 原本脫一「是」字,據嘉靖本補入。

[七]「通於秦始皇時故梁州貢道」 原本「皇」作「王」,據嘉靖本改。

[八]「二十三年」 嘉靖本作「二十二年」。

[九]「既又盡逮天下出家婦女」 原本「家」作「嫁」,誤,據嘉靖本改。

[一0]「始克殮」 原本「克」作「充」,誤,據嘉靖本改。

[一一]「群失職者流言」 原本脫一「流」字,據嘉靖本補入。

[一二]「即墓立廟」 原本衍一「即」字,據嘉靖本刪。

[一三]「俱跪午門前對辯」 原本「辯」作「辨」,誤,據嘉靖本改。

[一四]「回衙門辦事」 原本「辦」作「辨」,誤,據嘉靖本改。

[一五]「陳瑛已於永樂九年有罪」 原本脫一「已」字,據嘉靖本補入。

[一六]「穎川已直搗階文破綿漢矣」 原本「綿」作「錦」,誤,據嘉靖本改。

[一七]「見濟母杭氏為後」 原本「杭」作「抗」,誤,據嘉靖本改。

[一八]「趣令赴京」 原本「趣」作「取」,誤,據嘉靖本改。

[一九]「恁部裏還考試了」 原本「了」作「乃」,誤,據嘉靖本改。

[二0]「既巡撫等官薦他」 原本脫一「他」字,據嘉靖本補入。

[二一]「獻章上疏謝去」 原本「去」作「雲」,誤,據嘉靖本改。

[二二]「涼洮」 原本「洮」作「兆」,誤,據嘉靖本改。

[二三]「請上間語寧夏事」 原本「間」作「問」,誤,據嘉靖本改。

[二四]「即退瑾必見殺」 原本脫「必見」二字,而衍「奴喂狗」三字。據明史紀事本末卷十三劉瑾用事條增刪。

[二五]「以致康濟之功」 原本脫一「致」字,據嘉靖本補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