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第二天早晨我是在明媚的陽光中睜開眼睛的。
我這個職業的唯一好處就是不用坐班,隻要把下期欄目的內容做好,交總編輯審閱通過後就萬事OK了。但是今天的我卻是一點都輕鬆不起來,原因很簡單,最遲後天就要定稿了,而關於這期的欄目、話題我是一個字也沒寫。其實也不是不想寫,是實在寫不出來。
難忘的初戀、新婚致喜、七年之癢、孩子與愛情、婚外戀、一夜情
?愛情和婚姻中的各種話題已被我寫得濫俗了。單純的大學生、外表高潔內心空虛的企業白領、惡俗不堪處處感覺高人一等的富婆、妝容精致行事低調的二奶,各式各樣的人物都在我麵前傾訴、哭訴或控訴過自己各式各樣的感情問題,從而也走進了我的專欄。現在的我,不論是感情、生活還是工作,都如同處於一個倒立著的錐形體的最下端,雖然看得到外麵的風景,雖然知道自己應該努力往上爬,卻不知道怎麽下腳。
對著筆記本發了一個小時的呆後我還是一個字都寫不出來,能想到的東西都是如此地了無新意。我極力控製住自己不去打開瀏覽器,不去進入那個自己最熟悉的網站,隻怕自己一旦那樣做了,一旦看到大家對我的新文所發表的各種評論,一旦又找到一篇文筆極佳的好文,下期雜誌的婚姻與愛情版塊怕是真的隻有開天窗了。
算了,我幹脆惡狠狠地撥了網線的插頭,關了機,把筆記本裝進包裏,決定去外麵走一走,散散心,說不定會有靈感突然冒出來。
其實我一向不太喜歡在家裏寫東西,穿著舒適的睡衣待在書房裏,右手邊一杯冒著熱氣的綠茶,左手邊一包散發出誘人香味的糕點,這時的我總是提不起工作的興趣,太閑適了。當然,半夜除外,越是夜深人靜的時候,我的寫作狀態就越好。而且,我並沒有深更半夜背著筆記本四處遊**的習慣,也不想給廣大專門出沒於黑暗裏辛苦作業的同誌們增加額外的收入。
嗯,好吧,言歸正傳,一般情況下,我寧願去辦公室寫東西也不願待在家裏寫。不過,前提是如果辦公室裏的那些小麻雀們都不在的話,可這種情況可能出現的機率為零。所以,二般情況下,我就像是無家可歸的流浪者一樣,背著我差不多可以歸入老古董行列的筆記本,徘徊在公園裏、街心花園中、府南河邊、星巴克、良木緣、甚至是人氣不旺的德克士等場所奮筆疾書,哦,不,應該叫做作咬牙切齒狀奮力敲打著已經飽受□□的鍵盤,具體工作地點要視當天的天氣情況及我的心情又及我的錢包的鼓脹程度而定。
我知道自己有點自虐,我一直都知道自己有這個傾向,不管是肉體上還是精神上。從13歲的時候,用生鏽的小刀片劃傷手臂看到紅色的小血珠從中湧出來時心裏會有滿足感開始,直到30的時候,和男人□□時要讓男人在□□、大腿根部狠命地揪或咬,並製造出青紅的傷痕或深深的齒印才能□□,一直如此,從未改變。
其實我本來有一份工資不算高但也決不能算低的輕鬆悠閑的工作,而且沒有半點壓力,因為該單位的負責人——我的頂頭上司——在與陸予華所開公司的數次采購工作中拿回扣拿到手軟。
我本來也可以安閑地待在家裏,做個人人羨慕的全職太太。每天早上睡覺睡到自然醒,上午逛街做美容,下午打麻將。順便說一句,從小到大我看過的書數以千計(連環畫及教科書又及各種輔材都算上),但是,書中所謂的至理名言大都被我嗤之以鼻,能被我奉為經典的隻有極少的幾句,其中我非常深以為然的一句就是:唯有讀書才能忘記打麻將,唯有打麻將才能忘記讀書。唉,可能年紀大了,看來女人上了三十果然比較容易囉嗦,再次言歸正傳,我本來可以過這種日子,每天晚上等老公疲憊地回到家的時候,都會有一大鍋(緋:一大鍋?喂豬?某穎:那不第二天中午懶得做飯了嘛!)熱氣騰騰的煲湯放在餐桌上,而且一周七天決不重樣,用行動來將那句“要想留住男人的心,先要留住男人的胃”的經典愛情屁話貫徹到底。
可我終究還是放棄了,放棄了那種觸手可得的優裕的舒適生活,隻因為,我,太想做回我自己!
8歲時,我不想被父母留在千裏之外,不想被同學們岐視、排斥和嘲笑,可我沒有選擇!
13歲時,我不想這麽渾渾噩噩地過日子,我不想墮落不想自殘,可我沒有選擇!
17歲時,我不想讀邏輯性極強的理科,我想學文,想每天沉迷於詩詞歌賦中,可我沒有選擇!
22歲時,我不想每天為了生活奔波,庸庸碌碌地為一塊錢而計較,在塵世中苦苦掙紮,可我還是沒有選擇!
現在的我,雖然已經30歲了,雖然已是年華老去,青春不再,可幸運的是,我總算有了選擇的權利!
老馬伏驥,誌在千裏。烈士暮年,壯心不已。
現在的我,隻想做自己愛做的事,愛自己所愛的人,坦露自己最真的感情。
這,應該沒有錯吧?
作者有話要說:第二部文風有變,不要被嚇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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