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了卻舊姻緣10月4日那天,是國良結婚的日子,全家人終於盼到這一天到來。我不能和新娘子見麵,因為親戚之間,如果女方和新娘子同時都有身孕是不能見麵、不能相送,要等新娘子舉行完婚禮,才可以見麵,同樣,姐妹或者妯娌都懷孕了也不適合相送或者見麵,要等新娘子過門之後才可以見麵。親朋好友都在外邊觀看新娘新郎的婚禮,隻有我在自己的屋子裏,閑著無事。等婚禮舉行完,親戚長輩們過來陪我說說話,酒菜都是自己家人和請來的親戚幫忙做的,當然不是白忙活,得給人家錢或者送禮。新娘新郎給客人敬酒的時候,我才能出來和新娘子見麵,國良的媳婦打扮起來也很好看。敬完酒,全家一起拍照片,下午客人都走了,他們晚上還來。按照這邊農村結婚習俗,至少得安排五天的酒飯,每位客人走時都送上糖果、麵餅什麽的作為回禮,不像在東北的婚禮那麽簡單。
國華連著幾天喝醉酒,酒席上都是他的大嗓門聲音,吵得親友不得安寧。他回房間後,不顧我在安胎,強行與我發生關係,在**的時候,總是問我,他和小何對比誰功能強?我懶得理他。我懷有身孕,不喜歡**,因為對寶寶不好,他呢?可不管這套,硬著強來。我知道他一直在乎我的第一次,畢竟那是過去的事情,他也表示不在乎,可是他心裏不這麽想。他愛的不是我的人,而是我的身體,我聽到他多次在農村親戚跟前炫耀,他娶了個多麽漂亮的老婆。
國良結婚第四天的早晨,孫國華還在睡覺,公婆還沒有起來,隻有國良夫妻倆在外邊生火做飯。我拿了我和國華的結婚相冊往外走,沒拿衣服是不想讓他們懷疑我準備跑路。國良問我幹什麽去,我說,商店的老板娘和我關係不錯,每次我去打電話零錢都不收,她想看看我和國華的結婚照,我給送過去,早飯不用等我了。忠麗說,讓國良騎摩托帶你去吧,路遠。我說,不用了,我想走走,呼吸下空氣,活動活動。
山東的家狗都是有靈性的,一直跟著我走了很遠。狗是忠實的,主人家裏再窮,再吃不上飯也不會逃走。如果不是老家遙遠,我很想帶它一起走,可惜火車上不讓帶狗。我攆它回去,它望了我好久,搖著尾巴,好像在說:“帶我一起走吧!”我捂著它的頭說,我不能帶著你回東北,希望你活得年頭長些,再見!它好像懂我的意思,扭頭回去了。我走了幾步回頭望它,它也回頭望著我。真沒想到,這兒最讓我不舍的,竟然是這隻狗。
我走到了公交車站,過路人有認識我的就回家告訴國華說,你媳婦坐公交車跑了。國華聽了顧不得洗臉,穿上衣服騎車到車站,打車追到火車站。那時離火車開還有半小時,我買到的是沒有座位的,拿著車票剛進候車室,就看見國華趕來了,那狼狽的樣子叫人又好笑又心疼。他一個勁勸我回去,說明天和姑姑一起回通化。我說,你那些鬼話留著自己聽吧,你實在是讓我失望透頂!他道歉說,以後一定改。旁邊有位大娘也要回通化,勸道:“姑娘,看在他道歉的份上,你就原諒他跟他回家吧!”我哭著說:“大娘,你不知道,他是改不好的,我上當不是一回兩回了,跟他回去也是受罪,日子沒法過了,我看不到希望才走的。”國華說讓我給他買車票,他一起回通化。我說我沒有錢了,你就放我走吧,你在山東想咋地就咋地,沒有人管你多好!至於孩子,你不用擔心,我會照顧好的,你在這邊好好發展吧!
