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是晚上到達的。飛機從天而降,隻知道是掉進了一片燈海裏,驅車在城裏找旅館時,我們就成了海裏的一條魚。因為那燈織成密密的網,疊成層層的波,將我們四麵包圍,無論怎樣跑也衝不出去。路邊的酒吧、旅館綴滿細密的燈串,勾勒出美麗的輪廓。高樓大廈除頂部有燈光大字外,通體上下都是燈光廣告。那霓虹燈的閃爍交換像是一群穿著發光衣服的孩子攀著樓身捉迷藏。有的樓身上掛滿巨幅招貼畫,在燈光下畫中人毫發畢現,女演員的短裙邊就像要掃著你的鼻尖。十字路口多有廣告塔,六麵或八麵,緩緩轉動,像老和尚念經。街心花園有燈光噴水,草坪上的探照燈光把棕櫚樹高高地推向夜空,好像巨人怪獸,陸陸離離,閃閃爍爍。難怪當我們昨天在舊金山被它的燈海所征服時,剛從這裏飛去的丁小姐卻說:“去看看拉斯維加斯吧,那才叫美國呢。”奇怪的是,這城竟有光無聲。問主人,答曰:都鑽進賭場裏去了。大凡一個城市的外貌總帶有它生存環境的背景,如哈爾濱的冰雪,烏魯木齊街頭的瓜果,賭城的外貌正應了一句中國話:紙醉金迷。

城裏有幾個大賭場,最有名的是愷撒宮,大概是想借古羅馬愷撒大帝的威名。進門就是個大噴水池,池邊是羅馬神話人物的群雕像。左右是兩條商業街,這街在室內,卻搭上天棚,繪上藍天白雲,一如在室外,兩邊店鋪鱗次櫛比,頭上穹廬高闊,心曠神怡,隻此一斑就可見工程浩大。中心賭場是一個漫無邊際的大廳,隻見一排排俗稱“老虎機”的賭機,光閃閃密麻麻地排列著,漂亮的服務小姐推著車為你兌換喂“老虎”的硬幣。我的第一感覺這裏不像個賭場,倒像個大織布車間。過去的舊印象是賭場裏煙霧騰騰,賭漢們滿臉橫肉,捋胳膊挽袖,汙言穢語,甚至大打出手。眼前景況卻是男人大多西服革履,小姐夫人則抱一個大硬幣罐靜坐在賭機前,燃一支煙,像與友人喝茶談天。除“老虎機”外,還有輪盤賭、電子賽馬賭、牌賭、擲骰子賭、大屏幕上的球賽賭,等等。平生進賭場還是頭一回,而且繞了半個地球來這裏,這真是賭翁之意不在賭。

我換了十美元的賭資,端著錢罐往“老虎機”前一坐,先小心翼翼地捏起一角一塊的硬幣向“虎口”裏喂去,搬一下搖柄,沒有反應,算是白喂了。我又一下投進兩個,再搬一下,嘩啦啦出來四個,不覺心中大喜,再連著投進三個,卻又“虎口”緊閉毫無反應。這樣斷斷續續,有時出來一個,有時兩個,大多時候是肉包子打狗。我卻總盼著它能大張虎口,長嘯一聲,為我吐出一滿罐銀子。可是它不慌不忙地,一口一口把我這一罐錢全吃了進去。又去換了十元,這次五分五分地往裏喂,便也隻不過是多磨一會兒時間,不到一小時我們都輸個精光。席君隻教我們玩,他卻不賭,說:“我知道肯定輸,它肯定要讓你輸。”但是偶有贏時,那機器就會將硬幣抖落到鋼盤子裏,叮叮當當,十分悅耳,滿大廳裏此起彼伏,好像麗人出遊,佩環叩鳴,十分祥和。不知情者隻聽這聲音,還以為人人都在大贏其錢呢。賭廳中央有個平台,上麵放著三輛高級轎車,這也是贏頭,如有誰贏了,開上就走。有大賭家來時可乘直升機在樓頂平台降落,贏了巨資也專有保鏢護送出去。

