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在翻民俗資料時,我發現了清末廣東地區的一種奇異婚俗——不落家。
不落家,正如我故事裏寫的那樣,女人結婚而不與丈夫共處,而是出一筆錢為丈夫買妾。
資料裏詳細講述了這種風俗的起因——舊製度對女性的壓迫產生了這種需求,廣東一帶優越的經濟水平使得女人有財力實現這個需求……但在看資料的時候,我全程都在想一件事情——那個被買來作為替身的妾呢?
一個女人獲得了自由,一個女人卻因此失去自由。
這是一件很吊詭的事情,明明大家同是受壓迫者,卻要通過互害,來爭奪那一點自由的空間。
這是不對的,買的人有自己的無奈,被買的人卻有更深的冤屈。
所以我讓淑嫻在故事裏質問珊卓:
我不是人嗎,不是女人嗎,不應當被解放被尊重嗎?
也讓她向珊卓揭示那個恐怖的事實:
她們都是一樣的,可以被犧牲,可以被出賣,隻要價格足夠。
時移世易,“男女平等”終於成了一種廣泛的社會共識,法律賦予每個人自主選擇婚姻的權利,願世界上不再有買人的珊卓,也不再有被賣的淑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