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有自己的家庭,有自己的職責,有所處的社會,似乎一切都是從人類套用過去的。然而,當某些人不遵守人類的生存規則挑起爭鬥時,狼卻按照它們既定的遊戲、生存規則平靜地生活,雖然它們要為了生存而獵食其他動物,但那亦是它們規則的一部分。
狼群一般都是以家庭為單位,雖然也有狼單獨捕食,但絕大多數狼都沒有這樣的“自由願望”。因為惡劣的自然生存環境決定了它們必須群居生存,一旦它們離開了群體,就可能四麵受敵,危在旦夕。狼可不會為了人類所謂的“絕對自由”而置生命安危於不顧。
在狼群中,動物學家一般將狼的首領叫阿爾法狼,阿爾法狼由一頭雄壯勇猛的公狼擔任,它負責狼群的所有重大事件,擁有至高無上的權利。次一級的狼叫貝塔狼,一般由成年的公狼和母狼組成,它們一般是阿爾法狼的兄弟姐妹和其他近親,最底層的狼叫歐米佳狼,一般是阿爾法狼的遠親或者被收留的無家之狼。阿爾法狼的配偶處於比較尷尬的位置,嚴格來說它應該屬於其他階層,但它卻擁有許多特權,比如隻有它能和阿爾法狼**並繁衍後代,它阻止其他母狼和阿爾法狼**,也阻止狼群中所有的公狼和母狼**。
母狼生產的後代由狼群共同撫養,保護和照顧幼狼是狼群共同的責任。等幼狼成年之後,就會爭奪阿爾法狼的位置,最後由最有能力者當首領,其他的狼要麽接受它的領導,要麽帶領一些狼獨立成群,要麽去加入其他狼群,成為最底層的歐米佳狼。狼就是這麽一代一代繁衍下去的,有爭鬥,有分離,但都是在遊戲規則之內。
如果狼在捕食時遇到一大群獵物的目標,而自己所在的狼群的力量又不足以對目標造成傷害時,它們就會通知其他狼群,讓其他狼群與它們組合到一起,有時候這種狼群組合的規模相當大,最多時可以達到幾千頭。這些狼群一般會有一個總的首領——狼王。狼王是狼群在平時交流的過程中推舉出的公認的實力最強大的阿爾法狼。
在共同捕獵時,狼王就是最高首領,狼群的一切行動都要聽從它的指揮。一般情況下,狼王有著豐富的實戰經驗。在狼王的指揮下,每條狼都有自己的任務。對於自己的任務,每條狼都會義無反顧,盡心盡責;它們會無條件地服從狼王的指揮,即使是為了試探對手的實力而佯攻的狼也毫無怨言,但它們卻很有可能因為狼群的整體利益而受傷甚至犧牲。
我們暫且不去評論狼群之間的恩恩怨怨。我們看重的是狼群之內、狼群社會的組織、等級、秩序,這些都是我們人類社會發展至今的保障。但現在,對於這些詞匯的作用,我們越來越模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