試賭了一回(還不如說試輸了一回),我們就離開賭機想去探探這賭場到底有多大。忽東忽西,樓上樓下,一會兒發現一個大劇場,一會兒又發現一個商場,或是一個餐館。劇場每隔一個半小時就有一場演出,場場爆滿。餐館又分中國館、日本館、西餐館。至於商場簡直就是個博覽會,手持長矛盾牌的古羅馬武士,著輕紗長裙的羅馬少女,還有扮成狗熊、兔子、唐老鴨的人物,在賭場進口處來回走動,主動向客人躬身施禮,你可隨意與他合影。大門口是一個小醜,手持毛撣子,為你開門撣土,做鬼臉。我們在劇場裏看了一回歌舞,在市場看了一會兒商品,便找餐館去吃飯。女招待是一位上海來的大學生,她全家遷來此地,父母是中年知識分子,在這賭場裏找到一份發牌(就是看賭攤)的工作。我邊吃飯邊看窗外賭機間那些像趕集一樣的人。這裏麵也許有那個擦車的黑孩子,也許有那個站在櫥窗裏的模特兒,他也來這裏試試運氣。其實人生就是一個賭場,不過平時靠聰明、汗水來賭,來這裏是靠運氣來賭。而這賭場(還不如說這社會)卻更聰明,你看千百個張著虎口的賭機在等著你喂美元,雖然也有個別人能從這虎口裏撈到一點贏頭,但是別高興得太早。你看這些劇場、舞廳、餐館、商場,設了層層防線,都在拉著你消費,一定要把你剛裝在口袋裏的那幾張票子掏出來。要不門口那個小醜怎麽會那樣熱情呢?

從賭場出來我才注意到,這賭城的大街上隨便一個商店、酒吧的門口,櫃台、酒桌旁,直到車站、機場的大廳裏都有賭機。這真是美國的縮影,你隨時隨地都在賭人生,都可試試運氣。你時時想發財,而你周圍又有無數雙手在掏你的口袋。錢是你的也是我的,就是這樣互相掏來掏去。但有一點是可以肯定的,在這種掏來掏去的競爭中有的人富起來,有的人垮下去。

在印度看乞討

盡管我們受到了特殊的禮遇,盡管這裏的風光是平生從未見過的美,但是在將離開印度時,我們幾個人都發誓不願再來第二次了。我們實在受不了那一雙雙總是在你麵前晃著的乞討的手。

7日淩晨三時到德裏,住五星級阿育王飯店。旅途勞頓,蒙頭大睡,早晨醒來一開門,兩個白衣黑漢(印度的飯店全是男服務員)就進來打掃。我們下樓吃飯,回來時房間已收拾好,這時他們又進來揮著大抹布比畫著說:“打掃一下好嗎?”我點頭表示同意。他不打掃,出去一趟,又敲門進來,又比畫一下,我又點頭,他又不打掃,出去又回來。這樣騷擾再三,我終於明白是來要小費的。但剛下飛機,飯店銀行還未開門,盧比換不出來。一大早我們同行的幾個人都受到這種反複的“問候”。直到換來錢,發了小費我們才有了一點自由,才能靜下來觀察一下這座以印度曆史上的秦始皇命名的豪華的飯店。

