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人幹有一個人的好處,合夥有合夥的利益,到處都是合夥成功的標誌,一個人的承受能力是有限的,而且有時候想要做一個大事業的時候,就需要有合作夥伴的資金,合作夥伴的建議等等,一個人很多時候忙不過來,也承受不起。

選好一個合作夥伴是最重要的,否則辛苦得來的企業就隻能付諸東流了,有人說合夥創業就像是婚姻一樣,選對了那就是長盛不衰,越過越甜美,選錯了,那就是三天一大吵,兩天一小吵,最後導致的隻有離婚。

在創業的開始階段,由於資金、人才、經驗的不足,又沒有家族公司那樣的條件,這時選擇一個或幾個誌同道合的朋友,合夥開創工商業的成功之路,是許多公司老板的強烈願望。

曆屆大學生創業計劃大賽或商業比賽中,一般是團隊合作,集體勝出;在矽穀流傳著這樣一條不成文的“規則”:由兩個MBA和MIT博士組成的創業團隊,幾乎就是獲得風險投資的保證。雖然,這有些誇大其詞,卻蘊含這樣的事實:創業已非純粹追求個人英雄主義的行為,團隊創業成功的幾率要遠高於個人獨自創業。

讓我們看一個合夥創業的案例:

華帝熱水器的創業群體被人稱為是“七星北鬥陣”。7個“發小”都來自廣東中山市小欖鎮的農民家庭,他們打破了中國人“一人是條龍,三人是條蟲”的偏見,樹起合夥創業的大旗。

1978年,鄧新華、黃文枝、潘權枝、李家康4人一起被分配到了一家鎮辦機電廠工作。他們工作勤奮,都成為了業務骨幹,1980年黃文枝還當上了主管生產的副廠長。然而1981年,機電廠卻因多種原因而被鎮裏關閉了,員工全部解散。與此同時,黃啟均在一家鎮辦農具廠當鐵匠,是廠裏鍛焊高手楊建輝的徒弟,關錫源則在一家鎮辦印刷廠當排字員。

1991年底,7位老朋友偶然間聚到一起,此時每個人都事業小有成就。沒有了生存的壓力,就有了發展的苦惱,他們商量著日後的發展大計。開燃氣用具配件加工廠的黃文枝說:“我的廠最近一年給幾家燃氣灶具生產廠提供配件,每個月的要貨量都在大幅遞增,證明生產灶具是有利可圖的。”大家一聽來了興趣。

1992年4月,7人一致推舉鄧新華為董事長,黃文枝為總經理,將企業更名為中山華帝燃具有限公司。在股權分配上,村政府占30%,餘下的7人平分,各占10%,而黃啟均和關錫源均以管理和營銷知識入股,這在當時的中山市可謂是一大新聞,7位股東表現了驚人的膽識與氣魄。7位老板都沒有讀過大學,最高也就高中畢業。7個人開始遵循“各盡所能,各取所長”的基本原則,進行了合理的簡單分工,每個人兼任一個部門的經理。同時,他們實行民主集中製,在重大決策問題上,7個人中有4個人讚成即算通過,徹底杜絕了個人獨裁決策的失誤,從製度上保證了華帝的健康發展。他們還約定了“不許親屬進華帝”的“君子協定”,從製度上堅決根除個別董事培植親近勢力的可能性。

華帝熱水器的崛起,源於當時所有的燃氣灶具都不注重品牌形象,產品缺乏差異性這一問題。他們率先發現問題,並聘請專業形象設計公司為企業導入“CI策劃”,公司銷售、宣傳等事務用品全部按規範“CIS'’化,使得華帝氣派典雅的高品位形象很快得到了消費者認同,逐漸在熱水器市場成為一支奇兵。

沒有知識優勢,憑借著膽識、合夥人的信任、齊心協力與規範管理,華帝熱水器終成大器。從華帝的成長中不難看出合夥創業比單槍匹馬有著獨特的優勢,也就是通常講的一加一大於二。

合夥創業有很多不可抵擋的優勢,讓創業從開始就有競爭力,它的優勢主要表現在:

1.資源共享:不管創業者在某個行業多麽優秀,他都不可能具備所有的經營管理經驗,而借助團隊就可以擁有企業所需要的一切。例如顧客經驗、產品經驗和創業經驗等,而且人際關係網絡也能更多地幫助創業者。

2.群策群力:由於組成合夥創業的基石在於創業遠景與共同信念,因此團隊能夠提出一套能夠凝聚人心的遠景與經營理念,形成共同目標、語言、文化,作為互信與利益分享的基礎。在決策時可以群策群力,這些正是企業生存發展的堅固基石。

3.風險共擔:團結就是力量。許多時候,創業者在創業過程中會遇到很多麻煩,如果完全親手解決,可能會花費大量的精力和金錢。而團隊是一體的,成敗是整體而非個人,成員能夠同甘共苦,經營成果能夠公開且合理地分享,團隊就會形成堅強的凝聚力與一體感。