我很清楚,我能出來太不容易了,回去恐怕遭受不測,他家為了麵子,罵我打我關我都有可能,那些個被拐婦女被抓回去,後來都很慘,我不想重蹈覆轍。要檢驗票了,在公共場合國華不敢對我怎樣,讓我走了。到我坐上了火車,我的心才放鬆了,終於能回家了。站了兩個小時,我找到了一個座位,經過一天一夜,火車到達了通化。在山東的日子終於結束了,簡直像做夢一般,回到久違的家,我才找到了安全地帶,可以好好地休息了。
沒想到,我回家第二天,國華就跟著回來了,我沒有想到他把他爺爺也給接過來了,先安頓在他姑姑家,等我們找到合適的房子再把他爺爺接過來和我們一起住,意思是讓我養活他爺爺。我聽了很生氣,孝敬爺爺是應該的,但養他是爺爺的子女們的事情,輪不到我們養吧?我們現在住娘家,自己暫時還買不起新房子,馬上過年了,你把老人弄來,那麽大歲數折騰不起,誰有空照顧他?萬一有個閃失怎麽辦?追究起來倒是我們家的責任,我們可擔待不起。雖然我很同情他爺爺,可憐他一把年紀了兒女都沒好好照顧他養老,實在是可悲可憐,可我們家也沒能力沒義務給他養老送終。
我們家給國華找什麽工作他都不愛幹,他姑姑見我家不接受爺爺,就讓他姑父送爺爺回山東,國華要跟他們一塊回山東,山東有拔蔥的活,能掙點錢,我答應了。為了孩子出生能落戶,我和國華的結婚證補辦好了,孩子的生育證也辦好了。我後來才知道,他帶走了我媽給他買摩托車的四千多元,把我們的戶口本、結婚錄像和我的八百元生活費也帶走了,他把我們的好心當成了驢肝肺。
第二天晚上,我們家正在看電視,弟弟的手機響了,一看是國華來的短信,他是這樣說的:“你把短信給你姐看,當你看到這條短信的時候,我已經坐上火車回山東了,我回去看病,病好了再回來,孩子就拜托咱爸媽照顧了,不用惦記我了!”全家人看完這條短信,撥過去號碼,關機。他跑了,他一走了之,我怎麽辦?那時我已經懷孕5個多月了,孩子就快出生了,我很清楚,我和國華的婚姻走到盡頭了,但分手也要好聚好散,要辦離婚手續呀,哪能玩失蹤?
二月十四日情人節,我在媽媽和陳姐的陪伴下,去了市醫院。進了婦產科,看到牆上掛著寶寶和媽媽的圖片,我的眼濕潤了,我即將要和寶寶離別了。掛完病例號,醫師檢查完胎兒發育的情況,說:“胎兒快六個月了,得做人流手術,手術都有風險,希望你考慮一下,簽個字。”當我躺在手術台上,心裏緊張的要命,媽媽和陳姐安慰我說別怕,一會就好了。醫師提醒我要放鬆心情,當5寸多長的針紮在我腹部上,那是麻醉藥,我的心楸成一團。紮了好幾針,折騰了半個鍾頭,最後醫師說:“采用口服用藥往下打吧,如果三天打不下來,就得開刀取出死胎了。”我在心裏說:“寶寶,原諒媽媽,我是沒有辦法啊。”服用藥物的第一天不怎麽痛,第二天晚上痛得厲害,到了第三天晚上,我痛得受不了,不敢在病房裏叫喊,在冰冷的走廊地上痛得滾來滾去,那種痛苦是我這一生從來沒有受過的。病友安慰我說:“長痛不如短痛,要是孩子出生了,對小孩對你都是受罪,你帶個孩子再嫁就難了,什麽事情也做不了,沒有孩子,不影響你工作和結婚,將來還有盼頭。”我默默地說:“孩子啊,原諒媽媽的自私吧,要怨就怨你父親去,他要在,跟我好好過日子,你也不會遭罪啊。”
人這一生,哪裏會一帆風順,我經曆的曲折,是我必須要走的坎,給了我人生的教訓和經驗。國華一去杳無音訊,我隻當他不存在,過去的一頁已經掀過去了。這幾年我做按摩師,家人給我介紹對象,或者客人相中我的,我都沒答應相處,經曆一次失敗的婚姻,我的心尚未修複,不能說心如止水,但也的確對男人沒多大興趣。我不想當花瓶,也不想當生育的工具,我要找一個我愛他、他也愛我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