一會兒,使館同誌來約去看看市容。濃綠闊葉的參天巨木,沿街隨意怒放的玫瑰,嫩細的草坪,使我們頓生新奇興奮之感。沿著總統府前氣勢雄渾的大道,我們漫步到印度門下。這是一座如巴黎凱旋門式的紀念碑建築,我掏出相機,仰頭辨認著門楣上的字跡,準備做一會兒曆史的沉思,身後卻響起清脆的小鑼聲,回頭一看,一個精瘦的黑漢子牽著兩隻猴子,齜著一口白牙,不知何時已蹲在我們身後的草坪上,那兩隻猴子正圍著他擠眉弄眼地轉圈。他一見我們回頭,便招手請照相。陪同連說:“那是討錢的。”話音未落,快門已按,那漢子早起身伸手,那兩隻小精靈也立即停止舞動,靜靜地伺立兩旁。我們猝不及防,隻好掏出十個盧比,打發走玩猴人,重又抬頭研究印度門的曆史。忽然背後又響起嗚嗚的笛聲,又一個頭上纏著一大團花布的漢子,不知何時已盤膝坐在我們身後,他麵前擺著一個小竹盤,盤中蜷縮著一條比拇指還粗些的長蛇。那蛇隨著笛聲將頭挺起一尺高,吐出長長的信子,樣子十分凶殘。思古幽情讓這一猴一蛇是給徹底吹掉了,況且我們剛才匆匆出來,也沒有換幾個零錢。大家便準備上車走路。但那玩蛇的漢子卻攔住路不肯放行,說少給一點也行,又突然將夾在腋下的竹盤一翻,那蒙在布裏本來蜷成一盤的蛇突然人立前身,探頭吐信,咄咄逼人。漢子臉上涎笑著,一手托蛇,一手伸著要錢,沒辦法,又投下十個盧比,我們慌慌而去。

從印度門出來到紅堡,這是一座印度末代王朝的皇宮。門口熙熙攘攘,賣水果的,賣孔雀毛的,賣假胡子的,攔住路非要給你剪個影不可的,五光十色,喊聲不絕,像一鍋冒著熱氣的八寶粥。這回有了經驗,不管什麽人上來,連聲“NO, NO”,目不旁視。但是當我們從堡內出來,又有幾個人擁了上來,非要領你到停車場不可,真是笑話,我們自己剛才停的車,還用別人領路?但是不行。特別是一個拄拐的殘腿青年,你左突右衝,他東攔西堵,而且故意在你麵前晃動那條半截腿。隻好給他十個盧比。拿了盧比也不領路了,我們自己去上車,這簡直有點強奪了。

從紅堡出來去看甘地墓,進墓地要脫鞋,門口早有一堆人爭著給你看鞋子,又是十盧比。接著看比拉廟,在印度凡進廟和舊王宮、城堡之類的地方都要脫鞋,於是給人看鞋,成了最方便的要錢行業,類似北京街上存車的老太太,見車就收錢。這裏是見鞋就收錢,而且你非脫鞋不可,不給錢不行。比拉廟前又被敲了一次竹杠。這座廟是全石建築,太陽曬得石板火燙,我們赤著腳,齜咧著嘴,正想欣賞一下各種雕像,一個穿黃衣、持竹棍的警察(印度警察的警棍是一根一米長的普通竹竿)走上來喝道開路,要為我們領路。我們一行中有三人英語很好,又有使館同誌陪同,實在想自己靜靜地觀賞一下這古代的建築藝術。但是不行。你從這座房子裏進去,他就在門口堵你,非要領你進另一座房子不可,還把別的遊人推開,像是對我們特別照顧。我們心裏實在煩透了,而你越煩,他越纏住不放,在一個個神像前指指畫畫,又用烏黑的食指蘸一點朱砂,強在你的額頭上按一個紅痣。其實他那半生不熟的英語,那點曆史、藝術知識真說不出什麽東西。但我們成了他的俘虜,隻得跟他一處一處地繞,終於走完了這座廟,腳也燙得成了烙餅。他自然又向我們伸出手。剛才因為無零錢,一咬牙給了看鞋人五十盧比,現在除了一百的一張,再無小票了。況且,到印度還不過半天,照這樣下去我們每人三十美元的補助,怕隻填了這些人的手心也不夠。陪同的同誌隻好拔下身上的一支圓珠筆。那警察接過看也不看一眼,老大不高興地走了。

