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時候的童話書,幾乎大都是過兒童節時買的,因為每逢那時,書店的童話書都會打折賣,這樣一來,平常可以買一本書的錢,就可以買到兩本,甚至三本書了。我每年可以得到的童話書並不多,因此就養成了一個習慣:自己喜歡的書一定會反反複複看很多遍。隻不過,每一遍看的次序可能都不一樣,第一遍是從頭看到尾,第二遍就可能按照我喜歡的程序排序,先看中間的某個章節,第三遍,可能又會先看我開始最不注意的那一段……
所以,一些係列故事往往成了我讀過次數最多的書,比如《淘氣包艾米爾》,這本書是用日記體寫的,最大的好處就是每天的故事都可以獨立成章,也就是說,可以隨我去組合排序。當這樣的重讀遊戲玩多了,我就發現了一個奧秘:即便是一個很長的故事,也是由許多個小故事組合起來的,隻不過,有的組合方式非常巧妙,環環相扣,讓你不加注意就找不到那“接縫”的地方。也就是從那時起,我變成了一個講故事的高手,我可以不用拿書,就給我的弟弟、表妹還有那些鄰居家的孩子輕鬆講述一本幾十萬字的《全不知遊月球》,因為我隻講其中最精彩的片段,還總是故意在關鍵處打住不說,引得他們一個勁兒求我,而我的小小虛榮心,就在他們如饑似渴的目光中得到了極大的滿足。
但那些童話書的書頁,大都是很薄的紙印刷的,經不住很多次地翻看,所以,我小時候看過的童話書幾乎沒有一本是保存完好的,不是掉了封麵,就是內頁鬆動,還有的書,甚至隻剩下半本,另外半本也不知塞到哪兒去了。可因為我讀過那麽多次,所以,即便隻有那一半書了,我還是能看著前麵的文字,清楚地記起後麵的內容,而那些讀過次數最多的,我幾乎都不需要翻開書,閉上眼睛就可以看見裏麵的故事。
後來,由於開始研究兒童文學,我又買回了很多嶄新的童話書,有一些過去隻讀了縮寫版的,我又去買了全譯本。可那些被我成套買來的,卻反而不再如那些不完整的舊書,能讓我反反複複看很多遍都不厭倦了。自然,有很多美好的故事,也曾讓我感動,可那種感覺,隻是在閱讀的瞬間才有,而當我閉上眼睛,重新回到自己心靈的角落,我能看到的每個微笑的句子,每個含淚的詞語,都僅僅和我的那些破書有關。我由此也終於明白了一個道理:書,其實和人是一樣的——你會一直喜歡、想念著某個人,並不是因為他比誰優秀,或者是特別可愛,而是因為你和他在一起,度過了你一生中最難忘的時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