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字機作為一種重要的現代辦公用具,是在18世紀初發明的。1714年1月7日,安妮女王向一個叫米爾的工程師頒發了一份專利證書。證書上說:“他謙恭地請求把他的發明獻給我們。這是他花了許多的時間和精力,不惜破費,終於研製成功,後來又逐步改進,使之臻於完善的人造機器或方法,用它可以把字母單個或連續地打印出來,就像在書寫一樣。不管什麽樣的作品都能整齊而準確地打印在紙上或羊皮紙上,跟印刷的沒有區別。”

關於米爾的發明,沒有圖紙或模型存留下來,有些人認為它可能隻是一張圖紙。雖然這樣,人們還是普遍認為米爾是打字機之父。然而,打字機並沒有很快推廣。這是因為18世紀並不急需打字機。當時人們仍然習慣於使用筆錄的方法。像拿破侖的秘書梅內瓦爾和布裏內,能夠將這位偉大人物的談話記錄下來,即使他以普通的速度講話,一連講數小時,他們也能記得很清楚,而且準確無誤。在以後的100年裏,出現了許多關於機械記錄器的論文,但機械記錄器還隻是一種設想,並未製造出來。1829年,美國底特律的伯特發明了“伯特家用書信複寫器”,並獲得了美國的打字機專利證書。4年之後,法國馬賽的普羅簡製造出了他自己設計的打字機。他宣稱:打字機的打字速度和用筆寫的速度不相上下。與此同時,在密爾沃基的克蘭斯特伯機械廠裏,肖爾斯和格利登正在研製一種連續地給書頁編碼的機器。格利登想到:“為什麽不能把編碼機造得既能寫。數字,又能寫字母和單詞呢?”於是,他與肖爾斯開始用一個木製模型來解決這個問題。雖然它沒有活動鍵,而且隻能打大寫字母,但它是一台很好的打字機,並很快被兩位商人——登斯莫爾和約斯特購買了生產打字機的專利,1873年開始生產。但當肖爾斯的打字機在1876年的博覽會上展出時,並沒有引起人們的興趣。它被博覽會上展出的另一個發明——電話機擠到一邊去了。為了推銷打字機,雷鳴頓公司采取了把打字機借給數百家公司使用的辦法,這樣才逐步打開了市場。肖爾斯是個謙遜的人,像許多發明家一樣,當他的想法實現之後,他就隱退了。他在去世之前寫的一封信中說到發明打字機的價值時說:“關於打字機的價值,我在初期所能感覺到的,它顯然是人類的福音,特別是婦女的福音。我感到欣慰的是我為發明打字機作出了貢獻。我製造了一部我從未見過的好機器,全世界都會從中獲得好處。”目前世界上已有幾百種不同類型的打字機,如上行打字機、前行打字機、帶打字輪的鍾形打字機、帶打印杆的打字機等。現代精巧的電動打字機,比原來怪模怪樣的打字機進了一大步,但肖爾斯的鍵盤卻幾乎毫無改變地保留了下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