在印度討錢成了一種風氣,一種行業。好像一切人都可以想出要錢要東西的招數,而且毫不臉紅。孟買海灣中有一個象島,星期天我們乘船去玩,一下船,一個約五六十歲的老太婆便來攙扶你。我看她這一身打扮,花裏胡哨的“沙麗”(印度婦女穿的服裝,就是身上裹的一塊大布),兩個大耳環,黑如樹皮的麵部閃著兩隻賊亮的眼,額頭上一個大紅吉祥痣,額頂發縫裏也有一道紅朱砂,像被人剛砍了一刀,很是嚇人,忙擺手避讓。這時,一對歐洲夫婦跳下船。老太婆就上來扶那歐洲女人,她那雙枯瘦如柴的黑手緊扣著那女人肥嫩的白手臂,指甲幾乎掐到肉裏去,生怕這個到手的獵物逃掉。那白女人大概不知其意,邊走邊聽她指指畫畫地說海邊的樹林、灘上的鷺鳥,很為異鄉情趣所醉。一會兒走過棧橋,那老太婆就拉著白女人要照相,跟在後麵的丈夫忙舉起相機。這時旁邊果然又跳出一個同樣打扮的老太婆,一照完相,兩人都伸手要錢,丈夫愕然,準備走,哪能走了,隻好掏出一張紙幣給了第一個老太婆,但第二個卻堅決纏住不放。我竊喜自己的經驗,聰明的白人活該上當。

島上有一個從整座石山中掏出的印度教廟,是遊人必到之地。這廟前也就成了向遊客討錢的主戰場。許多如剛才那樣的當地婦女,著“沙麗”服裝,頭頂兩個高高的銅壺,纏著人照相,而且一般你很難擺脫她的糾纏。我從廟裏出來汗水濕透了衣裳,便躲在一棵大樹下,揪起衣領扇風,樹上一群猴子蹦來蹦去,抓著樹枝打秋千,我不由掏出相機。突然覺得有人在扯後衣襟,回頭一看,一個十來歲的女孩,穿一件地方味很濃的新裙子,頭頂一個銅壺,正向我伸出手。她那對小黑眼珠中還透出幾分稚氣,但臉上的神情分明已很老練,看來操此業至少已有幾年。我一時陷入深思,像這種從大人到孩子,人人處處都討錢的現象,到底是生活所迫呢,還是一種方便省事的職業(盡管在國內我也聽說有乞丐萬元戶的,但絕沒有這樣一個天羅地網),這小孩子身上的裙子、頭上的銅壺分明是一套要錢的道具。而我這幾日在印度看到的不是向你揮舞蛇頭,就是伸出斷腿,或讓你看腿上流膿的瘡,或搶著為你領路,在飯店裏送行李時就是一個箱子也要兩人提,用飯則一再要給你送到房間,手紙也要故意送一次,又送一次,費盡心機,想出許多要錢手段。總之,一起床,你周圍就晃著許多乞討的手。

窮人自然是值得同情的,但隻有窮而有誌的人才該同情。向人伸手乞討如同婦女賣身一樣,是真正被逼到絕路之後才不得已而為之的求生之法。但如果把窮當成一種要錢手段,甚至不窮也要變著法要錢,而根本無所謂人的尊嚴,那麽這種同情心便會立即變為厭惡。我想起昨天和幾位印度知識分子的談話,他們也很為這種乞討的惡習憂慮。說政府為無業人想了許多辦法,包括在海邊造了房子,但他們不願勞動,把房子租了出去,又到城裏來討錢。事實上,這種乞討風已經無所謂有無職業了,人人都可毫不臉紅地伸出自己的手。我想,大凡給予有兩種,一是對對方付出勞動的補償,是平等的交換;二是對對方的愛和憐,是愉快的奉獻或捐助。當對方既無付出勞動,又無可愛可憐之處時,你無端地付出倒是對自己自尊心的踐踏了。但我還是無法拒絕身邊這個女孩,我掏出口袋裏僅有的兩個盧比,給她照了一張相。關上相機,我的心裏像收進一個魔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