裝飾公司的老板曾先生就是這樣考慮的,他大學畢業後把兩位十幾年的兒時夥伴“拉下了水”,經營一家知名食品的專賣店。現在生意經營得較為如意,他們現在商業旺地廣州中華廣場地段經營,準備再到北京路尋找店麵開分店。曾先生說,單幹有單幹的好處,但是合夥的好處更多。

無論是在資金上還是人力上,合夥人都可以互相協助。最開始創業的時候就是考慮到這個問題,怕自己一個人的力量不夠,也怕自己一個人承受不起這樣的風險,畢竟眾人拾柴火焰高,曾先生認為,隻要大家都信得過對方,又有共同的創業目標,就可以合夥創業,這樣大家都輕鬆很多。一個人創業的壓力很大,發展也很慢。

一個美國老板在回憶開辦自己的公司時說道:“當我自己開始幹時,像許多其他人一樣,也想成立個合夥公司,而且我也物色了幾個合夥人。當我做完市場調查後,我得出的結論是:風險挺大的。我想:以我自己的能力可能還辦不了公司,如果我有幾個可以依靠的人,這事可能容易得多。”

因此在創業之前就要調查好市場的風險。

總之,由於沒有人會擁有創立並運營企業所需的全部技能、經驗、關係或者聲譽,因此,從概念上來講,如果想要創業成功,就必須組成一個核心團隊。團隊成員對創業者來說將發揮不同作用:他們或是合夥人,或是重要員工。他們不可或缺,有了他們,可以解決創業過程中可能出現的一些問題。

案例一:1998年,鄧鋒與同班同學柯岩共同創辦了Netscreen網絡安全公司,6年後,Netscreen成為全球第三大網絡安全設備公司。公司於2001年在納斯達克成功上市,2003年市值達40億美元。

案例二:1996年,鄧傑與兩位清華校友共同創立了ACD公司,2001年成功完成ACD公司與UT斯達康的並購,隨即出任UT斯達康ACD部門總裁。

案例三:周雲帆和楊寧,1997年在美國斯坦福的同學,1999年回國共同創辦China Ren網站;2002年創立空中網,致力於發展彩信、WAP、J**A等2.5G移動增值業務;2004年7月空中網成功在美國納斯達克掛牌上市。

事實表明:由研發、技術、市場、融資等方麵組成的優勢互補創業團隊,是創業成功的必要條件。一項調查也顯示,在創業成功的公司中,70%都屬於合夥創業。

但是並不是說所有的合夥創業都可以成功,也見到了許多不成功的例子。創業者中類似這樣合合分分的事情似乎天天都在上演。一項調查顯示,中關村每天新誕生20家公司,但同時又有至少兩家公司歇業或散夥,親朋好友合攢一家公司,創業時能誌同道合,但稍有起色便鬧分家,甚至對簿公堂。相對於大企業來說,中小企業的合夥人“分手”事件更多,對企業的影響也更大。

據國外一家研究機構對100家成長最快的小公司所做的調查,發現其中有一半的創業團隊無法在公司頭5年中順利存活,而在另一家機構所研究的12個創業團隊的個案中發現,隻有兩家在創立後的5年後創業團隊還保持創立初期的完整。

與家族公司不同,合夥公司缺乏血緣這種天然的紐帶。因而更容易分崩離析。合夥開公司之所以壽數不長,大都是因為在合作之初,公司麵臨一係列的問題要解決,大家專心於創業,對名利、地位的爭奪不太熱衷。當公司發展起來後,名利開始在個人心中發酵了,每個人都有了私心。就這樣合夥公司開始出現了裂縫,雖然還不至於立即翻臉,但是一個公司內部出現這樣各懷心思的人,公司的經營怎麽能不走下坡路。

矛盾出現後,最徹底的解決辦法是“分家”,許多公司被一拆兩半,甚至是一拆幾半,這樣的了斷徹底倒是徹底,隻是好端端的公司哪能經曆這樣的折騰,分家後無論資本和人才都不能和以前相比,競爭力馬上下降。許多合夥公司在分家後一蹶不振,就是這樣的原因。

連中國房地產“大鱷”潘石屹都經曆過這樣的事情,他被昔日公司合作的3位小股東告上了法庭。此番將潘石屹推上被告席的,卻是多年前與他一起打拚創業的夥伴。

這3名昔日的夥伴認為,潘石屹通過整體轉讓股權的方式清洗了他們的股份。創業時的“難兄難弟”忽然變得與他們所創業的公司沒有關係,這3人為此向潘石屹索要一億元,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處理了這起罕見的小老板告掌門人的億元大案。

不管最後得到的結果怎麽樣,導致這樣的結局都是大家所不想要的,合夥就想要讓集體的力量發揮到最大,可是隻要一分心了,合夥就算是失敗了。所以,在合作的時候一定要注意一些事情的選擇。